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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老仆人正是老王,而站在老王面前的正是武凉王李安之子李炎凉,这位世子殿下虽然不经常在外露面,但炎凉城中几乎是无人不知这位与都城同名的世子殿下。
此时老王弓着身子,摇头道:“老仆才疏学浅,不懂诗中含义。”
李炎凉收起折扇,背过身去,望着院墙之外,说道:“这八句诗,奉劝世人公道存心,天理用事,莫要贪图利己,谋害他人。”
“老王啊,你说这道理教书先生经常讲,怎么有些人就记不得这为人处事的道理呢?”
李炎凉向老王发问,也是在质问自己。
如今这夏泽王朝,一半的江山都是武凉王李安打下来的,所以武凉王在朝中的威望极大,不过这位世子殿下却从不因此而骄傲自恃,只因他有一位贤惠善良的母亲,从小到大都教导他为人处事的道理,更有都城中的名师教导他学文识字,加上其父亲武凉王亲传武艺,更是文武双全。
不仅如此,李炎凉八岁时还拜入了昆凌派三长老弱水道长门下,习得通玄法技,加上他勤奋好学的性格,如今十二年过去,其修为已经达到了四重天境界,以他年方弱冠便有此修为,即便是在修真界也可以称得上是高手了。
如此家世又勤奋好学,李炎凉完全称得上是一位人杰。
即便如此,他始终都反省着自己。今日他朗诵此诗,只因为他昨日遇见了父亲的政敌文儒王张全之。
这张全之为人还算光明磊落,但喜欢钻牛角尖。十年前外邦在边疆之地肆杀本国百姓,强抢物资金银,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李安请求即刻出兵讨敌。
而张全之与其意见相反,因为当时夏梁帝刚登基不久,朝中势力不稳,为了朝中大局着想,张全之提议先稳固朝中形势,再去征伐外敌。
这武凉王和文儒王算是夏凉帝的左膀右臂,一文一武本来各不相安,但因为这件事起了争执,因此延误了征讨外敌的最佳时机,导致边疆民众死伤十万余之多,引起百姓怨声载道。后来朝廷形势逐渐稳固,夏凉帝才命令武凉王亲率精兵出征,征讨外邦,最终武凉王手刃敌首归来,并对边疆地区的百姓免税五年,才平息了民众的怨气。
从那以后,武凉王无论在政事或者其他事务上,一直都与文儒王对着干,二人这些年一直都水火不容。
说到这里,再提起李炎凉昨日遇到张全之,这世子殿下对谁都好,就对这个张全之颇有成见,平日里见到这位长辈连声招呼都不打,熟视无睹。
如今夏凉帝膝下有一对儿女,皇子今年才六岁,公主也只有四岁。
说起这位小皇子也有个小故事,而且还和李炎凉有关。当年李炎凉出生时,李安给他起了炎凉这个与都城同名的名字,当时夏凉帝还没有登基,便对此事颇有成见。后来这夏凉帝为了压过武凉王一头,便给他这个小皇子起了个夏泽这个与国齐名的名字。
这皇子夏泽天性顽劣,调皮好动,经常捉弄朝中老臣。那文儒王如今也年过六旬,昨日李炎凉亲眼见到夏泽小皇子在王宫里用弹弓打伤了张全之的脑袋,而李炎凉当时并没有阻止,所以今日他有些自责。
夏泽皇子天不怕地不怕,连他的父王都不怕,唯独害怕武凉王李安和这世子殿下李炎凉,如果当时李炎凉阻止的话,张全之便不会受伤了。
而且伤的还是头部,要是伤势重的话后果不堪想象,张全之如今已经六十有五,且并无武艺,体质单薄,好在小皇子力气小,只是擦破了皮,并没有大碍。
就因为这事,李炎凉自责不已,责怪自己不应该公报私仇,怎么说那张全之也是朝中大臣,要是因此而病亡,那他的责任就大了,即便别人不知道他当时在场,以他的性格也会自责一辈子。
老王看着李炎凉一副郁郁不安的样子,轻咳了一声,说道:“世子殿下,老仆认识一年轻人,算是个人才,想引他进入武凉王府,如果重用此人,将来必定会替您和武凉王分担不少压力。”
“哦,此人是谁?”李炎凉转过身,好奇的问道。
老王轻轻一笑,说道:“此人是老仆的一位故人之子,姓邱名云轻,虽然今年才十六岁,但老仆敢断言,给他两年时间,必定会干出一番大事!”
