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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经计算,他不得不承认,若是遇到洛明突然变卦,他就算拼尽全力小心提防,也至少会亏损大半,甚至可能把这次的收益全都赔进去,只能带着亲信灰溜溜地逃跑。
“啧……洛明阁下是个不错的合作对象,可惜离得太近,没法保证安全距离。”他摸着额头的汗,幽幽一叹,“在老虎窝门前做买卖,这种事儿下次我再也不干了!”
第六百三十章 炮声之威()
“根据对刚抓到那个贵族的审讯,已经有几伙儿叛军集结了起来。若是让他们继续猖狂下去,我们的补给状况会进一步恶化,仆从军军心也会动摇。”
维陶塔斯用诚挚的语气说道:“而我必须在这里坐镇,保证不出意外,如果美泉人接着搞什么鬼我也会想办法应付。至于对付叛军的事,就全都仰仗你们了!”
再怎么说,维陶塔斯也是如今贝兰四军头中实力最强的那个,他又摆出这幅态度来,也没人好意思拒绝。
“等着瞧吧!就那点杂鱼也想反叛,我会把他们的头拧下来带给您!”
“还是小心为妙。”
“他们又不是美泉兵!”
就这样,三个军头踏上了征途。
“统领,我们的弟兄好像被发现了!”一个轻骑兵从远处归来,立刻报告道。
威利瑟面色一肃,立刻道:“带我去高地!”
他带着几个亲信就跟着轻骑兵上了高地,远远眺望着远处的那支反抗军,过了一会儿,才松了口气。
“没事,”他说,“就这种乌合之众,哪怕已经有了提防也没用。”
他当即号令全军推进,既然对方已经有准备,他也不搞什么突然袭击了,直接堂堂正正地压过去就行。
三百七十九名骑兵列成大队,慢慢地向前,乍一看,人、马密密麻麻的一片从地平线压了过来,卷起尘土,就好像是太阳落山,黑夜将要吞噬人间。
而被他们堵住的这一伙反抗军,人数上其实有两百多人,但大部分都是步兵,也并非洛明手下那种训练有素的步兵,因此一时间已经有些人心惶惶。
当然,他们的指挥官也算有些水平,事先已经下达了一系列应对的命令。
他们把运送辎重的木车全都堆在了外边,然后让士兵密密麻麻结成了一个圆阵,最外层站着的士兵手持盾牌,保护着内部的士兵。
这个阵型的好处有不少,首先,它比长矛方阵的要求简单得多;其次,虽然基本上失去了移动能力,却能够加强防御力;最后,也能让士兵们产生一种和人群待在一起的安全感,并且让他们的逃跑难度大幅提高。
没错,这个阵型的一部分优点就是防止士兵逃跑——毕竟这支部队良莠不齐,有些士兵的士气和胆量很值得怀疑,而只要有几个人先跑了,就会产生连锁反应,带崩一大片人的士气。
贝兰人缓缓逼近到百米开外,看着这么个龟缩的阵势,忍不住感慨万千。
这么久了,总算遇上一场对方害怕我们的战斗了!
前段时间,每一场战斗都是被美泉人打得屁滚尿流,美泉人在贝兰防线面前修了个小据点塞了几百号人,结果贝兰全军上下都没有人敢杀出去拔掉这根钉子,着实憋屈,让他们都有些怀疑人生了。
现在,总算遇上了“正常情况”,他们一个个的脸上都焕发出了光彩,威利瑟甚至心情愉悦,忍不住哼起了家乡小调。
一段哼完,几个亲信开始叫好,他也已经大概想好了该怎么对付这些敌人。
没过多久,贝兰骑兵就分成了三队,轮流朝着对面的圆阵冲了过去。
当然,他们没有真的打算就这么直接冲阵——哪怕对面不是长矛方阵,只是乌合之众组成的圆阵,但敌军至少人是排列紧密的,骑兵撞上去会遇上不小的阻力,产生一些不必要的伤亡。
第一波骑兵手持马刀和长矛,冲到了圆阵的面前,就发现敌军稍微出现了一些骚动,但还是没有明显的散乱。
这个圆阵加上围在旁边的几辆辎重车的确有一定的约束力,似乎有几个像是贵族的家伙也在大喊大叫着维系士气。
骑兵们便调转马头,然后从圆阵的边缘上“飘”一般地掠过,没有撞进去。
而第二波的骑兵见状,就将马刀长矛收起,然后掏出了骑弓。
是,骑弓比起步弓来有不小的差距,但对面圆阵里总共也只有不到三十张步弓,完全无法压制住贝兰人的骑射。
射击一轮之后,第二波骑兵也调转马头离开,第三波骑兵又接着冲来射了一轮。
三波已过,看起来应该可以松一口气了,但原本的第一波骑兵绕了一个大圈子,又回到了起初的方位,他们也收起了马刀长矛等近战武器,掏出骑弓来接着射击。
才撑到第二轮,圆阵中就已经出现了几十个死伤,也真的有士兵开始逃跑了——只不过没跑出五步就被砍了而已。
但哪怕是用督战队砍杀逃兵,也不可能再支持多久了……
估计再过一轮,士兵们的恐慌就会积聚到极限,然后爆发开来,像洪水一样把那点督战队和贵族们都淹没。
当然,溃散之后的步兵失去阵型,又不可能跑得比马快,只会让贝兰骑兵砍杀得更轻松愉快,但在面临这种生命危险时,寻常人的理智早就被吹得无影无踪了,根本不可能坚持下来。
对面已经有些散乱,看见这熟悉的反应,威利瑟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接下来,就一锤定音吧——
两队骑兵仍然在骑射扰敌,而最后一队则稍微拉开了一些距离,一边整队,一边换好了武器。
“糟了!”圆阵之内的指挥官看见远处贝兰军的动作,狠狠咬紧了牙关,然后带着自己身边仅剩的几个卫兵,一起加入到了一线,手持普通的长矛,对着那个方向。
虽然做了最后一点努力,但理智上他已经知道,自己是撑不过这一关了……
贝兰军的第三队小跑了起来,速度并不快,起初甚至是人全力奔跑都能赶上的状态,但这速度逐渐增加,动能积累,很快就到了极高的程度!
