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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是世界著名的大都市,景点不在少数,比如:伦敦塔桥,伦敦眼,威斯敏斯特大教堂……
樊浩一个人按着网上寻找到的旅游路线,将很多景点都游览了一遍,不过都是走马观花,拍上几张照片留个纪念。
一路走走停停,樊浩越过绿化带护栏,来到泰晤士河边。看河中的邮轮来来往往,享受夕阳的最后一丝余辉。迎着北冰洋吹来的寒风,往泰晤士河上游走去,这样轻松自在的感觉真好。
“巫丞,你和人相爱过么?”樊浩漫不经心地问道。
“老大怎么问这个?”巫丞有些疑惑,自己这老大竟然会问这种问题,真是八卦。
樊浩只是看到这番宜人景色,随口问出来的,并没有什么目的。
生前的那个巫丞不是现在的巫丞,所以她没什么好避讳的,说道:“巫师的一生必须奉献给神灵,是不能和人相爱的。但是,生前的巫丞有过一段爱情经历,那是一个叫做幽冥的蒙面男子。他被生前的巫丞救下,并互相暗生情愫,然后相爱,过了一段逍遥自在的时光。
我的记忆是残缺的,后来怎么样就不知道了。”
补充道:“那是生前的那个巫丞,可不是我,我只是一具行尸的灵智。”
“我又不会嘲笑你,你这么紧张做什么?”樊浩笑道:“爱情是美好的,值得每一个人去珍惜,你也要好好珍藏这段记忆。”
他又回忆起了自己和墨菲大学时期的快乐时光,这段快乐的时光不会随时间消逝,将永远铭刻于心间。
第113章 缺乏存在感的菲斯男爵()
夜色渐浓,伦敦市里的霓虹灯一盏盏亮起,泰晤士河被五光十色的灯光印染得别有一番风味。
天空阴沉下来,显出浓重的昏黄,看样子又像是要下雪了。
樊浩两手揣在裤兜里,走过伦敦塔桥,来到泰晤士河的另外一边。准备去找一间旅馆住下。
不知何时,周围渐渐起了一层薄雾,而且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周围的雾气越来越浓,几乎到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步。
怎么会起雾?
按理说,伦敦的空气不错,不会有雾。不像我大华夏,隔三差五的雾霾爆表。樊浩想不明白,拿出手机,把手机上的灯打开,这才稍微能看清一点脚下的路。
樊浩继续向前走,他渐渐发现,身边的行人越来越少,而且气息也不太对劲,少了都市的那种繁华,多出一丝阴森的气息。
“巫丞,你有没有察觉到什么不对?”樊浩问道。
“咦?”
巫丞惊疑一声,继续道:“老大,周围是一片旷野。你已经出了伦敦市区,现在在一条乡间小路上。”
怎么会无缘无故走到乡间小路上来了呢?樊浩心里感到一丝不安,打开手机,开启定位系统。从手机地图上能看到,自己正位于伦敦西北方十公里的一座墓园前。
也就是说,这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里,樊浩跨越了十公里的距离。如果他全力奔跑,倒是有可能,然而,他只是在街头漫步而已,速度不可能这么快。
“不对劲,往回走。”樊浩本能地感觉到,这里的氛围让人很不舒服。
就在他准备往回走时,前方的迷雾里传来一片翅膀扇动的声音。借助微弱的手机灯光,樊浩看到前方黑压压一片,不过看不清是什么。
能够感觉到有微风吹拂,浓郁的雾气被扇动的气流搅动,向四周散去。
“老大,这是一大群蝙蝠,而且看样子来者不善。”巫丞提醒道。
樊浩取下合金重剑,紧握于手中。那翅膀扇动的声音越来越近,在气流的作用下,周围的雾气迅速消散。
这时,樊浩才看清自己现在所处的位置。这里是一条羊肠小道,周围尽是一棵棵参天大树形成的黑暗森林。
而正前方,一大群蝙蝠向自己扑来,数量估计有数千只。现在是冬季,蝙蝠这种动物在冬天是会冬眠的,不可能这样集群行动。
撤退!
樊浩倒拖重剑往回走,这些蝙蝠可能是被人控制之后,才会在冬季跑出来活动。
后方的蝙蝠飞行速度很快,樊浩尚未向后退出十步,它们就一窝蜂地扑了上来。
他把宽大的剑身当成拍子,左右乱拍,每次都能拍死好几十只蝙蝠。但是这里的蝙蝠有数千,拍是拍不要的。数量实在太多,令得樊浩应接不暇,有好几只咬到他的手臂上,背上,肩膀上。
樊浩心念一动,紫金神雷从毛孔中冒出来。雷气迅速遍布全身,让那几只咬住樊浩的蝙蝠当场毙命,其他的蝙蝠十分忌惮雷电之力,在空中绕着樊浩的身体飞行,就是不敢靠近。
有几只胆子大的,猛冲向樊浩的身体,可还没碰到他的衣服就被点击而亡,身体上冒出一缕缕焦油烟。
“谁敢偷袭老子?”
