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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不介意我坐下吧?”这名中年男子看起来有些颓废,如果不是他脖子上面挂着工作人员的牌子,林翰还以为他是一个落魄的记者。
林翰摇摇头,说道:“随便坐吧,反正这里没人。”
这名中年男子从兜里拿出一盒烟,抽出一根递给林翰,自我介绍说道:“可能有些唐突,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陈浩,是唐人的一名经纪人。看样子你应该还没有签约公司吧?有没有兴趣考虑一下唐人呢?”
稍微错愕了一下,林翰可没想到这么快就有经纪人看上了自己,只是这经纪人看起来混得并不是很好,这么落魄的样子能帮自己抢到好的资源吗?
“真的假的?你为什么会选择我呢?我可不是大马路上面那些做着明星梦的小女生,你应该去找她们才对。”林翰的话语里面有深深的不信任,这年头骗子太多,签订经纪合约又是再重大不过的事情了,他可不想这么莫名其妙的就被拐骗了。
陈浩苦笑了一下,他开口说道:“你以为我没有找过?大街上面的人都把我当骗子对待,甚至有次还有人报警。说实话,你的条件很一般,但已经是我能找到的最好的人了。虽然你看我现在混得不如意,如果我混得好就不会来找你了。”
说实话,陈浩的这么坦白倒是让林翰有些诧异,一般经纪人都会对艺人说自己怎么怎么牛,以前带过谁谁谁之类的。倒是陈浩,像一个异类,他反而向林翰开始倒苦水了。
虽然自己很同情陈浩一把年纪了还混得如此糟糕,但这种同情并不足以将自己退步,林翰头脑非常清醒,毕竟自己一年内要拍摄一部投资高达千万的电影,唐人并不具备这种实力。哪怕陈浩说得天花乱坠,自己也不会动心。
无论演员、歌手,还是模特,与经纪公司、经纪人之间属于合作关系,而非雇佣关系,签署的合同是合作或是服务性质的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如果哪家经纪公司说招聘艺人,要么用词不够专业,要么那家公司就真的是雇佣你。招聘艺人的公司不是没有,是有的,比如说酒吧招聘歌手,比如说剧团招聘演员,这与经纪公司是两个概念,说的浪漫点就是两种生活方式,前者的终极目标往往是“国家一级演员”,后者的终极目标则是“明星”,当然很多老艺术家既是“国家一级演员”、又是“明星”,殊途同归。
选择经纪公司就像挑女朋友一样,太多的选择摆在眼前,可到底哪一个才是最合适自己的呢?
华谊兄弟、橙天娱乐、太合麦田、新丝路、荣信达、概念98、新秀传媒、雨华凯达、东方宾利、光线传媒、保利博纳等经纪公司,每一家公司都有自己的特色,华谊旗下的演员不错,太合麦田是歌手为主,新丝路是模特行业老大,光线传媒的主持人都很出名。
但是不是谁想被哪家公司签,那家公司就签你的,比如说华谊兄弟以签一线明星为主,如果艺人在业内小有名气就可以考虑与华谊的团队合作,新丝路、概念98亲睐于签获奖模特,如果没有获过大奖恐怕连面试的机会都没有,也有很多以做新人为主的经纪公司,比如新秀传媒,但是新人往往认知度和美誉度较低,所以感觉上不如前面几家的公司“星光璀璨”。
如果把选择经纪公司当作是挑女朋友的话,那么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千金公主型的,另一类是灰姑娘型的。公主身边往往有众多帅哥追随,艺人无论多么优秀,都会遇到更加优秀的艺人竞争,而公主的时间却有是有限的,顾此失彼,陪王子一号吃晚饭,就会冷落了王子二号,陪王子二号逛超市,就会冷落的王子一号。
做为经纪公司,不可避免的出现公司一哥一姐的情况,而且一哥一姐的身价比二哥二姐要高,经纪人推一姐能挣一千万,推二姐可能只挣五百万,利益面前,经纪公司带给一姐的机会肯定要多于二姐,而那些不挣钱的三姐、四姐所面临的恐怕就是雪藏了。
艺人的成功是建立在作品成功的基础之上的,一个演员一年拍十部戏和一名演员一年拍一部戏相比,前者的成功概率是后者的十倍,一家经纪公司只有提供给艺人足够多的通告,才是一家称职的经纪公司。退一步说,如果艺人是灰姑娘,签约了一家草根型的经纪公司,看似是吃了大亏实则是占了大便宜,此时的灰姑娘在这家经纪公司的地位是一哥一姐,是这家经纪公司最大的赢利点,那么这个经纪团队的所有工作理所当然要围绕着这个艺人开展,除非他们不想挣钱了。
唐人的工作重心就是拍摄电视剧,未来的计划版图之中并没有电影的余地,不管是即将大火的《仙剑奇侠传三》还是《怪侠一枝梅》、《步步惊心》、《轩辕剑》、《风中情缘》,这些才是重点。
