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位骑将拉着马缰,靠前几步,和阮小二一唱一和。
这次前往江南道,并没有带上花荣,这五千朵炎骑卫,由近前这位粗狂的北方男儿率领。
姓李,名广林。
跟在花荣后面不少年,无论是领军才华,还是打仗能力,在宁家军一众将领中,都是数一数二的佼佼者。
李广林似乎觉得还意犹未尽,咧咧嘴,刚要重温一遍。
瞧着宁尘横眉竖眼,立马识趣的缩缩脑袋,不过还是嘴欠道,“少帅这诗,必须流传,回头我就派人广传北方万里疆域,让更多人,领会领会少帅的才华。”
“不想死,尽管流传。”宁尘打趣道。
一声长叹。
宁尘抬起脑袋,望着天边的骄阳,再回看两眼,来时的路,免不了感慨道,“小二,知道这首诗,真正的全文吗?”
这是骈作,也就是改编后的诗词。
提及真正的诗词,现在回味回味,挺符合他今时今地的处境。
“尘哥儿,你知道我读书少,您呐,就别卖关子了。”
阮小二抓抓耳朵,脸色尴尬道。
宁尘哈哈大笑,朗声道,“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朝为田舍郎。
暮登天|子堂。
这一刻,连带阮小二,李广林以及五千编制的朵炎骑卫,相继愣在了原地,再细细琢磨,尤其‘天|子’两字,让所有人均是神色激动的看向宁尘。
“少帅,你……”李广林喉咙哽塞道。
从北方彻底陷入战局,到宁尘独霸一方,貌似这位年轻并肩王的态度,一直很模糊。
谁也不清楚,他究竟怎么想的。
更不知道,他对那个位置,有没有哪怕一丝半点的渴望?
现在看来,已经间接释放出一种信号?
以李广林这种纵马行军,靠打仗为生的武将,岂会不激动,开朝立|国,不朽霸业,这真要是干成了,青史留名,跑不了了。
宁尘笑而不语。
我辈男儿,行军统兵打天下。
到头来,都是为了那个位置,戎马一生,不辞劳苦。
“都别死,往后,有更大的功业在等着我们,记住了没?”
宁尘扬起手臂,一杆宁王旗,迎空舞动。
“千秋霸业,指日可待。”
“……”
“千秋霸业,指日可待。”
五千人,激动嘶吼。
那种震荡人心,波澜壮阔的场面,对于下里巴人,市井小民而言,估摸着一辈子都不会见识到。
再急行半个时辰,落阳城的轮廓,在骄阳的映衬下,若隐若现。
城池不大,远比不上北川,金陵,江南道等繁华大都。
但,这里,毕竟是宁尘涉足过的地方,多多少少会感觉到亲切。
这一别数年。
再次重回当年停留的他乡,除了感慨,还是感慨。
曾经的漂泊浪子。
如今是……
银鞍白马,锦衣华服。
一双星眉剑目,洋溢着意气风发,绝世风|流的神韵。
兴许,风四娘见着了他宁尘,也不敢相信,短短几年的光阴荏苒,宁尘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
“我去城里见一个故人,你们别跟着了,小二同行就可以了。”宁尘简单吩咐下去,带着阮小二,迅速走进落阳城。
春去夏至。
凉风徐徐。
有年少男儿。
满载荣光,鲜衣怒马,为你奔赴而来。
(本章完)
第592章 风雪天,故人来(二更)()
“也不知道,风四娘,如今还在不在落阳城?”
宁尘中途和阮小二说道。
阮小二也陷入沉思,毕竟离开的时间太长,再加上风四娘当初身体一直不怎么好,哪怕经由宁尘要求,诸葛长卿特意开了些调理身体的处方药。
可,身体素质终归是太差,若是复发,又没什么人能照料,想想都令人不安。
“尘哥儿,四娘身体不好是事实,但她命好,否则也没那福气认识尘哥儿,放心吧,没事的。”
阮小二瘪嘴的安慰道。
宁尘点点头,没做声。
按照当初的记忆,那时候住的地方,是落阳一条名**熙巷的居民区,人群密集,严格上来说,算得上贫民窟的变种。
“尘哥儿,一直有件事想问你?”阮小二欲言又止,这句话,出口后,他就后悔了。
宁尘转头,“什么事?”
