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对面的王道还一面技术娴熟优雅无比地切着羊排,一面时不时地用眼光瞥向美美这边,眼中若有若无的笑意说不清是嘲笑呢,还是同情。
美美忍了十分钟,终于忍无可忍——你王道还算我什么人,我凭什么看你脸色?于是她放下刀,举起叉子,若无其事地叉起羊排,将肉一整块地塞进嘴里,然后鼓起一边的腮帮子心安理得地大嚼特嚼,嗯,味道还凑合,再试试海鲜饭……哇,这个超赞的!我吃我吃我狂吃,还有喝的——这么多杯子,也不知道装的都是什么,那就每种尝一口吧……嗯?怎么都是酒?本小姐可是从不喝酒的……喂,那个谁!同志,给我来杯果汁,嗯,对,我要西瓜汁!
看吧,尽情地看吧,你不是想看我的好戏吗?反正埋单的人是你,我又不吃亏……
总而言之,现在的美美已经一门心思认定王道还压根儿就没对她安什么好心。
不是吗?
首先,他们有仇,这是勿庸置疑的——她曾令他蒙受踏下之辱,在小弟们面前颜面扫地,而且这个过节直到他毕业前都不曾化解。
其次,先前他在店里认出她,竟出人意料地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热情,就算他不记仇,对当年的事既往不咎,他们的相熟程度也没有好到要一起吃饭联络感情的地步。
综上所述,此子定然有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有了这层见地之后,美美反而变得笃定起来,哼哼,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只要别再让她跟他来一次武力对决,美美瞅了一眼一米八几体态矫健的王道还——哼哼哈嘿,再现当年神勇?
开玩笑,除非时间倒转,海水倒流。
Chapter 11 什么跟什么()
海盗王笑了。
面对胡吃海喝存心挑衅的美美,这个男人居然笑了,而且似乎还笑得很开心、很开怀。
这家伙笑起来倒还蛮帅的——美美不由自主地想,当然,这么不争气的念头才刚冒头就被她狠狠地掐灭了。
“请问,你是在笑我的吃相么?”美美一仰脑袋,眼睛乜斜着,轻描淡写地问道——熟悉美美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预示着此时此刻的她已经濒临发飙的边缘了。
宴无好宴——古人诚不我欺也,要怪就怪她当时一念之差答应了他的邀请,不过,好在现在她已经吃饱了,只等对面人的一句话,就可以掀桌子走人了。
“没有,哪里,怎么会?”海盗王貌似无辜地辩解道。
“那你笑什么?”美美恨恨然,却碍于对方那副牲畜无害的纯洁模样而不好发作。
海盗王看着美美,很认真地说道:“我笑是因为我第一次看到女孩子这样子吃西餐,觉得特别可爱……”说罢,又微微地笑了。老实说,海盗王笑起来很迷人,可能是因为他的脸部特征比较欧化——眉骨高,眼窝深,鼻梁挺直,笑的时候显得眼睛特别深邃,好像在放电一样。
美美听了却是倒吸一口冷气——可爱?你确定吗?你真的确定吗?天,老天,这是讽刺,这绝对是讽刺!尽管对方电力十足,对美色的免疫力仍有待锤炼的美美此时却成了绝缘体,“我看我们还是开门见山吧,你今天请我吃饭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这厮倒是回答得很快:“聊天,叙旧,联络感情啊。”
“我们以前很熟么?”
“美美,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误会?”
“别叫我美美。”
“那……美杜沙?”
“不准叫我美、杜、沙!”美美压低声音恶狠狠地冲对方说道,“我最恨别人叫我美杜沙。”
事情都已经到这个份上了,还装什么绅士淑女、讲什么同学情谊?不如趁早撕破脸,要杀要剐,给句爽快话吧,本小姐奉陪到底,但是如果你再叫我美杜沙,我就把你变成石头!
“美美,难道你还对当年的事耿耿于怀?”
石破天惊的一句话着实把美美呛得不轻——什么什么什么,怎么变成我耿耿于怀了?我有耿耿于怀吗?有吗?
其实想到这里,美美已经有些动摇了,仔细想想,她今天的反应好像是有些过激,说不定人家真的只是纯粹地想与老同学叙旧呢……如此说来她岂不是判断失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啊呸呸呸,谁是小人?
她当然不能承认自己耿耿于怀,否则她就真的成了小人,可是她也无法否认,毕竟她方才的表现……
见美美不做声,海盗王却做了一件令人瞠目结舌、并且极其不符合他本人形象的事——只见他自说自话地拿起美美的杯子,“西瓜汁是不是很好喝?让我也尝尝……”说着,便仰头美滋滋的喝了一口,喝完还眉飞色舞地赞道:“嗯,好喝。”
咔咔企咔,美美彻底石化——天哪,美杜沙竟惨遭反噬!
