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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两三百米内,打中敌军的首领似乎也不是不可能,这可真是了不得。
至于火药,他联盟中的这几位男爵都有些商人的人脉,前天还专门派了一队兵护送了一支商队来往。
——仅仅这一支商队,就运来了足够他所有火炮加起来开火五次的火药原料。
至于买材料的钱嘛……且不提甘地赠送的那笔资金现在都还没用完,这段时间他去救援各个贵族的时候也收到了不少酬金还没处花呢。
洛明倒很想看看,区区一位郡守伯爵,是否有能够顶着炮火冲锋的精锐部队。
不过在这之前,用火炮来威慑内部,也同样是个好方法。
说干就干,洛明立刻令达康负责规划后勤和消耗,自己亲自领导军政署制订一个阅兵式的计划。
作为地球上那师承红国的天朝的子民,他怎会不懂得阅兵的方法,怎会不理解阅兵的好处?
而且他要搞的还不是单纯的一个阅兵,附带着还有许多活动要一起做。
就比如说为盟约中的其他成员们准备一份“萝卜”。
自古以来,总是靠着萝卜与大棒同在的手段,才能形成牢固的统治。
纵观全郡都不可能找得出比大炮还硬的大棒了,但这萝卜嘛,还得好好思量一下才是。。1
第三百零七章 阅兵()
三月十五日。
十几位贵族,上至男爵,下至骑士,带着几十位随从,接二连三地步入了会场。
这会场,按照地球的标准来说,大约也就是穷乡僻壤的小学的操场或者升国旗的广场的水平,长宽都不超过五十米。
地面不过是用土制水泥铺了一层而已,而旁边的观众席也最多只能容纳一百人——也是用木架子、砖块和水泥垒起来的而已。
然而,在这个世界上,已经算得上是大规模的建筑了。
和王都勃兰登的那些动辄十几年的大工程当然没得比,但在梵希郡就算得上稀奇。
至少,能够在短时间内建起这么大一个观众台,那就证明可以在同样的时间内建设起一座小城堡——就算是一个男爵想要建一个城堡,也至少得花几年的时间,运气不好的话得拖十几年才能成功。
当然,这世上存在法术,可以极大程度地加速工程进度,然而这种程度的法术无一例外都很昂贵。
愿意把宝贵的魔力和魔法素材拿来干这种事的法师也不多。
因此,洛明建造的这会场已经足够在这郡中称雄。
整整一千领民今日也汇聚在此,为了洛明许诺的奖励,他们对当临时工捧场这件事也充满了热情——原本洛明身为他们的领主就有权利生杀予夺,现在让他们干轻松的活儿还愿意给钱,自然会让他们感激涕零。
洛明站在台上,朝他们挥了挥手,顿时便有如潮水一般的欢呼涌来。
当然,这欢呼已经练习了好几次,才勉强变得整齐了一些。
但来观看的贵族们哪里知道这件事?一看到这个场面,都忍不住开始赞叹洛明多么得领民的信赖了。
不过这还是细枝末节,在他们看来,领民本身是没有多少战斗力的。只有经受训练变成士兵,这种信赖才算有用。
这次活动本身的名义就是阅兵,那么他们期待的自然不是这些领民,而是洛明的士兵。
于是,有沉重的鼓声响起。
笛声,号声,也一同吹奏了起来。
贵族们寻常听的乐曲,要么是四弦琴,要么是单纯的笛声或者提琴声,再或者是宗教场合中悠扬的管风琴与美声合唱。
而这种庄重而又富有热情的音乐,他们还是第一回听闻。
踏着鼓点,一支支队伍口中唱着军歌,以近乎整齐划一的步伐入场了。
或许比起前世的天朝军而言还略有所散漫,但在当世绝对称得上是一等一的纪律严明!
首先是四人抓住四角,抬着洛明的旗帜,向前行进。
接着出现的方队共三十人,人人都是高大健壮之辈。
为首者手持洛明的旗帜,而他身后的三十人则手持长矛,垂直举起,矛尖上挑着三十只怪物的脑袋。
这些首级都是在打扫战场时精挑细选,其中足有三个是来自于那种近乎剑师等级的庞大怪物,其余的也都来自最为健壮、狰狞的怪物,一看便有一股凶悍之气。
洛明气沉丹田,表面平静,却发出了巨大的声音:
“火焰军团这段时间随我东征西讨,广施援手,拯救数十万亩土地免受怪物的肆虐,救万民于蹂躏之中,斩首千余。
打出了我美泉男爵的威风,打掉了怪物的嚣张气焰,在半郡中都宣扬了军团的大名!”
