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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处理的差不多了。
长吁口气儿,林光放下心来,一阵眩晕涌上头顶,意识渐渐堙没。
如果这就是死亡,我愿意用毕生的力气补偿那些曾经对不住的人。
目光所及之处,全是白茫茫的一片,自己应该已经是死了的吧。这样想想,还是有些小感伤的,林光想到自己的家人,想到那些和自己本来从无关系,却不知道为何纠缠到了自己人生中的东西。
一切从来都不属于自己,自己只不过是个替身而已,那么,放手也好,下一世的自己,又会是怎么样呢。
林光朝着一个白茫茫的光点走去。
就在这时,林光好像又听到了有人在呼唤他,一股难以抗拒的引力拉扯着他。
头疼。碾碎万物的毁灭感。
不知过了多久,林光才睁开眼睛,却发觉自己的床头围了一圈的人,都在用复杂的眼神看着自己,似乎是想要说些什么。
应该是要自己弃权的吧,毕竟,一切从来都不是自己的,林光自嘲地笑笑。
可是没有人先开口。
良久,大家都把目光转向林洛。
林洛踟蹰了下,仿佛有什么难为情,但是又不得不说的秘密,满眼波澜地叫道:“哥”
“呃”这是什么情况,林洛貌似没有这样称呼过自己呢,而且,自己现在,应该也不算什么的。
“哥,原来你是我哥”林洛忽然就趴在林光的床前,泣不成声:“我早该想到的,我们长得那么像,原来我们是孪生兄弟,原来,你是我哥”
什,什么?
忽然地,林光就明白了他到底想表达什么,恍惚中觉得五雷轰顶天雷滚滚,周围本来都已经适应了的东西变得如此的陌生,只有林洛的脸,越发熟悉。
和自己一样的五官,和自己一样的肤色,还有,和自己一样的姓氏。
是不是,有些事情,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一切看似巧合的事情,岂不都是注定了的么?
当初千回百转荡气回肠的故事,几句话便可以概括,原来,林光便是阿福曾经叙述的故事里面,那个失踪了的小孩儿,原来,自己只是被托付到自己的姨妈家,原来,这一切都是注定好了的。
忽然之间,林光的身份陡然转变。
若不是林光这次失血过多,恐怕这个秘密就会永远地隐藏在黑暗中,不得见光,若不是林光和林洛的血型都是极为罕见的,若不是
可是,这一切都没有若不是,事情兜兜转转,终于又回到了原点。
林洛还是选择了离开,带着颜夕和孩子一起,开一家小小的茶吧,隐姓埋名,却也安守本分。
而林光,在兄弟们热乎乎的眼神中,选择了留下,陪着露露安守家族企业,黑白通吃,死守青林帮。不过,在这一切之前,林光必须要看看首席的观点。
然而,万万没想到的是,首席得知实情以后,居然没有吃惊,只是淡淡地笑了笑,仿佛一切都是顺理成章:“这些事情,我以为永远都不会再挖掘出来了。本想给你安静的生活,留他血雨腥风”
原来,首席早已知道这一切,真正被瞒在背后的人,只有林光和林洛两个命运交织的兄弟,或许,一开始的时候,母亲是想让林光能够过得更清闲一些,可是,不曾想到的是,命运自有他自己的安排。
身体里流着林家血液的,又有哪一个不是向往着这样的生活呢?
看起来,林光的黑道生涯才刚刚开始,青林帮的运转也是初初回转好些,然而,这一切都变得如同大雨之后的晴天那般不可多得。
林光笑了笑,挑眉向着草坪上正在晒太阳的露露走去,大腹便便的她,看起来通身都笼罩了母亲的光辉,温馨而又美好。
这一切,都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诶,你们有没有听说啊,林氏集团在华尔街上市了,林总资产直奔罗斯福首富。”在街角的一个小茶馆,有人滔滔不绝的议论。
“那不用你说,我斜对门邻居的姨妈的一个远房亲戚就在林氏工作,如今已经是天天有酒顿顿吃肉了”另一个人骄傲地说,仿佛他自己也因了这个而面上有光。
在吧台调茶的林洛淡淡地笑,仿佛一切都和自己无关。本来就是无关,不是吗?