Chapter 12 那就叙旧吧()
美美想:我是不是应该把酒泼到他脸上然后拂袖而去?不行,那样未免太过了,我虽不是淑女,可也不是悍妇……那要不问问他干嘛喝我的西瓜汁?不过也许人家本来就神经大条不拘小节,我如果斤斤计较,岂不是显得我气量太小?这样的话,“耿耿于怀”这四个字可就真的要扣到我头上了……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算了,大家扯平吧。于是,再三考虑之下,美美决定尽弃前嫌,与海盗王“友好”相处,虽然她内心深处对来赴这个约早已是追悔莫及。
接着,两人当作什么都没发生似的,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聊天叙旧,尽管这情形怎么看都有些诡异。
海盗王说他小学毕业后就被他家老头子空投到了大洋彼岸的米国,灌了几年洋墨水,拿了个什么学位,如今也算是学成归来,目前正在捣鼓自己的事业。
“是家小公司,代理了几个国外品牌,有空我带你去看看,只要你看得中,随便挑。”
美美扁嘴——这少爷,还真是阔气。
当然,美美在说到自己的事情时,难免有些含糊其辞,幸好对方也不以为意。
吃完饭出来,美美想,真好,总算可以阳关道和独木桥了。
不过,海盗王却说要送美美回家。美美推说要去超市买点东西,可以自己打的回去,海盗王就说先陪美美去超市,然后再送她回去,总而言之一定要把她安全送到家才算完,这是他作为男人的责任。
不得已,美美只好又钻进了那辆小跑车。
来的时候,因为是堵车高峰,也就没发现什么异常,但现在车流一少,美美就觉得不对了——车一上高架,只听见发动机一声轰鸣,她整个人就被后坐力紧紧地压在椅背上动弹不得。
而那个不知死活的家伙还在一边炫耀:“我在国外的时候开过F1,那可真是够爽够刺激,所以我现在买车都喜欢马力强劲的,美美,你觉得怎么样?”
怎么样?司机,我想下车……
不过,表面上美美却不甘示弱,毕竟当年“脚踏匪首”的辉煌还历历在目,时刻提醒着她不能给自己丢脸,于是,她干笑着说:“嗯,不错,好车……哦,对了,我知道前面不远有个监控摄像头,限速40——”
还没说完,她的身体就猛地向前弹出,幸好有安全带牢牢绑着,否则此刻早已穿窗而出,不知道飞到什么地方去了——此人开车的狂野度和某人有得一拼,同属于人嫌狗憎的野兽派。
“哟,不好意思,我一开心就忘了我已经在国内了,必须遵守这里的交通规范,美美,谢谢你提醒我。”这家伙倒好,笑得没心没肺。
“不客气,应该的……”美美弱弱地回应,暗地里发誓从此以后再也不与此人为伍。
电台里正播着歌曲,一段美美熟悉的旋律缓缓响起,矫情的DJ适时地插话:“大家如果在室外的话,不妨抬起头,看看这繁华盛世之上,究竟有着什么……”
“我知道这首歌是谁唱的!”海盗王突然大惊小怪地嚷道,“林妹妹,是林妹妹!真不敢相信,这么多年没见,他居然成了歌星!”
“林妹妹……”美美默默地重复,一头黑线。
Chapter 13 当林越尚还是林越尚()
同美美一样,臭和尚最恨别人叫他林妹妹。
与美美的梁子结下后,对于这位骁勇善战的“女高手”,海盗帮众匪们虽不敢直撄其锋,却懂得曲线迂回,暗地里采取了一系列散布谣言、颠倒是非等毁害名誉的卑鄙手段,以期达到打击对手、扳回面子的目的。“美杜沙”和“林妹妹”就是在那个时候传开的,臭和尚作为被欺负的受害者,本来没他什么事儿的,但俗话说得好:杀人灭口,斩草除根——他作为该次事件的目击者,同样无法逃过流言的荼毒。
哦,对了,那个时候他还不叫臭和尚,美美喊他时仍用他的大名:林越尚。
其实两人不但同级,而且离得也近——就在隔壁班,做广播操的时候,每个班站一排,女生在前,男生在后,美美个子高,站在女生排最末一个,林越尚个子矮,站在相邻男生排第一个,两人差不多并排,转个头就能瞧见。
自从操场一战拥有了共同的秘密之后,每次趁着广播操的音乐声响起,林越尚就偷偷地向美美打招呼:“嗨,杜美美。”美美则回应:“嗨,林越尚。”然后两个小朋友相视而笑,彼此间有着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绰号门”事件爆发后,二人很自然就结成了同一阵营,颇有些同仇敌忾惺惺相惜的味道,这就好像考试考不及格,如果你是全班唯一一个挂红灯的,那种被怜悯或是被嘲笑的孤立感实在是累觉不爱,但如果还有个人陪着你一起不及格,对你而言,虽然本质上没什么两样,心理上却是千差万别。
共患难时建立起的友谊,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革命友谊”,一般来说总是特别牢固。那时候美美的情商还未完全发育,性别观非常薄弱,对“男女有别”这四个字的理解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