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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绕火狐看见阿修罗人脖子上有道划痕,轻轻地吹了口气。冷冷地道:“你已经死了。”他对护手狼牙刀的锋利很有信心。
阿修罗人不可置信地瞪着蒙绕火狐,似乎不相信世上有这么快的刀。
然后扔掉手上盾牌,想去摸自己的脖子。可手还没碰到脖子,那脖子突然裂开,喷洒出一片热血,脑袋歪到一边,整个人慢慢地朝后倒去。
蒙绕火狐离阿修罗人实在太近,当阿修罗人脖子断裂时,喷出几尺高的血柱,像道喷泉一样,将血喷洒在他身上,使他身上沾染了阿修罗人的血。
他整个人愣在原地,虽然是第一次杀人,可这些年在山里,跟山**手次数太多,心态强悍,并不惧怕死亡与血腥的场景,只是没想到人的血液会喷得这么高,使他的心激烈地跳动起来,似乎有些不安,也有些激动。
这种感觉并没有维持多久,便很快平静下来,觉得阿修罗人看上去威猛,却比杀山兽容易,一个人只用一刀就解决了战斗。
山林里山兽,没有七、八个人绝对围不起来,就算杀也不是一刀能解决的,除非真正的神射手,一箭射中山兽最薄弱的眼睛,可能会让山兽一击毙命。
他只是一瞬间有些愣神,神情很快从容起来,抬起手臂,用兽皮衣袖擦了下脸上的血迹,这使他脸上涂满了血污,看上去有几分凶狠与杀意。
他轻轻地嘀咕了一句:“以为有多厉害,没想到比狩猎容易。”这话里有不屑,也有些自傲。
蒙绕火狐刚满十八岁,巫力达到巫士顶峰,也许要不了多久,会成为巫师。
身材虽然没蒙绕赤龙高大,可这几年在山林里狩猎,使他更加结实匀称,动作也敏捷与强悍些,力量在蒙绕山寨也排得上号,这跟他泡药澡与练“靠山诀”有关。
练功方面,他比蒙绕赤龙肯下苦功,特别是阿爸阿妈不在后,除了狩猎,所有精力都用在练巫力上。
他认为只有自己强大了,才没人敢欺凌自己跟阿弟。只是他的巫力跟阿弟一样,因为练“靠山诀”,巫力提升很慢,很多人认为他在二十岁前,能进巫师境界就不错了。
刚才跟阿修罗人交手,给他一个感觉,就是阿修罗人力量很强,比自己还强一点,自己全力一撞,对手在仓促中,只是退后一步。
但阿修罗人动作迟缓,跟自己没法比,刚刚自己就是动作够快,再加上刀够快,所以阿修罗人才没机会。
蒙绕火狐握的护手狼牙刀,是家里唯一的金属兵器,是把极品利器,接近灵器。这把刀是兄弟俩将家里积攒的所有兽皮,跟山林里流动商人换来的。
其实家里原来有把透风锥,是种可砸可扎的长兵器,样子是尖三棱形,说白了是根放大了不知多少倍的箭矢。
第35章:金角发怒()
只是在兽潮时,阿爸与山兽厮杀,竟然把那根透风锥给砸断了,那三棱形锥子,砸在山兽身上,不知让山兽带到哪去了。
后面一小截金属杆虽然在,但只有二尺多长,没有锋利的攻击,已经无法做兵器使用。所以兄弟俩将杆子放在家里,算是对阿爸的怀念。
在山林里狩猎,靠骨质兵器或者石、木制兵器,是打不到大型猎物的,自然没有好的收获,所以山林里山民都希望有把好的金属兵器。
在山林里讨生活的流动商人,知道山民对于兵器的渴望,愿意出大价钱购买,所以流动商人在山林里,出售货物主要以各种兵器为主,日用品到变得次要了。
狼牙刀不是巫族人喜欢的兵器,却适合当时的兄弟俩。因为狼牙刀轻,在山林里没市场,比较便宜。还因为购刀时,兄弟俩都小,没什么力气。
当时阿哥才十五岁,刚刚成年,有资格学习功法,参加寨子里狩猎活动。而蒙绕赤龙只有十一岁,还是玩耍的年纪。
狼牙刀优点是锋利与轻便,因为刀背上有排狼牙般锯齿而获名。
在跟山兽相斗时,不管是刀的正反都可以轻易伤害山兽。特别是背部狼牙锯齿,切割肉的时候,伤口更大,自然流血更多。
狼牙刀轻便,哥弟俩使这刀时,专门在快上下功夫,弥补力量的不足。何况蒙绕火狐练的“狸豹功”,本身就以快为主,特别是其中一套身法,快得可以跟诀类的功法相媲美。
现在蒙绕山寨的人都知道,蒙绕火狐的刀是寨子里最快的一个。
那个阿修罗人挨刀时,没有发出声音。可之前惊呼声,惊动了其他人。那些端正王朝士卒看见这一幕,便飞快地围上来,特别是几个弓箭手,已经朝蒙绕火狐射来箭矢。
这时的端正王朝人不会说好听的,他们接到命令是杀光所有反抗的人,然后捆绑走剩下的所有人,外带搜刮走所有的财富,也就是说要将整个寨子,变成一个无人的废墟。
