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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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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话,他和她就能在一起了吧?
  不需要每天算计他人的生活,搂着娇妻搭着游艇到处旅行的生活,惬意无比。沈成涛的追求不高,这样就好。
  “沈成涛,把脚挪过去!”沈笑嫣伸手去够药瓶子。
  “你要什么,我帮你拿。”沈成涛眯着眼,虽然嘴上这么说,身体却是一动不动地躺着。
  沈笑嫣几乎整个人都要压在他的身上了。
  “药。”沈笑嫣指着床头柜的药瓶。
  沈成涛意味深长地重复:“要?”
  沈笑嫣好像还没有听出来,以为他在戏弄她,坐起身子,跨过他。
  “你不给我我自己来!”她就要碰到药瓶子了,结果沈成涛双手掐住她的腰,重重地往下压。
  她刚好坐在了他的胯间。
  “你不是说要吗?给你就是了。”
  沈成涛扯开浴袍的带子,拉着沈笑嫣的手按向……
  “你个变态!”
  饶是了解她到了负距离的沈成涛也没想到,沈笑嫣的身子如此不经调戏。
  婚后的生活,越来越有滋味了呢。
  被沈成涛吃光抹干的沈笑嫣紧紧裹着被子,捂着红彤彤的脸蛋,她发誓,下一次一定要翻身做主人!
  呵,有机会再说吧。仿佛知道沈笑嫣在想什么,沈成涛的指尖敲打着节拍,似笑非笑地看着依偎在自己身上的妻子。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作者有话要说:  h无能,随意看看就好。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苏武 《留别妻》
  度娘翻译:和你结发成为夫妻,就从没怀疑与你恩爱到老。

  ☆、番外 盛七X江绍源

  暗恋,真不是人能做的事。
  盛七如此总结。
  她喜欢江绍源已经有五年了吧,怎么说他们也算是青梅竹马,但无论如何盛七也不敢真正在江绍源面前表现得明显。
  他,在自己的心目中,那是谁都不能比的。
  记得第一次见他,是他站在她的院子前,将那老女人种的玫瑰剪下。
  晨露顺着花瓣而下,在他的指尖折射光芒。
  盛七站在不远处,看着那张还未长开就已经俊秀无比的脸上露出了纯真的笑容。
  她捂着心脏那处,却压抑不住剧烈跳动,而她也是头一次不是因为身体原因而呼吸困难。
  他好像发现了她的存在,朝着她这边看了一眼。
  盛七下意识躲进了院子里,再出来看的时候,他身旁又多了一个男孩,比他矮一些,长得却比她还可爱。
  那个男孩好像发现了江绍源手上的玫瑰,开心地抢了过去,结果不小心被刺伤,手指多了一抹红。
  江绍源紧张得不行,抓过男孩的手指往嘴里放,眉头紧皱着,好像天都塌下来了。
  盛七脸红得不行,心里想着,这个男生人真好,这么照顾自己的弟弟。
  她那时候当然不知道,江绍源对男孩的感情,并不是兄弟之情。
  后来,她得知江绍源是和她的学校隔了两条街的男校的学生,于是每次在经过男校的时候,都要放慢了脚步,好几次都碰上了江绍源和他的“弟弟”,但他并不知道她是谁,与她没有任何交集。
  直到姑姑带着盛七去某个宴会,她才正式将自己介绍给江绍源。
  盛七一生中,唯一一次碰到江绍源的手,也是在那一次自我介绍中与他的握手。
  之后,在盛七有意无意地制造与江绍源的“偶遇”间,他们成为了朋友,非常普通的朋友,只是见面打声招呼的朋友。
  不过,那已经足够了。
  即使她知道了他的性取向,她也没有因此而觉得喜欢江绍源,是令她后悔的一件事,顶多,有些生气。
  让她最牵挂的,是在她死前,听到那两个绑匪的话。
  他们说她阻碍了他们老大和江绍源之间的爱情。盛七苦笑,连别人都看出来她喜欢江绍源了,江绍源会不知道吗?他知道,只是因为他喜欢的不是女人,所以他没有接受,也没有拒绝。
  给她留足了情面。
  盛七知道,这次回国,是要和另一个人订婚,可是她不想,除了江绍源,谁她都不想嫁。
  她对那两个绑匪说:有种,就杀了我,这样的话,你们老大就可以和江绍源在一起了。
  一枪,结束了她正值青春的年华。
  这样,也好。
  盛七心满意足地合上眼。
  欲把相思说似谁,浅情人不知。                    
作者有话要说:  这里的盛七,是正主。
  “欲把相思说似谁,浅情人不知。”——晏几道《长相思·长相思》
  度娘翻译:
  想把相思的情怀向谁说去呢?即使把相思之情说了出来,那个浅情的人(指用情不深的人),终究还是不能体会啊!

