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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小花农-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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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大哥,你会不会觉得我太小心眼了,太爱吃醋了?”洛桐沉默了许久,在盛栖梧怀里坐直了身子,低头惴惴不安道。

    盛栖梧摸着洛桐头发的手一顿,洛桐心里一紧,盛栖梧拉起她的手握在手中。“桐桐,宝贝,我很高兴,”他顿了顿,组织了下语言。

    “我很高兴你因为我吃醋,因为喜欢,才会在意。换做是我,我只会更嫉妒。”盛栖梧把玩着她的手指,语气里掩饰不住的愉悦。

    洛桐抬眼看他,“宝贝,我很开心我们是彼此的初恋,更让我幸福的是我爱的人她也爱我。”盛栖梧说起情话来是一套一套的,听得洛桐脸红心跳的。

    “盛大哥,我心悦你。”良久,洛桐抬起手臂环住他的脖颈,看着他的眼睛认真道。

    盛栖梧心里一阵熨帖,他最爱洛桐的就是这一点,坦诚不做作。他搂住洛桐纤细的腰肢,认真告白:“宝贝我也爱你。只是宝贝,下次不要再哭了,我希望你的每天都是快乐的,愉悦的,有什么事直接问我,不要再胡思乱想了。”盛栖梧看着她的眼睛郑重道。

    “嗯。”洛桐看着他认真点头,话说开后她感觉两人之间更亲密了也更了解了。

    已经七点多了,两人之间的小别扭总算顺利解决。洛桐照了下镜子,看自己眼圈红红的,也不好意思再去花圃,就怕被别人看出来。再看店里小盆栽还有许多,也不需要再去补货。就和盛栖梧准备一起去吃饭了。

    今天盛栖梧没有再买菜回去做饭,而是带着洛桐去了一家私房菜馆。据他说,店主是他以前在部队时的一位教官,后来因伤退役就回来开了这家私房菜馆。

    洛桐这才知道盛栖梧以前还在部队待过,不由得两眼冒星星,兵哥哥耶,一听就很厉害啊。

    被洛桐崇拜的目光看着,盛栖梧的骨头都轻了二两,解释道:“我以前个性比较不合群,爷爷为了锻炼我,将我扔到了军营去锻炼。以前是寒暑假都去,工作后就每去过了,所以不是真正的军人。”

    就算是这样,洛桐都好崇拜他的,越是相处,洛桐就越是崇拜他。因为盛栖梧身上的优点实在是太多了,有时候,洛桐都在想,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人存在?

    私房菜馆馆在距离小区不远的一条小巷子里,如果不是熟人,轻易还找不到这里。一进门,就有一个面容和善的微胖妇女迎了上来。她大概有四十多岁,眼角带着细纹,见到盛栖梧满面笑容,招呼道:“小盛过来了,这是小盛的对象吧,长得可真俊。”

    洛桐一听这满是大碴子味的东北话,就觉得敞亮亲切。她笑了笑,自己这是被盛栖梧带过来介绍给他朋友认识吗?想到这里,洛桐心里甜甜的。

    盛栖梧搂住洛桐,“嫂子,这是我女朋友洛桐,这是叶教官的妻子,你叫她嫂子就好。”盛栖梧为她们做介绍,洛桐从善如流,伸出手:“嫂子,你好,我是洛桐。”

    叶嫂子一把抓住洛桐的手,摩挲了下,笑眯眯道:“来,快进来,我让老叶再加俩菜。”说着愣是从盛栖梧怀里拽走了洛桐,拉着她进去了。洛桐没遇到过这么热情的人,又不好挣扎,只能将求助的目光转向了盛栖梧。

第三十二章 叶泽() 
对于洛桐求助的目光,盛栖梧果断上前抢人。他握住洛桐的手,稍微一用力,将洛桐拉入自己怀里,似笑非笑:“嫂子,我们家桐桐比较害羞,我自己带她进去就好。”

    他可是知道这位叶嫂子的,热情,就是有的时候太热情了,让人招架不住。叶嫂子稍稍一愣,看着盛栖梧那护得跟眼珠子的样,不由大笑,“行行,你自己带她过去,我去叫你叶哥多炒几个菜。”

    叶嫂子向厨房走去,洛桐被叶嫂子打趣得好不自在。盛栖梧安慰地握了握她的手,带她进了一间小包间。洛小橘紧随其后,在进包间后,纵身跳上了一张椅子,懒懒地团在上面。

    坐定后,盛栖梧点了几个洛桐爱吃的菜,就和他说起了店主叶泽的事情。叶泽是他在部队锻炼时的教官,原先是在特种部队服役的,后来受伤后就退役了。

    叶泽是盛爸的直系下属,叶泽退役后他也觉得很可惜,于是在盛家的帮助下,叶泽和他妻子在这里开了一家私房菜馆。这里地方有点偏,来这儿的一般都是部队的人,他中午就是订的这边的私房菜。

    虽然客人大都是熟客,但是店里还是蛮忙的。洛桐进来时大致扫了眼,大厅里都坐满了,熙熙攘攘的,很是热闹。

    很快,六菜一汤就端上来了,叶泽将厨房交给了小徒弟,和他妻子苗月华也一起过来了。苗月华就是洛桐刚刚在大门口见到的那个中年妇女。

    一入座,苗月华就在洛桐脸上揩了下油,笑道:“小盛真是好福气!瞧这皮肤嫩的都快掐出水了。”惹得洛桐面红耳赤,她从来没遇到过这种直接上手的,不知道该怎么应对。

    盛栖梧不干了,他虽然平时喜欢逗逗洛桐,但那仅限于他自己,其他人是万万不行的。但是叶泽又坐在旁边,他只能转移话题,给洛桐夹了块粉蒸肉,“尝尝,这是叶哥的拿手菜。来来,大家都吃。”

