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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手窃国-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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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源长长地吁了口气,在她的额头上印下一个温热的吻。“云儿,我要你,愿意付出一切,奉上未来的江山,后位,取悦你。”
“我不要那么多,我只要你在我身边,就足够了。”
她微笑着,伸出手来,轻轻地拨弄着他那柔软而纤长的睫毛,“我喜欢听你说话时的声音,看你说话时的样子。就算你老了,头发白了,模样没有现在好看了,我也不会嫌弃你。还像现在一样,喜欢你。”
这天晚上,牧云睡得很踏实,似乎从来都没有如现在这样安宁祥和过。即使他没有睡在她身边,但她似乎仍能够感受到他在她身体上留下的印迹,留下的温暖。这温暖一直伴随在她的左右,长久地存留着,给她慰藉,给她最大的保护。
她做了一个从来 没有做过的梦,很奇异——梦里,她走到大江之滨,看着夕阳映照着江面,半江瑟瑟半江殷红。她正感叹于眼前的美景时,忽然看到天边的日头坠落下来,落到大江之中,竟顺着江流朝她这边漂浮而来,不多时就到了她跟前,还迅速缩小,变成一颗明珠模样。她非常惊奇,蹲身下来,用裙子兜起那捧江水,将它兜入其中。
她如获至宝,生怕它会凭空消失,于是赶紧伸手去捞。然而更加奇异的事情发生了。它在她的怀中越来越小,最后就消失不见了,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她颇为失望,心中一个焦急,就突然醒来了。看着窗子外的月光,她这才知道刚才所见的不过是个梦,不是真的。
赵雍这一次在邺城呆了十来天,就动身回晋阳去了,一个月后,正值六月盛夏,晋阳传来一个令牧云和赵汶颇为惊愕的消息——赵雍的同胞弟弟,南赵郡公赵琛死了,只有二十三岁。据说头一天别人还见他好好的,在晋阳霸府主持事务,第二天就传出了暴亡的讯息来,死因不明,着实令人生疑。
当朝大丞相的亲弟弟死了,这着实是桩大事,在京城的不少亲贵都携带家眷回去吊丧,赵汶既然在京城无事可做,自然没有理由不回去。接到报信后的第二天,牧云就跟随丈夫回晋阳去了。
赵源当然不舍得她回去,怕她和赵汶被父母留在晋阳,以后再见她就困难了。可他伤愈复出之后政务繁忙,根本脱不开身。无奈之下,他只得派了大量侍卫护送,给她准备了一路上所必需的物品,一大早送她到门外,目送着队伍去了。
坐在颠簸的马车里,她见赵汶的神色有点郁郁,似乎心不甘情不愿的样子,疑惑道:“怎么,你不想回去?”
她在京城的这三个月,好几次看到赵源当众嘲笑他,有时候他办错事说错话,就被毫不留情地训斥。按理说他不应该喜欢呆在赵源眼皮子底下,过着憋屈日子的。
“在这里没人管着,每天不用起大早读书习武,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很自由。回去以后,兄兄要管,家家要管,当然不痛快。”
原来是这样,牧云会心一笑,虽然他已经是她的丈夫了,却还跟个小孩子似的,贪玩逃课不喜欢学习。“你出来玩了三个月,也该收收心,回去继续课业了。否则你再折磨耽搁下去,三叔四叔都要比你学问好了。”她指的是赵汶的两个异母弟弟,三郎赵浚,四郎赵淹。
赵浚比赵汶小了两岁,今年只有十一岁,却聪明慧悟,不但读书好,习武也进步很快,是个从来不用大人操心的孩子。赵雍一直不喜欢他,并不是他本身的原因,而是他血统可疑。
当年赵雍抛家弃子地跑来魏国谋取富贵,在魏国落地生根。日子好过了,下半身当然不能闲着,每天晚上回去也需要女人照顾,因此纳了个妾,她就是赵浚的母亲王氏。
王氏在嫁给赵雍之前,刚刚死了丈夫。伺候赵雍才七个多月就生下了赵浚。根据月份推算,这个儿子也许是她和前夫的遗腹子。赵雍心中这样怀疑,表面上并不说出来,仍然把他当做自己的儿子来养。尽管如此,待他终归不如待亲生子一般爱惜。
赵浚本人倒是争强好胜,丝毫不为自己的可疑身世感到自卑,性情和赵源一样外向开朗。赵源很喜欢这个人小鬼大的异母弟弟,两人脾气相投,经常在嘲笑赵汶的时候一唱一和,配合得不亦乐乎。
听牧云提到赵浚,赵汶的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易令人觉察的愠色,转瞬即逝。他眼望着车窗外,淡淡说道:“反正我是个没出息的人,学得文武艺,也派不上什么用场,将来老老实实当个富家翁就足够了。”
“不要这么说,你还小,又没有真正历练过,怎么知道自己不行呢?”
