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张召重连退三步,此时才堪堪止住,沉声道:“阁下好功夫,再接一剑试试。”凝碧剑连连挥动,脚踏罡步,剑光闪动间,刷刷十几招使出,招招不离周身要害。
宋杰身形连晃,笑道:“已经过了二十招了,不错不错。到此为止吧。”长剑一抖,剑花闪烁,一剑刺向张召重咽喉要害。
张召重见宋杰长剑刺来,心下一惊,才要躲闪,还没来得及做出动作,只觉得脖颈一凉,随后就是天旋地转,眼前场景大变。
而在李沅芷和余鱼同眼里,张召重连动都没动一下,便重重摔倒在地,脖颈上已经多了一道血痕。
这一剑当真是似缓实疾,似慢实快,认准张召重剑术的破绽之处,瞬间突进,剑光乍起,已是鲜血喷溅,一命呜呼。
张召重号称“火手判官”,自从投靠了清廷,江湖上不知道有多少人栽在他的手上,可谓是令人闻风丧胆,没成想今天却让宋杰一剑穿喉,丢了性命。
余鱼同看着张召重的尸体,只觉得脖颈发凉,那一剑他是无论如何也躲不过去的,这一瞬间他就决定了,绝不和宋杰为敌。
“幸好是同门师兄。”
余鱼同暗暗擦了一把汗,已经忘了其实按理说是他先入门才对的。
宋杰抖落剑上的血迹,手微微一扬,短剑向着李沅芷激射过去,还剑入鞘,笑道:“行了,这人是冲着我来的,已经解决了。”
“看来明天必须走了,张召重后面肯定还有后援,要是再不走,李可秀可就要倒霉喽。也不知道那个曾参将和那二十几个亲卫可不可靠,应该是可靠的吧,要不然李可秀也不会让他们来护卫自己的家人。”
宋杰一边小声嘀咕,一边向后堂走。
还没走到后堂门口,只见对面陆菲青走了进来,宋杰奇道:“师傅,你怎么也到前面来啦?”
陆菲青没有回宋杰的话,一眼就盯上了倒在地面上的张召重,疑惑道:“怎么回事?这是谁?宋杰,你动的手?”
“师傅,这是朝廷的人,找杰哥哥要那本什么可兰经,让杰哥哥给杀了。”李沅芷蹦蹦跳跳跑到陆菲青身边,皱着鼻子道。
余鱼同上前一步,拜见陆菲青:“弟子余鱼同见过陆师叔。”
陆菲青扶起他,笑道:“你是掌门师兄的弟子?好好好,果然一表人才,我武当派后继有人啊。”
余鱼同挠挠头,笑道:“陆师叔太夸赞了,弟子和宋师兄比起来差太远了。”
陆菲青没好气道:“你别看这小子武功高,可他就不是个闲得住的人,指望他撑起我武当今后的局面?那是想也别想。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消失个一年半载的。”
李沅芷嬉笑道:“师傅说的对,杰哥哥就是惹祸的人,才干不了正经事。”
“去去去,你个小丫头也来说我。”宋杰翻了个白眼,道:“我说师傅,你也别在这揭我的短了,咱们还是先把这尸体处理了再说。”
“对对对,余师弟你也搭把手,帮杰哥哥把这个人处理了,要是被人发现了,又有麻烦了。”
李沅芷笑着跑到张召重尸体旁边,俯身捡起张召重手上的凝碧剑,笑道:“杰哥哥,这把剑看着不错哦,归我喽!”
“等等!给我看看!”
陆菲青看到李沅芷手中的凝碧剑,心中一惊,紧走两步,来到李沅芷身前,接过剑,仔细看了几眼,满是惊骇的蹲下身子,把地上的尸体的翻了过来。
“果然是他!”陆菲青忽然叹息道,见尸体还睁着眼睛,叹了口气,伸手合上了尸体的眼睛。
“师傅,他是谁啊?”李沅芷疑惑的问道。
陆菲青深吸一口气,好像放下了什么心事一样,轻声道:“他就是你们那个投靠了满清的师叔,宋杰,你今天也算是帮我清理门户了。”
“啊?”余鱼同惊呼一声:“他就是张师叔?”
陆菲青道:“对,他就是张召重。沅芷,那凝碧剑你不能拿,否则恐怕会给你爹爹惹来祸事,我虽然看不惯他做的事,但也不能害他。”
宋杰轻笑道:“那这把凝碧剑就便宜了我吧,反正这位张师叔也是我杀的,不怕满清鞑子找麻烦,明天雨停了我就和你们分开走,他们找麻烦也找不到你们身上。”
余鱼同惊道:“宋师兄,你要一个人对抗满清鞑子?”
“怎么?你难不成还有什么更好的建议?”宋杰把凝碧剑收入剑鞘,和霍青桐的古剑插在一起。
余鱼同眼珠一转:“师兄,要不然你加入我们红花会吧!咱们一起对抗满清鞑子,也能有更多的把握不是?”
“加入红花会?”
