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星宿语录-第2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该醒醒了吗?不能像现在这样回到过去,我心里问自己。
  可能我真的很傻吧,所以她当初才会叫我傻子。
  接下来,我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去上海,一年下来,把每次乘坐火车的票根攒在一起,不知不觉间,已是厚厚的一叠了。
  为了支付这笔费用,我开始在校外打工,刘明给的那笔两万巨款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这几年的学费,生活费这些早已花得精光。
  写小说这个爱好也渐渐的荒诞了下来,放在寝室的床下,布满了灰尘,因为写小说是没有任何收入的。
  很傻对吗?我经常自嘲,嘲笑自己那该死愚蠢的心为什么还不死心。
  每次去上海,都只能是偷偷地看米小颖,连说话的勇气也没有。
  大四那年,快要毕业了。
  是人生迷茫的阶段,离开学校,马上就要出身社会了,还记得在毕业的前一天,我和阳雪在饭店都喝醉了,不,或许是我一个人醉了吧。
  我像个疯子般开始发酒疯,把那些票根砸在桌子上,说关于米小颖的事情,印象中最多的一句话应该是:我想她,好想好想她。
  第二天,我是在陌生的床上醒来的,是旅馆。
  浑身赤,裸,独自一人,下床时,床单上有一块鲜红的血迹。
  我已经断片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可这个年纪的我怎么可能不明白男女之事,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那血迹明明就是。。。
  旅馆老板告诉我,我是被一个很漂亮的女生扶进旅馆的,当时我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了,女生用我的身份证开了一间房,没有留下自己的名字,并且今天一大早就走了。
  漂亮的女生?是阳雪吗,我有些不敢相信,甚至有些恐惧。
  我跑出旅馆,找到了阳雪,观察着阳雪脸上的表情,出奇的正常,不是她吗?
  “昨天晚上。。。”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问她。
  她说:“天浩,坚持下去,只要坚持,你所想的就会变成现实,老天是不会让人们的努力白费的,你,会幸福的。”
  阳雪走了,我思考着她刚才说的莫名其妙的话,那种表情,明明不像啊,那到底是谁,是谁送我回旅馆的。
  终于,毕业了。
  我回到了乐至县,站在熟悉且陌生的大街上,呼吸着那清新的空气,天空是湛蓝的一片,许多年了,陪伴我的只是身旁那笨重的行李箱。
  我笑了,为什么呢?我也不知道。
  老妈来了,是唯一迎接我的人,她老了许多,有些后悔以前为什么要在妈之前加个老字,那斑白的双鬓是如此的刺眼,瞳孔忍不住微缩,多么的希望,她不要再苍老了,要一直活下去,因为,她是唯一可以陪伴我的人。
  我不敢想象有一天,连她也离开了我,我该怎么活下去,用什么动力活下去。
  两年后。
  我参加了笔杆张明海的婚礼,这个高中时期老是摇头晃脑满嘴莎士比亚的家伙竟然结婚了,速度还真是快啊。
  新娘竟然是陈圆圆。
  鲜花堆砌成的礼堂,我注视着她们互相许下忠贞不变的誓言,心里开心的同时也由衷的羡慕着。
  在脑海记忆的最深处,自己曾不断幻想过自己结婚时的场景,新郎是我,新娘是:米小颖。
  有人说,当你参加婚礼时,脑子里想的那个女人才是你最爱的人。
  米小颖,我,现在想的是你。
  那天,我,大壮,瞟眼,王邦虎,还有作为新郎的笔杆,都喝醉了,醉得一塌糊涂。
  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喝醉的次数如此的频繁了呢?是爱上这可以麻醉神经的酒精了吗?或许是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颗星,十四节

  ******
  第三颗星,第十四节。
  当我清醒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
  回想起昨天自己发酒疯时的场景,我不禁笑了,镜子里,笑容是那么的苦涩。
  他们问我找到米小颖了没有。
  我该如何回答,找到了,可是还不如没有找到,这样,自己也许就不会像现在这样心痛,还以为她仍旧喜欢着自己。
  “米小颖好像在上海,我们之前联系过。”陈圆圆说。
  “我知道。”我无力的点头。
  “听说,她好像也要结婚了。。。”
  结婚!
