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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道正听不明白什么千里马驽马之类文绉绉的话,只是胡乱点点头,然后问道:“先生说的投行卷该往哪里投?”
“若长安城有相识的权贵官吏自是最好,若是不认识权贵官吏,礼部或吏部官衙亦可,不过行卷之前,还须有个功名才行。”
李道正连连摇头:“不对,不对咧,我娃是有本事的,皇帝陛下都亲自下过旨封他的官咧,只不过我娃不当给人治病的官,要当治民治军的大官先生你再教教我,这首诗咋念?”
郭驽只好耐心把这首诗一字一字念给他听,李道正记得很辛苦,磕磕巴巴花了小半个时辰,总算把这首诗背下来了。
郭驽与他告辞离开后,李道正抬头看看天色,时辰还早,呆立田埂边站了一会儿,李道正粗糙的老脸忽然闪过一丝决然之色,转身便往家中跑去。
李素正在厨房里生火做饭,见李道正回家,李素笑着道:“等一等就吃饭咧,今尝个鲜,孩儿自创了一个吃法,名叫‘油泼面’,马上就爹,爹你咋了么?”
李道正理都没理他,径自进了屋,从屋里床榻下挖出一个罐子,咬咬牙从罐里抠了百来文钱揣进怀里,然后匆匆往外走,余光瞥见李素,李道正一肚子怒火,愤愤指了指他:“等着,回来我抽不死你,败家玩意。”
说完李道正飞快消失。
李素傻眼看着这位风一样的老男子匆匆来去,喃喃道:“我咋败家了?难道刚才白送郭夫子一首诗的事被发现了?说来这首诗未收分文,果然是败了家”
李素想着想着,脸上露出几分愧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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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道正进了长安城。
站在长安西面的延平门前,李道正神情有些茫然,看着值守城门的两排威武军士,李道正畏缩了片刻,终于还是咬牙挺胸走进了城门甬道。
一路打听一路问,李道正终于走到位于朱雀大街的吏部官衙。
官衙门口站着兵丁,李道正离大门老远站着,来回踱步踌躇。
他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农户,活着的三四十年里一直为生存挣扎着,连进长安城的次数都屈指可数,然而此时此刻,他只是一位平凡的父亲。
迎面一辆马车在官衙前停下,里面走出一位穿着六品深绿官服的员外郎。
李道正犹豫片刻,咬牙走上前,离那位员外郎尚距数丈时,忽然扑通一声跪倒,双手高举起李素的那首诗。
员外郎有点意外,不过态度还是很和蔼的,挥挥手令军士将李道正扶起,道:“这位乡亲,若是告状,可去县衙,此处是吏部大堂,不管百姓状事。”
李道正摇摇头:“不告状咧,给我家娃投行卷,问过村里先生了,说吏部管这事。”
员外郎愈发意外,问道:“令郎是今科举子?参加过今年春闱科举么?”
“科举”李道正直了眼,郭驽的那番话他根本没听懂,所谓投行卷还得有个前提,那就是必须参加科举,时下大唐科举采用的是不糊名考卷,为了增加录取进士的成功率,于是举子们纷纷把自己生平最得意之作拿出来,投进权贵或官府,或是在长安城内大肆宣扬自己的作品,达到扬名立万的目的,考官在阅卷取士时自然会将这些考场外的因素加入评分的标准里。
再说,投行卷也是有规矩的,不是见着一个穿官服的人就能投,要考虑对方的身份,官职,地位,投到哪位府上,他就是这位权贵门下的党系,从此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可是关乎前程性命的选择。
李道正问郭驽的时候,郭驽根本没想到李道正会干出这等事,解释的时候也只是含糊几句,一带而过。
看着李道正糊涂的样子,员外郎不由苦笑:“令郎连科举都未参加,投行卷有何用?这位乡亲,回去吧,叫令郎多读书,日后考取了举人功名,再来长安便是。”
李道正急得老脸通红,也不管面前的是六品大官,执拗地道:“你看一眼么,看一眼么,我家娃写的诗好滴很,将来他要当大官的,我娃是有本事的,你看一眼么”
员外郎不再理他了,摇摇头往官衙内走去。
李道正大急,连忙快步跟上,却被值卫官衙的军士拦下,两名军士一左一右架住他的胳膊,把他往外一推,李道正踉跄几步,仰面倒在地上。
人倒了,手里的纸还高高举着,生怕沾了尘土,看着员外郎远去的背影,李道正的喊声带着哭腔。
“你看一眼么,我家娃有本事的,看一眼么”
官衙前不停有行人来往,人人皆向他投去好奇的目光。
