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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盛夏那时年少-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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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理想与现实冲突,当生活给你摆下一道道选择题,当身边的人都站在你的对立面,劝你放弃一件事,你还会坚持吗?
我敢说,三分之一的人会犹豫,三分之一的人会放弃,只有三分之一的人敢说坚持。而剩下的三分之一里,真正能坚持的,恐怕连三分之一都没有。这样十不存一的结果确实现实,但正是这样的浪里淘沙,才能筛出埋没在众人眼中的金子。
我想做十里存的那个一。
所以,我注定要忍受更多的白眼和嘲讽,但那又如何?总有人会站在我身后,和我同撑一路的风雨。
那人,我也注定要将他的身影深深印在脑海,记一辈子。
…………
“你说什么?我没听错?”
“我说,我要报文。”
望着一脸错愣地站起来的吴羽书和李梦玲二老,我不由得苦笑了一声。就知道会是这样子,但我百分百要说服他们,绝对要。
老爸平复了一下自己的情绪,将手中的报纸合上,和老妈对视了一眼,轻咳了一声:“你要知道,男人不适合报文科。”
“我知道。”
“文科工作不好找。”
“我——知——道。”
“文科注定比理科更辛苦。”
“我知道!”
听着我一声比一声重的语气,老爸也不得不无奈地摇了摇头,“这倔脾气也不知道遗传谁的。”随之就有两道目光齐齐落在他身上,盯得他浑身不自在起来。
“哼!”老妈重重地哼了一声,“废话那么多干嘛。我站在珪子一边,尊重他的决定。”老爸听了,讪讪一笑,也走到了我背后:“我也赞同宝贝儿子的决定!”
民主家庭就是好说话。
有这两个坚强的后盾,我还怕什么?
直到进了班级,我还是一副欠揍的微笑不下脸颊,直把郑远航弄得满身鸡皮疙瘩乱掉。他抖了抖身子,似是知道了我心情大好的原因,给了我一个会意的微笑,不再出声。
我来得有些晚,班级里早就有了三三两两的人讨论得热切。侧耳倾听,竟都是关于分科的事。
比如薛志坤。“淑莲啊!到了文科要记得惦记着理科的薛大爷,大爷我舍不得你啊!”其用情之深,让人看着就……额,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又比如林春竹。“喂,郑远航,我去理科了。”“哦,不错,挺适合你的性格。”“你就不发表两句看法?”“看什么法?我才不干扰你的选择呢。到了哪儿你不是像头小母鸡一样活蹦乱跳的?”然后就是一声书砸中脑袋的巨响。
我忙碌的身子突然停顿了一下。
林春竹要去理科?那我不是又少了一个可以说话的人?
郑远航面色如常,但桌底下攥得通红的手让我知道,他似乎并不像表面上的镇定自若。
我干咳了一声:“要不,大姐你再考虑一下?”
没想到林春竹听了,一对目光就移到了我身上,静静地注视着我,好像想从我脸上看出点什么来。
我被盯得浑身不自在,尴尬地把头一转,眼睛瞥向窗外,开始数着不时飞过的鸟儿。
话说,操场旁的那条别时路,路旁栽种的两排凤凰木,也该开花了吧。
那火红色的花,昭示着那些游离的学子,离别的日子,该到了。
…………
打铃后,又是一阵熟悉的皮鞋声响起,老王头准时出现在门口。西装革履,一双被擦得直反光的皮鞋,还有光秃秃的额头,真是叫人憋不住想大笑三声。可一对上他那比刀还锐利的目光,许多人都心虚地低下了头。
他将手上的一叠分科表往前一甩,正中在第一桌黄子实的桌上。不理会他错愣的神色,老王头丢下一句“自己填”,就甩门走了出去。临门口,他似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头微微一侧,“吴珪,出来。”
靠!最近我没干什么缺德事吧,怎么会被他盯上了?
对郑远航充满同情的目光报以一个白眼,我大步走了出去。
走廊上空荡得苍凉,偶尔刮起一阵穿堂风,打在身上,让人不禁打了个冷战。
老王头就站在过道中间,背对着我,看不清面孔。他似乎在望着远方,那原本挺拔的身姿,此刻竟显得有些佝偻。
我看他这出神的模样,试探地唤了声:“老王……王……王老师?”他浑身一震,缓缓转过身,略带歉意,“抱歉,刚才想事情不小心发呆了。”虽然他说得很平淡,可我还是从他眼中捕捉到了一闪而过的落寂。
“你打算选什么?”我愣了,他特意叫我出来,就为了问这个?
尽管纳闷,我还是老老实实回答:“文科吧。”
他脸上的戚然之色更浓,“报理科怎么样?文科太累。”
我摇了摇头,“不用劝我了,不会改变。”
仿佛是一剂强心剂,老王头的眼睛变得更有神了,“一样固执啊……”他顿了顿,“你可想好了?选择一条路就再也没办法回头,更没办法后悔,只能坚定地走下去。那时的你,就相当于在汪洋中漂流,孤立无援。”
我坦然地直视着他的眼睛,良久,忽然灿烂地笑了。
“风浪再大,也要化作汪洋里漂泊的孤舟。”
…………
饭桌上,沉默无言。我一边扒着碗里的饭,一边偷偷观察着两位大人的一举一动。
老爸本来在有一口没一口地扒饭,但当他把他最喜欢的西红柿炒蛋吃个精光后,终于放下了筷子。他看了看老妈,轻咳一声:“咳……珪子啊,你小时候不是经常缠着我问我和你妈的故事吗?现在还想不想听?”
