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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静静地注视了孝瓘良久,这才慢慢起身,穿好衣服和鞋子,蹑手蹑脚地离去了。
孝瑜并没有回自己的住所,而是提着灯笼,去了府里的藏书阁。阴沉沉的夜幕中,只有他一个人走着,灯光将他的影子拉得长长的,寂寥,却又隐隐透着几分阴森诡异。
一步步登上楼梯,脚踏着陈旧的木头阶梯,发出沉闷的声响。到了二楼时,他放下灯笼,点燃一盏灯烛,借着微弱的光线,在一座座巨大的书架上,仔细搜寻着分类和书目。
半盏茶的时间后,他的视线在一本厚厚的大部头书籍面前,多停留了一阵。只见上写着,《本草经集注》。封面有几分黄旧,上面落了一层薄薄的灰尘。想来,府里没有喜欢研究医术和药学的人,所以这本书只能束之高阁,被冷落了。
灯光下,他查阅了若干页之后,终于找到了他想找的内容。
细细地读了一遍之后,他终于确定了心中猜测。继续往下看,他又在这一条目之下,看到了更令他暗暗心惊的内容。禁不住地,眉头微皱,眼中隐隐出现一丝冰冷,乌黑的眸子,也越发幽深了。
……
邺城,双堂。
夜半更深,些许微风,透过半卷的竹帘,吹入室内,微微拂动着她身上质地轻薄的纱衣,还有鬓边散落的发丝。这样一个夏末的夜晚,安宁而静谧,可以让人安心入眠。可是,她一直在灯前坐了半夜,终究还是无眠。
牧云的目光,一直凝视着腕上的那一对鎏金镶珠的玉臂环。沁凉光滑的玉质,精致的兽首端口,莹洁闪耀,衬着她的洁白胜雪的肌肤,赏心悦目。
这对臂环是去年夏天时,赵源从晋阳回来,探望她时,所赠与她的礼物。因为过于华贵,又颇有几分重量,所以她平日里很少带。这样一个孤寂的夜晚,她终于将它们寻出,扣在了自己的手腕上。
眼前,忽然有一个小小的黑影掠过。随后,她听到烛芯发出“啪”地一声轻响,一种淡淡的焦糊味,在空气中弥漫开了。
她抬头一看,只见一只被烧去了翅膀,半身焦黑的蛾子,跌落在桌面,须足微微颤抖着,像是在垂死挣扎。没一会儿,挣扎彻底平息了,原本还在空中自由飞行的蛾子,变成了毫无动静的尸体,无声无息地躺着。
飞蛾喜欢扑火,那是因为它简单的头脑,无法预知火焰是极其危险的,会直接威胁到它的生命。人的头脑,远远胜过飞蛾,趋吉避凶,是人生在世的本能。明明知道眼前的火焰很危险,还是要一头撞进去,这种行为,显然是最愚蠢的找死。
然而,她终究还是决定这样了。
人生总是要面临着这样那样的抉择,尤其是站在最关键的那一个岔路口前,一条是生,一条是死。生与死,不过是一念之间。可是,人生的意义,未必在于长短,而是在于价值。自己的价值,以及带给别人的价值。其实,不必计较太多,只要活的值得,死的值得,就足够了。
看着灯油一点点枯竭,灯光一点点暗淡,她用拇指摩挲着臂环,将她和赵源这十五年来,相遇、相识、相知、相惜的经过,仔仔细细地,回忆了一遍。或有欢喜,或有伤悲,苦涩而甜蜜。想到他那双泛着桃花烂漫般灼灼光华的眼睛,想到他说话时的声音,想到他说话时的样子,她就满心欢喜,拥有了可以付出一切,牺牲一切的勇气。
“阿源……”
牧云用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念道。随后,她朝灯芯伸出手去,张开五指,让温暖的遍布掌心。徐徐贴近,温暖渐渐变成残酷的炙热。最终,她并拢拇指和食指,在钻心疼痛的那一瞬间,掐灭了烛火。
东方隐约有了鱼肚白。到后来,鸟儿在窗外的枝头清脆地鸣叫着,然而却迟迟没有晨曦出现,室外有些昏暗,这是一个阴霾的天气,也许,快要下雨了。这崭新的一天,应该不同寻常。
牧云缓缓起身,出了房间,走到门口,站定了。
阶下的庭院里,有一个熟悉的身影,静静地伫立着。那人的头发上,眉睫上,衣衫上,似乎都沾了一层凉凉的露水。他应该,在这里站了很久了。
“姊姊。”
声音一如往日的淡然,不流露任何情绪。赵汶唤了这一声之后,抬眼朝她望来。
这时候,天幕中层层密布的乌云,突然出现了一条缝隙,一道犀利的阳光,透过裂开的云层穿下,映照在他的周围,映得他前所未有地耀目,非凡。
这刺目的光环,一瞬间晃得她眯缝起了眼睛,本能地抬手遮挡。
208
208、哀悼 。。。
“夫君回来得真快。”
牧云站在高高的台阶上,居高临下地望着他,并没有行礼,也没有看他。视线遥遥远望,越过墙头,隐约能看到,院子外面,已经被他所带来的卫兵所包围了。看来,他应该知道什么了。
在心底里暗暗地喟叹一声之后,她再次远眺。天边的尽头,是连绵起伏的山脉,灰蒙蒙的,沉寂而安宁。从邺城到晋阳,隔了多少座山,多少条河,那人,应该来不及赶回来救她吧。
周围的空气,越发潮湿了,想来,是真的要下雨了。
赵汶不动声色地回答:“京师要地,朝政卫戍,一天也缺不了人。大哥已令我先行返回京城,代替他辅政,代行京畿大都督职权。重任在肩,怎敢在路上耽搁?”