所有的惨烈热血离开归来,终有安静时,林洛慢慢地在茶馆门口,挂上一个牌子。
远远看去,上书:岁月安好,请勿打扰。
番外之露露()
番外之露露
仗剑骑马破尘来
曾经的自己,很认真地想过,我的少年会以何种方式出现。
他,虽然不至于白衣飘飘仗剑骑马,但也必是温柔善良慵懒锋利
哦,忘记说了,我的名字是金露萱。
如果你愿意听的话,请听我细细讲来,露露的良人,何处觅得。
那是我记忆中,唯一一场倾城盛大的宴会。虽然,我的表现很糗。
好吧,我承认,我从来没有那么尴尬过。
当爸爸匆匆把我从学校接到碧落山庄的时候,我身上穿的是短袖短裤。这样的行头,在宴会厅表现得极其相当不专业。
还好,爸爸把我以前的礼服带过来了一件,服装师略略一裁,居然太窄。
好吧,我承认是自己又胖了。
无论如何,当我费尽心思地把自己塞进那套衣服时,宴会已经开始了大半。
果断混进人群,我吃我喝我很低调。
没过多久,便被爸爸拉到林伯伯面前问好。
其实,爸爸那点儿小心思再也明显不过了,就是……把我许配给林洛。
我和林洛是从开裆裤玩到现在的呃青梅竹马。
当然了,不是所有的青梅竹马都会在一起。譬如说:我和林洛。
据说,我们两个从一起打医院里面抱出来的那天,就开始抢东西,一直到他和颜夕离家出走。
不过也怪林洛,记得六岁的时候一起洗泡泡浴,他就爱抢我这边的泡泡。
当时的我,可是“人不犯我,我也犯人”,更何况哼哼林洛的小拇指头,当时就被我咬得鲜血直流,场面很黄很暴力。
只不过,一起洗泡泡浴的事儿,算是被伯伯和爸爸记住了。
喏,又提了。我愤愤地看向林伯伯身边的林洛。
咦?不对,他为什么叫林伯伯“首席”,而且手指头被我咬伤的疤也不见了。
错了,他绝对不是林洛,他的气魄要林洛的舒服多了。只是,慵懒的桃花眼和犹如玉砌的薄唇,有那么一点点妖孽罢了。
我心里面虽然质疑,但是,依然不忘记嘴角抽抽的笑。初次见面嘛,礼貌礼貌。
这个男生貌似很有点儿想离开的样子,嗯,这点儿倒和我一样。在林伯伯的威严面前,总是有那么一点点不自在。
“林伯伯,我们去取点蛋糕。”我附和着他的借口。
他似乎有点儿兴奋过头了,居然一把拉住我的手跑开。
不过,为什么我有点儿喜欢这样的感觉呢?
“呼,终于解放了!”他神采奕奕地吁口气,仿佛刚刚看起来慵懒无比的那个人不是他。
“你是谁,别告诉我你是林洛。”不知道为什么,当我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面有点儿小得意。
他眉目温柔,看起来并不惊讶:“我想说,我是林光不过,你怎么看出来我不是林洛呢?”
“小时候有一次我们一起闯了祸,他为了保护我而在右手的尾指处留下一个小小的疤,这是其一。”暂且把我咬伤而留下的疤,冠以美好的理由。毕竟在外人面前嘛,相亲相爱的形象是要保持的,所以我果断扯了个谎。
原来,这个长眼薄唇的男人叫林光。怪不得,他的气魄,有那么一点点儿阳光温暖。
他是我们隔壁学校设计学院的某男子,离得这么近,居然没有被我那号称美男探测仪的闺蜜苏晴探测到。
苏晴小童鞋,你貌似该改行了呢。
由于我深深地沉浸在自己的思维里,竟然没有注意到林光说了些什么。
“所以,我想趁着宴会离开,离开这个诡异的地方。”林光的表情十分期待,好像想让我帮他一样。
让我帮忙?我顿了顿,一本正经地笑:“金伯伯作这样的事肯定有他的原因,你要不就先答应做一段,慢慢就会理解这一切的,反正在这里也挺好的啊。”伦家拒绝的理由可是相当委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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