蒙绕火狐是反抗的人,必须死。
在弓箭射来时,几个端正王朝士卒已经靠近蒙绕火狐,也许只有几步,就可以击杀这个野蛮人。
当端正王朝士卒攻击蒙绕火狐时,惹怒了站在路中间的雷兽金角。那些端正王朝士卒追捕蒙绕族人时,看到了金角,可没在意,认为那是条山羊,所以让金角混在他们中间。
当后面的端正王朝弓箭手,将箭矢飞向蒙绕火狐时,雷兽金角发怒了。
蒙绕火狐是它最好的朋友,这些年的吃喝,都是蒙绕火狐在照顾,它可不愿看见自己的朋友被人欺负。
只见金角牙一呲,黑色身影如风一样朝前窜去,卷起地上一片尘土。眨眼功夫,金角头上一对二寸长的尖角,狠狠地撞在一个弓箭手大腿上。
金角头一抬,想将对手挑起来,可弓箭手是阿修罗人,身体实在太重,这一挑没将人摔出去,那对尖角如刀锋一样划开弓箭手大腿的肌肉,使鲜血飞溅而出。
阿修罗人痛叫一声,软到在地。
也许阿修罗人对痛不敏感,只是叫了一声,就坐在地上,凶悍地举起弓箭,想射死金角。
金角是有智慧的山兽,对自己没将对手摔出去有些气恼,见对方还要攻击,不由得凶性大发,往前一冲,身后的尾巴抽了出去。
这一尾巴如根铁棍,抽在握弓的手上,弓自然飞了出去,手臂给抽断了骨头,软了下来。
金角没有罢手,冲到近前,对着还在喷血的大腿就是一口,头一摔,巴掌大的一块肉被撕咬下来。
当它快速吞咽下那块肉后,竟然欢叫一声,又是一口咬下去,似乎很喜欢阿修罗人的味道。
对于山林里有妖兽潜质的山兽来说,提高等级能力,跟人类不同,它们靠时间演变,使自己能力得到提高。但这过程,除了呼吸空气中的元气,还靠进食来提高自己,而且吞食的生物越强大,提高速度越快。
现在看来,阿修罗人做为金角的食物,具备这样的条件。至少他们是人类,要比山兽更有智慧。
连续两口咬下去,阿修罗人控制不住疼痛,在地上翻滚起来,躲避金角的攻击,同时痛呼起来,喊其他人来帮忙。
看阿修罗人行动时,似乎有些笨拙,现在一心躲避金角,动作却利索很多,可就这样,屁股还是让金角又咬下一块肉来。
这名阿修罗人的痛呼声,引起其他人注意,才发觉脚下那只跟山羊差不多的生物,正在攻击他们的人,好像还很凶猛,不然同伴不会那么狼狈。
几个人吆喝着要那士卒运起煞气护体,而他们自己也运起煞气护体,似乎这种护体可以挡住金角的攻击一样。
这种煞气护体,其实跟巫族人的战气护体一样,都是防止攻击的,只是这种护体也跟施展的人境界有关。
在端正王朝人乱哄哄的吆喝声中,几个弓箭手不约而同的将弓箭对准金角,一个靠得最近的阿修罗人,挥舞一把近六尺长,二尺宽,显得很夸张的刀,就是一刀劈下。
金角虽然在攻击对手,警觉性还是有的,听到一股风声呼啸而下时,一闪身避过去。这一闪,不但避开劈下的刀,还避开几支射来的箭。
这使它更加愤怒,在蒙绕山寨可没人欺负它,所有人都是它的朋友,现在这些人攻击它,自然是它的敌人。
金角想也没想,刚闪出去的身体,又灵巧地转身回扑,身体在空中一摆,那条骨节尾巴又抽出来,尾巴呈半园形横扫,而且抽得极准。
挥刀的阿修罗人,刀还没收回,只听到一声闷响,脑袋上挨了一尾巴,瞬间出现一道红痕,眼前一黑,就要往下倒。
他把刀撑在地上,不想倒下去,可身体不由自主地,往前晃悠悠地冲了几步,还是没坚持住,一头摔在地上。那张大脸就重重地撞在地上,一下子肿胀起来。
其实这个阿修罗人算幸运的,金角还在幼年,生来没喝到母奶,跟着蒙绕赤龙混日子。
而这几年蒙绕赤龙自己都勉强吃饱,金角自然吃得不好,所以力量比野外生存的雷兽差了很多。
如果它多食强大的兽类,能力肯定比现在强,这一尾巴的力量少说也有万斤。因为兽类的力量,本来就比人类强大,所以人类才想出武器保护自己。
所以,要是一只野外的幼年山兽,这一尾巴抽在脑袋上,他就算是煞气护体,只怕也要抽得头破血流。
金角没有因为阿修罗人躺在地上,轻易地放过他,而是窜上前,一爪子拍下去,将阿修罗人刚才挥刀的手按住,张开大嘴就咬了下去,它记得刚才就是这只手砍它的。
阿修罗人手背上的肉到了金角嘴里,有些迷糊的阿修罗人顿时痛醒,发出一声响亮的惨叫声,开始在地上打滚,想躲避金角的攻击。
金角做为被人豢养的山兽,跟人接触太多,智商提高得很快,打斗经验却不丰富。只不过山兽本能还在,那就是记仇,不敢说到了睚眦必报的程度,但你欺负它,一定要欺负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