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而我家里只有三个人,饭菜每顿都吃不完,父母又纵然,我妈几乎天天做我喜欢吃的菜,久而久之,我就变得嘴刁,只喜欢吃爱吃的,不爱吃的就是摆在我面前一个月,我的筷子也不会伸进去。
我看着那些胃口全失的小吃,犯难地努了努嘴,“那些我不想吃了,你帮我吃了吧。”
兰仲文脸色阴沉,“萧九九。”
我连忙摆手,“我真的不能在吃了,不然晚上会闹肚子的,我再吃几串羊肉串就好了。”
“不行,先把这些吃了。”
“不想吃,不好吃。”
“不吃完不准你买。”兰仲语气坚决,近乎命令。
我脸气得鼓鼓的,往嘴里塞了块白糖糕,甜甜的,糯糯的。咦!吃了那么多辣的,现在吃点甜的,觉得味道还不错。
于是我叉了块白糖糕递给他,“这个蛮好吃的,有嚼劲,你也吃吃看。”
他微微一笑,把整块白糖糕塞进嘴里。
我赶紧凑上去,眨巴着期待的眼睛,“怎么样?好吃吗?”
“还不错。”
填饱肚子后,我们轻装上阵,步行街的商店鳞次栉比,什么东西都有,满目琳琅。
人群拥来嚷往,穿梭如鲫,为了防止走散,我一路拉着兰仲文的袖子,看到一家帽子店,我兴奋地拉着他冲了进去。
我把一条花纹反复的丝巾围在脖子上,带上遮阳帽,模仿着梅艳芳那副风情万种的样子,把身子向前倾,微噘着嘴巴说,“怎么样?我酷吗?”
“酷!”兰仲文被逗乐了,玩心大起,随手拿起副宽大的墨镜带上,“帅吗?我像周润发吗?”
我哈哈大笑,“帅!但是不像周润发。”
他又拿了把纸扇,啪一声打开,不疾不徐的摇着,“现在呢?像不像忧郁的张国荣?”
“我去!”我一把夺过他的纸扇,“别黑我哥哥。”
兰仲文疑惑地摸着自己的脸,似笑非笑,“难道我长得很丑?”
“不丑,长得特别招眼,女生见了你都得神魂颠倒。但是你不能黑我偶像,我哥哥是独一无二的。”
“哈哈。”兰仲文心情大好,“那你神魂颠倒了吗?”
“倒了倒了。”
我随口答应,他又动作利落地朝脑袋扣了顶鸭舌帽,“帅吗?我像不像刘德华?”
说着把鸭舌帽压低,眼睛陷在阴影里,只余下倨傲的下颌线条紧紧绷着,雍容而高贵。
简直是帅得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啊。
我被惊艳了一把,“你带这个帽子太好看了。”
“是吗?”他眼中的笑意缱绻,“那就买这个吧。”
说着就要到收银台付款,我拉住他的手,把同款不同色的鸭舌帽扣在他脑袋上,“等等,别买黑色的,你买蓝色吧,我觉得你皮肤白,带蓝色更有朝气。”
“好。”此时他正戴着蓝色的帽子,肤如皓玉,惑人的眼狡黠眨着,“怎么样?我带蓝色还是黑色好?”
“蓝色好。”
“好。”说完顺手把同款不同色的红色鸭舌帽扣在我头上,端详了好一会,才满意地柔了眼中的笑意,“你戴也好看,我买两顶,我们一人一顶吧。”
“我自己买就好了。”
“不用啦,上次你送了一幅画给我,我还没回礼呢,这帽子就算给你回礼了,要好好戴着呀,这可是我的心意。”
头上一轻,鸭舌帽已经被他抽走了,他拿着帽子去付款,动作利落迷人。
心意?
还是一模一样的情侣帽。
我陷在莫名的欢喜中,没反应过来。
买完东西,我们心情愉悦,路过一家裁缝店,我拉着他乐颠颠地跑进去。
这时代还是有很多人穿着盘扣服的,尤其是老一辈的女人,她们至今还穿着自己绣的肚兜,自己做的绣花鞋。
我摸着一件件质地丝滑的旗袍和旗服,心里高兴。
兰仲文不解,“你这个走在潮流前端的人居然喜欢这么复古的衣服?”
“那肯定的,好看嘛。”不一会,我就挑了几套样式淡雅的五四服,这里的衣服都是纯手工定制的,先试好款式,然后根据本人的身材量身定做。
一般需要7—10天的制衣时间,我早就想好了,就穿五四服去参加比赛,主意一打定,我心情大好,拿着衣服拐进试衣间里试穿。
我先试了一套质地柔软的锦衣,紫玉盘扣,袖摆与衣摆宽大,绣着张扬妖娆的蓝色鸢尾,衣身无饰,白色锦衣,长裙迤逦。
换上白色绣花鞋,我掀开试衣间的帘子,“好看吗?”
