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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他这样的小孩捡垃圾换来的钱可以买到的。
于是,两个武士交换一下眼神,朝两个小孩走了过去。
小男孩最先警觉过来,叫一声:“快跑!”拉起小女孩的手就跑了起来。
但武士一闪身便将两个拦下,一人一个,将他们提在手里。
“哥哥,救我。”小女孩在一个武士手里苦苦挣扎,她小小的手臂被这个武士扭在身后,脸色惊恐无比。
“放开她!”对于妹妹的关心,使得另一个小男孩生出先前没有的勇气,朝着捉住妹妹手臂的武士怒吼,他自己却被另一个武士制得动弹不了,连他得意的小匕首也没有拔出来使用。
“说!达拉去哪儿了?”抓住小男孩的武士问道。
“谁是达拉?老子不认得!”小男孩还嘴硬。
“匕首哪儿来的?”
“捡的!”武士狠狠地敲了他一下。
“新衣服呢?”
“捡的!”话一出口,“咔嚓”一声,小女孩尖叫着大哭起来,她的臂骨已被另一个武士生生捏断。小男孩顿时面色铁青。
“达拉去哪儿了?”
“精灵半岛。”小男孩已不敢再撒谎。
第八章 高地森林()
从人类势力范围内前往精灵半岛精灵们的国度,正常的途径都必须首先去晨光之城签有批文,接下来,如果财力充足的话,可以搭乘晨光之城到皇冠之城的专线飞骑,或者,从海路坐船经过黄金海湾、夕阳海、精灵海峡从精灵半岛的浅水湾上岸。这两条道路,都相对安全快捷。
此外,还有陆路从秩序镇经由利刃镇,跨越铁颚盆地、尘墟平原、布洛斯草原,也可以抵达精灵半岛,就是一路上要路过缴纳税金颇重的秩序之地,和税金颇多、且又危机重重的刃兵之地,还有最为混乱的泰拉克特地区。
泰拉克特地区,是南方的人类势力范围、西部的精灵势力范围,甚至北边渡海而过的矮人势力范围的交汇地区,是一个发生了麻烦三不管,有了利益都要争的地区。
不过,因为80年前金龙一族迁移此地的金龙之谷,再加上出没其中的猛兽,此地并未呈现通常交汇地带应有的繁华,反倒蛮荒未开,只有一支兽人部落常住此地。
人类、精灵、矮人大都把这里当作路过的中转地区。
当然,也有一些买卖违禁商品的不法之徒,或是缴纳不起高昂税金的冒险者,以及想要偷渡去精灵半岛的人类,不走上面所说的三条常规路线,而是专门雇好马帮,从米德兰高地的莽莽大森林中走小路经过泰拉克特地区,前往精灵半岛。
这条路线,快捷便宜,只是非常危险,一般的商人若是没有雇佣骑士的保护,十有**进去米德兰的深山老林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过。
对于达拉这种亡命天涯的冒险者来说,这条小路却是首选。
不过首先要去晨光之城雇好熟悉道路的向导才行,没人想要独自穿越米德兰高地。
米德兰高地森林,是古老的人类势力米德兰家族所在地,曾是盛极一时的米德兰帝国。
1100年前,米德兰帝国国王听信邪恶术士古特克拉斯的话,对特莫斯联合城邦、威斯特瓦利帝国两个并立的人类国家发动进攻,并揭开乌暗之脊的恶魔符咒,将位于扭曲位面的恶魔召唤到了大陆上,爆发了地表种族与恶魔间的第一次大冲突,其他两个人类国家因此被灭国,米德兰自身也已经完全衰败,只剩旧镇一座,其余的地方都渐渐为荒芜而且怪物出没的森林覆盖,形成了现在的米德兰森林。
森林里怪物众多,瘴气很重,即使是身怀高超武技或是强大魔法的冒险者,在经过米德兰高地森林时,也会想办法在晨光之城东南方的集贸市场,找一个经常钻山,熟悉道路的赶马人带路才行。
达拉离开罗塞姆和安琪兄妹俩后,很快便来到晨光之城。
以前他也来过晨光之城,大都是和父亲一起,来城里采购辛普兰村买不到的货物。
第一次来晨光之城时,达拉只有五岁,当时,这座人类的主要城市,给达拉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那些高大厚重的、直耸入云天的城墙,那些无处不在的、金光闪闪的装饰品,那些琳琅满目的、色彩缤纷的种种商品,那些服装各异的、样貌奇特的其他种族,还有那些高高在上、金碧辉煌的贵族城堡
那一次从晨光之城回村后,小达拉足足有三天,都始终大张着嘴巴,回想着他在城里的见闻,感叹不已。
以后再去,达拉渐渐对那些繁华的表象习以为常,尽管仍会不由自主受到吸引,但再也没有了初见时的那种震惊与新奇了。
而且,达拉还在层次分明的贵族区和平民区看到大为迥异的现象,一边是奢侈腐化,一边是贫困潦倒。当时,达拉总想着,等他成了英雄,一定要改变这一切。