一群乌合之众在阵型散乱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抵挡得住这样的冲击!
然而,就在此刻,从战场的侧面突然响起了三声宛若雷鸣的轰响之声!
“是美泉子爵!”
不同的人用不同的口音喊起了这句话,其中也分别蕴含着希望和恐慌。炮弹未至,仅仅是炮声便已经在整个战场上引发了一系列的反应,这就是洛明如今的威风赫赫!
第六百三十一章 心理阴影()
人的名,树的影。
某些非凡存在之名,其本身就具有着魔力,甚至哪怕在脑海中闪过念头,都可能召来祸患和诅咒。
当然,那是凡人所远不能及的程度。
但洛明的名字,至少在美泉领附近,这半个梵希郡之中,似乎是拥有魔力一般。
别说他的名字了,就连与他有关的事物,比如说这炮声,就足够让听见它的每一个贝兰人都忍不住开始颤抖。
常人可能难以理解吧,但仔细想想,倒也不会觉得多么奇怪了。
贝兰联邦是拥有广阔草原的骏马之乡,而贝兰人早就已经摆脱了落后野蛮的生活,组建了封建国家体制,有着自成体系的宗教、文化、技术体系甚至是教育——比如说马刀基本实现了标准化,并由多位大师联手编纂刀术教材,在全国的许多地方都能学到。
靠着这样的力量,他们远远胜过了其他草原游牧民族,甚至几次击退过马人和兽人的部落联军,并以此为荣。
而贝兰制弓的技术最近也号称能够与精灵相比,虽然其中难免有所夸大,但也确确实实有着辉煌的成绩。
奔雷车的扭力材料,本质上就是数百年弓弦技术的集大成,再从中推陈出新的产物。
胜过重型投石机的射程,同时又比重型投石机轻将近十倍,装卸所需的时间也差了数倍,这完全可以说是划时代的发明!
一路杀进洛萨公国,来到梵希郡的路上,奔雷车只动用了两次,用于解决两座挡在必经之路上的城塞,而这两次的结果都是战绩辉煌,往日能够让人抓耳挠腮的高耸城池在奔雷车面前几乎一击即溃。
结果,撞在铁火城上,就头破血流,大部分奔雷车都损毁了。
至于贝兰人自傲的弓马,若说弓还能在火绳枪之前勉强保持一战之力的话,火炮就完全超出了弓箭所能应对的极限,若是拿弓箭和火炮对射,有多少条命都不够用。
至于马呢,面对坚城或者长矛方阵,都可以说是十分悲催,根本发挥不出多少战斗力来。
若是洛明只有坚城和长矛方阵,骑兵们至少还可以发挥机动力优势进行迂回侧击,或者远远盯着防守方等他们疲敝为止。
但这一次又是火绳枪和火炮把这一优势也抵消了:骑兵的体积比步兵大得多,也就更容易被打中,而几乎整个战场都能被炮火覆盖到,于是无论往哪儿迂回或者远远呆在哪儿都会持续蒙受伤亡。
而且洛明在梵希郡联军解散的时候,还用步兵甩开过骑兵的追击,这更是让他们颜面扫地。
除此之外,贝兰人的铠甲也比普通的游牧民族要强得多,他们有部分工匠能够造出板甲的部件,而大量工匠都能够打造质量良好的鳞甲、札甲和锁甲,远比几副铠甲就能当整个大部落的重宝的穷鬼游牧民族强得多。
但在枪弹面前,为抵御普通冷兵器而生的铠甲基本上都是一枪打穿。而洛明丧心病狂地大量使用重型火绳枪,想要挡住它的话,反正洛明个人是建议使用四倍加厚的铠甲——就算这样,一旦贴的太近也依旧能被打穿。
洛明给贝兰人造成的心理阴影之多,再一一列举下去怕是能写一整本回忆录。
总之,才听见三声炮响,实际上炮弹貌似连一个人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