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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仿佛并不能阻碍它的腾空,在密集子弹的攻击下,它还是四平八稳地升向秦岭市的上空。
“怎么办啊梁队,嫌犯要跑掉了!”夏妮此时此刻的心情,并不比梁天轻松多少,身为这起案件的专案组组长,她比谁都想抓住这条难缠的大鲨鱼,将其送上审判庭的被告席,接受法律和受害人们的裁决。
看到直升机升空的梁天,第一次露出了极度痛苦的表情,他懊恼的半蹲下去,怒火中烧,一拳重重地砸向大地。
鲜血染红了手掌,可他却全然不觉,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心理上的压抑要远远高于生理上的疼痛。
再见了,我亲爱的队友们……
再见了,我的警察生涯……
看到直升机越飞越远,这位老警绝望地瘫坐在地上,整个人都像是被掏空了一样。
“梁队,梁队你没事儿吧?”夏妮惊愕的看着这位老队长,她第一次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希望破灭时的灰暗。
“小夏,以后刑警队就交给你了,我回去以后就递辞呈。”身为捕鱼行动的总指挥,梁天有点心灰意冷,他知道这一战过后,即便他不主动离开,舆论压力也会逼的他离开警察这个行业。
“你在说什么啊梁队,什么刑警队交给我了?这次没抓到陈广流,我们还有下一次!下次抓不到,还会有下下次!我们总有一次能抓到他!”夏妮的理想主义在梁天听来,除了摇头苦笑就是低头叹息,身为一名警界前辈,他身上没有年轻警员那种浮躁,更没有位列庙堂之上的骄傲,他每天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把像陈广流这样恶贯满盈的凶犯抓住,要么枪毙,要么送到深牢大狱里。
“不会有下一次了,我老了,是该到退的时候了。”梁天的嘴角扬起一番苦涩,那张饱经风霜的脸庞上写满了沧桑。
“梁队你说什么呢,犯一次错就辞职,可你立过多少功劳啊,跟那些比,现在又算得了什么?你真要走,我就上局长哪儿闹去!”夏妮大声的说道,尽管听到螺旋翼轰鸣的声音,她的心情也跟着灰暗了起来,但她并不想离开这位老队长,因为她成长的每一步,都没能离开这位老刑警的指点。
“哎,你不懂。”梁天惭愧的摇着头:“你以为我穿上这身警服,就是为了升官发财?”
面对这样的提问,夏妮沉默了,同时她又问了自己一个问题。
是呀,穿上这身警服,到底是为了啥?
这公家的饭碗,一辈子就算端上了?
这气派的身份,可以耀武扬威,惹人艳羡?
亦或者跟普天之下所有的劳动人民一样,只是养家糊口的选择?
责任、正义、坚守、理想……
有太多精于粉饰的词汇,从夏妮的脑海中一一闪过。
她只知道她喜欢这样的生活,从小看电视剧里警察抓坏蛋,她就立志要穿上那身耀眼的警服,把全华夏所有的坏蛋统统抓光。
直到长大了以后,她才渐渐的发现,好人与坏蛋,并不是以职业划分的,警察队伍里,同样也有知法犯法的坏蛋。
但她更愿意相信,她和她的小伙伴们,都是那坏蛋之外的好人,所以她们披荆斩棘,查凶追恶,一旦瞄准目标,从来都不退缩。
“梁队,我扶你起来。”女孩叹了口气,心里反而有点释然了,她大概能猜得到,老队长心里要的是什么。
如果穿上这身警服,只是为了眼前的苟且,那这身警服的价值,跟老百姓身上的衣衫又有什么区别?
好吧,夏妮承认,她的这种想法,永远都不会适用于主流社会。
但是那又怎样呢?
真正能改变这个世界的,一定是那些不断遭受质疑的人。
夏妮诚实地告诉自己的内心,她想做这样的人,她想过这样的生活,像她的老队长一样,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我一定会抓到你的!一定会!”女孩紧攥粉拳,目光坚毅地望向越飞越高的直升机,大声的呼喊道。
“夏队快看!楼顶上有人!”一名眼尖的黑脸警员,情绪激动的喊道。
一时间,现场几百道惊讶的目光全部聚焦,那确实是一个人,他稳稳的站在坍塌楼顶一处最高的碎石上。
这人赤。裸着的上身,展露出美感与力量并存的爆炸肌肉,清风吹来,发梢轻摆,剑一样的眉梢尽是暴戾之气。
唯独他那俊朗嘴角扬起的坏笑,始终都没有改变过。
陈广流驾驶的直升机刚刚过去,他便从机舱里看到了林奇,吓的他慌忙要调转方向,将机头和机尾倒置过来。
而这个时候的林奇,已经进入了助跑状态。
“梁队快看!是林奇!”夏妮看到这一幕,先是兴奋的原地跳了起来,然后便是一种不好的预感。
在她的认知中,林奇虽然很厉害,但仅仅只是在陆地上厉害,他是活生生的人类,后背上又不会长出翅膀啊喂!