“没,没事。”
阮小二咬咬牙,还是压下了心头的疑惑,佯装着什么话也没说。
宁尘自嘲一笑,低声道,“我知道你想问什么。”
一声叹。
紧接着出口,“四娘不是寡妇,那孩子,是她哥哥的骨肉。”
“她和兄嫂,父母,以及一些亲戚,为了逃饥荒,分批向北迁移,不料路途家里人都没撑得住,饿死了。”
那一段时间,连着十来年都是大面积饥荒。
当初的白起,也是跟着父母逃饥荒,沦落到北方一带。
一家人,最后就剩风四娘一个弱女子以及一个饿得肌体发黄的侄儿。
迁移到落阳城后,为了防身,逢人便说那个真正身份其实是侄儿的孩童,乃自己的儿子。
久而久之,三人成虎。
寡妇的名义,算是被彻底按上了。
以普通人的看法,面对寡妇时为了辟邪,都会敬而远之,这一点毫无争议。
从安全方面考虑,风四娘这么做,的确是下了一手妙棋,等于间接清除了很多麻烦。
可,粗俗的人,闲来无事的时候,总是喜欢无中生有,戳人脊梁骨,貌似恶意评价一个人,能为自己的心理带来成就感。
自然而然,风四娘就被牵连了,加上相貌不俗,身材匀称,没少被人欺负。
这些往事,宁尘心知肚明,甚至还为了风四娘,揍了不少嘴碎的家伙。
“我就说,四娘当时的模样,哪里像嫁过人?”
阮小二抓抓头,恍然大悟道,“既然我都能看出来,那些邻居会看不出来?尤其是上了年纪的妇人?”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拆穿?”
宁尘摇摇头,无奈道,“你是真傻?还是假傻?”
“那帮嘴碎的妇人,就是闲着没事,想找个人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谁会没事戳破?这不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阮小二哦了声,最后道,“那,尘哥儿,你是怎么知道,四娘其实是守|身如玉的女子?”
这个问题,似乎有点牵扯隐私。
阮小二脸色微红,撇撇嘴,意识到自己话多后,忙着低下头。
宁尘则陷入沉默。
那一夜,风花雪月之后。
风四娘,从女子变成女人。
一字之差。
他作为始作俑者,又岂会看不到,那一抹落|红,坠在床单上,宛若一朵骄阳下绽放的鲜红玫瑰?
“我好想猜到了什么。”
阮小二偷偷瞧了宁尘一眼,小声嘀咕道。
宁尘当即瞪眼,“不说话你会死?”
阮小二迅速双手捂嘴,脸色涨红,那模样好像在说,我什么也不知道,别杀我。
宁尘气极反笑,一脚将阮小二踹下马。
随后,将自己的战马交由阮小二牵着,便是一路向春熙巷找去。
此时,落阳城正好下起了一场细雨,凉凉得风带着飘摇不定的雨珠,丝丝缕缕贴在身上,倒是有股舒爽的感觉。
一身锦衣华服,银鞍白袍的宁尘。
双手负后。
终于出现在春熙巷的路口。
缓缓迟疑几秒钟,最终,还是迈了进去,兴许是挺怀恋当初住在这里的时光,一路走走停停,左顾右盼。
光阴荏苒,时过境迁。
很多东西在变,很多东西却一直不曾改变。
今天因为下雨,巷子里劳作的邻居,都三三两两的待在家里休憩,也不知道中途谁吆喝了一声,挨家挨户,突然向这里唯一的一条巷道,探出脑袋。
然后齐齐的看向,那位星眉剑目,意气风发的年轻人。
毕竟是穷苦地方,很多乡邻,一辈子都很难接触到真正的贵人,何况还是装扮得如此豪奢风流的大人物?
只是,越看,越感觉不对劲。
几年过去。
很多人都没搬家,所以,这些年,记忆中陆陆续续出现过的一些人,哪怕过去太久,也会印象深刻。
比如,近前这位穿着纵然华丽,但俊朗的五官,依旧能找到当年熟悉的轮廓。
“我的天,他好像是宁,宁……尘?!”
“那个当年住在春熙巷,差点和风四娘搅和到一起的外地人?”
一道道迅速聚焦的目光。
惊诧,震惊,难以置信的看着那位缓缓走来的年轻公子。
“真的是他!”
最终确定后。
本该议论纷纷的巷道两侧,突然陷入死一般的寂静。
任谁也不会想到,曾经落魄到临时在春熙巷借住很长一段时间的外地小子,竟然阔别三四年之后,又回到了这里。
更关键的是,变得如此写意风流,丰神郎玉。
“我不是在做梦吧?”
一位当初和宁尘骂过街,打过架的姑娘,一咬牙,突然就蹦蹦跳跳的拦在巷子中间,双手叉腰,故作神色不善的盯着宁尘,“你是谁?”
明知故问。
宁尘揉揉下巴,嬉皮笑脸道,“怀玉,你皮又痒了?”
“啊,真的是你。”
这位本名为怀玉的姑娘,转身就蹲在地上,捂着脸,不敢置信。
宁尘无奈摇动脑袋,拉起怀玉,顿了顿,柔声道,“是我……回来了。”
刹那之间。
整条春熙巷,都泛起一阵又一阵倒吸凉气声。
怀玉站起身,深吸数口气,才敢瞪大眼睛询问宁尘,“你这几年,到底经历了什么,怎么变化这么大?刚才,我都不敢认你。”
宁尘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