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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客江湖-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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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月楼歪斜过脑袋,翘首笑道:“你想知道?”

    “你愿意说,我洗耳恭听,你不愿意说,我不强求。”云飞扬对这位花月楼的确有些好奇。

    相比而言,洞庭湖逍遥侯沈君天、悦来客栈大掌柜楚无忌,他们更像是人间出类拔萃、凤毛麟角的那一部分人。而这位万古楼东陵君花月楼却像是出身仙境,超凡脱俗。

    别的不说,一直戴着面纱,若是丑陋,戴着可以说遮丑。但如此姣好的面容却是要遮着,的确有些令人摸不着头脑。

    不过,以她的出身,或许她是不该抛头露面,或者说,她这样的大家闺秀,是不该去面对花家庞大的生意买卖。为了花家的基业长青,她只能做了男人应该做的事。

    “我爹娶了十三房姨太太,一直想要给花家添一个男丁。但上天不公,花家始终没有添男丁,记得在我七八岁的时候,终于产下了一个男丁。但不到一个月就夭折了,我作为花家的长女,最后义不容辞地担负起了花家的家业。”

    花月楼略有几分凄凉地讲述了起来,“我从十一二岁开始,每天面对的就是花家的账本,然后就是花家的花名遗卷,我需要熟记花名遗卷的所有人的身世背景,以便于我在谈生意的时候,能够应付自如。”

    “在我十六岁的时候,我爹撒手人寰,花家的基业由我一人承担。从那时开始,我成了花家的顶梁柱,无论大小事务,都需要我来掌管。”她说起了自己的往事,心中有些沉重,“我听爹爹讲,我一个姑娘家,本该是针线女红,不该抛头露面,为了避嫌,从十岁起,我就戴着面纱,接见那些生意往来的合作伙伴。”

    云飞扬一直默默地聆听着,心中对花月楼多了几分了解的同时,更多的是多了几分同情。

    “十六岁,四年时间,我不分白天黑夜地打拼,赢得了万古楼东陵君的称号,事实上,我真的一点也不觉得这个称号是在褒奖我,而是在嘲讽我。”花月楼黯淡的神色,让人生怜。

    “其实,如果你真觉得太累了,以你目前的身份,完全可以放下。”云飞扬安慰道。

    “放下?”花月楼苦笑了一下,“花家基业那都是先祖多少辈血泪的结晶,作为花家的后辈,岂能毁于我之手。我岂能放下置之不理?”

    “我说的放下,是你可以请一些得力的帮手,那么,你自己就可以从繁忙中抽身出来。这样,你也不用那么操劳了。”

    “如今倒也好些,有三奴四婢她们帮把手,碧珠能够负责起花名遗卷,青璇能够掌管部分账本,玉玑能够商谈一些生意。我倒是轻松了些许。”花月楼莞尔一笑。

    “三奴四婢?她们呢?”

    “呵呵,这一次是我想一个人出来静一静,就没有带上她们。她们可都是我的好姐妹,不但武功高强,更是对我忠心耿耿,是我得力的助手。”花月楼由衷地感慨道。

    云飞扬默然点了点头,沉吟片刻,继而说道:“一会吃好了,我送你下山,再送你回洛阳城吧。”

    “你送我?呵呵……不必麻烦了,我都是自己出来的,没什么的。”

    “不,要是我没遇上你,倒也罢了。既然遇上,便是缘分。这黄陵山阴森森的,并不是什么游山玩水的好地方,怕遇上危险。而且以你的身份,要是遇上歹人,那可得不偿失了。”云飞扬说得也不无道理。

    经此一遭,花月楼的确是感到黄陵山并不见得是游山玩水之地,这一路回去也是翻山越岭,她这次是真的有点不顾后果了。要是回去路上遇到什么匪徒,那岂不是得不偿失。

    在云飞扬的要求之下,她也不再推辞,只好应声:“云飞扬,谢谢你,谢谢你三番五次地救我。”

    “哈哈……没有三番五次了,也就两次。”云飞扬搔了搔后脑勺,憨然笑道。

    “还有你这烤野鸡,很好吃。是我从来没吃过的。”花月楼感激地道。

    这番话花月楼是肺腑之言,在她的世界里,原本只有花家的账本生意,但这一次出来,虽然遇上了危险,但能够际遇云飞扬,不得不说是一份意外的收获。

    早些时日,江湖上早已传扬着云飞扬的事迹,她在修订花名遗卷的时候,还专门派人打探了云飞扬的底细,并且记载入了花名遗卷之中。她也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遇上云飞扬。

    可是,天地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见面不相识。

    人与人之间的微妙关系,基本都是从缘分开始。

    缘分又是玄乎的东西,原本两个毫不相干的人,通过缘分这种东西,成为非常亲密的关系。

    抑或,缘分才是最为奇妙的。

    “哈哈……你花家大小姐,山珍海味、珍馐鲍鱼,那都不在话下。我这山野莽夫,烤野鸡、野兔,那都是生存之道。”云飞扬笑了。

    花月楼白了他一眼,“我是衣食无忧,但相比之下,这样的烤野鸡,可比家里的菜肴美味不知多少倍。”

    这一点,花月楼说的是实话,她虽出身豪门,但是很少有机会外出吃东西,更别说这样一种荒野烤野味,那更是奢望。吃惯了山珍海味,吃久了会腻,偶尔换了这样的口味,不得不说是美味佳肴。

    云飞扬嘴里嚼着一根青草,剔着牙,淡然说道:“我在丹凤山的时候,几乎天天都是野鸡、野兔,吃都迟腻了。”

    “丹凤山?”花月楼好奇地盯着云飞扬。

    “呃,那是我成长的地方,十八年,我和师父都是住在丹凤山,后来师父仙逝了。我才下山的。”云飞扬简单地讲述了一下自己关于丹凤山以及师父谢隐的事。

    “原来如此!”花月楼顿首,转而又突然问道,“对了,我还没有问你,你怎么会在黄陵山的?”

