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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就是这样,吃个醋都这么幼稚。”萧飒也练练点头附和。
“我在里边试了半天也没打开那扇门,过了很久,门外又一点动静也没有,我以为章星辰走了,就在里边哭起来了……”我说着,那天的情景也越发清晰……
章星辰一直都躲在门外,听到我的哭声,他立刻就服软了。
“我在这儿呢,我没走。”他说:“你别哭了,我错了我错了。”
我听到他的声音一下子就安心了,就让他给我开门。
可是章星辰在门外试了老半天,也没能把门打开,那扇门的门锁有问题是真的,平时都是管理员在开门,开了门之后一般也都不会关上,所以我们根本不知道。
开不了门,我们就商量着等管理员回来再想办法。可谁知,那天管理员刚好请假了,章星辰也是卯足了耐心等了又等,可是等到天黑我们也没把他等回来。
瞅着图书室里越来越黑,我特没用,想着要在图书室里待上一夜,又急又气地,我就又哭了。
章星辰是说要把玻璃砸开的,萧飒倒是很了解他,不过我没答应,不想他被学校记过,也怕他受伤。
“章星辰一直坐在窗台上陪我,窗户的玻璃都被固定了只能推开一道比较窄的缝,他就通过那道缝把手伸给我,牵着我的手。”眼泪不觉中模糊了我的视线,我笑了笑,看着萧飒问他:“萧飒,他的手臂很粗,我后来才发现,他手臂上被窗户夹得淤血了很多天。……你说,他忍着痛牵着我的手那会儿,他爱的人究竟是不是我?”
这种不确定,这种又爱又恨的感觉已经把我折磨得快崩溃了,我好想能有一个出口。
“他爱的是不是你,只有你自己知道不是吗?”萧飒也湿了眼眶。
我和萧飒都沉默了,一起陷进了无边的回忆里。
“萧飒,章星辰落了一本《简·爱》在我这里,我今天清桌子才看到,你帮我还给他吧!”突然出现的人,是班上的文娱委员,茹莜,章星辰以前的同桌。
“他都出国了,我还到哪里去?”萧飒没好气地说。
“是吗?听佳宓以前说过要转学,我还以为他只是跟佳宓一起转学了呢!”茹莜一脸惊讶地说,语气有点夸张。
提到秦佳宓,萧飒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的,样子有点滑稽。
“陆小朝,那我把书给你吧,你就当留个念想。”茹莜说着把书往我桌子上一丢,下巴一扬,回自己座位去了。
《简·爱》,那时候在图书馆,章星辰帮我捡起来的书,貌似就是这本吧,我拿了书,翻看了后面的蓝色图章:“幸福书屋专用章”。
果然是,没想到他会把这本书买下来,他曾经还嘲笑过那个书店的名字来着。
在书的首页,他写了自己的名字。我又翻了翻,再次看到了他的字迹;在罗切斯特先生和简·爱初遇那一页上,他写了几句话。
这几句话,几乎夺走了我的呼吸。
“初见陆小朝时,觉得她很像简爱,单薄也不漂亮,还觉得,她像一直出现在梦里的那个面目模糊的女孩。”隔了一大段文字,在罗切斯特先生受伤扶着简爱一瘸一拐上马的那一段下面还有一句:“貌似,都拄着拐杖。”
我很想把书合上,在被人发现这一段话之前,在被人发现我心里的侥幸,侥幸章星辰不爱我的假设还没变成事实……在那之前,我想把这本书,这本书里的每个字,都藏起来。
可是萧飒看到了。
他看到了,惊愕的合不拢嘴。
“小朝……小朝,你没事吧?”
不要看我,不要问我,不要,都不要,只要假装我不存在就好了。
我原本以为,对我来说,最悲惨的事情就是,我爱的人因为我是个残疾人所以不爱我,如今才知道,还有最最悲惨的事,我爱的人,因为我是个残疾人所以爱了我。
还是因为我的残疾,酷似另一个人的残疾。
讽刺的是,王子不是错把公主当成了人鱼,是把人鱼错当成了公主?!
