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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说,这事不好说,不过,本军师不怕,人都有一死,死一次怕什么,早死早享福。”桃子置生死于度外,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军师,正是早上刚升起来的太阳,还年轻着呢,为什么有这个感叹?”阿里问。
阿里有老婆,有孩子,多少有些牵挂,但是,他根本没有想到要把命丢在琅瑚那里,否则就麻烦了。因为自己死在外面,老婆要改嫁,孩子找新家,得不偿失,以前的努力就白费了。
这时候,更重要的,是怎样让琅瑚放了桃子,桃子活着,自己不会死;桃子死了,自己也活不成。
他们俩和马夫,都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都别想跑。
车在原野上走,走了一段路,阿里说:“军师,我累了,想休息一下。”
“这个地方,是主战场,你不想死在这里,就赶紧走,琅瑚将军派一支小小的队伍,就能将我们吞灭,他们可不管那么多。”桃子说。
桃子的年纪小,说话比较直率,不会拐弯抹角,但是,作为使者,前往现在的敌人中间,恐怕有点冒险。
桃子属于琅瑚的猎杀对象之一,他的意思,是屠城,除了狐狸,就是要抓住假扮成道士的王子殿下,只为这两人,其他人都是可有可无的,如同粪土一般。
桃子前往,真的是凶多吉少,桃子也心知肚明。狐狸投降,和军师指挥不力有很大关系,这一点,也让琅瑚抓住了把柄,会更加利用这个弱点,大做文章,将这样的事无限扩大化。
不过,桃子不害怕,这一点让人感到安心。
阿里其实还蛮佩服他的,不过,把耳城让给沙王住,让人无法接受,要知道,沙王出身不好,是土匪,哪怕是不杀人、不放火的土匪,也还是土匪,名声已经出去,再掩饰也没有用。
怎么能让土匪住在城内呢?粮食不够吃,草料也不够,还惹祸上身,这不,不是沙王入住耳城,就不会引来大兵来犯,哪怕是夏王安排来的兵,琅瑚统领的,以前是自己的兵,现在成了敌人。阿里不想当敌人,可是,没有办法,还是跟着城主走,城主投降了沙王,成了沙王的俘虏,虽然名分还是城主,可是已经不是以前的自由身,要受到沙王的影响,沙王表面上很尊重她,实际上沙王不会把她放在眼里,毕竟是女流之辈,不足挂齿。
看到了前方密密麻麻的像是白色蘑菇的营房,阿里提议休息,桃子当然不想为难他,毕竟是他在地上走,不是桃子,桃子要走,起码动作还要快一些,因为是奴仆,是听命于人的,地位在那里摆着,不能和桃子并驾齐驱。
桃子说:“休息一会儿,等一会再赶路。”
他说着,从车上跳下来,马夫不说话,桃子看看鹰头铜杖,这是使节棒,两国交战,不斩来使,现在是一国内乱,能否适用规则,还不清楚。
休息了一阵子,桃子说:“明知是鬼门关,也要往前。这是没办法的,人固有一死,死有什么可怕的?”
不说还好,越说越怕。阿里说:“这样吧,我相信,你一定会说服琅瑚将军的。他说不过军师,军师一定会转败为胜的。”
桃子听他这一说,心想,这家伙很怕死,越怕死,越会死到临头,不把死当成一回事,那才好。有人说,视死如归,就是这么回事。
阿里说完,桃子笑了笑说:“大叔,你是有家的人,家人都盼着你回家呢,说实话,我还没长大,没有成家,要到这个地方,的确有可能有去无回。”
阿里说:“是的,军师,自古英雄出少年,你当英雄,我是随从,你是红花,我是绿叶,到了琅瑚将军那里,一定要确保奴仆回家,家中老小都在盼着奴仆回家照顾呢。”
“这个你放心,要是琅瑚杀人,就杀本军师,本军师啥都不怕,死不足惜,死得其所。如果要杀人,就让琅瑚杀本军师好了。”桃子说。
桃子的说完,阿里哭了起来,马夫侧目看他,觉得他怎么不像个男人?这个家伙,其实很想弄清楚到底是否能回来,比较珍惜生命。
以前是同伙,现在是敌人,使者去送信,实际和送死差不多。马夫一直受伤,一直在底层,也无所谓了。
桃子吩咐动身,马夫面无表情,上了马车,阿里继续在后面跟着,腿肚子好像在发抖,不过,这是生死关头,放在谁身上,谁都有些把持不住。
很快,就进入了琅瑚的警戒区域内,有一队骑兵跑过来,穿着打扮,都是西夏**人的制式服装,看起来比较简单,但战士们看上去比较干练,适合作战,不是怎么拖泥带水的。
骑兵队队长喝道:“呔,你们是什么人?好大胆子,竟敢擅闯兵营,这是战场,不要命了吗?”
桃子在车里,听到声音,掀开帘子,站在车上,向骑兵队长拱了拱手,算是见面行了个礼,那队长一看是个娃娃,说:“你家爷娘呢?怎么一个人跑出来玩了?”
