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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王一凡一动不动地盯着我看了好久,久到我觉得彼此相对着呼吸都变得困难了,他才开口:“可是我爱她。”
她,我知道是谁。
有人说,你是什么样的人,就会遇到什么样的人,譬如朋友,恋人。
我遇到王一凡,王一凡遇到了林嫒,可我和林嫒,即使是在多年以后,也没法儿在彼此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
我和她,不论多么亲密,也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维系我和她的关系的,是王一凡。
王一凡说的她,就是林嫒。
自尊心这种东西,你在一个人面前踩在脚下过一次,那么任你如何拼命,也是捡不起来的。
他说他爱她,我开口说什么,都挽不回我那昂贵又廉价的自尊心。
因为王一凡他了解我,我会选择保守秘密,而把自己置于这样的境地,是因为他,他知道,其余人,我都不在乎。
任凭我今天如何趾高气昂满不在乎都于事无补,该知道的他都知道,他只是选择让我知道他想知道的。
爱情会彻底改变一个人,我也是在看到王一凡和林嫒两个人抱在一起时才相信的。
那是初三毕业那天,所有人都高喊着解放,他们抱在一起洒着热泪告别,约定多少年后再聚在一起。而我没有要告别的对象,我身边的这两个朋友王一凡林嫒都选择了我报考的高中,再聚首,不过是两三个月以后的事。
“时间过得好快,转眼我们就毕业了。”林嫒感叹着。
“是啊,时间真是无所不能,都变了。”我浅浅一笑,更多的是自嘲。
“小朝你和一凡真的结束了吗?”林嫒说这话声音不大,刚刚够我们三个人听见。
我看了眼王一凡,然后点点头。
“那从今天开始,我要开始好好考虑你的追求了。”林嫒的笑显得有些孩子气,然后,他俩就在我面前抱在一块了,王一凡的眼神也变了,变得更加深邃,神秘。
我报考的高中离家里有几个小时的车程,学校有规定,得在学校寄宿,住学生公寓。
我高一的生活是在王一凡和林嫒的吵架和好中循环过去的,他们始终没有正式宣布恋爱,林嫒似乎一直在考验着王一凡,身边也一直不乏追求者,当然,这是我的猜测。
我给王一凡每个星期一的清晨准时写一封信的坏毛病就是在高一下学期形成的,那时候,我们之间已经进化到坐在彼此对面也可以两三个小时不说话的境界。
他或者没有要说的,我却有。
我想说说我的想念,我的担心,想要分享我的心事。
信里,却多是些琐事,天空的颜色,风铃的声音,人工湖里的喷泉,假山上的青苔,但凡是我看到的,我都想跟他分享,就像他少时跟我分享他的梦想一样。
我给王一凡的第六封信并没有准时,我赶去送信时看到了林嫒出现在保安室取信的窗口,原以为她是在找自己的信,她却朝保安室里张望问那个不大尽职的保安:“请问,3班王一凡的信被人取走了吗?”
“还没有人来拿过信啊。”那个保安回答。
然后,林嫒竟然笑了。
我的近视不严重,虽然隔了一段距离,但我分明看到她笑了。
我便是在那时候明白了,为什么王一凡从来不跟我提起我写给他的信,也从来没有给我回过只字片语,我的信从来就没有到过王一凡的手里。
也许是偏执,或者是着了魔,我一如既往地给王一凡写着信。
然后,高二分科了,我和王一凡分开了,我遇见了他,那个毫无畏惧穿过玫瑰篱笆的人,章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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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是章星辰()
那个女孩拄着拐杖,扎着马尾,大眼睛,圆润的脸上有几颗雀斑。她是我的同班同学,陆小朝。
大概所有的残疾人都是这样,不大漂亮,不大乐观,多愁善感。我猜她还有个暗恋的人,因为她总喜欢在下课的时候站在走廊上朝同一个方向张望。有几次我看到了,被她的目光锁定的那个男生,是理科班的王一凡。
陆小朝不敢告白,总是每个礼拜写一封信放到一楼的保安室,那里是学生取信件的地方。她是个偏执的女生,明明是用不着邮差的信件,她却都仔细地装好信封,贴好邮票,写好他的地址姓名,却从没有落款。
那天,我在书店遇到了她,她还是扎着马尾,站在书架边翻看着一本厚厚的书,她约莫不认得我,即使我在她周遭转了好几圈,也没见她有什么反应。
正当我想走上前去想和她说话时,她却丢下手中的书跑到玻璃橱窗前去了。窗外的青石路上,绿色的青苔在阳光下泛着光,王一凡骑着自行车载着一个女生有说有笑地经过。
陆小朝哭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她掉眼泪。
我捡起被她遗落在地上的《简·爱》递给她:“你的书。”
我不喜欢她掉眼泪,如果她能像简·爱那样坚强,独立自主,或许不该站在这里顾影自怜,而是敢于表达自己的情感,争取自己的爱情。
她没说话,只伸手接过了我手上的书,然后,转身将它放进书架。
她的眼神告诉我,她不喜欢我,甚至可能是,反感。
我肯定,她也一定知道我一直尾随着她回到学校的事,因为当我在食堂门口叫住她时她一点儿也不惊讶。
“什么事?”她回过头问我。看,她一点儿也不奇怪我知道她的名字。
“我是章星辰。”我笑着说。
不过我的自我介绍算是被彻底忽略,我身后一定站了谁,陆小朝的神情完全变了,她迅速低下头,然后再次抬起头时脸上挂着淡淡的笑容,我听到她叫我身后的那小子:“王一凡。”,和还有另一个女生,“林嫒。”
然后王一凡指着我问陆小朝:“他是谁?”
