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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命枪-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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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出手的并不是温商,而是黑风六煞中的老二,因为黑风六煞中武功最高的不是温商而是老二白水,白水的剑宛如毒蛇般刺向公孙胜,其他五人站在那里,只要公孙胜露出任何破绽,他们五人就会像跗骨之蛆一样缠上公孙胜,直到杀死公孙胜。

    白水这一剑刺出,在漫天的飞雪中形成了一道笔直的痕迹,这灌注了内气一剑剑尖直指公孙胜的咽喉,公孙胜却仿如不见,白水的剑来的很快,快的几乎要马上触及到公孙胜咽喉上的皮肤。

    忽然间只听“噗”的一声异响,枪影闪动,公孙胜动了,一霎那间,公孙胜扭腰,出枪然后收枪,再然后白水就已倒在了地上,黑风六煞其他五人脸上的骄傲都变成了惊恐,特别是老大温商,唯一没有改变神色的是白水,他的脸上依然骄傲,可他再也站不起来了,在那一霎那公孙胜一枪就刺穿了他的喉咙,夺走了他的生机,白水甚至连疼痛都没有感觉到,就走向了死亡,死人当然没有机会改变表情了。

    温商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他也是个用枪的高手,可是在这一枪面前,温商害怕了,现在虽是风雪交加,可他还是出了一身的冷汗,他咽了口吐沫招呼着其他四人一起上,而他却巧妙的稍稍落后一步。

    一时间三把缅刀,一对判官笔和一杆银枪攻向了公孙胜身上的各大要害,公孙胜迈步欺身而上,躲过了两招势大力沉的“力劈华山”,出枪一撩,荡飞了温商的银枪,然后侧身躲过刺向后心的判官笔,同时一记回马枪刺穿了使用判官笔这人的咽喉,这时使缅刀的那两人已收招攻了过来,而温商却仿佛傻了一样呆在了那里,面对迎面而来的刀,公孙胜提枪使出了一招盘蛇七探,一时只见枪影重重,等到枪影散去,那三人,两个手捂咽喉,一个手捂心口重重的倒在地上。

    公孙胜收招转身,没有多看一眼那三人倒地的尸体,他走到温商旁正准备捡起落在地上的银枪,此时仿佛被吓傻的温商看见公孙胜,被吓得眼泪鼻涕直流,还大喊着“不要杀我,不要杀我”,公孙胜没有理他,刚拿住枪准备直起身。

    这时温商的眼中闪过一抹得意,一把匕首出现在他的手上,并闪电般的刺向公孙胜,可这抹得意没持续多久就化作惊恐,匕首在离公孙胜身体大约一寸的地方好像刺在钢板上一样,温商这下子是真的害怕了,“怎么可能,罡气外放,这怎么可能”,他看着公孙胜哆哆嗦嗦的说道,公孙胜冰冷的看着他然后提起了亮银枪,一枪刺透了温商的心脏。

    杀了黑风六煞的公孙胜,并没有感到铲除了江湖中一害的喜悦,反而感到有些悲伤。

    招呼了一声在公孙胜下车后就躲在马车后的赶车的伙计,公孙胜坐进了车厢里,马车继续向着北原城前进,不知怎么公孙胜突然有了一种不详的感觉。

第3章 北原城中() 
北原城,坐落在西北冰天雪地的大冰原之上。虽然这里经常全年飘着雪花,刮着森冷刺骨的北风,但北原城却有着与一年四季如春的金陵城相比,也毫不逊色的繁华。

    这里是江洋大盗和绿林好汉最喜欢来的地方,在北原城里,只要有钱,就可以享受到最奢侈的生活,“数不清”的酒楼,青楼和赌场开满了北原城的大街小巷。

    公孙胜当然也不讨厌这里,两年前他来过这里,最让他记忆犹新的是北原城之中听雪楼的雪蛇羹和江湖中独此一份的听雪楼的自酿美酒“十里香”。

    可是公孙胜进城之后,并没有让赶车的伙计送他到悦来客栈,而是让马车驶向听雪楼,而自己却悄悄的下了车。

    公孙胜并不是不想好好的犒劳一下自己的肚子,而是公孙胜总觉得似乎要有大事发生,有人似乎不想他出现在悦来客栈里,黑风六煞的出现未免也太可疑了,而且公孙胜也想尽快见到齐城,听听他在信中所说的线索。

    所以进了北原城后,公孙胜给赶车伙计算清了租车的银两,并给了他一大锭银子的赏钱,让他把车赶到听雪楼,而公孙胜则半路下车,施展轻功,一路奔向悦来客栈,可惜事与愿违,刚行至半路的公孙胜被一个人拦了下来。

    这个人身材消瘦,四十左右的年纪,一身书生打扮,可惜颧骨高耸,一眼看去,隐约中带着几分邪气。

    见到这人公孙胜不得不停下脚步,看着他,公孙胜不由得冷笑一声,说道:“怎么你这头饿虎的无本的买卖要做到我的头上了”。

    那人面露尴尬,轻轻一咳,干笑道:“公孙小兄弟休要开老夫的玩笑,那无本的买卖我方展早在三年前就丢掉了,如今在这北原城中开了一家镖局维持一家老小的生计,再说,江湖中有哪个不知道小兄弟的威名,有几个敢把主意打在小兄弟的身上”。