“我把一颗心,未经雕琢的心,交给了他,”我看了眼满脸担忧的萧飒,安慰他说:“你放心,就算他把它摔得四分五裂,我也会要回来。”
我是陆小朝,是即使讨厌这个注定了我命运的世界也倔强活下来的陆小朝;我是敢爱敢恨的人鱼,是把拼命想藏起来的鱼尾巴曝晒在太阳底下的人鱼——
“我当然没事,我很好。”我告诉萧飒。
第二十六章 油桐花开()
那个女孩盘腿在草地上坐着,人群在她身后川流不息,她却仿佛沉溺在自己的世界里,全然不被打扰。
那女孩一头青丝盘得很随意松散,好几缕头发都落在白皙的颈项上,她头发上插着一支铅笔,身着着宽松的棉布衣裳和长裙,在她胸前挂着一个单反,背上是一个简单的栗色背包,在她身旁的草地上搁着一本素描,她背对着我,背对着人潮。
我是林越,见着漂亮女人就走不动道的林越。
现在是油桐花开的季节,这里是台湾省油桐花最多的地方,现在是初夏,慕名而来的游客最多的季节。
据说,每朵油桐花只开一天,每株油桐树上,每天都在开放着全新的花朵,油桐花的花期却有近一个月,也就是说,一个月里,油桐树都在迎接初生的花朵,初生的美丽。
所以我喜欢油桐花,每一天都是新的,每一天都会彻底成为过去。
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成簇的白色油桐花聚在绿叶上头,漫山遍野都像是上帝的一个恶作剧,一不小心,把属于冬天的雪花带到了五月。
到这里来之前,我随着游车已经历经了数个桐花景点了,即便如此,还是觉得意犹未尽,可听旁边的客家小女孩说,那个女孩至少在那里盘腿坐了一个小时了,她偶尔会拿出单反去拍满地的落花,但大部分的时间,都是拿着她头发上插的那只铅笔在她身旁的素描本上写画个不停。她停在这里,不着急别的风景,好似这一隅就是一世界。
客家小女孩说,这是她见过的最安静的游客姐姐,她还说,也有一个像我一样的哥哥,用同样的神情盯着她的背影看了很久,听小女孩这么说的时候,我有点羞赧,毕竟,在一个不懂世事的孩子面前,我的行为看上去可能有点猥琐了。
我打了个哈哈,把小女孩支走了。
然后,我止不住的好奇,走了过去。
我说了,我是见了漂亮女人就走不动道的林越。
见到这个女孩的真面目时,我确定自己失误了,这张脸,和漂亮无关,充其量算是带点英气的秀气,怎么说呢,这种人不会让你眼前一亮,却比较耐人寻味,像山间的清泉。。
她没化妆,在这个把化妆当换脸的时代,实在没什么市场。
风一吹,她的刘海被风掀起,露出她白皙的额头,她仰着头看我,却被刺眼的阳光照得眯起了眼睛,那模样,很像个午后贪阳的猫咪。
素描纸上有她的落款:陆小朝。
风吹动她手上的素描本,我看到她画在纸上的那些设计稿,都和油桐花有关。
“你学设计的?”我在她面前蹲下身,忽略她眼神里的不友好。
她不回答,只是盯着我,仿佛要用眼神逼退我这个不速之客。
“陆小朝?”我叫她的名字。
她很聪明,意识到我看了她的设计稿,立刻就不客气地把素描本合上了,然后终于开了口:“看花的地方有很多。”
“眼前这一朵花,我更感兴趣。”我语带调侃,有意表现出自己的轻浮。
她果然反感,然后朝旁边伸手,拿起了草丛里的一根拐杖,我从头到尾都没发现的拐杖。
看到我瞠目结舌的表情,陆小朝嘴角露出一抹讽笑,她把素描本放进背包,然后站起身,又弯腰拿了拐杖,转身往另一条赏桐道方向走。
那只黑色铅笔还在她的头发上插着,像簪子一样,性感极了。我强调,我说的是那只铅笔像簪子一样插在一个女人的头发里,性感极了。
不料,陆小朝扎头发的皮绳突然断了,黑长的秀发一股脑散开,披散在她的肩上,那只性感的铅笔,也掉了下来。
她回过头看着地上那只摔断了笔尖的铅笔,站在原地半天没有动作。
我笑着走了过去,再次在她面前蹲下身,拾起了那只铅笔。
“这只笔,貌似很喜欢我,比你更喜欢我,送我吧?”我仰起脸朝她笑。
她不吃我这套,朝我伸出手:“还我。”
我站起身,把铅笔藏到我身后,使出我拿手的玩世不恭:“我不想给。”
陆小朝的确小气,脸色冷掉不说,甚至尝试吓唬我:“你这是侵占他人财产。”
“我这叫报一箭之仇,刚才你把拐杖拿出来的时候,是不是在心里嘲笑我了?你说啊。”我会被这个小女子吓唬住,以后还怎么在江湖上混啊?
陆小朝听到我这么说,像是打定注意要吃闷亏也不再跟我纠缠,垂下眼睫考虑了几秒之后,她妥协了,妥协得很嚣张:“谢谢用一支笔交换我对你的不屑,再见。”
我知道自己脸上的笑容一定更深了,真是烂俗的剧情,烂俗的相遇,不过,有这五月雪的陪衬,一切似乎又还好。
第二天下午,在我打定注意要启程离开去下个目的地时,陆小朝找到了我。
我是真没想到她会这么快就来找我,我料想得最快也得先回到内地,在那场隆重的设计大赛之前或之后,而不是现在。
我在陆小朝离开的时候,偷偷把我的名片塞到了她的背包里,我笃定她一定会来找我。虽然很无奈,但我知道,对于这世界上的女人来说,我的名片比我的外表更能吸引她们。
陆小朝打了电话给我,说有事要找我帮忙,我没拒绝,让她到我入住的酒店来找我。
我原本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