  ☆、番外 今日宜嫁娶(盛七姑姑)

  她是盛家最小的女儿,从小就被父母宠着养大,不似哥哥,要他做什么都要独立,成家立业,不用家里一枚硬币。
  她也是盛雯,骄傲高贵的天之骄女,十几岁坐在教室里,门口窗外站满了想要见她一面的男生,被逼着躲在家里请家庭教师,也是头一次觉得长得漂亮不是件好事。
  盛雯想着,她这样的家境条件,嫁个什么样的男人没有?她出一次门,好几个男孩子争着要约她,要她坐他们的车。她去一次舞会,各种各样的男孩子围着她转请她跳舞,约她看电影。就是她什么都不做,光是站在那里,都有人争着给她搬椅子。
  明艳动人,不施粉黛,天生优雅,说她是女神都觉得是侮辱了她,这样的她,该是被人捧在手心,含在嘴里的公主。
  而她,偏偏选择了一个比她大出七岁的男人。
  若说这男人比谁都有钱,或许大家可以原谅他娶了他们心尖上的女人,但他的财产,只有一个箱子和他寒酸的西装。或者,他比谁都英俊?不,他比不上日日绕在盛雯旁边的男明星们,也比不上抬手就能迷倒一街少女的富家子弟,仅仅只是笑容灿烂一点,阳光一点。这样的男人,在街上一抓一大把。
  那么,为什么盛雯会选择他?
  这个答案,盛雯不知道。
  也许,只是她想要结婚的时候,他刚好出现了。
  而婚后的生活,并不如她想象中的美好。
  盛家的女儿,嫁出去之后,盛家不过只是给了应给的嫁妆,没有想象中的盛大婚礼。
  最后,只剩下一纸婚书,和她只值原来在盛家时衣柜中的三四件衣服的嫁妆。
  贫贱夫妻百事哀。
  盛雯改不了小姐脾气,跟着他住在不过五十平米的房子里,不说佣人了,这地方连自己半个房间都不到!她自然是有气的。而那男人呢,他只会坐在房间里,摆弄那些她也不知道叫什么的仪器。
  “阿雯,帮我倒杯水来。”他忙得不得了。
  盛雯坐在她从盛家搬来的梳妆柜前,它也是这房子中唯一一件格格不入的物件,盛雯旋转着唇膏,用手轻轻按压着自己的唇,都干裂了。
  她甚至克扣了自己每周买化妆品的开销,就为了养活自己和眼前的这个男人!
  瞧瞧她现在,不过十九岁,原本一双纤纤玉手,如今又干又粗。
  盛雯“啪”一声把抽屉推进梳妆柜,踏着一双高跟鞋走去倒水。
  男人被突如其来的响声吓了一跳,他推了推眼镜,看着盛雯的背影,这才停下了摆弄仪器的双手。
  “阿雯,你怎么了?”
  盛雯冷着一张脸,端着杯子来到他面前,往前一送,不管他接不接,直接松手。
  男人手忙脚乱地接过杯子,水洒了一地。
  “我原以为,你虽然穷,但是你不同于别人,从海外留学归来,思想深度和知识高度都比一般人强,你能靠你自己的双手挣来家用。事实呢?你就只会摆弄这些仪器,整天只呆在家里,哪里也不去。我真不知道,我是嫁给了一个人,还是一部机器!”盛雯越说到后面,心里越委屈。
  想想,她可曾是所有人都争着抢着的女孩!
  男人沉默下来,看着盛雯,又推了推他的眼镜,摇摇头,继续摆弄他的仪器。
  盛雯握着拳头,眼泪不争气地掉了下来。
  “离婚吧。”
  几乎是脱口而出。
  男人全身一震,什么话也没说。
  盛雯拨了号码回家,告诉爸爸妈妈自己的情况,爸妈只说,回来便回来,照样养得起她。
  当晚,她便收拾了行李,坐上自家的车子。
  她没有想到的是,离婚的那一天,他穿了一件比结婚时还要昂贵的西装,戴着金丝边的眼镜,梳着油亮的头发,潇洒至极。
  盛雯觉得讽刺。
  “结婚时倒不见你打扮得如此好,现在离婚,您倒是有心情了啊!?”说到后面,盛雯都用敬语来讽刺他了。
  男人面无表情地签下了即将分掉他一半身家的财产的离婚协议书。
  盛雯对这协议书什么话也没说,她觉得他一半身家也不过是那个箱子的一半而已。
  谁知道,他的一半,顶过了盛家的百分之七八十财产。
  盛雯听到律师说的话时,整个人都呆了。
  他这么有钱,为什么还要装穷?!她再一听他的名字。
  “你说他英文名叫什么?”
  “Jenkins。”
  “你是说,那个刚获得XX奖的科学家Jenkins?!”
  “是的,小姐。”
  盛雯冷静下来,并不后悔,她只是恨。
  恨他。
  她要这么多钱做什么?她最不需要的就是钱了,偏偏他还要给钱她!这不是狠狠地甩了她一巴掌是什么?
  之后,她用他的钱,去花天酒地,去参加各种各样的舞会和拍卖会,她还年轻,经得起折腾。
  可是,她看透了爱情。
  二十三岁,爸妈说,大哥都结婚生孩子了,她还是单身,要找个伴了,盛雯说好,立马嫁给了追她追的最紧的老外,跟着他去了国外生活。
  两年后,老外中了流弹,给她留下大笔遗产,那时,他们刚签了离婚协议书。
  又过了一年,她嫁给了一名作家,她想,这作家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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