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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明也没打算去追,他现在的身体倒也不适合剧烈运动,而是准备喊一下莉丝,顺便把宠物仓鼠逃跑的这件事也报告她。
然而就在此时,他听到了莉丝下楼梯的吱呀声。
当她来到洛明的门前时,那只宠物仓鼠正站在她的肩头,身体挺直,细小的前肢还扒着她的头发,在她的耳边轻声叫着什么。
“没事,应该是洛明先生把你当做是偷跑出来的,打算捉住还给我吧。不要计较啦。”
说着,她将一枚坚果抛起,仓鼠突然像是变了一只仓鼠似的,一跃而起,在空中扭曲身体将其抱在前爪之中,然后在洛明的床头柜上翻身落地,一气呵成。
第六百七十二章 莉丝家(二)()
能够表演这种杂技的动物洛明的确见过,但对于老鼠……仓鼠来说,应该是有些过于困难了。
而且它一边啃着坚果,一边时不时瞟洛明一眼的表现,也让人感觉十分有灵性。
察觉到洛明疑惑的眼神,莉丝笑着说道:“这是我的动物伙伴,培罗。”
“动物伙伴?”洛明下意识地咀嚼着这个词,语气中带着点疑惑。
虽然今天莉丝貌似也施了翻译法术,但这并不意味着能够真的完全通畅沟通。
就像洛明现在给对方说“飞机”这个词,如果不加以解释的话,对方最多能猜到“是一种会飞的机器?”就是极限了。
不过莉丝却将洛明的疑惑理解成了另外一种,她露出了稍显钦佩的表情:“你也很懂啊,一般的法师将它叫做魔宠,不过我更贴近于德鲁伊,它和魔宠也有些区别。
总之它有相当于小孩的智力,可以听懂我的话语,反过来也一样。”
洛明想说她误会了,不过就在此时,她突然“啊!”的一声。
就像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实际上也确实如此:“说到听懂,对了,法术持续时间……”
翻译法术并不是永恒的,持续时间有限,洛明后来了解到,永恒固化一个翻译法术效果的魔法物品,成本价都够买几千亩好地了。
而莉丝现在的能力,一次法术效果可以持续三十分钟,虽说她的法力肯定不止能用一次,但也绝对不可能连续几小时甚至十几小时都只干这个。
趁着有限的法术持续时间,她尽量试着跟洛明沟通,最后,一个笨办法就新鲜出炉了——
她花了点时间,将许多常用短句和单词写在了一张麻布上,然后交到了洛明手中,再次使用翻译法术后,将每个词的意思和发音都告诉他。
洛明就拿起羽毛笔,在抹布上歪歪扭扭用他自己能看懂的方法写下注释。
他注意到这个世界的文字也是字母文字,因此并没有贸然写下中文,而是用相对潦草,也更贴近通用语字母写法的拼音来标注含义以及注音——这里让他想起了小学学英语的时候某些人投机取巧的手段。
而拼音本身,虽然表达的是中文的意思,但表面上看起来也是一种字母文字,不仔细看的话甚至像是类通用语的某种语言的花体字,就显得不那么突兀了。
而且拼音本身也写的相对潦草,哪怕莉丝也没法轻易看懂并且分析吧。
虽然防备着恩人这件事让洛明稍微有点惭愧,不过他不打算暴露自己身为穿越者这过分异常的身份,而且不让她白花时间钻研这个对她来说也没有害处。
总之这样一来,哪怕法术效果结束,洛明也姑且能照着这个写在麻布上的《实用日常通用语交流手册》来和莉丝实现基本的交流。
说实话,洛明的确将这件事看得很重要——他穿越到这里,说不定可能很久都无法回到地球了,莉丝出于愧疚才收留他治伤,他伤好了之后难道就好意思一直赖在女孩子家?
以后肯定要和其他人打交道,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使用翻译法术的,倒不如说莉丝这种会法术的才是少数。
哪怕对方会用法术,为什么要免费帮忙呢?