宋杰嗤笑一声:“不是我不待见你们红花会,照着你们的想法,还想推翻满清鞑子?到最后不让人家给剿灭了,你们就烧高香吧。”
“行了,赶紧洗洗睡吧。”。。
第十六章 暂得逍遥()
宋杰在三道沟一剑杀了张召重,堂堂的火手判官,身死的消息一定瞒不住,第二天一早大雨初停,便单人独马上路,离开大队人马,另选了一条路线,打算到处去看看。
余鱼同再三邀请宋杰加入红花会,但他却认为红花会那是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就算是加入了也没什么意思,到时候说不准还要去和乾隆虚与委蛇,还不如他自己一路走走停停,见到哪有不平事就管管,哪有恶霸污吏就杀个干净。
自己心里痛快,还能救下一地百姓,也不用去理会那些狗屁不通的改朝换代的计划。
想要改朝换代,驱除鞑虏,放着杭州绿营多半的兵卒不用,竟然想着让乾隆自己承认自己汉人的身份,恢复汉人江山,宋杰对此只有一句评价:“没脑子。”
李沅芷他们的大队人马打算从风陵渡口过黄河,然后去杭州,宋杰有意和他们分开,准备去河南,从孟津渡口过河,找陆菲青问了路,认准方向,沿着官道纵马疾驰。
宋杰单人独马,速度要比大队人马快得多,不过三天时间,人已经到了嘉峪关,完全和大队人马岔开了路线。
这三天里,他在赵家堡宰了一个地主恶霸,拿来的大部分银子都分给了赵家堡周边的穷苦百姓,自己也剩了几十两,一路上吃饭住宿,倒也没委屈了自己。
过了嘉峪关,一天疾驰。
到了傍晚之时,宋杰所乘的马匹已经体力不支,只能勉力在官道上走着,不时喘着粗气。
好在此时前面的城墙已经遥遥在望,看起来是座大城,正好休整一夜。
如今到了大城,在没有被通缉之前,宋杰也不想自己惹麻烦,在城外找了一家道观,买了一身新的道袍,挽了一个发髻,这才牵马进城。
当今的世道虽然也是匪患横行,天灾**,但终究不是兵荒马乱,一般的马匪强盗也不敢来打这种大城的主意,守城的兵卒如今正无精打采的站在城门口,根本就没有一个人的注意力在行人身上,宋杰大摇大摆的从旁边进城,竟然没有一个人上来询问,反而都躲得远远地。
宋杰进城后在东门找了一家客店,把马交给小二,吩咐他好生喂养,进了大厅,对掌柜的喊道:“给我开一间上房,顺便说说,城里的酒楼在哪。”
掌柜的笑道:“小道长这般气派,想必也瞧不上小店里的粗茶淡饭,小道长要是想吃好的,出了店门左转,上了东大街,有一家杏花楼,那是肃州城里最好的酒楼。”
宋杰扔下一块碎银子,笑道:“成了,我出去转转。晚些时候回来,记得留个门,这银子就当房费了。”
掌柜的笑着应下,吩咐小二带宋杰出去指路。
来到杏花楼,点了几盘小菜,要了两壶白酒,宋杰上了二楼,挑了一张靠窗的桌子,不一会儿,小二先把两壶白酒端上了桌子。
肃州泉水清洌,所酿之酒,香醇无比,西北诸省算得第一。此时酿酒的技术已然是古代酿酒之法大成的时期,香浓醇厚不说,比现代酒厂酿出来的酒更多了几番滋味。
宋杰前世上大学的时候,也是经常和舍友出去喝酒的人,虽然不是嗜酒如命,但酒量也不算差。
这种古法酿制的白酒,香浓醇厚不错,但要是比起提纯和酒精度,那就和前世的白酒差远了,宋杰空腹喝了一整壶,小二才堪堪把点好的菜送上来。
此时正是吃饭的时候,杏花楼里的酒菜虽然大都要比外面贵得多,但这个世界上最不缺的就是达官贵人,更何况西北乃是晋商的根基,有钱的商人也是多不胜数,也因此,这杏花楼里吃饭的人并不在少数。
方才宋杰干巴巴的喝进一壶酒,却面不改色,已经让周围的食客纷纷注意到了他,他可不愿意像个猴子似得给人看戏,剩下的这一壶,却是喝得慢条斯理,时不时的夹两筷子菜,若不是他现在穿着道袍,怕是酒楼上的人都会把他当作什么世家大族的公子。
这时,忽听楼梯声响,小二又引着两个人上了楼,殷勤的安排好了位子,问了吃食,转身下楼,片刻后就端上来两壶白酒,紧接着一道一道菜上来,这速度可比宋杰的快多了。
宋杰不知道这两人是什么身份,也没甚兴趣知道,但他乃是学武之人,耳目聪慧,不用刻意去听,这两人的说话声就已经进了他的耳朵里。
只听得一人道:“言老哥,兄弟这次算是栽在肃州了,谁知道那两个点子这般好的身手,此番的事情还要你多多帮衬兄弟。兄弟今后定有重谢,否则回了京城,兄弟这脖子上的脑袋怕是要保不住啊。”
那姓言的道:“这个好说,那两个点子不是已经让你们给弄伤了吗?到时候咱们找过去,给他来个一网成擒。到时候瑞老弟升官发财,可不能忘了老哥我啊。”
那姓瑞的叹了口气道:“老弟要是真升官发财必然忘不了言老哥。不过,现在我也不想着什么升官发财了,能把人给抓住送回京城,也就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