第一六一章茶肆寻常百姓家 旧时杀手有杀神() 
通往洛阳城的一条小道,有一家小茶肆。

    说是小茶肆,是因为它的确很小,而且不但很小,看上去还有几分破旧。

    但方圆十里,除了这一家小茶肆,再无第二家供行人歇脚的客栈了。所以,即便这家茶肆很小,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小茶肆不仅仅供行人热茶热水解渴,同样会提供行人包子馒头、熟牛肉等充饥的食物。

    但凡去往洛阳的行人,都会在小茶肆吃些东西填饱肚子,然后继续赶路。

    所以,这样的境地之下,小茶肆却成了极其吸引眼球的地方,总会有三三两两来往不断的行人在此落脚。不管是普通平民,还是江湖侠客,都一样。

    今日之小茶肆依旧如故,早早地开门做生意。老板是一位个子不高的中年男子,略有几分胖墩,老板娘却是一位风风火火干活干练利索的面条的女人。每天她都是一副笑脸相迎过往的行人,而她看上去颇有几分姿色。

    虽然年逾三十五六,但风韵犹存,笑起来脸颊上一对浅酒窝,相比而言,胖墩的老板有些黝黑,行人始终对老板投以羡慕嫉妒恨的眼神,既羡慕老板的命好,娶了这么漂亮的老婆,但更多的是嫉妒,嫉妒这么矮挫胖的男人娶了这么如花般的女人,更甚者是恨,恨这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但无论行人如何羡慕嫉妒恨,女人仍旧是矮挫胖的老婆,老婆依旧是别人的。而且看上去他们相敬如宾,膝下有一对儿女,儿女乖巧,倒也不调皮捣蛋,有时还会帮着爹娘收拾客人用餐后的生菜残羹。

    一家四口,经营着这家小茶肆,过着幸福的日子,享受着天伦之乐。

    但终于在这一天,所有看似平静美好的时光被一行黑袍人的到来打破了。

    秋日的午后,略有几分凉意,太阳渐渐西斜,悬挂在西山的山头,层云尽染,泛起丝丝金灿灿的霞光。映着霞光,一行骑着黑鬃马的黑袍人,如同黑夜般笼罩而来,给这一方天幕描绘上了阴霾黑暗。

    那一抹黑色无形中让这里的空气都略有几分桎梏,就连道路两旁树林间的飞鸟都是拍着翅膀飞去,似乎要躲得远远的。

    静寂的小茶肆周围,待这群黑袍人到来之际,更是让这里变得死寂。

    胖墩的小茶肆老板一如既往地迎上前去,笑脸相迎,“哟,各位爷,风尘仆仆的,累了吧,渴了吧,饿了吧,小人这就去给各位爷准备吃的喝的。”

    为首的是一位一脸横肉的大汉,他阔步走到了木桌旁,抬手一抖披风,端坐下去,手中一把厚背钢刀“哐”放在了桌子上,然后其余黑袍人也都随之坐在大汉的两旁。

    这一行黑袍汉子一个个脸上都阴霾黯淡,似乎狂风暴雨来临前的乌云密布的天空。

    “老板,把你们这里的好酒好菜都给我上一些来。”大汉低沉地说,或者说是低吼道。

    胖墩的茶肆老板慌忙应承,小跑着奔走进茶肆屋内,去准备酒菜。

    而站在门口的老板娘斜睨了一眼门外的,紧蹙眉宇,待胖墩的老板走进来之际,她探手一把抓住老板,拽到门后,一字一顿地道:“夫君,带上孩子,躲得远远的。”

    胖墩的老板一愣,诧异地看着老板娘,半天才疑惑地问道:“娘子,你这是……这是怎么了?”

    “什么也不要问,带着我们的孩子,躲得远远的,快,不然就来不及了。”老板娘脸都绿了,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推搡着胖墩的老板,回头看了一眼一对乖巧的女儿,正眼巴巴地看着爹娘。

    胖墩老板还想说些什么,但老板娘推着他,让他带着孩子,准备从后门逃逸。

    恰在这时,一道庞大的身影出现在门口,依旧是那种阴沉地话语,“青十三娘,好久不见,都嫁做人妇,有了儿女了?哟,这一对儿女可真是乖巧,挺像你年轻的时候。”

    老板娘闻言,脸色倏变,急忙闪身护住胖墩老板和她的儿女,冷然回道:“柳三刀,你想怎么样?”

    “呵呵,怎么样?”黑袍大汉阴恻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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