“我自己心里有数。这些日子来,我经常看着大哥处理政务,和大臣们议事,他们说的很多东西我都听不懂,琢磨不明白。我看到这些人,就懒得说话,没有他那样的耐心和兴致。”
37
37、当年情 。。。
他说得很在理,他和赵源根本就不是一路人。赵源姿容姣美,他相貌平平;赵源能说会道,他沉默寡言;赵源可以在皇帝、大臣、士子之间谈笑戏谑,从容弘雅;而他只要见到这些人,就找不到任何可以共鸣的话题。他在大多数时间里,就是独自一人坐着,不说话不插嘴,想着自己的心事。
想到这里,赵汶补充道:“可见,我的确不是块做官的料,白白占用了这么多显赫官职。”
其实他不热衷于政治,牧云反而轻松些,毕竟他不和赵源争斗这些,赵源肯定会对他手下留情的。有时候,没有野心,甘于平淡,也是一种合理的处世之道。
“你不要妄自菲薄,毕竟这世上有很多种行当,男人不一定非要走仕途这一条路的。你在这方面不擅长,不意味着你就没出息。你想想,其实你也有很多长处的啊。譬如你心灵手巧,雕刻出来的东西栩栩如生,我瞧着格外喜欢呢。”
赵汶那张平日里没有什么表情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难得的笑意,“是啊,我就这么一点长处,被你知道了。当年咱们第一次见面时,你就对我说,我将来一定会成为一名很出色的匠人的。”
她稍一愣怔,很快反应过来,掩口失笑。“哈哈哈……是有这么回事,你不提我都差点忘记了。 我当时话音刚落,你哥哥就在旁边笑话我,说我低估了你。还说你心气高得很,岂是区区一个匠人身份所能满足的,搞得我好没面子。”
“唉,那时候我们穷得很,哪里能想到今日的富贵?能当个手艺高超的匠人,赚的钱足够养家糊口了,已经算很不错的了。”说到这里,他突然想起了什么,饶有兴致地提到一桩趣事,“对了,我哥嘴巴上笑话我,其实他的心气比我还高,你来之前,他隔三差五地嚷嚷着,要出人头地,穿着锦衣,骑着最好的马在蓟城的大街上经过,让那些欺负他的人好好看着。”
这个事情牧云还是第一次听说,有点愕然,“怎么,你哥那样的人物,少年时也有人敢欺负他?”
“同样岁数的人自是不敢,别看他斯斯文文的,动起手来还是很厉害的。他之所以说那话,是因为他羡慕别人骑马。我刚刚记事的时候,家家每天都要去别人家帮工,没空照看我。他把我装到个小箩筐里背在身上,带我去到官道边上拣马粪。”(注:北朝人多游牧民族,习惯将马粪晒干,充作燃料)
“那时候他才多大啊?”
“我三岁多,他九岁。”赵汶继续讲述道:“别看他那时候小,可能干着呢。每天出去的时候一手提马粪筐,一手拿扁担,让我坐在箩筐里头,背在身上。等捡好了马粪,就装在一个筐子里,用扁担挑着回去。前面是我,后面是马粪。”
这些事情对于牧云来说,实在太新鲜了。她的童年是在皇宫度过了,身为金枝玉叶,从记事起就是宫婢环绕,锦衣玉食的。民间疾苦,直到她国破家亡之后方才得知。
眼下听着赵汶讲述的这些,她眼前隐隐浮现出了这样的情景——尘土飞扬的官道边上,一个矮小单薄的孩子费力地扛着扁担,慢慢地走着。前面的箩筐里坐着个小童,晃晃悠悠中,小童歪着脑袋睡得香甜,也许在他的梦境中,有香喷喷的饽饽可以吃,甚至还有肉粥喝。睡着睡着,嘴角就流淌出口水来。夕阳西下,将他们的身影拉得长长的。
这两兄弟小时候,感情应该是非常好的吧。即使到了现在,赵源时常对他喊打喊杀的,却仍然在不知不觉间流露出对他的关怀,只不过他嘴巴上不愿意承认罢了,他是个极骄傲的人。
说到这里,他颇为感慨,叹道:“家家都说,我就是在我哥哥背上的箩筐里长大的。”
她见他的眉宇之间生出许多惆怅伤感之色,猜测他大概为眼下的兄弟关系感到忧虑。为了让他的心情好一些,她转移了话题,主动问道,“你还没跟我说别人怎么欺负他的呢,我就喜欢听他倒霉的事情。”
“我八岁那一年,就是遇到你的前三个月。他带着我去蓟城卖春笋,那天生意不错,晌午到的,黄昏时就卖光了。我们正准备趁着天黑之前出城回家时,路过一间饭馆,门口拴了匹上着鞍子的马。他看见之后,两眼放光,非要骑上去试试。我怕他惹祸,劝他别试,他不听,到底还是骑上去了。结果可好,那马又是喷响鼻又是尥蹶子的,愣是把他甩了下来。
这时候饭馆里的人听到声音赶忙跑出来,把他当成偷马贼,冲他屁股上就踹了几脚,又取了马鞭子想要抽他。幸好他够机灵逃得快,这一眨眼的功夫就一骨碌爬起,兔子似的逃掉了。那人一连追过两条街,都没能追上他。”
牧云听着有趣,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想不到他也有这么丢人的时候啊!”
她见惯了赵源或飞扬跋扈,或高傲矜持的模样,即使当年他衣衫褴褛之时,仍然是朝气蓬勃,自信满满的。联想到他被人欺负,还踹了屁股的场景,实在好笑得紧,只恨她没有机会见到,否则一定要好好嘲笑嘲笑他。
“打那以后,他就一直愤愤然,隔三差五地嚷嚷,将来一定要出人头地,骑最好的马在京城大街上风光而过,给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家伙瞧瞧。”
“真是世事难预料,他的誓言还真实现了呢。”牧云笑道,她知道赵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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