队长话音一落,骑兵们哈哈大笑起来,看不出来,这是战场,反而更像是一次狩猎聚会。
第27章 弱小()
桃子昂首挺胸,听了这些人的话,一点不惧怕。他说:“你们仗着人多势众,我是一个娃娃,就这样欺负吗?你们是谁的队伍?一直是这样欺负弱小吗?”
“娃娃,你干嘛来了?瘌蛤蟆打哈欠——好大口气!竟敢这样跟老子说话!来人,将这人给老子绑了,押回军营,请将军发落。”队长说。
话音刚落,桃子拿出鹰头使节杖,举起来,那杖比他两个还高,厉声喝道:“我乃耳城使节,两军交战,不得为难两军使节,这道理你不懂还是故意装不知道?难道军中没有章法吗?”
骑兵队长一看这种气势,还真厉害,再看看那根铜质鹰头使节杖,磨得亮亮的,看起来有些威严。
骑兵队长不说话,阿里吓得发抖,队长说:“你,大个子,抖什么抖?什么素质?没见过这样。”
阿里见队长说自己,吓得跪了下来,说:“官人,官人,别杀我。我上有老,下有小,我要是死了,就是一家人全死了。”
“哦,哈哈哈,原来是个胆小鬼!爷不杀你。起来吧,看来,你们是听差的,送信的,好,爷不为难你们,不过,你们到了琅瑚将军那里,能否混个全尸,就很难说了。哦,哈哈哈哈。。。。。。”骑兵队长笑道。
好像他们早已习惯了杀戮,看到琅瑚行凶杀人,不能阻挡,也胆战心惊。死的人,没有感觉,看的人,印象深刻,不敢胡来。算是杀鸡给猴看,越看越胆颤。
桃子说:“队长,你是队长吧?我看你这一身行头,就知道你是,这么地吧,前面带路,我要去见琅瑚将军,有要事相商。关乎国家命运的,不得耽搁,一旦耽搁,恐怕你承担不起重任。”
队长还想说什么,看看桃子不停地抚摸使节专用鹰头铜杖,队长会意了,知道这小子不好惹,万一在将军面前,说他不好,那可不是玩的,说不定会因此丢命。
琅瑚比较爱才,骑兵很厉害,全靠队长,他屡建奇功,在快速反应作战中,总是能消灭敌人,而且能保护自己,正因为这,琅瑚才任命他为骑兵队长。
可是,队长也有一身的臭毛病,不容细述,要是细述起来,恐怕一本书也写不下,关键是在某些时候,的确顾大局、识大体,不容易意气用事,容易出现偏差。
队长答应下来,看着桃子小眼睛,但是很坚毅的目光,知道这小家伙非要见到琅瑚将军不可,这个家伙最大的目的,就是要让别人成为一个俘虏,因此,与其说,他在带着使者进入营地,不如说是他押着俘虏回来,就像打猎人的总要带着野味儿回来一样,只有打到了小动物啥的,都要得到别人的欣赏和肯定。
同时,也会考虑到喜欢问一些消息,带着野味回来,也带着外面的思想回来,这种思想就是有成就感的意思。
队长带着邀功请赏的心,将桃子,两军交战的来使,带到了琅瑚将军面前。
队长谄媚地说道:“本队带来了耳城来的大使。请大将军裁决。”
“裁决个头!滚一边去,大使算个鸟!”琅瑚说。
他一说完这话,阿里就吓尿了,裤子底下竟然滴下水来。
琅瑚一见,哈哈大笑,本来想要杀他们的,立马改变了主意,他也懂得两国交战不斩来使的规矩,可是,这贼哪里是来自另一个国家的?分明是国贼,还有脸来谈判,先看看再说。
“耳城大使特向大将军致敬!”桃子高声说着,童声未改,声音十分响亮。
琅瑚一愣,这是大使?倒很奇怪,以前曾风闻耳城总管很特别,真没想到,百闻不如一见,原来如此!是个孩子,既然是孩子,那么,居然是大使,说不定和狐狸有特殊的交情。
想到这里,琅瑚说:“你是耳城来的娃娃?你的爹娘呢?”
“本大使是来自耳城,耳城是本大使的爹娘。本大使不知道爹娘在哪里。这个问题,不是大将军所关心的。大将军所关心的,是怎样收复耳城,俘虏玉面城主,屠杀叛贼!”桃子说。
琅瑚一听,这小子还真行,看来,是个少年英雄,玉面狐狸选择的人没错,一想到玉面狐狸,心里就一阵阵地感到喜悦,这是好事。
因为爱屋及乌,对玉面的好感,也融化了琅瑚冰冷的心,他说:“好吧,你小小年纪,还一口一个本大使,未免有些骄傲。不过,看在你们城主的面子上,本将军不与三岁孩子计较。你来做大使,你先谈谈条件吧。”
琅瑚说完,看着桃子,桃子不说话,琅瑚感到奇怪,桃子昂着头,琅瑚突然意识到,没有给他们沏茶,刚才那个大个子已经吓尿了,想必要补充茶水,否则就麻烦,回去对玉面一说,玉面娇嗔,那还没什么,如果红颜一怒,那就麻烦了。
桃子看琅瑚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