只有尽快学会当地语言,才能保证自己以后的生活尽量少遇到麻烦。
第七百七十三章 莉丝家(三)()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洛明就一边养伤,一边努力学习着这个世界的“通用语”。
莉丝偶尔也会直接开翻译法术和他对话,并且帮他解惑,也告诉了他通用语的来由:
——传说安森帝国前身的前身曾经统治着远远大于现在的疆域,通用语就是在那时得到了一次规范化,并且由官方力量进行推广。
虽然没有完全推广完毕,那个倒霉帝国就碎成了一地,但已经留下了深刻的影响。
当然,她似乎觉得这个是常识——毕竟她把洛明误认成了“偏远地区出身的旅行者”,更着重说的话题是“帝国的崩溃和现在安森帝国的重建”等话题。
虽然洛明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还不多,但他原本在地球上的时候,对历史等方面就有一定兴趣。
哪怕只是在论坛键盘侠中算准一流的程度,比起某些能够顺畅翻译各种外文以及古文文献的大佬来说还差一段距离,但在这个普遍知识匮乏的世界也算是知识渊博,不知道的事也可以靠触类旁通猜一下,完全算得上是一个良好的交谈对象。
洛明还猜测,这姑娘是不是在这乡下小地方呆久了,每天都只能见到一群乡巴佬聊一些俗气话题,所以难得遇上像是知识分子的人,就有一肚子憋了很久的话不吐不快。
言归正传,总之洛明算是成功套出了话:
通用语在许多国家都被大范围使用,哪怕有些蛮族说着完全不同的语言,也已经掺杂了一些通用语单词,他们的语言也往往会使用通用语字母来书写。
简而言之,所谓通用语,比欧洲中世纪时的拉丁语都要更流行一些,几乎接近地球上英语的地位。
学好通用语,可以说走遍天下全不怕。
只要洛明不刻意作死往一些奇奇怪怪的偏远地区钻的话,他就能够和大多数人顺利沟通,最多也只是要克服口音问题而已。
在这个过程中,莉丝也对他的那张《实用日常通用语交流手册》产生了兴趣,不过可能由于洛明之前做的隐蔽工作,她主要感兴趣的并不是洛明的语言和拼音本身,而是这个思路。
“真是不错的点子……可惜这附近周边并没有什么地区或国家是用完全迥异的语言的,否则这个点子应该能够换一笔不错的赏金。”
感叹归感叹,她的兴趣也就仅此而已了,并没有再深入的意思。
到了现在,洛明也渐渐搞明白了她的研究方向——
莉丝真正作为主攻方向的,则是“特异生物学”,再稍微加上一些类似于“生物化学”之类的内容。
解析那些奇异的生物,搞清它的奇特能力的来源,并且试着利用它……差不多就是这么回事。
就比如说本地魔蜥所拥有的特殊药物抗性,若是能将其解析出来的话,可能用于战场,也可能制造出优良的解毒剂,或者是用于治疗昏睡魔咒。
虽然莉丝在其他领域,甚至包括历史和政治方面都有一些超过常人的了解,但都只能说是辅助或者业余爱好的等级。
语言学这方面也一样,她在上边投注的兴趣,恐怕还不如对那魔蜥尸体的十分之一。
第七百七十四章 莉丝家(四)()
关于那魔蜥的尸体……虽然洛明被它害得很惨,但这几天来,莉丝也算是帮他好好报了仇解气。
解剖是基本操作,接下来,有的部位被切除下来进行实验,被扔进某种药水、焚烧、用法术检测、甚至丢进一个小坩埚炖烂……
甚至还有一点进了洛明、莉丝以及她那动物伙伴仓鼠培罗的胃。
这个小镇偶尔有冒险者、佣兵或者猎户杀死魔蜥,长期吃下来也没见吃出什么毛病来,就算是一种试毒了。
而作为一种魔兽,它的身体组织的营养比一般肉食强得多,无论是对莉丝的修炼还是对洛明的疗伤都有好处。
生啖敌肉——或者说是做熟了再吃更准确,总而言之这也算是奇妙的经历。
洛明也总算体会到,那些把咬了自己的狗打死炖着吃的人,是有怎样的解气和畅快感。
六天之后,洛明的伤势便差不多痊愈了。
他作为习武之人,对地球的医疗水平也有基本的认知,这伤痊愈起来的速度,并不比地球上要慢多少。
当然,这主要归功于莉丝,她使用法术和药剂帮他混合治疗,还有正确地烹饪了魔蜥肉,才取得了如今的成效。
这个世界虽然许多方面和地球上的中世纪水平差不多,但也有着法术这样方便的事物,在很多领域上都能取得超越时代的效果。
洛明也听她偶然说过,足够强大的法术甚至可以让人转瞬挪移千里。
无论是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上生存、自保,还是寻找回归地球的方法,法术似乎都十分方便。
毕竟,这个世界虽然有斗气,对自幼习武的他来说用起来也方便,等于是如虎添翼,但法术的功能多样性还是斗气望尘莫及的。
认识到这一点的洛明,就向着莉丝打听起了关于法术的事。
“莉丝小姐,您之前也提到过德鲁伊的事,我对德鲁伊的了解其实也只有一点道听途说(其实连一点都没有),能再多给我讲讲德鲁伊的事么?”
今天,在惯例的闲聊时间中,洛明就提出了这个问题。
“我不算什么正宗的德鲁伊,不过,你要是找到正宗的德鲁伊,估计反而很难问出些什么。”
莉丝稍微想了想道:“德鲁伊,一般而言,是体悟自然,并且从自然中获取力量的施法者,基本上都喜欢呆在人类活动较少的区域。
说实话,学习德鲁伊看似不用像学习魔法那样背各种公式定理,但‘体悟自然’这块却需要大量亲身实验。
比如说和鹿群一起奔跑,爬树去观察猿猴,种些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