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最强魔物王-第2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民称之为法官的奇怪存在与村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可恶,我可不想和那些村民一样,逐渐土著化,然后失去曾经并非是这个世界的人的记忆啊!”一个有着酒红长发的男人咬着大拇指思考着,虽然身上的衣服简陋而粗糙,但洁白纤细的手指,没经过风吹日晒的柔嫩皮肤都表明这个人绝对不是一个普通村民。

    没错,因为不知道的原因,他突然出现在了这个村子,然后莫名其妙成了一村民,根据一些还没有遗忘自己记忆的前辈的话可以得知,首先,在这里当得越久的村民,你就会越来越土著化,其次,这个世界很像他曾经玩过的一个叫《狼人杀》的游戏,晚上村民只能呆在家里,特殊职业有些可以出来,然后狼人隐藏在村民中,晚上杀人,白天通过推测和证据找出狼人然后投票处决,但狼人的数量也会增加的,也就是说其他来这里的人也有可能变成狼人或者预言家之类的特殊身份,但只有村民身份的他真是太倒霉了。

    在这个世界死了就是真的死了,他不想死,第一天晚上,他还不怎么害怕,但在第二天一早看到自己隔壁的朵拉大婶被狼人破门而入,尸体被四分五裂,上面还残留着野兽啃噬的痕迹后,他再也不冷静了,只能祈求狼人选中的倒霉蛋不是他,或者女巫和守卫会保护自己。

    “今天是第四天,我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已经遗忘了,幸好我把它刻在木板上了,莫离愁,这是我的名字吗?真是陌生呢,这种方块字好像也越来越难认了,我在曾经的世界是干什么的呢,我的亲朋好友是否在为我担忧呢,我一概不知,我仙子啊仅仅只是一个叫德斯的普通村民罢了。”他摇了摇头,虽然每晚都有好几个人被狼人杀死,但村子里的人数却反而没有减少,因为每天早上会有更多的异乡人到来,当然有狼人被处决后,也会有新的狼人随着异乡人到来,或者村民异变成狼人,据说变身的人体内都留有狼人的血液,真是奇怪啊,就像有什么规则限定必须保持这个样子一样,到底是怎样的存在才会这么做呢,真是恶心的恶俗味啊,居然如此戏谑我们这样普通的人。

    想到这里,他用黑炭在木板上缓缓用母语写下了四个字:【循环】【规律】。

    他感觉只要自己找出循环的原因,或者规则的话,自己就可以离开这个世界,甚至终结掉这场滑稽而无趣的“游戏”。

    “好想法,但可惜,没机会了。”一个阴恻恻的声音从耳边传来,晚上的房子门会自动上锁,其他人进不来,在不属于自己的房子里过夜可是会被强制赶出的,被赶出的人在晚上被狼人杀掉可不算规定的杀人数,所以自然没人打算做死,那么,这家伙就是狼人了,可恶,明明刚有点头绪的!

    把木板往背后一拍,他头也不回的破窗而出,虽然逃出去非常危险,但留在家里却是真真正正的十死无生,家里的那头狼很快就会出来吧,他回头一看,那是一张熟悉的面容。

    “前辈,开什么玩笑,你居然是狼人!”那岂不是说自己的推理都被狼人知道了吗?失策啊,居然就这么轻易因为老乡的缘故而对其报以信任,结果是恶狼吗?可恶!

    “当然,而且我可不是你的老乡啊,你的老乡已经被我吃进肚里,他死前的文字与语言都被我掠夺了,我可不是普通的狼人,我是王!现在归你了,你们这种异乡人真是热情大方啊,下次我还会吃你们这种黑头发黄皮肤的人的,桀桀!”

    “开什么玩笑,我怎么能死在这里啊!”不知道为何,自己的血液似乎在燃烧,浑身都如同沐浴在火中一样,却没感到冰冷,而是非常温暖,就像母亲的怀抱一样,自己的手上突然冒出了火焰,真是神奇呢,我曾经到底有着怎样的身份呢,一般人也不会控制火焰吧,不过,我现在可有信心。

    “来吧,恶狼,我会用你的头骨祭奠前辈的在天之灵的!”他怒吼着,然后扑上去,甚至连狼王都动容了,它害怕了,哪怕有着不亚于人的智慧,但它依然只是一头狼罢了。

    “那家伙是谁,好强,预言家,你知道他的身份吗?”身材雄壮,肌肉虬劲的棕发男子看着这一幕,喃喃自语起来。

    “猎人,我不知道,他之前还是普普通通的一个村民,但现在,我觉得他就是村子里广为流传的勇者,我根本看不透他的身份,也许我们真的有救了。”有着金色长发,甚至接近白发的男子,摇了摇头,他那如同蓝水晶一般的眼睛露出耀眼的光芒,那是预言家发动预言的效果,但此刻,他却什么都看不清楚,那个男人真是浑身都被迷雾所包裹啊。

第四十章面对狗粮吧() 
“不管怎么看都有问题,这个女鬼不会有控制幻觉之类的能力吧,人类爱上女鬼?你以为是玩聊斋啊。”林梦有些迟疑,这怎么看都是陷阱啊,谁会随便相信刚刚才害了自己的人呢。