“他想干什么?”梁天的双眼中落满惊诧,他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的男人,在他的世界中,似乎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林奇,我在这儿,林奇,我是虎妞。”夏妮拼命的奔跑着,一边奔跑一边向楼顶上的男人挥手。
她并不希望林奇去冒这个险,而且她也知道,林奇之所以这样做,很大程度上并不是为了自己。
毕竟他的身上没有任何责任,所以他完全可以袖手旁观,可以现在就回到家里,去跟他的娇美大小姐聊天打屁。
“林奇,不要冒险啊!虎妞很担心你!”夏妮的声音一阵高过一阵,她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像是要飞起来。
她多么想飞起来,去挡在那个傻蛋男人的跟前,然后红着脸跟他说几句少儿不宜的悄悄话。
男人低头看了眼在地上奔跑的女孩,嘴角的坏笑变的更加浓重,对于他来说,那代表一种淋漓尽致的自信。
嗖!下一刻,他一个冲刺起跳,整个人犹如离弦之箭,射向距离大概十余米的直升机。
一时间,空气都像是凝固了一样,气氛紧张到随时可能破裂,所有人,在场的所有人,全都下意识的张大嘴巴。
而这个时候,直升机在旋转时仍然不断升高,不断拉开和林奇的距离。
等林奇的右手距离直升机的舱门只有几厘米时,机身却猛的往上一提,他直接抓了个空,身体开始下降。
完喽,这么高的距离,就算不摔死,恐怕也会把腿摔断……
就在众人都以为林奇就要为此惊险之举付出惨重代价时,苍穹之巅却突然飞来一只翅展惊人的苍鹰。
它飞翔在半空中,发出一声穿透力极强的嘹亮鸣叫,整个鹰背恰巧从林奇脚下掠过。
林奇的脚尖只是轻轻一点,顷刻间便又扶摇直上,双手稳稳地抓住了直升机底部的降落脚。
这种感官上的强烈刺激,使得不少人心跳加快,像欣赏好莱坞火爆大片一样把眼睛瞪的溜圆。
“呼……”林奇重重地呼出一口浊气,额头上满是受到惊吓的冷汗。
好在高空中的风速很快,几秒钟便将流到他脸上的汗水吹干。
他一刻也没有停歇,一只手抓住降落脚支撑身体,另一只手往舱门的边缘探去,准备翻进机舱里在说。
而驾驶直升机的陈广流,刚才明显感到机身沉了一下,所以早就做好了对付林奇的准备。
只见林奇的手刚刚扒上去,他便抬起腿,一脚重重地踩在了他的手背上。
“呜呼!”毫无防备的林奇眉毛一皱,发出一声痛苦的闷哼,但是他的手却并没有松开。
陈广流见状,又狠狠踩了几下,然后左右来回的扭了几下,直到把林奇的手背踩的皮开肉绽。
“姓林的,我与你往日无怨近日无仇,你为什么要如此针对我?”陈广流最怕的,就是林奇这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人,而且他身上嗜血药剂的持续时间马上就要结束,等到那个时候,林奇搞定他,就跟碾死一只蚂蚁那样简单。
“你与我是没有仇恨,但是小白鸽是你派人骗走的吧?你一个炼气高手,欺负一个只有五岁的小女孩,你觉得你不应该为此付出代价吗?”林奇悬吊在机舱的底部,大声质问道。
“江湖险恶,弱肉强食,难道我做错什么了吗?”在陈广流的世界观里,人一定是要分出三六九等的,强者欺凌弱小,这很正常。
“哈哈,弱肉强食?这可是你说的,那老子今天就跟你玩一次弱肉强食,看看咱俩谁先能把谁吃掉。”对于陈广流的强盗逻辑,林奇感觉很是受用,他最喜欢打交道的,反而正是这种人,能用拳头解决的问题,绝不用嘴巴。
面对林奇的威胁,陈广流下意识的道:“林老弟,你我同道中人,何必为了一个小女孩兵戈相见呢?这样吧,今天你放我一马,我陈某必当铭记于心,等你需要我帮忙的时候,你林老弟一句话,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我老陈也在所不惜,咋样?”
“呵呵,放你一马?在让你跑到别的地方兴风作浪?”林奇冷笑着反问道。
“不会了,坚决不会了,我向你保证,如果我在做坏事,就让老天爷一道闪电把我劈死。”陈广流开始喊口号表决心,没别的,就是因为嗜血药剂的效果已经没了,现在他的身体,很明显的出现了副作用,四肢开始变的疲乏无力。
“老天爷忙着呢,没工夫管你这种破事!”林奇强硬的回了一句,又道:“我告诉你陈广流,你现在只有一条路可走,那就是跟我乖乖的回去,法院把你判成什么样,那就是什么样,没有别的选择!”
“那你的意思,是要把我往死路上逼了?”陈广流的表情一冷,五官又变的扭曲起来,他自己心里清楚,他犯下的那些罪状,枪毙十次都够了。
“是你自己把你自己往死路上逼的!你犯下的所有事,都没人拿枪顶着你脑袋让你做吧?”林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