但是现在,再度踏入晨光之城时,达拉不仅没有成为英雄,还不得不小心翼翼地在城中穿行,尽量避开那些骑士或者卫兵。
虽然这里是晨光之城,但是尤尼斯公爵的势力依旧渗透到城里的点点滴滴,甚至帝国皇宫,达拉已经知道尤尼斯公爵正四处通缉他,在前往晨光之城的途中,他就已看到过自己的画像,幸而他急中生智,顺手朝自己脸上抹了几块污泥,将自己打扮成一个面容污秽,风尘仆仆的游侠模样,才没有被人认出。
晨光之城,不愧是斯坦利帝国都城。
即使在夜幕低垂后,那川流不息的人群、车水马龙的街道、高大稠密的建筑物,仍然在魔法火焰和五光十色的灯火中散发着整座都城的活力,给人热闹非凡的感觉。来自图雅大陆各个地区的人类,以及不时可见的矮人和精灵,给城市营造了复杂纷繁的气氛。
这一切,都对正在逃亡的达拉十分有利。
藏一片树叶,最安全的地方,莫过于藏到树林里;同理,藏一个人,最安全的地方,也莫过于人堆。
达拉在人堆里挤来挤去,除了偶尔几个少女瞟来的目光,并没有其他人注意到他。
顾不得欣赏城市繁华的夜景,达拉只管一路向东,城东有集贸市场,他得想办法在宵禁以前雇好向导和座骑,尽快踏上去精灵半岛的旅途。
在集市出租马队的货摊摊位,只剩下两个人还围着一个赶马的老头喋喋不休地争吵。
一个是自称“弗兰茨”的英俊男孩,另一个是皮肤黝黑的独眼大汉,他的一只眼睛用黑色眼罩遮住,剩下的那只眼睛则散发出摄人的寒光,甚至比普通人两只眼睛发出来的光还要亮,一看就是个杀人不眨眼的狠货,样子十分恐怖。
赶马老人则头戴一顶软帽,身穿白衣短褂,懒洋洋地站在三匹驮马身边,不紧不慢地看着两个争吵不停的人。他的脚边,躺着两只不停哈气的骑乘用犬。
“两百金币,我全包了!”弗兰茨盛气凌人地说道,眼睛死死瞪着独眼大汉,对于人人都不敢逼视的那只独眼,他却显得毫不畏惧。
“五百!”独眼汉冷冷道,他并不看赶马老人,而是盯着弗兰茨。
弗兰茨的脸上泛起一丝气恼的红晕,随即冷笑起来。
达拉见状,本想算了,不和他们争了,但是环顾四周,发现只有老人这一个向导还在摊位上揽客,考虑到时间紧迫,自己多在城中耽搁一日,就多一分风险,只得凑上去说:“去精灵半岛?我单人,不驼货,能便宜点吗?”他走的时候,身上带的钱本就不多,又给了罗塞姆兄妹俩不少,剩余已经不多了,他也不知道是否能够支持到目的地,因而想的是能省就省,习惯性地讲起了价钱。
他的话音刚落,其他三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达拉。现在水涨船高,大家都拼命抬价,唯恐雇不到马匹。这傻子还想压价?
弗兰茨满眼轻蔑,独眼大汉也露出揶揄的神气,但依然盯着弗兰茨。
只有赶马老人善意地笑笑,没有说话,看向达拉的眼神中多了一丝暖意。
尽管达拉知道自己囊中羞涩,但还是向老人继续恳求:“我有急事,拜托了。”
老人沉吟着,还是没有说话。
大汉的独眼中也流露出嘲讽。可这种嘲讽到了弗兰茨眼中则大大增加了他的怒气,平空冒出个穷鬼,也敢来凑热闹,莫非他是盯上了自己的货?想到这里,英俊的男孩眼里几乎要喷出火来,他一挑眉毛,说道:“奉劝各位一句,要命的,趁早闪开!”
达拉气急,还来不及做出反应,一旁的独眼大汉用手按着腰间的佩剑,一股杀气顿时弥漫到四周。
“好啦,别争了,我再找两匹马,你俩的货物我都驼。”赶马的老头儿摆摆手,劝解道,又转过头对达拉说道,“你也一起!”
“不行!”弗兰茨首先反对。
独眼大汉佩剑出鞘半寸,同时斜眼看看弗兰茨和达拉,面无表情地说道:“当然!”他的剑虽未完全出鞘,但杀气更盛。
“慢慢打,活着的明早在这等我。”老头儿却丝毫不为所动,这种场面他见得多了。这些人,放着大路不走,专门钻深山老林,都有各自不可告人的目的和理由,绝不会在晨光之城耽搁一整晚,在到达目的地以前,更不敢拿他这个向导怎么样。活到这把年纪,长年在深山老林钻进钻出,与各种不见光的人打交道的老汉,又岂会是没有眼力的人。
杀气顿时消散,独眼汉用那只独眼盯着达拉看了一会,轻轻点了点头。达拉则如释重负地吐出一口气,不住地对老人道谢。
弗兰茨还在迟疑,他的确不能在此地久留,早一天把自己的货物带到目的地脱手,也就早一天完成任务,路上耽搁时日越久,越容易日久生变,夜长梦多。但这时间
最终,这一行人还是凑在一起,在夜色中启程上路了。
一进入莽莽大森林,所有的人都变得更加沉默不语,人类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