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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她旁边的人穿着一深色西装,一丝不苟的穿带整齐。刚毅的五官虽然算不上英俊,但是极度的有男人魅力。他面无表情的看着远方,斜长的眸子全是空洞的冷漠,高大颀长的身材她需要仰视。
这样的角度,刚好看到他的侧脸。漠然的表情像是一座雕塑一般,如果她不是知道他已经陪着她很多天了,还以为他就是这里的雕像了。
这个人在这里已经很多天了,黄妈说他是少爷的暗卫,叫做季夜。黄妈看到他的时候他已经是少爷的得力助手了,那时候看到季夜也是如此,不会说多话,每天都是一套整齐的深色西装,站在少爷身后。不过办事很靠谱,所以少爷很信任他。
这几天,他都会跟着她,明明是保护言慕容的,现在应该出现在他面前才对。而且她每次搭理他说话,他都是不回答。就好像没有听见一般,看着前方。斜长的眸子里面不知道是什么情绪。
就好像对全世界都没有感情,就像现在这样,眼睛的焦距只是在个地方。
“为什么你都不说话,是不会说吗?”路常兮疑惑,走到他面前盯着他的眼睛。
季夜看向她,就好像看陌生人一样,他抬起手伸过去,扯住了她的头发,修长白皙的手指节骨分明,脸上一如既往的冷漠,把她的头发扯痛了。
路常兮望着他伸过来的手,一脸不解,直到他把她的头发扯痛了,才反应过来,她感觉到疼痛,皱着眉头捂住头发,以为他是故意的。
“你的头发沾了东西!”低沉的语调有些嘶哑,但是绝对是她听过最好听的声音。
低沉的嗓音在她耳边响起,有一股清香的薄荷味。路常兮抬起头,看着他空洞的眸子。
“谢谢!”路常兮尴尬的笑了笑,把长发整理了一下。
他没有说话,一张脸过于苍白,就好像从来没有晒过太阳一般。他抬起头,眯着眼睛看了一下阳光,然后抬着手。
手里还夹着一片草屑,这应该是风吹起来的时候,落入她发间的。手一松,渺小的草屑又重新回归了大地。她的美眸看着他松开草屑,缓缓的落入草地上,就好像一切不曾发生。
“季夜,为什么你会选择做他的暗卫,你会不会觉得孤单?”路常兮瞧着他孤寂的背影,就好像腐朽了上千年的木头,腐烂在地里没人会发觉他的存在,也没有人会担心他是否受伤。
这样的背影不知道为何就感觉到了难以容忍的难受,可能是因为她曾经孤独过,所以有所感同深受一般,莫名的觉得痛意。
“我觉得会很孤独!”路常兮重新坐在秋千上,小脸有些失落,想到她这三年所经历的事情。“季夜不喜欢说话,就听我说好了!正好我也缺少一个倾听者!”
路常兮没有抱很大起期望,以为他不会听,可是发现他安静的站在那里,知道他是同意了,非常开心,开始慢慢说着。
“过去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孤独,有爸妈的疼爱,有最好的老师,有非常热情的朋友。感觉我就是一位高贵的公主,常常都是被人们捧在手心里。有可能得到了多少就要失去多少,不能够拥有这些美好的东西一辈子。爸妈在一次意外中去世了。而那些朋友,和一切爱我的人都离开了 ,我开始被嘲笑,也才是自己一个人的生活,这个时候才知道什么叫做孤独!”
这些年,她明白了所谓的感情就是建立在身份和地位上,在父母在世的时候,所有人都在夸赞她,但一切都不存在后,那些人立马改变了态度,大多数都是讥讽她,小部分的直接没有出现过她面前。
人活着一辈子,有可能在人潮中平庸的过了一生,有可能辉煌的一生。如果说从高高在上,突然有一天跌落在地上的感觉,一瞬间真的无法适应,就好像她什么都不会做,为了生存,受尽了好多人的白眼。
在咖啡店工作,只有一个文姨真正的关心她,其他人要么就是漠视,要么就是鄙夷。为了能够生存下去,她容忍了许多的嘲骂和戏弄,就算为了一块钱的事情,也会精打细算。
在源城这几年,她一直都住在不到三十平方的筒子楼,每次回到家里,都是面对着空无一人的小房间。一个人的日子过久了,说话也只能够对着镜子。仿佛世界变成了她一个人,
季夜冷漠的盯着她,眼眸里有一丝闪烁但是没有说话。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已经到她身边了,一双眸子疑惑的看着她,“你喜欢那花吗?”他手指着那一片薰衣草的海洋。
路常兮有些惊讶,朝着他手指的方向望去。一片紫色的海洋非常的梦幻,是这个城堡唯一的紫色了,可是她对这种梦幻的感觉不是最喜欢的,她喜欢玫瑰,唯一最喜欢的花了。
“薰衣草很美丽,但是我喜欢红玫瑰!季夜,喜欢吗?”路常兮不知道他为何这样问,以为他是喜欢的,因为他从开始就一直盯着这片紫色的花瞧了好半天。
他终于有了一丝表情,嘴角微微有一丝弧度,透白的脸上虽然冷漠,但是有着一丝温度。“嗯,我喜欢!”