    “真是人的本性啊,就算做了鬼也要找个替死鬼而不想自己受苦受难,劣质而低等的情感,啊,林梦我没说你啊,我只是说部分人类罢了,你是好女孩。”梅林摇了摇头,这种事情很常见,同样令人厌恶,路人的冷漠到极致,但轮到自己却各种抱怨世界上没有好人。

    “损人利己还好吧,起码比损人不利己好,后者的话,绝大部分生物应该不会这么做吧。”虽然说是这么说,但总有生灵的品行上存在问题,所以他也没有办法。

    没错,这种情况梅林无法理解,明明前一刻对方还要杀他,但后一秒,路人甲却对其痴迷的要死,还认为这厉鬼是满含冤屈,被人所害,你以为这是倩女幽魂吗?这位同学这么想,梅林也很绝望啊!

    “难道这就是人类所长说的幻想症患者,或者说中二病?不管算了,他再怎么有病也跟我没关系,我没必要为救一个连局势都看不清的人,因为他很快会第三次第四次的害死自己……前面的话,当我没说。”

    只见路人甲此时正牵着红衣女鬼的衣裙,然后款款走来,他们的双眼之中透露出对另一方的无穷爱意,而且红衣女鬼更是娇羞地低着头,长长的头发掩盖下的一定是张羞涩的脸吧。

    祂,这不科学!(祂:不不不,你不知道,他们之间产生了神圣的爱情,而爱情是不分国界,不论种族,不限性别的)

    大写的一脸懵比此时正摆在梅林脸上,万幸林梦看不到,否则她也会被吓到。她只是觉得此时的路人甲有些奇怪罢了。

    “我们下次一定会再见面的,我们约定好了呢!”路人甲露出真挚的面容,然后用双手紧紧握住女鬼的双手,然后女鬼也消失了。

    “太好了,我陆仁贾也是女朋友的人了!”路人甲兴奋不已,毕竟,单身年龄等于出生年龄的他可是非常渴求有一个女朋友的,而且这个女朋友一点都不物质,长得也漂亮(情人眼里出西施),而且为人体贴(这个梅林自己都看不出来)可以说真是传说中的完美女友(路人甲的一己之见。)

    “这糖里有毒,毒里有屎!”对于其他人发的狗粮,其实一开始梅林是拒绝的,因为,你不能让他吃,他就马上去吃,第一口他要试一下,因为他不愿意吃完,以后再加一些糖进去,胃“duang”一下,很甜、很毒,这样读者出来一定会骂他,根本没有这样的狗粮,就证明上面那个是假的狗粮。,他的胃又饱又涨,因为他,吃了很多的毒狗粮,还是甜甜的那种。

    明明是毒狗粮却在里面加糖,真是太过分了,哪里能这么做呢,真是没有意思!现在的人啊,做人都不地道。

    接着是林梦一脸懵逼,他们在干什么,我是谁,我为什么要在这里听他们说我完全听不懂的话语:“我不太清楚发生了什么,但大体就是刚过个马路,这位,咳咳(瞄了梅林一眼,梅林唇语说出了路人甲),这位没有存在感的路同学这么快就找到女朋友了吗?她人在哪呢?”

    “哦,小美啊,这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漂亮学姐,说起来不是学姐,我们也不会在一起啊。”路人甲对着旁边的空气侃侃而谈,这真是很恐怖的事情呢,虽然他没有自觉就是了。

    “关系好乱,他们一个幻想症患者,一个中二病患者以及一个表面看上去白莲花的女主,这三角形稳的一批,我不说话。”在中国,最不缺的就是围观的群众,他们不论是知情还是不知情,不论是吃瓜还是喝水,都会莫名奇妙地出现在各种事情旁边然后进行围观,并且在某些时候令人深恶痛绝。最热心的永远是网友,最冷漠的永远是路人,也不知道是网友不出门,还是路人不上网,这句话说得一点没错,人心冷暖,网友最热。

    不过网友吗?还是不要见面的好,不是吗?你妈妈没告诉你不要随便约陌生网友吗?说不定人家就是传说中的网骗呢,路人从来不嫌事大,否则也搞不到自己头上去,谁怕谁呢。

    就比方说现在,某个叫做汗国的小国正在乱跳脚,挑衅这个民族,梅林觉得吧,这种事情真的非常不可思议,记得这个名叫华夏的美丽国家,古代几千年前就有一个叫韩非子的男人说过一句话:国小而不处卑,力少而不畏强,无礼而侮大邻,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意思就是国小(领土小,资源匮乏)而不处卑位(不谦虚),力弱(国力不强)而不畏强势,没有礼仪而侮辱邻近大国,贪婪固执而不懂外交的,可能灭亡。

    当然,也只是可能,谁知道呢,说不定人家明天就可以说:啊,全宇宙都是我大汗民国的思密达!

    当然,抵制一家集团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真正重要的是解决那背后的东西,当然,他能感觉的到,这个国家如同沉睡的龙,强大而尊贵,如果真的有一天,他苏醒了,那么整个世界都会为之震撼,十三亿人凝聚一心的力量又岂是凡力可以阻挡的。

    祂: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