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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是这么说,可大家怎么听都像是在对土豪哥挑衅呢!
人家一写的那首《好心分手》比你的《被遗弃的狗》好听,所以你受了刺激,跑到台上想把场子找回来。
不就是这个意思嘛!
都不用往深了想,董冬冬的想法大家就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也是,土豪自打横空出世之后,他的风头太盛了,他的出现让许多的创作人黯然失色。
只是你的这首《斑马》……不是你一个人创作的啊!
董冬冬在作曲方面确实有不足,但是他填词的本事一般人可比不了。
陈国讯大家都知道,作曲厉害着呢!不过却很少填词,但是他若填词,董冬冬也要竖起大拇指来。
这人的地位很高,也很少动笔,不会轻易帮人写歌,这不是钱的问题,得要看他的心情。
董冬冬也不知道走了什么狗屎运,竟然巴结上了陈国讯。
两人合力创作的歌曲,不用想也知道,一定不会差,只听两个人的名字,足以知道歌曲的质量。
《斑马》,同样是用动物来形容爱情。
斑马是倔强的,是高傲,它不愿如普通的马一样被驯服成家畜,董冬冬将女人比喻成斑马。
他想要陪伴着斑马共度余生,相伴到老。
奈何斑马太高傲了,他在歌中明确的写出,就算他穷极一生也不会让那匹斑马回头。
他穷极一生,也无法追上这匹斑马的脚步。
他写的很委婉,字里行间表达出了他的无奈,他苦苦追寻着斑马的脚步,却也只能看到它的脚步。
董冬冬一开口,顿时把大家吸引住了。
这首歌比那首《被遗弃的狗》好太多了。
词好,曲也好。
说这首歌是董冬冬的巅峰之作也不为过,有了陈国讯的帮助,董冬冬如虎添翼。
他将自己所有的感情投入到歌词之中,写出了一匹高傲的斑马,写出了他无奈的爱情。
陈国讯更是没得说,是他写下的曲,让这首歌有了翅膀,可以在天空中飞翔。
绝对的上乘之作啊!
要是让林士豪摸着自己的良心说,他对这首歌也是喜欢的。
林士豪也因为这首歌猛然惊醒,华夏大地,就算没有他原来世界上的那些经典之作,也不会黯然失色,因为这片土地上也有那让人五体投地佩服的能人。
小看了这个世界啊!或者说林士豪高看了自己。
“不错!”林士豪点头道。
赵俊荣扭头看了林士豪一眼,然后又道:“要我说还是土豪兄弟你的那首《好心分手》好听,真心话。”
“人与人的品味不同,有人喜欢流行歌曲,有人喜欢摇滚,同样,也一定会有人认为这首歌好过《好心分手》。”林士豪肯定道。
这话也对,赵俊荣点了点头。
“不说歌曲,董冬冬的这个做法有些过分了,他这是在向你挑衅啊!”赵俊荣道,他也看出来董冬冬是在给自己找场子。
“我这么年轻,他不服我很正常,只不过他想找回场子……有些难!”林士豪露着淡淡的笑容看着台上的董冬冬。
这首歌不错又怎么样?《好心分手》可不比这首歌差,董冬冬最多证明了自己还有用,还可以写出好歌来,可是这对林士豪不会有一点的影响。
在董冬冬面前,林士豪还是很有自信的,论嗓子,因为常年吸烟喝酒等不良习惯,董冬冬的嗓子已经受到了一些损伤,歌手对嗓子的保护各位小心,董冬冬就没有这个觉悟,所以他的嗓子不是很好,林士豪绝对好于他。
这货都敢上台献丑,他林士豪还担心什么?
林士豪突然发现,在董冬冬面前,他的自信实在太多了。
董冬冬的表演换来了热烈的掌声,他终于露出了自信的笑容,他的虚荣心终于得到了满足。
他挑衅的看着林士豪。
你一个小屁孩还想和我斗?我写歌的时候你还穿开裆裤呢!
这是不是变相的在说自己老?
林士豪毫不示弱的冲着他笑,眼睛里……满满的不屑。
就是不屑,就好像是在告诉董冬冬,你这样也配和我斗?
董冬冬冲着林士豪竖起了大拇指,然后慢慢转动,指尖在大家的注视下,指向了地面。
这是……羞辱谁吗?
董冬冬可从来没有在这种场合这么无理过。
顺着董冬冬的目光,众人看向了那个样貌普通,歪戴着个帽子,背着吉他,穿着时尚的年轻人。
他的笑容有一丝的天真,不知是他很天真,还是他眼里的董冬冬很天真。
这个年轻人是谁?
不少人的心中生出了这个疑问。
“土豪!”
有人惊呼出声。
虽然认识林士豪的人少,但不代表着没有人认识他。
林士豪很快就被人认了出来。
“他就是那个逼得董冬冬上台找面子的土豪?”
