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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严护士说我恢复得特别快。”
“她那是解你心宽呢,你可千万别当真的听。”林奇细心地帮她掖了掖被子,道着:“俗话说得好,伤筋动骨一百天,你虽然没有伤到筋骨,但是是在怀有身孕的情况下受的伤,理应比普通的患者多治疗一段时间。”
“那好吧,我都听你的还不行吗?”郭可馨知道,林奇的医术并不比大医院里的医师逊色,所以他说的话,那就一定有道理。
“老婆真乖。”林奇笑着摸摸她的脑袋,感慨道:“辰辰要是也有你这么听话就好了。”
“人家是董事长,做大事的人,怎么可能听你的,我现在都是妇道人家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喽。”
“那我是鸡还是狗?”
“嘿嘿,你是牛,只知道耕地的公牛。”
“咿呀,专门耕你这块地。”林奇脸色一变,色眯眯地看着病床上的女孩,大手顺着被缝钻了进去,顺利抢占高峰,笑着道:“我摸摸,变小了没。”
“讨厌讨厌,你才变小了呢。”被林奇抚摸到敏感地带,郭可馨脸一红,慌忙拍打着他:“你就不能注意点场合吗,这里是医院,万一被来给我换药的护士看到怎么办?”
“大半夜的换什么药。”林奇一语戳破,更加变本加厉,手掌顺着内衣滑了进去,握着一团坏笑着:“嘿嘿,跟原来一样。”
“好啦,你个大色狼就知道欺负我,人家都躺在病床上了你还不放过我。”林奇越摸,郭可馨的心跳也就越快,她赶紧拍掉林奇的咸猪手,问着:“老公,我养病的这段时间里,你不会因为寂寞去找别的女人吧?”
“说什么呢你,我是那样的人嘛。”林奇一拍胸脯:“你也不打听打听,我跟柳下惠是什么关系。”
“什么关系?”
“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呗。”林奇挠挠头,又说:“不过不用在意这些细节,忍耐力我肯定是有的。”
“我不信。”郭可馨摇摇头,她想起了同居时林奇的色狼行径,有时候正在淘米做饭呢,这家伙都能冲进来从背后抱住她又亲又摸,直到把她弄得浴。火焚身,最后在厨房里大搞特搞起来,一搞就得个把钟头,把所有能驾驭的体位全都来一遍,直到收养了小白鸽以后,这种情况才有所改善,所以说他是一头喜欢耕地的公牛一点都不为过。
“爱信不信。”林奇感觉在这件事上,媳妇确实小瞧他了,以前他执行潜伏任务的时候,为了不暴露身份,连续三四个月不近女色都很正常。
“好啦好啦,我不跟你争了,反正你又不止我一个女人,无论是容貌还是气质,我都跟董事长差着一大截呢。”在郭可馨的心里,已经默认接受了这个事实,她并不在乎林奇跟董事长的关系如何,那是一开始就注定了的。
“别提你家董事长了,我跟她在一块一年多,接吻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过来,更别提赤诚相见了。”林奇懊恼地摇着头,发现自己挺失败的。
“不会吧?董事长很矜持吗?”郭可馨有点惊讶,对于性的理解,她虽然也很矜持,但也不至于矜持到同居一年不发生关系,这恐怕就不能叫矜持了吧,应该叫压抑才对。
“不是一般的矜持,我在别墅里有自己的卧室,从来没上过她的床。”林奇说到这里,顿时觉得有点可悲,每天他躺在空荡荡的房间里,不止一次都在幻想大老婆娇媚欲滴的玉体,但也仅仅只是幻想,他虽然不掩饰自己的狼性本色,但绝对不会强迫女人做任何事情,哪怕是精神上的强迫也不会。
“你不着急吗?”郭可馨莫名问着,到底是过来人。
“着急呀,我一着急就来找你。”林奇脱口而出,气的郭可馨一抬手,要赏他两下,结果被林奇一把攥住,贴在脸上笑嘻嘻道:“开个玩笑嘛,你真舍得打我呀?”
“怎么不舍得,你都把我当什么了。”郭可馨委屈地噘着嘴,敢情他火气大是因为在董事长哪儿欲求不满。
“瞎想什么呢你。”
“就瞎想,谁叫你欺负我!”郭可馨想起了一年前的自己,那个时候的她,虽然称不上青春美少女,但也可以叫都市白领丽人,可是现在呢,每天在家做饭洗衣服带孩子,整个一家庭妇女的模范代表。这一切的改变,都是因为她爱的这个男人,但她一点都不后悔,因为这是一个女人的本分,至少对于她来说是这样的。
“行行行,好男不跟女斗,那你打吧。”林奇心一横,眼一闭,把脸凑到女孩跟前,皱着眉:“轻点啊老婆,打两下解解气就行了,别真打,你别忘了你老公我,可是咱家颜值的主要担当。”
“噗。”女孩看到他的囧样,忍不住笑出声来。
她看着眼前这张俊朗的脸庞,许是常年奔波在外,皮肤并不细腻,甚至有点粗糙,她能够看到,那上面有放荡不羁的痕迹。
预想中的巴掌并没有降临,等待之际,脸颊突然贴上来两片温润的唇瓣,像小鸟似得轻轻啄了两口。
他睁开眼睛,看到女孩眼眸含笑,俯身上去,居高临下:“快点把伤养好,我还等着耕地呢。”
“说你是牛,真把自己当牛啦?”郭可馨笑盈盈地看着他,伸手拭去残留在他脸上的唇液。
林奇一扬手,握住了她的手,越压越低,两人近的,能呼吸到彼此的鼻息。结果是林奇还在观望,郭可馨就已经迫不及待地迎了上来,两条柔软的舌头一见面就激烈地缠绵在一块,忘情地吸允起来。
安静的病房里,只剩下相互接吻的声音,皎洁的月光透过薄薄的窗纱,投射在光滑的地板上。小床上的小萝莉,悄悄睁开水汪汪的眸子,一眨不眨看着眼前这一幕。她知道爸爸又在欺负妈妈了,但她并不打算阻止,因为她看得出来,妈妈被欺负的时候并不痛苦,似乎还很享受被爸爸这样欺负,这大概就是大人们常说的儿童不宜吧?
