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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级大骷髅-第2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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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隐隐觉得有些耳熟,只是一时半刻想不起来。

    “贤弟有所不知,我招你来所用的神通,乃是我以自己性命为代价施展的逆天大神通,只有与这方世界有大因果,身具大机缘者方可通过。”

    见李轩仍是犹豫不定,申突然起身,朝着李轩大礼叩拜道:“贤弟,兄长求你了!将来如有机缘,你定要救救兄长那方世界。如若没有那份机缘,兄长亦不强求。”

    李轩本就是性情中人,申作为大神通修士,本可以不管那些生灵死活,一走了之后,自可逍遥快活,但他却愿意以命相拼,为那些无辜生灵求得一线生机,这是何等的可敬!何等的可佩!这一刻,李轩真真正正把申认做了自己的兄长。

    “兄长快快请起,我答应你便是。”也许是被申的义举感动,李轩只觉得眼中有些湿湿的。

    “好,有贤弟这一句话足矣!接下来,我会为贤弟换血塑形,等贤弟继承了我的血脉,自可在这方世界立足!”说完,申一挥手,一抹蓝光便没入了李轩体内。而随着那蓝光入体,李轩只觉得无比舒爽,很快便昏睡了过去。

    在李轩昏睡过去后,那童音又冒了出来。

    “主人,既然你要他替你行事,为何不给他下上禁制,而要好言苦求,难道不怕他反悔吗?”

    “小宝你有所不知,如若我所算不差,想救圣界生灵,最少要有不死不灭境界,到了那个境界,禁制又岂会有用?不但没用,反而会恶了他,我观他非是奸猾之人,以情动之,方为上策。”

    “可他一定能达到那个境界吗?”小宝脆生生的问道

    申想了想,摇头道:“我也不清楚,但此神通所招之人必有不凡,最起码他还有一线证道的可能,而我却再无机会,与其坐以待毙,苟活一世,不如搏上一搏。”

    “主人,小宝不想离开你”小宝想到申马上就要身死道消,哇的一声便哭了起来。

    “小宝别哭,用我的命换得圣界生灵的一线生机,值了!剩下的就拜托你了,我会替他进行换血塑体,但我的传承法宝都不会留下,我不希望他走我的老路,那是条‘死路’,他有属于自己的‘道’。”须臾,申气息大涨,缓缓飞向了空中,片刻后,他整个人都化做了点点蓝色液滴,缓缓飘向李轩之处。这时候,只听空中隐隐传来人声:

    “吾本混沌一水神,修炼亿载了道真;为求圣界一生机,身化灰灰亦无恨。”

    不久后,空地处的白色手镯上,显出一满脸泪痕的白衣童子,他朝着申消失的地方,躬身使了一礼,“恭送主人,待此事完结,我便去陪你。”

    半日之后,那手镯亦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258() 
洪荒不记年,数万载岁月匆匆而过。

    这一日,天空中远远传来一阵轰隆巨响,而后七彩霞光直冲霄汉,洪荒之内所有生灵俱朝那霞光跪下,顶礼膜拜!紧接着,一声话语响彻大地,“吾已悟道,道号鸿钧,今在紫宵宫中开讲道法,尔等洪荒灵智,皆可前来一试机缘。”

    鸿钧之声亦将李轩惊醒,他睁开双眼,环望四周,只见那蓝色光华依然流转不息,他只是用手轻轻一触,那光华便彷佛泡沫一般,转眼间消失无踪。

    片刻后,李轩盘膝坐在原地,苦笑不已,刚才那道声音传来时,他听的真真切切,“鸿钧”、“紫霄宫”之名如雷贯耳,如果他所料不差,此方世界正是金仙辈出,修士如雨的上古洪荒!这一刻,李轩终于知道,为什么罗睺这个名字会如此熟悉了,因为他正是洪荒魔祖,天道死敌!

    想通了这一切,李轩的脸色瞬间便垮了下来,因为他忽然想到了一点,既然申与罗睺是同族,那他继承了申的血脉,岂不是也成了洪荒中人人喊杀的混沌魔神?不过须臾后,他便安下了心,因为他知道兄长法力通玄,既然有如此安排,必定会有后手,自己却是杞人忧天了。

    事实也正如李轩所料,申虽为李轩重塑了身形,但却只打下了根基,只要李轩不再修炼他的功法,自然不会变成混沌魔神。现在的李轩充其量就是一洪荒中刚刚化形的先天灵物罢了!

    打定了“既来之则安之”的主意后,李杨便重新打量起自己的这副身体,细细检视一番后,他发现自己的肉身要比从前强壮了许多,肌肉中充满了强劲的爆发力,绝不是地球上那个略微发福的自己所能比拟的,用力打了两拳,顿时虎虎生风。

    检视完自身后,李杨便打量起周围,放眼望去,四面都是黑色的石头,就如他刚来时一般,那蓝色光华的外围铺满了厚厚的尘土,除了一件可以蔽体的蓝色道袍和一双普普通通的鞋子外,再无他物。

    穿戴整齐之后,李轩却是皱起了眉头,因为除了这身衣物外,周围一片空旷,想象中的法宝、功法却是半件也无。低头思量了片刻,李杨便恍然大悟,暗道自己真是够笨,既然是仙人一流,怎会将那些重要之物留于外面。

    李杨作为一名中医师,对道家的运气养生之法自然有所了解,只见他盘膝而坐,双目微闭,分出一缕神识,向着丹田探去,片刻后,果然有了发现,可是当他看清丹田处的东西后,脸又苦了下来。

    丹田之中确实留有东西,但却不是想象中的功法和法宝,而是一颗鸭蛋大小的混沌色圆球,神秘而深邃,给人一种血脉相连的亲近感,当李轩的神识试图接近那“鸭蛋”时,异变抖生!