我微微一愣。小时候?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没想到老爸还记得。这么一说,我倒是开始感兴趣了。
见我点了点头,他露出了一口白牙,“你知道我们俩是怎么在一起的吗?”废话。我茫然地摇了摇头。
他故作神秘地一笑:“逃婚。”
他讲了一个故事。
话说从前有两个人,一个叫吴羽书,一个叫李梦玲。他们俩从初中就认识了,每次见面都因为对不上眼而冷落对方。直到有一次吴羽书十分仗义地拔刀相助,以十来处的淤青的代价帮李梦玲赶走了骚扰她的小混混。李梦玲从此暗生情愫,可吴羽书不自知,仍旧用以前的方式对待她。李梦玲忍无可忍,最后把吴羽书……痛打了一顿,没想到两人的感情反而熟了络起来。
从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李梦玲始终以好朋友的身份陪着吴羽书,看着他身边的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可就是没有拿正眼瞧她。她又第二次把吴羽书打了,而且在气急败坏下坦白了一切。知道了真相的吴羽书当然震惊无比,但还是没有给予回应,他认为做好朋友比恋人来得更长久。
这时候,外界突然传言,说李梦玲早就有了一个男朋友。但李梦玲没有解释什么,她相信,以和吴羽书的默契,他一定能洞悉真相。
可她错了,吴羽书真的相信了流言。为了不影响最好朋友的未来,他选择了回避李梦玲。
这一切,李梦玲都不知道。
李梦玲还是等,这一等,就等了七年。等到他大学毕业,找了工作,在商场上混得风生水起,她还在等。曾经无数次在被窝里哭红双眼,她硬是咬牙不让吴羽书知道她的狼狈。
可到了吴羽书要结婚的时候,她等不下去了。她知道,吴羽书不爱那个女人,没有谁比她更了解他了。他是奉旨成婚,因为他父亲想要他继承那个女人家族的产业。他那么孝顺的一个人,肯定不忍拒绝父亲的决定,可她不一样,她怎么能看着自己心爱的男人过得不幸福呢?
于是她做了一件震惊所有人的事:抢婚。当一袭黑衣的她出现在婚礼现场,吼出“王八蛋吴羽书!跟老娘走!”正在宣读誓言的人呆住了,吴羽书的父亲一脸铁青,新娘花容失色,看客更是百态纷出。只有吴羽书,始终一脸微笑地望着眼前霸气外漏的李梦玲,看她穿着平日里最讨厌穿的紧身衣,脱口而出:“好!”
然后抢婚变逃婚,整个行动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吴羽书不愧是个人杰,就算是逃跑的时候,也把一切都安排得井井有条。他留了一封信给他父亲,内容大致就是“孩儿不孝,父亲勿念”之类的话,又给新娘一方写了道歉信,道明原委。最后把公司的董事长位置让给了他哥哥,交待好一切,就和李梦玲跨了好几个省区,最后定居在这个城市。十几年了,吴羽书心有愧疚,但终究是不敢回去见自己的老父亲,这就成了他最大的心病。
而现在,吴羽书讲完这个故事,紧握着李梦玲的手,深情款款地说道:“梦玲,从那以后,我就发誓不再让你受委屈。”
李梦玲敲了一下吴羽书,“少给我肉麻!”但看她微微泛红的脸颊,我知道,她对这很受用。
所以老爸才会对老妈这么好,无论她怎么打骂都不还口,这也包含着一部分愧疚吧。
我默默地想了想,最后道出了自己的疑问:“为什么现在跟我说这个?”
老爸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我只是想告诉你,无论遇到什么事,记得坚持自己的信仰。将来的路上,嘲讽也好,质疑也罢,大可一笑而过。我吴羽书的儿子,别的可以不要,但一定要坚韧。像一块顽石,任尔风吹雨打,我自屹然不动。”
我顿时心领神会,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言中。
爸,有你这个父亲,我吴珪还有什么渴求的?
有人懂我,这就够了。
作品正式签约,这种激动的心情不是三言两语能说清的。
虽然现在已经提前进入了紧张的高三状态,也许没办法一天两更了,但我一定会保证每天更新出一章有质量的,让看的人也不会觉得自己正在浪费时间。
再次谢谢还在支持我的人,你们就是我继续写书的动力。
第二十四章:盛夏的主题,当然是咸咸的海水
   一个学期,就在一场轰轰烈烈的期末考的衬托下,这么悄然退幕。学霸们当然通体舒泰,都畅快地大喊:“我考完了!”而广大的学渣们,只能颤抖地揉着自己的考卷,悲愤欲绝地吼道:“我靠!完了!”
而像郑远航这样的学渣,可不会让自己大好的假期就这样在沉重的气氛中度过,为了打散考试带来的阴郁,那就只有……
玩,狠狠地玩!
“喂,吴珪,大爷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电话那头的郑远航,显得无比的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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