“我是章星辰,是陆小朝的同班同学。”赶在陆小朝语塞前,我再次开口自我介绍。陆小朝,你胆敢忘记我的名字试试!
王一凡倒是表现得落落大方:“你好,我是理科三班的王一凡。我没想到今天小朝会带朋友过来,一起去吃饭吧。”
林嫒松开了挽着王一凡的手,跑到陆小朝身边去扶她,陆小朝也没有拒绝,牵了她的手。
到了食堂,单手拄着拐杖的陆小朝自己拿了餐盘,有条不紊地打了饭菜,先我们一步在靠窗的位子坐下,我最慢,落座在她右手边。
王一凡只吞了一口饭就急着说他的正事:“林嫒说,一定要你同意了才答应和我交往,小朝,我希望你能祝福我们。”
xx的,这是什么狗血剧情?
“对不起,小朝。”林嫒楚楚可怜地说。
林嫒比陆小朝清瘦些,五官也秀气得紧,如果王一凡这是劈腿的话,……也成立。不过在我看来,陆小朝的五官生得更讨喜,眉宇间还有些许英气,就是少了些笑容。
“我当然是祝福你们的,这种事情实在没必要争取我的意见。”她在笑,但是在我看来有些僵硬。
“如今,你身边有了他,我想,你是真的放下我了。”王一凡的语气里尽是试探。
我真想拿餐盘里刚开动的饭菜招呼到他那张脸上去。
扒了一口饭,我在陆小朝盘子里夹走一块土豆塞进嘴里,在众人的注视下囫囵吞了下去,然后我笑王一凡:“我说兄弟,你这话就不对了,敢情你的意思是,有我帮你收拾烂摊子,所以你可以没有后顾之忧地泡马子啊?”
语惊四座描述的就是当下啊。
陆小朝的眼睛瞪得最大,当然,她眼睛本来就比那两个人大。
不过接下来大家就安分了,专心致志地吃着自己的饭,然后逃之夭夭。
陆小朝吃完后,收拾好餐具亲自送到了收餐盘的餐车上,我看不过,故意把我的餐具弄得乱七八糟,我得补充一句,陆小朝大概还具备其他残疾人也具备的一点,中规中矩。刚好,都是我不中意的。
回过头看到我,陆小朝又是一副不大友善的表情:“你不收拾?”
“为什么要收拾,学校请了那么多大婶在食堂工作。”我摊摊手,“我干嘛要抢人家饭碗。”
“那我帮你。”她说着,当真要走过来收拾。
“老古板!”我不客气地说了她一句,然后认命地收拾起我一手造就的残局。
追上陆小朝时,她正在上台阶,去教学楼必须经过的那段,大概有二十级左右,石级的旁边是几颗老油桐树,还没开花。
“我帮你吧。”有人对她伸出手。
“不用了,谢谢。”我看到陆小朝笑了,原来她笑起来时,右边嘴角上是有一个酒窝的。这是她全身上下我唯一欣赏的地方,加分。
我不喜欢女生笑起来有两个酒窝,后来我把这事告诉了陆小朝,她问我为什么,我想了很久才知道大概的答案,太圆满。
我对于完美并没有多少好感,一切人事物因为残缺才更真实。
当然,那是许久以后的事,我第一次喜欢她酒窝的当下,她可不待见我。
“你好逞强。”我走到她前面,倒退着上台阶,并不伸手搀她,反正她也不会领情。
“你好管闲事。”她并不示弱。
加分,我不喜欢太温顺的女生。
“我是好看热闹。”我大笑了几声,立刻有几个经过的同学用不友好的眼神招呼我,约莫是认定了我在欺负残障人士。
“看什么看,她是我女朋友!”我朝那几个不识好歹的路人甲乙丙丢下一颗炸弹,冒着被请进年级主任办公室的危险。
不过,我扔炸弹的方向是他们,收到爆炸性效果的却是陆小朝,她立即在原地呆住,那模样当真的可媲美听到爆发星球大战的消息。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