李炎凉听了老王的话,微微有些惊讶,说道:“想不到这世上还有被你老王如此赞赏的人,而且还是一个只有十六岁的少年,我倒是很好奇这邱云轻长什么模样。这样吧,明天你就带他来武凉王府,我亲自考验他一番。如果他能够通过我的考验,我便让他留在我的身边替我做事。”
“既然如此,老仆这就告辞,通知邱云轻明日来府上面见殿下。”老王转身就要走,却被李炎凉叫住。
老王转过身,一脸疑惑的看着李炎凉,李炎凉说道:“明天你不要带他来武凉王府,我暂时不想让他知道我的身份。这样吧,到时候你带着他去胭脂姑娘家的杂货铺,我们在那里见面。到时候你只要称呼我为李公子就行,不要暴露我的身份。”
“老仆知晓了。”老王躬下身,对着世子殿下微微一拜,便转身离开了这里。
……
莫洛在炎凉城认识一个老板,叫做刘仁喜。
刘仁喜在炎凉城最繁华的中央街开了间杂货铺,门面很小,连个招牌都没有,但生意还不错。
刘仁喜年纪刚过五十,有一婆娘,从夫姓为刘氏。因为刘氏没有生育能力,二人没有子嗣。
十年前刘仁喜去邻国采货,在边疆之地遇见一孤女,刘仁喜起怜惜之意,且这孤女长得极为灵秀,眼睛灵动的很。生活在那边疆地区的人一般都皮脂粗糙,像她这样的灵动女娃也是少见。
刘仁喜本来就因自家婆娘不能生育而苦恼,遇见了这样可爱又漂亮的女娃,只当是上天所赐,便将其带回了家收养。
女娃说自己的名字叫做胭脂,是一个陌生人给她起的名字。如今胭脂已经是十五岁的少女,人长得漂亮,头脑也精明,跟着义父这么多年也很有生意头脑。
杂货铺虽小,但物品却很齐全,针线布匹,锅碗瓢盆,木雕铁器,应有既有。
街坊邻里都管刘仁喜叫做老刘,在这条街上住着的都是一些有名的商号和酒楼,唯独刘仁喜这家连招牌都没有的门面最小。但是周围的老板豪商都很照顾他,有的时候见杂货铺生意不景气,这些老板们还帮他宣传来杂货铺买东西。都说商场如战场,但刘仁喜和周围的大老板们却是相处的很和睦,只因为他为人忠厚老实,不耍滑头。况且他的店铺很小,那些大老板也不怕生意被抢走。
刻薄不赚钱,忠厚不折本。这句话刘仁喜经常说,也是他做生意的准则。
都说无商不奸,而刘仁喜偏偏反其道而行,口碑极佳,所以生意也不错。
刘氏的身体不好,近几年经常卧榻不起,久病缠身。平日里,都是胭脂跟着刘仁喜打理着杂货铺生意。
今日胭脂特意将杂货铺打扫的干干净净,因为她一直爱慕的世子殿下说是今天要来杂货铺和别人谈生意。
看着义女从早上起来就乐呵着合不拢嘴,刘仁喜却叹息不断,坐在自己的大椅子上,说道:“胭脂啊,世子殿下乃是王侯之子,不是我们这些普通人能够攀比的。”
胭脂穿着一身普通的粗布衣衫,但也掩盖不住她那清爽灵动的容貌,尤其是那双漂亮的眼眸,几乎都能滴出水来。
“阿爹,我知道我和世子殿下之间的差距,也知道我们的身份存在天壤之别。所以我也不期望太多,只要能够多看他两眼就满足了。”胭脂眼睛眯成了月牙状,一脸花痴状。
见义女如此模样,刘仁喜更是叹息连连。
“我说过了,这辈子非胭脂姑娘不娶。”一道清朗的声音传来,听到这熟悉的声音,萝莉一脸欢喜,向着门外望去,看到那人的模样,又是娇羞的埋下头去。
李炎凉拿着扇子微笑着从门外走了进来,刘仁喜紧忙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恭敬的说道:“见过世子殿下。”
李炎凉将刘仁喜扶了起来,摇头道:“老刘啊,我都说多少次了,你不必每次见到我都行礼问候,这里又没有其他人在,不要这么规规矩矩的,拘谨的很。”
刘仁喜说了声“是”,这时胭脂走了过来,轻轻的低下头,柔声说道:“见过世子殿下。”
李炎凉扶起胭脂的手,摇头道:“胭脂啊,你怎么也这么拘谨了。”
胭脂抬起头,将手轻轻的收了回来,即便与这世子殿下从小到大见过很多次了,但每次见到他自己这心里都会小鹿乱撞,脸羞得通红,而李炎凉每次见到胭脂害羞的样子都会被逗得哈哈大笑。
这次也不例外,见到胭脂害羞的可人模样,李炎凉又是大笑起来。
李炎凉能够与老刘父女相识,是因为五年前他独自在街上闲逛,发现一个没有匾额的店铺,好奇之下便走了进来,从而结识了老刘与胭脂父女二人。
当时老刘和胭脂都不认识这位世子殿下,而这世子殿下又为人温和,当年胭脂十岁,李炎凉十五岁,李炎凉见胭脂长得漂亮可爱,便总是逗她,二人逐渐成为了好朋友。
虽然后来老刘知道了李炎凉的身份,有意让胭脂和世子殿下保持距离,但胭脂和李炎凉之间并没有疏远。如今胭脂正值及笄之年,李炎凉风华正茂,从单纯的友谊发展到了儿女之情。
刘仁喜见自己的干女儿和这位世子殿下的关系愈演愈烈,他便是忧心不已。如果单论世子殿下的为人,刘仁喜也是非常的赞赏。但朝廷中人你争我斗腥风血雨,弄不好就掉了脑袋,所以刘仁喜不希望胭脂和李炎凉走的太近。但见眼下形式,他已经阻止不了了,只能顺其自然。
李炎凉对着胭脂开朗一笑,走进前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