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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真让他们练跑步的话,说不定就要尿血,甚至可能有倒霉鬼死掉。
洛明虽然早有预料,但实际看到他们在低强度训练了半天之后就疲惫不堪,还是有些失望。
幸亏他有所准备——两个民夫推着一个手推车进了这个练兵的院子,车上装载着一口大锅和两个大盆。
锅中装着炖菜,其中不仅有蔬菜,还有一块肉和几个鸡蛋——普通鸡蛋而已,就算洛明舍得拿出凤尾鸡的蛋,但他们如今也是虚不受补吃不消的。
而两个盆里装着面包。虽然不是白面包,但也比一般的黑面包强得多,里面没有混进咯牙的砂石,也没有奸商往里刻意添加木屑和麸皮。
这样的伙食,就算洛明也勉强能够吃下,对于这些曾经是佃农或者农奴的新兵来说,恐怕是逢年过节才有可能尝到的美味吧。
再加上洛明和他们一起吃这顿饭,就真的让他们士气大涨了。
得益于贵族阶层数千年的宣传,大多数平民都觉得贵族,哪怕一个骑士都是“有种”的贵胄,他们一定有个神明或者英雄祖宗,血管里流着神圣的力量。
因此,洛明稍微做出的亲民态度就让他们受宠若惊,甚至以后一生都会拿这件事来对别人炫耀。
地球上某些地方的初夜权其实也是这么回事:愚民认为处女的落红是一种邪恶污秽,会让人生病。只有贵族老爷或者代表神的教士才能克制住这股邪祟。
而贵族老爷其实一般对这种事是避之不及的——乡下农户能出几个漂亮姑娘?一百家里也出不了一个吧,剩下的全都是黄龅牙,满脸坑洼的凤姐和如花……
结果,贵族老爷真的捏着鼻子忍住恶心实行这一权利的时候,还经常要问小民要报酬呢——或者说是精神损失费?
言归正传,洛明靠不错的伙食和同吃同训练的招数,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住了这些新兵的热情。
虽然这种热情还是会慢慢消退,但再过一段时间,将纪律练进他们的骨子里,就用不着这么多热情了——真正的士兵是靠纪律来约束的。
下午,洛明便将练兵期间最基本的军规告诉了所有人。
“没有申请就私自出军营的,一律视为逃兵,捉住就要吊死。成功逃掉的就吊死他全家。
出了逃兵的话,整队人都要被打五鞭子,队长打十鞭。”
“训练时不遵守命令的,每次都打一棍子,顶撞上官的,打一鞭子。
攒够三次,就直接打五鞭子。”
“每天训练最认真,表现最好的十个人,赏一块肉。”
说实话,用棍棒敲打已经算是最仁慈了——又不是杀人,自然不会盯着要害打,只是让他们痛一下而已。
而鞭子么……一鞭子就能痛得涕泪横流,打得狠了足以皮开肉绽。五鞭子下去,体弱的可能得丢半条命。
十鞭子下去,就算壮汉也得跪。
以前作为农民,他们大多数人要么吃过鞭子,要么见过别人吃鞭子甚至被鞭打致死,听了洛明这话,立刻就老实了许多。
日月交替,转眼就过了十天,在队列这方面,这些新兵已经和大学军训中可以拉出去汇报演出的最好的一队相提并论了——大学军训可没有抽鞭子的威慑。
这些天吃的都不错,也让他们多了几分精气神,甚至在日常训练中感觉比较轻松了。
但洛明自然不会让他们轻松下去,接下来,训练便到了下一阶段。
列队跑步,行进中转向,数公里的长跑,齐唱军歌……这些都是洛明可以做好的事。
除此之外,便超出他军训那点货的范围了。
“伟大的洛明,我们的主人,他点齐了美泉领的勇士们!”
“随着疾风与闪电,他与我们并肩作战!”
“遵守命令的都是硬汉,逃跑偷懒的算是孬种!”
“我们美泉人都是好样的,刀山火海也敢趟一趟!”
“感谢我们慷慨的主人,谁能像我们一样准时收到钱呢?”
“赞美我们伟大的主人,为了您我们可以打翻全世界!”
三十人齐唱着这首歌,随着洛明跑进了军营之中。
这些士兵一边唱歌,一边跑了大约三公里左右,最后回到军营,虽然稍微有点散乱,但也在五分钟内恢复了体力,整队成功。
这就是洛明第二个十天的成果了,接下来按这个标准锻炼,他们迟早有一天可以接近洛明心目中的标准——唱着歌跑五公里,并且一分钟内就能恢复整齐,乃至于紧急投入作战。
洛明前两天请米亚那的其他贵族来美泉领聚餐了一次,看着这队新兵,哪怕是骑士老爷也多少有些惊动。
才不到二十天就练成了这样,那么若是过了半年、一年呢?