樊浩用力把重剑往地上一插,向着墓园的方向怒喝一声。
墓园里静悄悄的,没有人回答。除了吱吱吱的蝙蝠声音,什么也听不到。躲在暗中的人见蝙蝠不起作用,进行下一步。
只见陵园里的一块墓碑动了,一只皱巴巴的手臂伸出地面,紧接着又是一只快要腐烂的手臂伸出。用这两只手臂撑住地面,从泥土里冒出一个脑袋。继续往上,一具丧尸爬出地表。
没多久,两具,三具,四具……上百具丧尸从坟墓里爬出来,抬起双手,步履蹒跚地向着樊浩走过来。
“巫丞,你的亲戚来了。”樊浩笑道。
“谁TM和这种恶心的玩意儿是亲戚,我可是行尸,面前的这堆东西连僵尸都不如。”巫丞不屑地说道。
的确,丧尸这种东西和僵尸不一样。丧尸是因为人死后病毒感染形成的,僵尸是尸体天长日久中获得一些修为,能够修炼,两者有本质上的区别。
樊浩摇摇头,丝毫不惧前面的一群丧尸,不死骨都被他干掉过,何况连僵尸都不如的丧尸。叹道:“哎,做尸体做到这个份儿上,可悲呀!连僵尸都看不上你们。”
看着这些行动缓慢的丧尸,樊浩都替他们着急。大哥,你们能走快点不?我还等着送你们上西天呢。
这群丧尸的行动速度,慢得快把樊浩的强迫症都逼出来了。
“老大,你走两步过去把他们解决了算了。我都看不下去了。”快节奏的都市生活让巫丞也受到影响,一下子看到这么慢的东西,心中确实不太舒服。
樊浩同样等得不耐烦了,提剑快速冲过去,就看到他几个闪身,十几个丧尸头颅已经落地。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上百具丧尸,全部被解决。
躲在暗处的人知道行尸根本挡不住樊浩,也没多在意,他要做的就是拖延时间。
“草!动作比乌龟还慢。”樊浩心中骂了一句,一脚踢开一具丧尸尸体。
这些丧尸,加上刚才的蝙蝠,显然是有人故意为之。樊浩冲着墓园叫道:“哪个王八蛋把我引到这里来的,快给我滚出来,再不出来我就走了。”
听到樊浩说要离开,暗中那人有些慌乱,要是让他跑了,可就前功尽弃了。他从一块高大的墓碑后面走出来,这人正是菲斯男爵。
“是你?”樊浩说道,略感一丝惊讶,菲斯男爵这个手下败将竟然还敢来。
“对,就是我,这次是来找你报仇的。”菲斯男爵拔出手中的血魔剑对准樊浩。这把剑是公爵的随身佩剑,自然比他以前那把普通的剑好了许多,不至于像上次那样,武器被樊浩砍断。
继续道:“你接受我的挑战吗?”
“我拒绝。”
樊浩说完,把重剑扛在肩头上,转身离去。
“你给我站住。”
菲斯男爵怒吼道,他已经给其他十六位男爵发了消息,让他们快点赶过来逮捕樊浩,可现在还没来。
心中对那十六位男爵很是不满,看他们傲慢的样子,很不想撂自己。要不是手中有公爵的血魔剑,这十六人看都懒得看自己一眼。
樊浩听到菲斯男爵的话,没有停下脚步,继续往前走。心道:你叫我站住,我就站住?你谁呀?
菲斯男爵心头不禁一阵悲凉,这个世界肿么了,谁都不愿意理会自己。我可是高贵的吸血鬼,而且还有爵位,我的存在感在哪里?
第114章 嗜血的血魔剑()
“竟敢无视我,杀了你。”
菲斯男爵手中的血魔剑受到他暴躁情绪的影响,剑身的颜色渐渐由金属色变为了血红色,散发出的血煞气息令人心惊。菲斯男爵举起血魔剑在自己的左臂上划了一剑,暗红的鲜血流到血魔剑上,然后被血魔剑吞噬。
这是就是血魔剑,一把饮血的剑,谁能供给它鲜血就认谁为主。
樊浩没有再向前走,那股强烈的威势令他都感到心惊,双手握住合金剑,小心应对。
“去死吧。”
菲斯男爵怒喝一声,手中的血魔剑隔空朝樊浩一剑斩下。那纤细的剑身上斩出一道血色的剑罡,冲向樊浩而来,空中飞舞的蝙蝠,仅仅是被这道血色剑罡轻轻碰了一下,便凭空化为乌有。
樊浩能够感觉出来,这一剑的威力极端的强横。向前跨出一步,紫金神雷爬上合金剑,把合金剑包裹在里面。扭转腰身,回旋着挥剑,凭借腰部的力量去对抗这一剑。
铮!
这道剑罡和樊浩的合金剑撞到一起,使得樊浩笨重的合金剑都是发出了一声清脆的剑吟。樊浩的身体被直直倒推出七八丈,差点把他的鞋都给磨破了,才挡下了这一剑。而那剑罡上携带的血煞气息,直接被紫金神雷蒸发的一干二净。
“竟然连血煞之气都破不了那紫金色的气体,那究竟是什么东西?”
菲斯男爵大惊,这血煞之气才是血魔剑真正的厉害之处。中了血煞之气轻则神智错乱,重则灰飞烟灭,然而那紫金色的气体比血煞之气还要厉害,直接将血煞之气蒸发掉了。
樊浩挡下那一剑后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