李道正坐在地上,怔怔看着手里的诗,一辈子没流过泪的他此刻却潸然泪下,哽咽道:“我家的娃真是有本事的,这是他写的诗,学堂的先生都说写得好,他真是有本事的,以后会有大好前程的,你们咋不看一眼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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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还有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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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行宫遇刺()
坐在吏部官衙的空地上,李道正大哭不已,一个朴实的农户汉子,从来没有如此脆弱的时候。
自己的一辈子就这样了,本分守着这块地,静静地老去,静静地湮没于尘埃。
可儿子不一样,他才十五岁,若是儿子没本事倒也认了,将来自己老去,把地传给他,一代又一代,后辈里终归有个能出息的,老李家也算光耀了门楣。
然而儿子是有真本事的,尽管这本事从何而来并不清楚,但他的本事就摆在面前,李道正的想法很简单,有本事的人,朝廷就得认。
无尽的不甘和委屈涌上心头,李道正呆呆地坐在官衙前,不顾周围行人好奇的目光,一边发着呆,一边抽泣哽咽。
不知过了多久,李道正终于站起身,拍了拍身后的尘土,使劲吸了一下鼻子,仰头看着天,长叹一口气,小心翼翼地将儿子写的诗收起来,塞进怀里,如同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安静地离开。
夕阳西沉,朱雀大街上,落日的余晖将他的身影拖长,影子笔直得像一支宁折不弯的钢枪。
回到家已是夜里,李道正推开柴扉之前用衣袖使劲擦了擦眼眶,又是平日里古板沉闷的模样。
李素坐在堂屋里发呆,桌上的油灯摇曳不定,时而炸开一朵昏黄的灯花。
李道正推门进来,李素起身迎上:“爹,白天你去哪了?”
李道正摇摇头,注视着已和他差不多高矮的儿子,难得地用粗糙的大手抚了抚他的头顶。
李素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许久,李道正从怀里缓缓掏出儿子写的诗,怀里揣久了,纸显得有些皱,李道正急忙用衣袖抹平皱褶,递给李素。
“娃啊”李道正叹息,仿佛想叹尽一生的悲苦:“要争气咧,一定要为自己争口气。”
李素捧着自己写的诗,看着疲态毕露的父亲,疑惑地道:“爹,你咋了嘛?”
李道正摇摇头,笑了两声:“不早咧,快去睡,明早要去学堂做学问咧。”
说完李道正往房内走去。
李素定定看着父亲的背影,一种莫名的心酸涌上心头,忽然道:“爹,以后一定能过上好日子的。”
“瓜怂。”屋内传来李道正的笑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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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上好日子当然要有钱,钱是衡量一切好日子的唯一标准。
不知道大唐的人怎么衡量的,至少这是李素的标准。
掰着手指,数着日子,城里文房店差不多该结算帐款了,首先把大房子盖起来,至于家里的家具,李素早就画好了图纸,只等大房子盖好再请村里的木匠做一套。
李素算了算,在乡下地方盖个房子花不了多少钱,七八贯的样子便很好了,只不过如何解释房款来源是个大问题,李道正若看到这么一大笔钱从天而降,他最有可能的反应不会是喜极而泣,而是牵着儿子去官府投案自首。
河滩边,东阳公主早早来了,百无聊赖地坐在石块上,看着天边的云彩发呆。
李素远远看着她的模样,笑了。
他也喜欢发呆,对发呆的人总有着莫名其妙的好感,他总认为一个人有闲暇时若能毫无防备地发一阵呆,不假笑也不假哭,露出原本想露出的表情,那么这个人一定不是坏人。
爱笑的女人运气特别好,其实发呆也是。
李素也在东阳公主身边找了一块平整的石头,先用手擦去石头上的灰尘,然后又跑到河边洗手,一遍又一遍的洗,洗得很仔细,做完了这一切,他才安心地坐下来。
东阳公主很无语地看着他的举动,想笑,又觉得不淑女,眼睛悄然弯成了月牙儿。
这个斯文败类,居然比她这个金枝玉叶的公主还爱干净,而且为何就是看不惯自己戴三支簪子?一定要对称,要工整才合意?
“不错,今只戴了两支簪子,看起来顺眼多了,今看到你,由内而外感到舒坦。”李素的夸奖很直白,至少这个年代的人不会这么不含蓄。
东阳公主俏脸悄然染上了红晕,却使劲板起脸,让自己看起来很不满。
“今日本来要戴三支簪子的,出门前忘记了,明日我便戴三支簪子给你看。”
顿了顿,东阳公主瞪着他:“你刚才说今日才看我顺眼,难道以前每日都看我不顺眼?”
李素嗔怪地看她一眼:“话怎能这么说?以前当然也看你顺眼的,特别是那天下午”
东阳公主喜滋滋地问道:“哪天下午?”
“你面前堆着十贯钱的那天下午,真的,那天你快把我的眼闪瞎了,你整个人仿佛散出万道金光,跟西天如来似的,当时我差点向你跪拜了”
东阳公主笑容凝固,俏脸渐渐黑了:“李素你这个斯文败类,还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