兰仲文转过头,呆若木鸡。
女子款款而来,仿若在众人面前展开一幅山水画,香腮入雪,气若幽兰,好一个翩若惊鸿的女子。
浑身上下,无不展现着中国文化的魅力和色彩。
“好看。”兰仲文憋了许久,只说出这两个字。
------题外话------
话说女孩子逛街都是这样的?买衣服事小,填饱肚子要紧。哈哈哈,序序又来冒泡了,求收藏,求保护,求呵护,求爱护~
第三十四章 点名()
“那我就定制这身衣服咯。”
“嗯。”
隔了一会,我又换了一身水兰色的五四服,同样的宽袖,裙身合体,裙侧大开。
长发放了下来,绾成髻,别上青铜簪。
眼睛淡静如海。
站在夕阳的余晖里,就像烟雨中的青花瓷,素净,飘逸,典雅,美而隽久。
兰仲文怔得说不出话,“你真适合这样的衣服。”
“哈哈哈……”我毫无形象大笑,被他瞪了一眼,憋着笑意,“好吧,那就定做这两套吧,你看到我穿得绣花鞋了吗?你觉得白色好看还是水兰色的好看?我订一双就好了。”
兰仲文认真想了下,“白色的吧。”
“好,那就定制白色的了。”
“嗯。”
回家的路上,我又睡着了,手中提着两杯奶茶,靠在窗边呼呼大睡。
公交车用力颠簸了下,我额头磕到窗户,吃痛皱眉。
昏昏沉沉中,感到脑袋下被人垫了个柔软的东西,等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枕在一条手巾上,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我移开脑袋,把手巾取下还给他,岂料手刚触碰到手巾,就摸到了一滩粘腻的水渍,瞬间睡意全无,把他的手巾塞进自己包里,略带尴尬地说,“谢谢你的手巾了,我晚上回去洗干净还给你。”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啊?我又不是不知道你睡觉喜欢流口水。”兰仲文笑话我,眉眼似笑非笑。
我大囧,我也不想的嘛,只怪这毛病太深根固蒂,丢死人了。
“那条手巾就送给你吧。”
“啊?”我微微一愣,“那怎么好意思?你给我了,你不就没有了吗?”
“没事呢,这种手巾,我家里还有很多。”
“还是不要了,你已经给我很多东西了,今天还买了帽子给我,我之前跟你借的围巾也还没还给你呢。”
“你都拿着吧,没关系,我不着急要。”
“这样啊。”我认真想了下,从包里翻出一块珐琅怀表塞进他手里,“那我把这块怀表送给你吧。”
他笑着推拒,“不用了,我那是用不上,不是要跟你搞礼尚往来的世故。”
“没事没事,这个怀表我也用不上,女孩子嘛,哪会带怀表啊?身上也没兜。给你刚好,你以后复习可以看着时间,不要复习得太晚。”
兰仲文接过,珐琅云彩的怀表雕工精湛,历史悠久,一眼便知不是凡品,他微微一愣,“这不是普通的怀表吧?”
我嘿嘿一笑,“被你看出来了啊,这我外公给我的,但是我用不上。”
“你外公为什么给你怀表啊?”兰仲文不解,女娃一般都是给手镯或耳环吧。
“跟你说吧,我外公本来希望我是个男孩子,这是我出世前,他送我的,其实我压根就不要,看见这怀表,我就觉得我对不起他们。”
“为什么?”
“因为我是个女孩子呀,你不知道因为我是个女孩,我妈受了多少白眼,多少委屈,家族那么多个孩子,我奶奶就不喜欢我一个,就因为我是女孩。”
兰仲文不语,半响,微微叹了口气,“重男轻女的现象实在太严重了,不过社会在发展,再过十几二十年,应该就男女平等了。”
“是的,以后我要生了女儿,我想我和我妈一定会千万般呵护她的,不让她受到重男轻女的委屈。”
“我也是。”
“你也是?”我慧黠眨眼,“你也喜欢女孩吗?”
“女孩儿好,听话。”
“哈哈,跟我一样,女孩儿可以给她梳头发,辩各种辫子,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兰仲文忍俊不禁,“你是把女儿当洋娃娃了吧?”
我哈哈大笑,“不是啦,是说打扮得像洋娃娃,教育嘛,我不管她,让她以后自由成长,想干嘛就干嘛。”
“就像你现在这样吗?”
“差不多。”
“那可不行,我女儿要是长成你这样,傻乎乎的,老被人欺负,那可不好。”
“你女儿?我又没说你女儿,我是说我女儿。”
兰仲文莞尔,笑意促狭,也不作多余的解释,摸着怀表说,“你送这个给我,是在关心我吗?”
“那我肯定关心你,你对我这么好,我不对你好我对谁好去啊?”
兰仲文笑眼濯濯,“你说的。”
“对啊,那是肯定是我说的,你晚上复习不要太晚,看着时间,注意休息噢。”
“恩呢。”
日子飞快流逝,转眼就进入了大寒,本还乍暖的气候急剧下降,昼短夜长,冻得嘴唇干涸,连呵出来的气都成了白色的雾。
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英文终于登上舞台,改为主课,这对我来说又是个好消息,我从小讲英文,溜得我自己都不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