(本章完)
第486章 陪情人是天大的事!()
对于梁天来说,生活就像是一把经典不衰的54式警用手枪,弹容10发,有效射程100米,虽然不及沙鹰那般风靡全球,但对于警察来说,能够拥有一把专属的配枪,却已经足够气派。他甚至还能回忆起来,第一次在警校训练场上摸枪的怂样,右手一个劲儿的发抖,生怕被传说中的后坐力震到。可真等到扣动扳机的那一刻,却发现绝然不是那么回事儿。惊人的射击天赋使得他在入学第一年,就获得了全校移动拔枪快射第一名的好成绩。曾经的指导员笑着跟他说,这小子行,要是生在战争年代,是块当将军的好材料。
结果是将军没当上,却在和平年代穿上了在那个特殊时期令无数同龄人羡慕不已的警装。他的人生要是回忆起来,简直就是一本超长篇小说,不说跌宕起伏吧,最起码称得上险象环生。五次个人三等功,一次团队二等功,一次团队一等功,曾经最辉煌的战绩,是在城关派出所当大队长的时候,率部铲除素有城关区地头蛇之称的蜈蚣帮,要知道在那之前,连续几任大队长的撤职或者降级,都跟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黑恶势力团伙有关。
直到现在,他还能想起来当时的场面,警匪之间打到白热化的时候,甚至触发了一场势均力敌的巷战。结果是他冒死绕后,一枪打爆了蜈蚣帮帮主的大秃脑袋,那是他第一次杀人,杀完人的第二天,就被当时的指导员拉着送到了心理疏导小组。不送不行,晚上睡觉只要一闭上眼睛,眼前就是那个黑老大倒地惨死的画面。尽管他知道,那是坏人,专门坑害老百姓的,但即便是坏人,还是整整休养了十天,才从杀人的阴影中缓过来。
从那以后,这位孤胆英豪就开启了他顺风顺水的仕途之路,从大队长到中队长到支队长,从一三毛到两毛一再到两毛三,从派出所到分局再到市局,他只用了十年的时间,这几乎可以堪称是一部教科书级的官场攻略。
“老梁,这张照片,你还留着呢?”孙德龙坐在病床一旁,翻看着梁天床头柜上摆放的小木箱,里面的物件很简单,一把老枪,膛线都磨没了,一张泛黄的入党申请书,字迹已经模糊不清了,几个淘汰不用的证件,外加几个收藏起来的肩章,从警司到警督的都有,如果取出来摆成一排,恰好是从低到高。
“哦,这是85年,我从省警校毕业时的全家福,能看出来哪个是我吗?”梁天瞥了眼,眯起来笑道。
“考我?”孙德龙还之一笑,端详片刻,指了指照片第一排第五个咧着大白牙傻笑的少年。
“哟,真神了,怪不得圈里都说你孙处是火眼金睛,搁太上老君炼丹炉里炼出来的。”梁天有点不相信了,三十年前,他还不知道省厅的门朝哪儿开呢,那个时候的孙处,估计跟他一样,也是差不多的孩子,刚进基层派出所没两年,能把治安条例背下来就算阿弥陀佛咯。
“我认识太上老君他老人家,可他老人家不认识我呐。”孙德龙打着哈哈,又道:“老梁,我怎么觉得你这反应有点假呢,你在刑侦上干了二十多年,光侦破的特大命案都有十多起,要说别人看走了眼我信,可你这个老狐狸不应该啊,这是最基础的推理题。”
“我老了,不中用了。”梁天一缩脖子,脸上写满无辜。
“你少装孙子,我听说三十年前,你在省警校念书的时候,不光是班长,还是教官助理,这毕业照,你理应坐在第一排,而且最可能坐在老校长的身边,他身边左右就俩人,右边这个我认识,刘桦,94年进的省厅二处当保卫干事,抗洪抢险的时候牺牲了,我亲自给他家人报的丧。剩下这个不是你是谁,别人也没这么白的牙呀,我还知道当时条件挺艰苦的,全班就你一个人有一管牙膏,对不对?”
“哪儿有你说的这么惨,条件是艰苦了点,但还不至于连牙膏都买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