    苗月华似笑非笑,也不再放肆,她要是再逗洛桐,盛栖梧非翻脸不可,即使叶泽就坐她旁边。

    洛桐微微低头,咬了一口粉蒸肉,双眼猛然一亮,真的是太好吃了。盛栖梧看着洛桐满意的小模样,为她又布了很多菜。叶泽就静静地看着,苗月华促狭一笑。

    洛桐耳朵一下子红了,也不敢抬头,只能低着头一直吃。盛栖梧微微瞪了一眼苗月华,无声道:“收敛点!”苗月华点头,从善如流。

    在盛栖梧的刻意活络气氛下,餐桌上是谈笑风生,洛桐好容易放松下来,这才抬头仔细打量叶泽夫妻俩。苗月华刚刚在大门口她已经见到了,刚刚毕竟是第一眼,没看得仔细。

    现在仔细看来,苗月华天生长了一张笑脸,身材略微有些丰满,特有一种东北人的爽朗热情。而苗月华也是个活跃气氛的高手,饭桌上就听盛栖梧和苗月华两个人在说,叶泽则是偶尔的插上一句。

    至于叶泽,和苗月华则是两个极端。他严肃端正,寡言少语,总是板着一张脸。洛桐刚看他,就被他察觉了,如鹰的犀利眼神正好和洛桐对了个正着。

    洛桐吓了一跳,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迎上了叶泽的目光,没有躲闪。说来也奇怪,自从异能升级后,洛桐能感觉到一个人周围的气,这是无法用语言形容的,说起来有点玄乎。

    一个人如果外表再慈眉善目,但是他周围的气浑浊,那么洛桐就觉得这个人可能本质上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的和善。

    反之,如果一个人外表冷若冰霜,看起来难以接近,但是他周围的气却是非常清澈透亮的,那么洛桐就觉得最起码这个人心正。

    就像叶泽,洛桐能感觉到他周围的气隐隐带着血光,结合盛栖梧说的,叶泽是个见过血的。但是他的气却很清澈,因此对上叶泽,洛桐虽然有些害羞,却没有躲闪。

    叶泽微微挑了挑眉,他以前是特种兵,真正见过血的那种,普通人等闲不敢直视他的。

    但是没想到盛栖梧的女朋友看上去这么一个害羞内敛的女孩子,居然有胆量和他对视而不害怕的。叶泽眼里的兴味渐浓,他还是第一次看走眼,还以为洛桐真的就像她表面呈现的那样害羞乖巧,现在看来她也不简单。

    也是,如果只是一个简单的女孩子,怎么会让盛栖梧这么一个眼高于顶的人放在心里?看看对面,冷面如叶泽,也没眼再看下去,要不要这么腻歪?

    茶要稍微凉了才端给洛桐,鱼刺要挑好了,在叶泽夫妻俩看来,盛栖梧恨不得要给洛桐喂饭,洛桐只需要乖乖张嘴就好,没想到一向骄傲的盛栖梧谈恋爱后居然变成了这幅样子,这要是让其他人看见,非吓掉眼珠子不可。

    看着对面二人眼里的兴味越来越浓,洛桐在桌底下轻轻踢了盛栖梧一脚,示意他收敛点。盛栖梧遗憾地停手,转而和苗月华他们继续说笑。

    吃过晚饭,都已经八点多了,双方都已经了解地差不多。盛栖梧和洛桐手牵手地告别回去了,顺带叫走了吃饱喝足的洛小橘。

    盛栖梧虽然一直给洛桐布菜,但是他也没忘记洛小橘。找了个一次性碗,给洛小橘涮了一碗肉食,盛栖梧就不再管它了。洛小橘吃完了也不叫唤,只是睁着一双无辜的大眼看着众人。

    苗月华受不住了,将洛小橘抱在怀里揉了好久,洛小橘也不挣扎。只是在看到叶泽的时候,洛小橘浑身的毛都炸了,一晚上都不敢接近他。叶泽也觉得有趣,没想到这只姜黄的大肥猫这么敏锐。

    回去的路上,洛桐和盛栖梧谈论起了叶泽一家子。刚刚在饭桌上她的话不多,但是却能看出来在苗月华爽朗的外表下有些沉重的心事。

    盛栖梧揉了揉她的脑袋,惊讶于她的敏锐,他们都知道苗月华的事情。苗月华和叶泽青梅竹马,两人早早就结婚领证了。叶泽是家里老大,下面还有三个弟弟。他去参军后,苗月华就在家服侍他一家老小。

    当初新婚时,苗月华很快就怀孕了,但是由于操劳过度,苗月华小产,后来一直都没有消息,去医院检查后得知是苗月华怀孕期间操劳过度,伤了身子,需要好好养着,以后兴许还有机会再要孩子。

    叶泽觉得愧疚,结婚前苗月华是很健康的,都是因为要操劳他一家老小,才变成如今这样。

第三十三章 壁咚() 
叶泽和苗月华同龄,两人是一个屯里的。他们结婚早,叶泽去参军,家里太困难了,孩子又多,实在是养不起了。作为老大,叶泽就去了部队,家里少了一张吃饭的嘴,每月还能寄点钱回来。

    苗月华就在家里操持一家老小,叶泽下有三个弟弟,老两口又只会种地。每年辛辛苦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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