他说完就走过去,沉稳的步伐矫健,高大的身影走到了紫色的海洋,修长的手指抚摸着这些花,就好像抚摸孩子一样。
路常兮也随着他蹲下来,看着他柔和的目光,好像就是看情人一样。这样的目光从来不见他对人有过,她有时候觉得他好像不是一个人,根本不适合这个世界,而适合和动物一起生活。
因为他对这里的狼狗特别喜欢,每天都会给它们喂食,和它们待在一起的时间,比和人待在一起的时间还长,看着它们的眼神也是如此柔和,就像对待孩子一样的宠溺。她惊讶的凝视着他,好像他就是一个与众不同。
“既然喜欢,摘一朵下来,没人会说的!”
路常兮见他如此喜欢,准备替他摘下一朵送给他。
季夜抓住了她的手,阻止她的动作。包裹住她的大掌异常的冰冷,没有一丝温度。就像是死人的手,路常兮被这冰冷的温度包裹着,觉得冷到了极致,心一惊,感觉撤离了他的手,季夜的手还停在那里,一双空洞的眸子望着她。
“别摘,它们会疼!”他眨了眨眼睛,低沉的声音有些心疼,真的把它们当做了活物。
路常兮觉得非常的尴尬,好像做了一件最大的错事一般,这些花不会说话,却对他来说像是会说话!
季夜继续抚摸着它们,突然想到一些一些事情,又继续说,“我没有父母,我从小和狼一起长大!”
路常兮惊讶的望着他,微微的后退,有些不敢相信,这个人真的是人,不确定是不是狼变得……
季夜和狼一起长大的,这件事情让她很意外。他很喜欢动物,除了工作之外,和动物待得时间比任何人都长。可能和狼呆久了,养成了这种习性。可是和狼长大的人应该是充满狼性的,她觉得他是一个很冷漠,但是又很温和的一个人。至少到现在她见到的他都是非常平和的。
他似乎很多都不懂,就像新生的孩子一般,对世界的一切都很好奇,特别是他说过喜欢那一片紫色的海洋。
“额,这位是常兮小姐吗?”
从外面急匆匆进来的叶城南突然发现大厅门口站着路常兮,跑过来问候。邪魅的笑容挂在脸上,就像遇到一件好玩的东西一般。
第三十一章 醋意()
“嗯?”路常兮回过头来,上下打量着他。
这个人她没有见过,但是第一反应就是他应该是他的手下,或者是认识他的什么人。
言慕容现在就在书房内,如果说有人来找他一定都奇怪了。
“嘿嘿,我是叶城南,老大的得力助手之一,很早就听说过你了,今天有幸见到,非常高兴!”他笑眯眯的看着她,手里拿着玫瑰花。
这本来是他带过来的样品,老大想在后院种玫瑰,让他把从国外进口的品种给他瞧。为了这个事情,他可是跑遍了整个欧洲,就是为了这么小小的一株花。他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他老大对此花如此痴迷,花这么大的心思。
这个活对他来说真的不好受,还不如让他打打杀杀一辈子。
看着眼前的这个女孩,粉嫩的脸,吹弹可破的肌肤,明亮的大眼睛就想星辰一般,活脱脱的一个瓷娃娃。
“你好!”她微微笑,无意看到他手里的花、
眼见她盯着他手里的花,好像挺喜欢的样子,正好鲜花得配美人,他看着手里鲜红的玫瑰花,这是空运过来刚到的一种品种,上面还有些露水,是今天早晨刚摘下下来的。
“鲜花配美人,如果不嫌弃就收下一支,看你挺喜欢这花,刚好正巧!”他把手里的花递给她。
路常兮眼前一亮,望着手里的玫瑰,娇嫩的花瓣在手里摩擦,握着这个花的感觉很安心,这是她最喜欢的花,拿在手上的感觉莫名的有一种他就在身边的感觉。因为以前他都会送玫瑰给她,所以她把这个当做是她的幸运花。
“谢谢,这花很美,是我见过最漂亮的花了!”路常兮柔柔的笑,洋溢的脸上带着笑容。“这花的味道还是如此好闻,我已经好久没有收到过了!”她放在鼻尖闻了闻,觉得非常满意,除了凌晔送过她,再也没有收到过了。
“看得出你挺喜欢,我这一次没有白来啊,想我能够逗得美人的欢心,也是一举功劳!”他带着笑意,心里想着,老大连这个都不知道,还怎么能够博得美人的欢心。
想他在情场上也没有失意过,而他老大是寡欲清心,看来老大还得和他学怎么逗女孩子的欢心才是,虽然他家老大在商场和战场上都是威猛的黑马,但是在情场上还是比不过他的,有些小得意把他的女人逗得如此开心。
路常兮被他这么说,脸有些红。支支吾吾的不知道怎么开口了。
这么一幕刚好被言慕容看见,他手里拿着水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