当然,花二十天可以让新兵变得像模像样,并不代表再过二十天就能让他们变成老兵,再过四十天就变成以一当十的壮士,不可一概而论。
第二百二十二章 练兵(三)()
洛明虽然有现代军训的知识,但终究只有队列等很少一部分和这个时代的士兵相称,诸如正步、持枪卧倒瞄准什么的是暂时用不上的。
将纪律性灌输进新兵的大脑之后,他能做的事也不多了。
那些齐步、跑步什么的,只要每天多加练习,新兵们的水平就会自然而然地提高了。
因此,邓加尔憋了二十天,也终于有机会发挥自己所长了。
当然,由于他坐着轮椅,也由于洛明不想让自己这作为种子的第一队士兵被别人所染指,因此练兵的主体依旧是洛明,邓加尔做他的副官,在旁边出谋划策罢了。
士兵形成纪律性之后,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让他们牢记各种指令。
在战场上,喊杀连天,无比嘈杂,就算是洛明运起气来大喝一声,也很难将指令完全传达到全军之中去。
至于可以比肩现代步话机、通信兵的法术通讯么……成本比较高,一时还用不太起。
因此,洛明现在要让这些新兵牢牢记住的,就是以号角、鼓声和旗帜下达的各种指令。
除非是小规模战斗,否则在战场上,一般来说没有人会将全军编为一队,一波莽过去。
大部分指挥官都会将手下士兵分成若干个方阵,有前军、左翼右翼、游走在战场侧面策应的轻骑兵、准备冲击地阵的重骑兵,还有留在指挥官身边的卫队,以及一部分预备队。
不同的号角声可以传达简单的诸如进攻、撤退、坚守的命令;鼓声可以协调士兵的步伐一致,也可以鼓舞士气,让他们在冲锋时勇气百倍;至于旗帜——每个方阵都有自己的旗帜,由专人看管。
旗帜所向便是这个方阵所有人应当去的方向,指挥官只要对掌旗官说明自己的战术,那么掌旗官便会带领整队人往需要的方向冲击。
哪怕掌旗官倒下,一般也有人会按照规定的序列接过旗帜接着冲锋。
除此之外,笛子和长号什么的也有一些辅助作用,但如今这些士兵还不多,暂时用不上这几样,就先按比较简单的标准来训练就行。
除此之外,这些新兵还学习了武器的使用。
虽说长枪是学起来最省时省力,成本也最低的武器,大多数新兵都学的是长枪,但洛明还是想方设法挑出了四个最适合的新兵减少长枪的练习,而给他们加了另一门课——增加弓箭的练习。
虽然理论上讲,一排排长枪的方阵又便宜又强力,没有人愿意正面与之碰撞……但为什么敌人就要和你正面碰撞呢?
排成阵列的长枪兵哪怕经过洛明这军训之后,为了维持阵型整齐,前进速度依旧很难比得上正常人。
远距离的弓箭抛射就可以让长枪阵无可奈何了。
或者弓骑兵冲到近处射一箭就跑,跑出一段距离之后接着射箭,循环往复,完全可以打乱长枪阵的阵列——当阵列越来越混乱的时候,就可能被敌人冲垮了。
或者敌人从侧面迂回包抄——就算再快,整个方阵转向也得花不少时间,这时间够长枪阵被干掉好几次了。
所以在实战之中,总是要有行动迅速的骑兵和远程攻击的弓弩来辅助长枪阵,才不会让它随便被敌人抓住破绽。
洛明和格兰蒂自己就可以充当最优秀的骑兵,但弓箭手有练出一队来的必要。
弓箭这玩意儿能早一天开始练都是好的,因为那和寻常士兵使用长枪的方法不同,绝对不是一朝一夕之功。
此时,洛明有些期待自己这几天没空的时候交给格兰蒂帮忙测试的火药了。
火枪可能需要比较复杂的加工工序,而且哪怕火枪比弓箭好学习,也不是能让士兵立刻学会的东西。
但火炮不同——只要有一两人学会就可以使用一门火炮,在杀伤力上不一定,但在威慑力上绝对胜过几把火枪或者十几把弓。
实在不行就干脆玩点“勇敢者的游戏”吧——拜托陶匠做上一批陶罐出来,制成简易的炸弹,让这些士兵都转行掷弹兵,一窝蜂向敌人冲去,看似是无脑冲锋,其实冲到面前的时候就将炸弹扔过去然后自己立刻后退,把对方炸个人仰马翻,再接着正式进攻。
不过这就和完排队枪毙一样需要士兵们有钢铁一样的胆量,毕竟手里提着个炸弹很不好受……万一有人心理素质不过关,炸弹没扔出去就在队伍里爆炸的可能性也并非零。
总之现在火药的最佳配方都没试验出来,洛明也没有将那么多想法立刻付诸实施,而是先脚踏实地地认真操练这一伙新兵。
“哈!”
“嘿!”
新兵们分成了两队,互相用顶端缠着沾了水的布的长杆搏斗着,就仿佛真正的两军相逢,长枪对打一般。
要害处被打湿的便立刻退场,到了一边去旁观。
过了一段时间,两边都“死”的差不多了,新兵们恢复为一队,结束了混乱,重新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