说到这里,底下的那一千群众也热情地摇起了小旗来——足足一千把用普通的木棍和麻布做的巴掌大的小旗子挥动起来,十分壮观。
接下来,则是整整两个中队的正规军。没有任何特殊之处,没有特意挑选高大者,也没有让他们拿长矛挑着什么东西,但他们的行进本身,就极为可怕。
因为,这两个中队的人,居然走过五十米的场地,而没有发生任何混乱,也没有一个人扭头或者和别人的步调不一致。
加起来一百六十二人,行进时宛若一体,脚步声和鼓点完全对应,成为了令人足以心惊肉跳的伴奏。
邓加尔忍不住露出了自豪的表情。虽然也多亏了洛明的一些新思维,但能让士兵们拥有今天这样的纪律和素质,也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他对军法的了解。
军法严明,初犯鞭挞示众,再犯则斩!
虽然洛明手下人数有限,但他还是征求了洛明的允许之后一口气杀了好几个人,有的吊死在营门上,有的则砍下脑袋来在全军中巡回示众,于是,士兵们的轻慢和懒惰立刻便消失了。
任你民心如铁,我自军法如炉,管你是什么废铁烂渣,要么是死,要么就老老实实被塑形成军队需要的模样,作为标准化的零件塞进军队这个大机器里去。
“敬礼!”
走到观众席之前的时候,他们猛地停步,转身,然后一同向着洛明敬了军礼,整齐划一,就好像那并非是一百六十二人,而是一人那般。
这样说可能有些夸张,但好几个贵族都产生了这种想法。
不过,虽然这是罕见的强军,但这也尚且不足以让他们完全被慑服。
虽然说精锐倒也精锐,但数量有限。那边的康勒山伯爵大人的常备军就有六百,哪怕不去拉民兵,单纯召集他的附庸的话,又能再得到数百人,加起来就是千军。
若是对方用两倍以上的人数碾过来的话,就算是精兵也不敢保证能赢吧。更别提那位伯爵的重骑兵也很出名。
洛明完全能够猜到这些家伙在想什么,他笑了一声,然后便毫不在乎地朝下边挥手了。
“诸位将士们好!”
“君上好!”
“诸位辛苦了!”
“为君上效力,万死不辞!”
接着,这一队人也走过之后,重头戏终于到来了。
一个不满编的火炮中队,带着由骡马驴子拖拽的火炮,走过了会场,停在观众席之前。
论起练兵,洛明相信这世上一定有和自己媲美甚至更超越的人,毕竟不能小看天下英雄。
但论起火炮,这便是全天下独一份,唯有他的军队才拥有的力量。
“霰弹装填,试射准备!”他用满怀自豪的声音,下达了这样的命令。
第三百零八章 盟誓()
炮手们迅速地解开绳索将拉车的牲畜带到一边,然后安置炮车,装填火药以及霰弹,并且调整角度。【。m】
这一切加起来也不过半分钟而已。
而与此同时,在一百米外,有许多靶子也被准备好了。
有被捆绑在木杆上的活猪和活羊,也有十几个稻草人。
随着洛明一声令下,十几门大小火炮一起发出了轰鸣,一阵硝烟弥散开来。
如今的天气正好有些风,硝烟没过多久便渐渐散去,观众席上的人们居高临下,都向着那些靶子的方向望去。
稻草人有的支离破碎,有的则干脆是被打飞了出去,碎了一地。而那些猪羊,身上都出现了若干比大拇指还粗的孔洞,往外泊泊流血,怎么看都不像是能够活下来的样子。
有一头最倒霉的干脆被拦腰打断,倒在地上,脏污流得到处都是。
不过,这个时代的人就算没亲手杀过猪宰过羊,至少也亲眼目睹过,对于这种场景多少有一点免疫,倒不至于完全吓傻。
洛明这样做,也是为了制造最大的视觉效果和心理震撼——如今他还没能完全解决榴弹的技术难题,只能发射普通的实心炮弹或者若干小铅丸组成的霰弹。
那么,就是要血肉横飞,才能有最大的震撼力。
据说印度的莫卧儿帝国曾经使用火炮处决逃兵,让士兵们观看一炮下去身体四分五裂的场景,立刻把逃兵的数量降到了零。
如今洛明手下没有什么死刑犯或者敌人可以拿来这么用,不过用牲畜的话,至少也能顶的上一半的效果吧。
观众席上有些人已经面如纸色,有的虽然表面上还算镇定,但洛明完全听得出他们的心脏在以百米赛跑的架势狂跳,呼吸急促,显然是被吓了一跳。
想象一下,倘若那里有是一支百人方阵,恐怕现在能幸存下来一小半都算了不起了。
一击可以杀死五六十人,而且还是以十分恐怖的方法杀死,这足以让任何军队都受到震撼。
比如兽人中的大力士就喜欢徒手撕开人类士兵,然后抓着他们的残肢断臂乱挥,这一下往往就能让数百士兵都失去与它为敌的勇气。
其实数百人围上去,它能手撕几个?挥舞起战斧来又能砍死几十个?就算能杀掉整整一百,但它自己身上也肯定会被捅了好几个血洞才是。
可士兵们并没有集体思维,他们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