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倒不是说年龄到了不得不找,而是常征觉得自己每次都这么被发小们虐,他心里也羡慕了。要是真的有一个人和自己心灵相通,那该有多好?
黑小子常征显然就在考虑自己的终身大事了,他是个主意很正的人,既然决定要找对象,那么这段时间就要行动起来了。
春节期间他正好没有那么的忙,应该能够空出时间来。常征这么琢磨着,仰头喝了一口枇杷酒,金黄的酒液滑过咽喉,带来一阵阵枇杷的浓香。
饭桌上热闹了许多,因为有了小孩子的加入,目前就是叶泽家的叶乐,盛栖梧家的晟晟和晚晚,景豫一家子没来,因为郑晚秋还没有出月子的缘故。
陈星寒羡慕地看了眼叶泽和盛栖梧,眼睛都要嫉妒红了。真是羡慕他们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哪里像自己,到现在连个心仪的对象都没有的。
常征的行动力还是很快的,平时他工作忙地很,哪里有时间去认识别的女孩子?索性常征回去后就和他妈妈提了一嘴。
听到常征让她帮忙相看,常妈妈是高兴地不行。常征的要求也不高,家世清白,人看地顺眼就行,不需要多漂亮。
按照这个标准,常妈妈托姐妹们给常征介绍,这么的看了一通,都没有入常妈妈的眼缘。她也不挑剔啊,她都不喜欢,常征怎么会喜欢?
从某方面来说,常妈妈和常征的审美还是挺一致的,常征喜欢的是脸蛋圆圆的女生,稍微有点肉肉的,圆润一些的女生。
巧了,常妈妈的审美也是如此,现在的女孩子都是以瘦为美的,哪里真的有几个乐意胖乎乎的?光是这一点,常妈妈就全都pass掉了。
所以一直到节后常征上班,他的相亲都没有实现过。常征也不着急,这天难得的下班早,他也不想乘车回去,索性就牵着墨墨慢悠悠地往家里走。
他工作地地方离家近,步行也就是半个小时的距离,所以常征通常都是步行上下班,只有下雨的时候才叫个车或者是搭地铁等等。
常征这个人呢又有个奇怪的癖好,那就是不喜欢走同一条路,特别喜欢走小路,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这样比较有新鲜感。
这不,他就牵着墨墨,七拐八绕地,绕到了一条他很少经过的道路上来了。墨墨年前受的伤早就已经养好了,现在不知道有多生龙活虎。
它就在前面走走嗅嗅的,与其说是常征遛墨墨,不如说是墨墨在给常征带路。常征也不在意墨墨带着他往哪里走,反正墨墨认识回家的路,这就当作是遛弯了。
正走着的墨墨鼻子嗅了嗅,视线定住了一个方向不动了,忽然撒丫子就往那里跑,常征一个不注意,差点被墨墨拽了个趔趄。
他反应也快,迅速地稳定身形后,跟着墨墨一起跑了过去。别说墨墨这狗鼻子确实挺灵验的,在跟着跑了几十米后,常征也闻到了一股香气。
他鼻子吸了吸,拍拍墨墨的脑袋:“墨墨,你爹今儿可是有口福了,这么香,也不知道做的什么好吃的。”
一边说着,常征一边牵着墨墨继续往前面走。这是一处比较老旧的街道,两边的房子也比较的有历史感。虽然旧了些,但是路面打扫地非常的整齐干净。
第九百三十五章 好生养()
来来往往的可能都是熟悉的人,常征这么一个牵着墨墨的生脸,就显得惹人注意了些。
常征就看到有几个阿姨看到他之后在讨论的,当然了,这也从侧面反映这里还是很有人情味的。
常征是个好吃甜食的,他就闻到空气里传来阵阵的甜香味,还带着丝丝红薯的甜味。越是走近了,常征就觉得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走过了一条老街,在一个拐角处,常征和墨墨同时站定,一人一狗表情神同步地看着橱窗后的圆润的女生。
女孩子正低头搅拌着锅里的东西,她抿唇显得嘴角上的那粒小食痣更加的俏皮可爱。常征眼神儿极其好使,就这么一会儿时间都已经将这个女孩子的相貌打量了一遍。
他的动作非常地快,几乎是扫了一眼,这个女孩子的相貌就被常征牢牢地记在脑海里。他抬头看了眼门上的招牌:阮糖私房菜。
常征砸吧了下嘴巴,他的直觉告诉他,这个阮糖应该就是橱窗后的这个圆润的女孩子。要是有人在这里的话,一定会看到常征的眼睛都是绿油油的,就像是饿狼见到了猎物一样。
阮糖阮糖,常征呢喃了下这个名字,沉吟了下,推开大门走了进去。店内装修地很是古朴,看上去非常地幽静,如果上面不是写的私房菜馆,常征都要以为这里是咖啡厅了。
他刚刚坐下没有两分钟,橱窗后的那个女孩子绕了出来。她穿着白色的厨师服,戴着高高的厨师帽,但是常征却觉得她像是一个圆滚滚的棉花糖,只是看着就让他心情很好。
此时很多人还没有下班,这里就只有常征一个客人,估计女孩子就没想到有人会来这么早。看到常征的时候,她怔愣了下,第一个印象就是,这人好黑啊。
来者是客,阮糖拿着菜单到了常征这桌,示意常征点单。常征接过菜单,刷刷地点了三菜一汤,然后看着阮糖问道:“我还要一份你刚刚做的东西,很甜的那个。”
阮糖看着常征点的三个菜,嘴角抽了抽,红烧肉,葱爆羊排,白斩鸡,就连汤都是点的榨菜肉丝汤,这人是有多喜欢吃肉啊?
