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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发现自己的自尊心越来越弱,只要是为了吃口饭,连乞讨也可以,怎样都可以,把宝宝打扮干净搂怀里相对痛哭也可以,关键是不觉得有多丢脸。可能是一路上乞讨的人太多太多,吃不上一口饭的人太多太多,流离失所的人太多太多,穷人家如果没乞讨过饭,发而不正常了。
因为到处都在打仗,只有往西边的大陆和海岛走,才比较安生,鬼使神差地我们就跟着讨饭的大部队,一路向西。我心里暗暗庆幸,以前叶挚浩教会我的西海语终于派上了用场,我可以和西边大陆的人做简单的交流。有些商贾正好需要这样的人。我总算不负叶老师当初的严格教导。到西边后,宝宝的奶糕钱终于渐渐有了着落。所以人一定要多学门知识,多有种所长,才不会被逆境完全困死,才有希望重头再来。
宝宝五个多月大时,我给他起了个名字,叫:于禾。希望他像苗木一样茁壮生长。在这种年月,这是最大的奢望了。为了躲避战火,人们都在疯狂逃亡,再没有农民耕种田地,大片大片的良田荒芜了。人们的粮食也越发昂贵而紧缺。我和宝宝经常要饿肚子。我无所谓,但宝宝不能饿到啊,我愈加迫切地渴望去到西海。那里能有合适我的工作,有顿顿饱饭等着我们!
第140章()
把哭成熊猫一样脏兮兮的宝宝打个包裹系在背后,我再次鼓起勇气出发,向泥泞的大道走去。雨季到了,天空一片灰暗,时不时就要降些小雨下来,去哪都不方便。还特别容易着凉,我再次检查了宝宝头上的毛线帽戴好没有,还好宝宝的脑袋是暖和的,昨天淋了雨,我抱紧小家伙在我怀里焐了一整晚,总算他没生病。
如果铃在,肯定比我做得更好。毕竟是生母,比我这临时保姆不知道强几百倍。
走了将近两天两夜的雨路,我们终于到达了西部重镇——铁云镇,这是最靠近西海国的边陲地域。想去西海,就要在铁云搭船。
因为一直在赶路,也没有休息好,在阴湿天,我的伤口就隐隐作痛,痛的厉害时,就像一把大锤子直敲你的太阳穴。在铁云镇的每个角落,只要站停就会感受到广阔的咸味的海风在吹拂,真的满满都是“咸”趣,我想,如果下到大海里浸泡自己,说不准伤口也会完全愈合。古代神话里战神阿格硫斯不也是这样,被海仙女妈妈倒吊进火里与水里炼造出他的不坏之身吗?我想起叶挚浩教我游泳时的情景,那么细心和耐心的样子,还有与我在水中缠绵时他轻轻在我耳边说喜欢看我放荡享乐的样子……唉,他太宠我,我放荡过头了。
我背着宝宝在大街上乱转,寻找流浪者栖身地的时候,一辆马车过来了,我没看见,它疾驶过去,溅了我一身泥,我紧张地看宝宝,还好没溅到他,因为我即使在自己走路,也是下意识地把他护在靠里面的。
抬头去望那辆刚驶过去的马车——
我愣住了。那个车厢里的背影。好熟悉。
跟方才想象中人好似同一人。
第141章()
我背着宝宝,立刻去追那辆车,一路狂奔,也不管是不是真是他,只要还有一线希望都情愿去追!颠颠地跑了百八十米后,就感觉到腹部的伤口夸张地变成火燎一样疼得蔓延,但是无论如何都要追下去,因为很重要,不能放弃!我一手托着背后的宝宝,一手捂着肚子,向前跑跑走走,走走跑跑。
直到那辆马车完全消失在我眼前,我就顺着地上的车辙追!可是距离越拉越远,最后连车辙也消失不见了,想追已经不可能了……我慢慢停下来,这个镇上的海风好寒冷,即使蜷起身体仍然感到寒冷,夕阳西下,我看见自己拖得老长的影子,动都不动,可内心寻找寻找那个人的意志呢?却丝毫没有动摇,无论如何都要和那个人再次相逢,无论如何都想当着他的面对他真心地说出告白,无论如何都不后悔,无论如何……无论如何——
我真的已经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知道我失去他了,我只知道我失去他了……
宝宝啼哭着,闹个不停,自己的伤口也像破了又流出血,我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哪里才会有那个人的踪迹,因为有这许许多多不知道,眼泪水才会从我坚强的眼框里“哗啦哗啦”流出来!我捂着嘴,告诉自己那些只是海风吹迷了我的眼,我没有为那个人哭过、以前不会、现在更不会,我只需要知道,和他在一起的甜蜜快乐和有笑容的时候就足够了,就足够我一天天去寻找他,去追一辆随便驶过的车子,去找一个在街上随便遇到的相似的人,就足够我这样花痴和疯癫!