“他什么时候回来?”
“如果他回晋阳探视太妃,再回京城,起码要在二十天以后了吧。”赵汶的目光从她的脸上,慢慢地转移,一路向下,在她的腹部,略略停顿。然而说话的语调,没有任何变化,“一别三个月,姊姊倒是胖了不少,想来,是心宽而体胖吧?”
说话间,他一步步走上台阶,拉起她的手,轻轻地抚摸着,抬眼打量着她,“虽然胖了,不过,还和以前,一样漂亮。”
牧云将自己的手,从他那只黝黑粗糙的大手中慢慢抽出,嘴角浮出一丝冷笑:“你带了这么多人来,打算带我去哪里?”
赵汶摇了摇头,神态和语调一如既往地淡漠,回答:“不,你就留在这里,等大哥回来。”
“嗯,是啊,在此之前,一步也不能踏出这里,更不能和外面的人有任何联系。”
“算是这样吧。”
说吧,他再次拉起她的手,慢慢收紧,重重握着,迫使她跟随着他的步伐,朝室内走去。她纤细的手腕几乎要被他捏碎,剧痛钻心。饶是如此,她仍紧紧地咬牙忍着,不发出呼痛声。
她很清楚,此时身边的这个男人,早已不再是当年那个瘦小的,憨憨厚厚的少年了。他彻底长大了,变得孔武有力,变得心如铁石。再没有什么力量,能够击倒他了。
到了室内,赵汶搬来一张软榻,放在窗下,然后拉着她的手,并肩坐下。接下来,就是长久的沉默。
她并不主动和他说话,更不去看他此时的神情,只是低头打量着先前被他掐过的手腕。洁白的肌肤上,有一块明显的红肿,渐渐的,颜色开始发暗,最后形成了一块青紫色的瘀斑。
窗外的天色越来越黑了,乌云层层叠叠,连透过竹帘吹拂进来的风中都挟带了阵阵湿意。到后来,天空中电闪雷鸣,哗啦啦地下起了瓢泼大雨。
地板上起初只是几滴水痕,很快,水滴越来越多,迅速积累成了水洼。榻上的垫子和织物也被散入竹帘的雨水给沾湿了。两人的衣衫上,出现了斑斑点点的水痕。
赵汶默默地望着屋檐下汇聚成河的雨水,发着呆。时间不知道过去了多久,雨越来越大,丝毫也没有停歇下来的意思。窗外的雨幕,已经白茫茫一片,好像整个世界都笼罩在这浓雾一般的雨幕之中。
“姊姊这些时日来,可曾和大哥有联系?”蓦地,他转过头,盯着她的眼睛,问道。
“没有。”
“要真是这样的话,姊姊大概不清楚他在河南的事情吧。我说说给你听,他在前线受了伤,还不算轻……”说到这里,他顿了顿,看着她的眼里有异光闪现,满意了,于是继续往下说:“那一晚,我一直守着他。他在昏迷中,说着胡话,唤着你的名字。看来,他很想念你,很想,你在他身边。”
牧云并不看他,而是静静地望着窗外的雨幕,良久,方才回答:“他想我,我知道。”
“你怎么会知道?”
“两个真心相爱的人,自然知道对方想的是什么。”
赵汶的嘴角微微泛起一丝笑容,几分苦涩,几分自嘲,“这就是所谓‘知心’吧。不过,我不信这个。心若能见,就没有误会,没有怨恨,没有遗憾。然而,心不能见,才是人。”
她终于转过头,望着他,却没有说话。
“大哥已经在颍川大胜。他水淹长社,生擒王思政,收复河南全境,令黑獭不敢东顾,四方蛮夷尽皆称臣。可谓是,威震华夏。等他回来时,就应该加九锡,令天子禅位,改朝换代了吧。到时候,你会跟他吗?或者,我离开,留下你,成全你们。”
“他不会杀你,我不会跟你走。”这一次,她没有沉默,很直接地回答了。
赵汶苦笑出声,“于是,我隐忍这么多年,受尽侮辱欺压,就是为了献出妻子,换得他仁慈开恩,留我一条性命?”
“那你打算,和他斗个你死我活?你斗得过他吗?”她深知丈夫绝非善类,但她实在不愿意,看到他们兄弟真的到了必须死一个的地步。何况,她根本无法放弃赵源。无论如此,她都要她心爱的男人,好好地活着。“这么多年,我们三人这样的关系,你不觉得累吗?你以为你战胜了他,就能得到一切?”
“当然。”赵汶伸出手,从她背后绕过,揽住她的腰身,冷笑道:“我要的东西,只有权力在手,才能实现。比起他,我更能胜任那个位置,我更适合,当一位英雄天子。”
“因此,你就要他死?”
他点了点头,“没错。一山不容二虎,我和他,只能留一个。”
“你怎就确认你比他更胜任,你将来的功业,能超过他?”牧云望着他那闪耀着自信光芒的双眸,突然有些说不清的悲哀。
“他四面树敌,目空一切,自以为百毒不侵,无所不能。这样一个狂妄的人,偏偏又无法做到心狠手辣,偏偏还存有那点可笑的善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