再听到常征要她刚刚做的拔丝红薯的时候,阮糖心疼地皱了皱眉,有点舍不得。她这是看今天的红薯很好,特意留给自己开小灶的,没想到被常征看到了。
但是人家都提出来了,阮糖是开门做生意的,自然是答应了。临去厨房里准备前,阮糖看了一眼常征身边坐着的墨墨,忽然犹豫地说了一句:“我们这里是菜馆,狗狗一般是不让进的。”
常征也了解,餐厅嘛,一般都是这样,宠物不让进的。他挑唇笑了下,一笑那口大白牙就分外地明显。
“您看我这是第一次过来,要不您给通融下?墨墨可是我当儿子看待的,不能我在这里吃让墨墨在外面看着吧?”
阮糖犹豫了下,“要不您换个位置?就是那里靠近厨房……”
“没关系,在哪里都没关系。”
常征立马打蛇随棍上,阮糖的话一下子就卡在了嗓子里,她带着常征在一个角落里坐下。那里正好有一个门帘,平时就是阮糖吃饭的地方,就在厨房的外边一点点。
但是外面的人进不来,依照常征的眼光看来,这应该是主人家自己吃饭用的。想到这里,常征的心里就美滋滋的。
常征坐地这个位置又正好能够将阮糖的一举一动全都尽收眼底,看阮糖在厨房里忙活,忙中有序的。常征摸摸墨墨的耳朵:“墨墨,以后咱们就来这里吃饭啊。”
这么想着,常征就扬声问阮糖,能不能顺带给墨墨也做一顿晚饭。阮糖回头看了眼墨墨硕大的体型,也没拒绝,麻利地开始给墨墨做饭。
看着阮糖忙活,常征痴汉样地看着阮糖,但是他的动作非常地隐蔽,丝毫没有让阮糖有窘迫的感觉。
常征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态,暗戳戳地拍了张阮糖的照片,发给了常妈妈。下一秒,常妈妈的微信就来了。
“这个好。”
“哪里好?”常征是明知故问,他也觉得阮糖挺好的,但还是想听常妈妈说下。
“脸上有肉,嘴角有痣,有福气;手上有肉,有财气,肚子有肉能吃;屁股有肉能生养。”那边常妈妈的消息就来了,常征看到最后一句话的时候,险些没有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他隐晦地看了眼阮糖厨师服下的屁股,确实有肉啊,他妈妈是怎么从一张照片里看出来的?不得不说,姜还是老的辣啊。
常征发了条信息过去:“您想得倒是挺好,万一人家有对象了呢?”
常妈妈这次的信息回地特别快:“那你不会打探清楚啊,反正我挺中意她的,看着就喜庆。”
常征:“那我最近就不在家里吃了,以后都在这里吃饭了?”
常妈妈:“快滚快滚,没将儿媳妇追回来就不要回来了!”
正说话着,常征点的第一道菜白斩鸡上来了。白斩鸡就是三黄鸡在清水中煮熟,切块后浇上调味料,这其实是一道冷菜。
阮糖没有给他浇上调味料,而是让常征自己动手。常征看了眼身边的墨墨,跟阮糖要了个大碗,将两只鸡腿撕下来给了墨墨。
看着常征对墨墨这么好,阮糖是真的相信是常征是拿墨墨当儿子看的。没看吃鸡都将鸡腿给了墨墨吗?
常征的动作非常地快,等阮糖上红烧肉的时候,那只白斩鸡已经被常征和墨墨干掉了,就是阮糖给上的米饭都已经吃掉了一半。
阮糖的目光在常征的身上扫了一眼,没看出来啊,看着瘦,这么能吃。但是在看到旁边的墨墨的时候,阮糖又下意识地以为墨墨吃地更多。
她看了看饭盆,“要不我给您再加点饭?”
常征摆摆手:“我自己来,你忙去吧。”
他刚刚可是看到了电饭煲了,阮糖也不纠结,自去厨房忙活剩下的两道菜了。
第九百三十六章 阮糖()
阮糖的手艺真不是盖的,等葱爆羊排上来的时候,常征已经吃地头都不抬了。他的手艺也就是限于能将饭做熟了,至于味道只能够说不敢恭维。
今天吃到了阮糖做的饭菜,常征就觉得是人间美味,倒不是说阮糖做的菜有多么的高大上,而是透着一种家常的烟火气。
阮糖给墨墨准备的晚饭也很简单,大骨汤泡饭,墨墨低头嗅了嗅,斜睨了常征一眼,随后冲着阮糖猛摇尾巴。
常征一下子就懂了墨墨的意思,他拍了下墨墨的脑袋:“小子,我是短你吃还是短你喝了?你这么的看不起我?”
墨墨丝毫不理会常征,就着阮糖给端来的骨汤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