    李轩只觉眼前一黑,便出现在一方神秘空间当中,放眼望去,空间极其狭小,只有不到三米见方,四壁和穹顶灰蒙蒙一片,满是混沌之色,空间的中央更是悬浮着一团蓝色液体,光华流转,晶莹剔透,其散发出来的强大气息,让李杨倍感亲切。

    ………

    一个时辰后,李轩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残酷的现实,申没有给他留下任何的法宝和功法,至于那团蓝色液体和神秘空间,他倒是搞清了一些用处,那蓝色液体,甘甜醇香,一吞入腹中,便让人感觉生机盎然,心神舒泰,显然是一种恢复生机,稳定元神的无上灵药;那神秘空间可随他的意愿自由存取物体,就连活物也不例外,一看便知,是一种极其高级的芥子空间。

    必须承认,申留给李轩的这两件东西都不是凡品,或许日后会对他有大用,但现在却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没有功法修炼,没有法宝护身,李轩只不过是个身体强壮些的凡人罢了,怕是遇到一些小妖怪都没有自保之力。

    李轩闭目思量了片刻后,便打定了主意,他要投靠巫族,学取道法神通,之所以会有如此打算,他也是经过了一番深思熟虑的,如今的他,实力孱弱,如同凡人一般,孤身游历洪荒,绝对不是长久之计,只有投靠一方势力才是上策,而巫族正是上上之选。

    一来,他是混沌魔神之身,寻找灵山福地,投师道门肯定行不通,先不说对方肯不肯收他,万一漏了马脚,被对方感知到魔神真身,怕是立刻就会被灭成灰灰!

    二来,此时的洪荒中巫妖大兴,并立而存,既然投靠不成道门正宗,那就只能在巫妖二族中择一而投,妖族喜好杀戮,偏爱血食,此时的他前去投奔,估计道法神通没学到,反倒先成了人家嘴里的美味佳肴,而巫族则不同,虽然传说中的巫族满身戾气,脾气火爆,但再怎么说,也是个“人”形生物,他现在这副皮囊与巫族相差不大,说不定还能鱼目混珠一番,捞些机缘。

    ………

    金乌高悬,万里无云,一身穿青色道袍的年轻人和一条黑犬穿梭在茂密的树丛当中,寻路而行,走得甚是艰难。

    “我说大黑,你说的地方还有多久才能到啊?”李轩望向身后的大黑狗,双眉紧皱,郁闷地问道。

    那条大黑狗甚是通灵,听到李轩的招呼,旺旺叫了两声便继续带路前行。

    看着那远去的黑色身影,李轩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话说半月之前,李轩在寻找巫族的途中,偶然间发现了一条重伤垂死的黑狗,此狗像极了他儿时所养的那条土狗,一时间,他便动了恻隐之心,在喂了它一滴蓝色液体后,此狗竟然真的恢复了生机,瞬间就变得生龙活虎,如同没有受伤一般。

    后世的人常说狗通人性,一个人对它好,它便会记一辈子。此话却是不假,自从大黑狗被李轩救了性命后,便一直跟随在他左右,再也没有离开。

    虽然已经身处洪荒,但此时的李轩却没有一点洪荒生灵的觉悟,他的骨子里还是那个普通的中医师,也怕寂寞、也怕孤独,有这么一条黑狗陪伴左右,他可是求之不得。

    不得不说,洪荒生灵果然个个不凡,就连大黑也是如此,虽然没有开启灵智,但他也是聪慧异常,当李轩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他询问巫族聚居之地时,他竟然真的给予了回应,这可让李轩狠狠地兴奋了一阵。

    就这样,李轩在大黑的带领下,又赶了三天的路,但却连巫族的影子都没看到,就在李轩有些泄气的时候,异变突生!

    只见走在前面的大黑忽然呜咽一声,倒地“躺尸”,李轩一看到大黑的异状,便知不妙,连忙伏身隐住了身形,通过几天的相处,李轩知道这乃是大黑的看门绝招,遇见强敌便会“装死”,因为洪荒中的妖兽巨怪大都喜欢鲜活的血食,对死物却是没有半分兴趣,所以此法虽然粗鄙,但却是保命的绝佳手段。

    果然,在李轩装死没多久后,一群兽首人身的小妖便驾着黑色妖风从他的头上呼啸而过。

    ………

    半日后,金乌西斜,隐隐要沉入大山之中,就在李轩准备寻找合适之处过夜时,大黑突然来到他的身边,旺旺叫了起来。

    见到大黑如此反应,李轩不禁一惊,暗道大黑莫不是发现了什么?

    半个时辰后,当李轩尾随大黑快步来到前方时,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入眼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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