而且此时的唐人拍摄电视剧都喜欢用自己签约的演员,胡歌的一哥地位是不可能动摇的,后面还有袁弘、蒋劲夫等小生在等待机会,女艺人也那么多,能够提供给林翰的机会的确不多。
“我喊你一声浩哥,实话实说,唐人在电视剧方面,特别是古装剧方面做得特别不错。但我的目标是拍摄电影,唐人帮我实现吗?而且依照我现在的样子进唐人,肯定也只有经常当点小配角的份,选择经纪公司就像是在挑选女朋友,这样太草率了。”
第1卷 第十八章 明星的成本()
林翰的话语让陈浩无奈的摇摇头,的确,唐人虽然取名叫做电影制作公司,但是真正作为主打的还是电视剧,唐人制作的古装剧几乎是收视的代名词,几乎没有失败过。倒是一些年代戏跟都市时装剧比较普通,通常没有太大的火爆。
“按照你的要求,估计也只有华谊兄弟可以满足了。但你确定自己能够进华谊,并且从那么多的艺人当中抢到资源?你外形并不是很突出,长得帅气的艺人多了去了,也没见那些人大红大紫。所以你最好考虑一下我的建议。”陈浩依然不放弃,作为唐人的经纪人,他现在几乎没有拿得出手的明星,如果林翰愿意加入的话,他拼了老命也要将林翰捧起来。
虽然现在自己正在出演唐人的电视剧,可是说起来林翰对唐人根本没有多少好感,更不要说是加入其中了。他皱着眉头问道:“如果我加入唐人的话,你有办法让我一年之内担任一部电影的主角?如果可以满足这个要求,那我加入也无妨。”
其实他已经将自己的要求缩减了很多了,因为系统的任务要求是让他出演投资不低于一千万的电影,林翰害怕陈浩觉得自己疯了,所以就没有说出这一点来。
陈浩抽了口烟,他就搞不明白了,为什么林翰非要跟电影过不去,一心只想演电影。“为什么你非要抓住电影不放呢?每年成功的电影并不多,而且电影圈很难冒头,与其在电影圈里面打拼还不如跟胡歌他们一样悠闲在拍电视剧。名气、金钱丝毫不差呀!”
“我当演员就是为了拍电影,如果我说自己还想去好莱坞试试,你会不会觉得我疯了。”林翰双眼看着前方,眼睛里面闪烁着莫名的光彩。
陈浩看着身边这个洋溢着梦想光辉的年轻人,他竟然找不到什么词语可以形容了,曾几何时自己的梦想就是带出像香港四大天王那样的明星,可是自己现在却连一个二线明星都没有捧起来。现实的冷水泼得还不够多吗?他喉咙轻轻动了一下,喃喃说道:“梦想这东西谁没有呢,可是真正实现的人又有多少?”
旋即,他将脑海里面那愁绪抛开,继续不知疲倦的对林翰进行劝说:“做一个明星是需要成本的。二百元可以成为明星吗?三千元可以成为明星吗?四万元可以成为明星吗?五十万元可以成为明星吗?一千万元可以成为明星吗?”
还没有等到林翰回答,陈浩就自言自语说道:“二百元节约点我可以吃一个星期的饭;三千元是拍一组合格的艺人照片的起步价;四万元可以出个单曲;五十万可以出CD加MTV,一千万可以拍个电影、电视剧,或者组织场选秀。看吧,这个行业的成本就是这么高,以一个新人五十万计算,十个人要五百万加上一年乃至N年的时间风险。”
“谁来承担这个风险便成了艺人与经纪人产生纠纷的焦点,高成本以外还有两个事实艺人必须明白:一是你是新人,经纪新人是不挣钱甚至赔钱的,而经纪人要吃饭要买车买房养家糊口,不挣钱咋养家,换你你也不会干不挣钱的买卖;二是据说北漂艺人三十万,即便没三十万,十万、八万还是有的,假设一百个人里面有一个是富二代,十万人里面就有一千个富二代,这一千个人出钱承担风险他们就有机会,你不出钱连唱片都录不了,更别说声名远扬了。”
陈浩说的这些道理,林翰很清楚,他现在并不是不想找经纪人,而是不想随随便便就找一个,要是签了卖身契哭都哭不出来。唐人一直都不是林翰的目标,哪怕林翰此时再窘迫,他也没有想过随便找个经纪公司敷衍了事。既然重生了,那他就要做到最好!
经纪人与艺人合作一般会签全约合同、代理合同两种。前者就是卖身契了,韩庚签的就是这种,公司斥巨资包装打造艺人,相应的,各种规章制度会牢牢的栓住艺人五年、十年乃至终生,艺人身上的每一分价值都会兑换成钞票,而这些钱的大头都流向了金牌娱乐经纪人的口袋。看似是艺人吃了亏,实际上是艺人占了大便宜。
也有艺人是签代理合同的,签个一年两年,可能是艺人出钱包装打造自己,而且分成比例上艺人拿大头,经纪公司拿小头,感觉艺人赚大了。试问:如果经纪一个艺人不挣钱,干嘛还要在他们身上浪费时间?也许有艺人会说自己花了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这是经纪公司的
利润。看了上一段应该很清楚,几千元只够拍组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