    “既然如此,那么不知方总镖头拦住在下所为何事”?公孙胜问道。

    “说实话江湖上都传言说,夺命枪公孙胜是英雄出少年,我本来是不信的,现在一睹小兄弟的风采,才知传闻不假,今日听说公孙小兄弟将要到达北原城,我是特意过来邀请小兄弟的,我早已在听雪楼中备上了一桌上等酒席,为你接风洗尘,还望小兄弟给我一个做东道主的机会”,方展赔笑着说道。

    公孙胜微微一怔,说道:“我可算不上什么少年英雄,总镖头这样说真是折煞在下了,不过在下只能多谢方总镖头的好意了,我在悦来客栈,已经与人有约在先,方总镖头如果没有其他琐事不如一起去悦来客栈小酌几杯,那里的酒菜也是不错的”。

    听到这话,方展不由神色一肃,说道:虽然悦来客栈的酒菜也不错,但现在那里可是万万去不得,还是请小兄弟与我前去听雪楼吧”。

    一听到这话,公孙胜不由得眉头一皱,心头更是确定了自己的怀疑,公孙胜说道:“怎么?难道这北原城中的悦来客栈,还变成了什么龙潭虎穴不成,如果我非要去呢”。

    唉,“怎么,小兄弟不给我方展这个面子,”方展叹了一口气,然后说道。

    雪依然下着,而且有越下越大的趋势。悦来客栈里一间幽静素雅厅院中,齐城正坐在厅院中的房间里休息,他的刀就放在他的手边。

    虽然齐城和公孙胜是好朋友,不过齐城并不是和公孙胜差不多的岁数,齐城已经略显老态,如今他已经快五十岁了,头发也有了斑白,可是他们依然成为了朋友。也许有时世界上的事就是这么的古怪。

    可是齐城并不觉得自己老了,他还像年轻时那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还像以前一样喜欢打抱不平,他的精神状态还像年轻时候一样,一样的精力充沛。

    也许,这就是心态的不同吧,就像有的人才三四十岁,却像七八十岁的老人一样,没有精气神,整天浑浑噩噩的。

    这样的“闪电刀”齐城,江湖上当然没有人敢小瞧他,特别是一年前,齐城一刀斩下了太行双刀的脑袋,告诉了不少蠢蠢欲动江湖中人,他的刀,还是和以前一样快。

    这时齐城站起来,走到窗边,赏起了漫天飞舞的白雪。

    说是赏雪,可是齐城的精神注意力却早已不在飞舞的白雪之上,他在等人,两个人。

    当然这两个人不是女人,如果是女人的话齐城不会在这里等,他只会在温暖的屋里等,不过就算是两个女人,齐城也不会动她们,他可不想因为一时的放纵,而导致他今天死在这里。

    这两个人,一个是他的朋友公孙胜,一个是放在房间桌子上的挑战书上写的挑战者。

    齐城的神色变得有些忧虑,他并不是害怕马上就要开始的决斗,他只不过是有些担心他的朋友公孙胜和他的师弟。

    他很欣赏公孙胜,同时也很同情公孙胜,在和公孙胜成为朋友后,他就开始帮助公孙胜追查凶手,就在一个月以前,他遇到了多年未见的师弟,并从师弟那里了解到了一条线索,同时他在了解到线索时也从师弟那里知道了一个秘密,一个足以把江湖搅得天翻地覆,引起无数腥风血雨的秘密。

    并且在这一天,他收到了一封挑战信,约定的日期就在今天,虽然他很想亲自去告诉公孙胜,但他只能托人送去信件,这一个月来他待在了北原城中的悦来客栈里,等待公孙胜的到来,同时也在养精蓄锐,为今天的挑战做准备。

    在江湖上行走这么多年以来,齐城碰到过不少挑战自己的人,这些人大多都是想要踏着他的尸体扬名立万的人,但是对于齐城来说,这些人,他们只不过是跳梁小丑,大多数都像太行双刀一样,最后变成了没有脑袋的尸体。

    不过这个人不同,因为他叫,王十三郎

第4章 王十三郎() 
王十三郎既是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一个人的绰号。他和公孙胜一样都是近几年来,江湖上崛起的新锐高手,但王十三郎显得有些神秘,没有人知道他的本名叫什么,只知道他姓王,武器是一把百锻钢铸成的长剑,至于王十三郎的绰号,是因为他在江湖上杀了十三个人。

    十三个人其实并不多,在江湖上有不少的心狠手辣的魔道妖人在一顿饭的时间内杀的都比他多,但王十三郎不一样,他是一个很骄傲的人,他认为他的对手只有那些在江湖上有名有姓的人,对于那些跳梁小丑他从来都是不屑一顾的,他杀的这十三个人都是江湖上排的上数的高手,其中有后起之秀,也有早已名震一时的江湖名宿,现在如今江湖中的人都很好奇,也都在猜测哪个江湖中哪个有名有姓的高手,又会继独臂神鹰关平之后成为王十三郎的下一个目标,王十三郎什么时候变成王十四郎。

    王十三郎很骄傲,甚至可以说是很狂傲,但是他从来都不傻,一年前,他和名震塞外的独臂神鹰关平决斗,独臂神鹰关平,纵横天下二十余年,凭借着一手独门鹰爪功名震塞外,如今关平的鹰爪功早已经练到神鬼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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