第142章()
伤口果然又坏了,发出一种腐臭的味道,红的黑的黄的混在一起,我实在看不下去,拿水都冲了了事,然后就匆匆干起活计,为了筹船票,我在渡口打了零工,和民工一起扛大包,但才扛两天,身体就发生状况,因为老虐待伤口,所以它也就老是不愈合。
这样下去,不知道我会怎样……
我心里是有点害怕的。但是,时事弄人,有时候人就像命运大海里的小舟,上下颠簸全不由自己。我只想像个一般人一样讨生活,生儿育女,可是却被卷进一桩桩大大小小事件里,我触摸到了这片大陆、这个时代、这个命运之主的龙脊一样,又在触摸的同时,重重摔落。跌得体无完肤。
为了不吓到别人,我用一块黑布把半边脸斜斜地遮挡起来,只露出一只眼睛,这样可能就不是很恐怖了。我正在发烧,嘴巴全部干裂起皮,可不扛完今天的份额,明天这工作就是其他人的了,那饭钱和船票怎么办?怎么喂嗷嗷待哺的宝宝?怎么去西海大大小小的岛屿找寻叶挚浩的下落?不是以为每次说说笑笑就可以把问题解决的好吧,不是从前了呀!没男人把你捧到天上捞星揽月了,一切都要重新适应、重新开始了。
第143章()
而且,还多了只宝宝。我不再只是我自己了,不管命运把人锤炼到什么样的境况,我答应过铃小姐,我一定要把宝宝养大,养好,愿她在天之灵保佑我们。
扛大包的心情也是这样吧。边扛大包,边想着宝宝开心吃奶糕的情景,我丑陋的脸上也露出似哭非笑的神色来。其实我并不在意自己脸上的伤,因为这伤是值得的,我救下了宝宝,我兑现了对铃的誓言,我没有辜负她,但从貌美如花到丑陋不堪,这变化太剧烈,从前人们对我侧目往往是因为我长得俊美,而今,也有路人观看我,像看只猴子,野生的粗暴的未被驯化的猴子,龌龊的家伙。
我只管干我的活,人们怎么讨厌我都是人们自己的事,我哪里能烦得了。不心胸开阔点不行,这黑漆抹乌的世道你不心胸开阔,子虚乌有和流言碎语都能逼死一个大活人。
用毛巾擦脸上的汗,毛巾可以直接拧出水来,就是,就是伤口好痛……伤口痛得让人、让人——
让人——
天色突然昏暗起来,低下头,我甚至看不清自己的手指,眼前一切都剧烈摇晃倾摆,完全找不到方向——
我知道,不是天色的问题。可能是我自己,要糟糕了!
在渐黑的视线里,我仿佛看见大街上有一个人,他皮肤黝黑,他有男性化的五官,算不上好看但很有男子味,有高大的身材,可以轻易举起他所热爱的对象,他的嘴唇有着非常好看的弧度,和他接吻一定是快活*的事,他的气质是大方和洒脱的,他一定是个高贵的富有的人,当他走过来,低下头,看着你——
你,单看着你,独独看着你时,你看着他黑色的瞳仁有神采,看着他的身体健康完好,你不禁泪流。
在昏茫的视线里,惟独的,最后的,有他。还好还好。
第144章()
在渐黑的视线里,我仿佛看见大街上有一个人,他皮肤黝黑,他有男性化的五官,算不上好看但很有男子味,有高大的身材,可以轻易举起他所热爱的对象,他的嘴唇有着非常好看的弧度,和他接吻一定是快活*的事,他的气质是大方和洒脱的,他一定是个高贵的富有的人,当他走过来,低下头,看着你——
你,单看着你,独独看着你时,你看着他黑色的瞳仁有神采,看着他的身体健康完好,你不禁泪流。
在昏茫的视线里,惟独的,最后的,有他。还好还好。
“如果有一天,你把我忘记了,怎么办?”他问我。
我回答他:“你一定要用力让我想起来。”
这算誓言吗?至少当时的心情无比真实。
——地面没有一点温度。依旧瘫倒在地上真是难看。我原以为当我醒来,他会抱住我,我原以为,他甚至会在众人面前吻我。按照他的风格,不就是这样率性直接吗?
不就是这样的,爱着我吗?
总以为他会衣带渐宽终不悔的守在我身边,总以为他会珍惜自己爱护自己讨好自己原谅自己,总以为再给一次机会我就永远不会伤他的心,总偷偷在心里以为这种机会还有很多很多……就是总觉得自己还是有机会的,不可能遭遇断电、漏档、掉线这种意外事件,就是叶挚浩他不可能眼睁睁看我受苦却无动于衷的——
无耻地说,我就是吃定了他。
从来没想过这一天会消失不见。
——但这次他没有抱起我。
他甚至是无动于衷的。
这个熟悉的男人只是陌生的站着,望向别处,心思不在我身上。
我不明白现在他为什么还不抱起我、为什么不吻我
我现在这么痛,这么无力,我是真的很需要他啊!
“你没事吧?站得起来吗?”他的身边有一个人,挡在他前面,挡住我身上的阳光,因为痛苦我只能微弱呼吸,不敢稍动,我根本看不清那个人是谁,只能听声音知道是个女人。
他们两个靠得好近,我心中全是茫然,叶挚浩,你到底在做什么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