“《好心分手》《盛夏的果实》这些歌就是他写的?”
“他看着好年轻啊!真不敢相信这些好歌出自他的双手。”
“怪不得董冬冬会抓狂到上台找面子,被这么一个年轻人比下去了,谁的心里不难受?”
“你们看到没,他根本就没有惧怕董冬冬的意思,初生牛犊不怕虎吗?”
“你要有人家的本事,你也不会怕董冬冬。”
叽叽喳喳的声音逐渐的响起。
林士豪还在朝着董冬冬笑,董冬冬也在笑,并且他还在摆着那个羞辱对方的动作。
“上台玩玩?”董冬冬挑衅道。
激将法吗?有人在这样猜想。
“你要不怕丢人……我可以陪你玩。”林士豪来者不拒。
他竟然答应了?
他竟然接受了董冬冬的挑战?
第一百二十六章 众目睽睽之下臭美()
就连赵俊荣都没有想到,林士豪竟然会这么爽快的答应了,而且他的话里也是满满的……不屑。
两人的敌意实在太浓了。
孙玥玥头疼啊!这叫什么事啊?怎么又怼上了?
“我输得起。”董冬冬大气的说道。
他要真的输得起也不会气呼呼的上台了,说的好听罢了。
林士豪刚一迈步,周围的人就主动的给他让出了一条路来。
大战董冬冬,看起来很有意思呢!
这个土豪这么自信,他一定很有把握赢董冬冬吧?
可董冬冬的歌曲这么棒,他真的能赢吗?难道他还有比《好心分手》更好的歌曲?
如果真是这样,那可了不得了。
可是……哪有那么容易啊!
交流会能出现《斑马》和《好心分手》这两首好歌对大家来说已经赚了。
如果在能听到一首好歌,那就赚翻了。
大家期待着土豪哥的表演。
林士豪的脚步并不沉重,反而走的很轻松,看起来一点压力都没有。
他的心里素质明显提高了不少,只要不怯场,林士豪的表演就不会有什么问题。
论嗓音,林士豪不输董冬冬,论歌曲……林士豪一边走着,一边掏出了魔镜。
他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又开始臭美了!
好不要脸的举动啊!
少说一大半的人看到林士豪臭美后,傻傻的都说不出话了。
要不要这么自恋?
这个人实在是太怪了,怪得离谱。
董冬冬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此时的心情了。
本来林士豪准备好了歌曲,可是当他听到董冬冬演唱的《斑马》后,突然改变了想法。
你唱斑马,我也可以唱斑马啊!
当林士豪听到董冬冬要唱斑马的时候,他的脑子里立刻出现那首他非常熟悉的《斑马,斑马》。
这首歌有一定的风险,歌曲属于民谣,而且应该是一首十几年后才能够出现的歌曲。
民谣没有流行音乐那么吃香,在这个世界上,九二年左右的时候曾经火过一阵,但火的快,消失的也快,前后不到三年的时间,这类歌曲迅速的失去了市场。
要不是还有少数喜欢民谣的人在坚持着,恐怕用不了多少年,这类歌曲就会彻底的消失。
尽管有着不小的风险,尽管林士豪的要冒着着大家不会接受的风险,但林士豪就是想唱这首歌,没有太多的原因,就因为想唱。
他也相信,这样的一首好歌,一定会让大家喜欢。
众人目送着林士豪臭美的走上了舞台,虽然熟悉,但是林士豪必须看着曲谱太能弹奏,他还是一个初学者。
他也不想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臭美,可是不臭美不行啊!
“大家好,我是土豪。”林士豪带着亲切的笑容和大家打了个招呼。
台下的人都有可能是他的顾客,林士豪当然要友好一些了。
“你还真敢上台啊!”董冬冬还真有些意外,可在一想他就释然了,林士豪根本就不担心输,就算输了,输给了前辈也没什么好丢人的。
可要是赢了,那他就赚了,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啊!
“我为什么不敢?”林士豪好奇的问道。
董冬冬如同看白痴一样看着林士豪,真以为这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吗?不管你是输是赢,今后你都别想在这个圈子里混了。
他不会容忍林士豪抢了他的风头,更要让他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代价。
其实董冬冬最不能容忍的还是周围人的那些话,他不愿意自己被人看不起,更不愿意听见别人说自己被一个小辈骑在了头上。
你们不是认为我不如他吗?那好,现在就让你们看看我们两个人之间的差距。
林士豪已经取下了背在身后的吉他,就如他所说,没什么可害怕的,反正有董冬冬给他垫底。
“其实我是不想上台的,可是我不能接受一位资深的前辈这么侮辱我这个新人,或许我的能力不及你,但是这不代表我会屈服。”林士豪用手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