  结婚!
  多么像针尖般的字眼。
  “天浩,哥几个听你的,结婚算什么,干他娘的结婚,只要你一句话,哥几个大不了陪你一起去抢婚不就行了!”大壮他们打着酒嗝说。
  “什么时候?”我问陈圆圆。
  “应该是下个月。”
  下个月。。。
  下个月。。。
  我嘴里呢喃这三个字,然后失去意识。
  大壮他们不是开玩笑的,没过几天就定了去上海的火车票。
  是三天后。
  并且是先斩后奏,定完了才告诉我。
  我木讷的接过火车票,紧紧的拽在手里。
  抢婚,该去么?
  这样做会挽回她么,这么多年了,或许她早就已经把自己忘记了吧,如果没忘,早就来找自己了。
  火车票是下午一点的。
  我收拾好行李,已经做出了决定,抢!就算不行,试一试也不会有什么,不然我知道自己以后会后悔的。
  我不想后悔!
  跟老妈说了一声,老妈也非常支持我做的决定,或许我做什么她都会支持我吧。
  可当我准备出门的时候,老妈晕倒了。
  我把她送往医院。
  医生诊断结果是:肝癌晚期!
  轰!
  我整个人顿时垮了。
  在医院陪着老妈度过了半年,寸步不离的陪着她。
  十月五号,老妈离开了人世。
  我紧紧握着她的手,渐渐冰凉。
  老妈是笑着离开的。
  离开前的最后一句话是:
  “天浩,妈这一辈子很幸福,因为有你,只是没来得及看你找到一个可以照顾你的人,老妈很不放心。。。”
  不放心,不放心。。。
  此时此刻我才明白,自己一直想让老妈过上好的日子,是那么的愚蠢,在老妈心里,唯一想让我给与的,唯一想看到的,就是我自己过得幸福。
  我突然好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多抽时间陪陪她,而是傻乎乎的去不断追求物质,认为只要能赚到钱就可以让她幸福,或许我有一天的确会赚很多钱,可是已经来不及了,老妈已经没有时间来等我了。
  她那一生的时间,都用来了照顾我。
  “啊!”撕心裂肺!
  我忘记了这里是应该保持安静的医院,咆哮般的大声哭喊。
  “老妈。。。”
  “老妈。。。”
  老妈离开之后,我的世界顿时昏沉一片,像是天榻了下来,再也没有人可以陪在自己身边,低迷,颓废,我变成了一个死人般。
  老妈安葬在了蟠龙镇,那个小山村里,这是她离开之前交代我的。
  下葬那天,刘明回来了。
  当所有参加葬礼的人都离去后,是他陪着我像个木头般守在老妈的坟前。
  一滴眼泪也没有流,只是在眼眶里打转。
  我在以前的那间破瓦房里住了一个月,刘明也陪着我住了一个月,然后我跟着他一起离开了乐至县,回到了成都。
  刘明在成都开了一家小公司,我开始在公司上班,每天过着朝九晚六的生活,很轻松,但我却觉得始终少了什么,这并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在公司做了一年,我就辞职了,在成都偏远的郊区租了一间小房子,拿出电脑,开始写小说。
  以前那台我已经扔了,就像是和米小颖之间已经彻底的断了一样,现在的她应该过着幸福美满的婚后生活吧,这是她以前最希望的生活。
  写小说的日子是枯燥的,整天面对着一台电脑,以它为伴,好在我已经习惯了,可以忍受。
  因为今年网络的迅速蔓延,写小说比起以前好了许多,不再像是以前那样没有任何收入,虽然钱不多,但勉强可以维持生活。
  现在的我已经没有了以前那种时刻想着挣钱的想法,挣钱干什么呢?我的亲人,我的爱人都已经不在了,我挣钱还有什么用呢,现在的我只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然后就这样平凡的过一生。
  2008年,十月五号。
  我回到了蟠龙镇,去给老妈上坟,每年的这一天,我都会回来,跟老妈说我这一年都干什么了,说我想她了,但说的大都是自己每天关在小房间里写小说,一天能写多少字,最近又有什么灵感之类的,因为我的生活就是这样。
  除此之外,就是帮老妈的坟头除一下杂草,年辰久了,坟墓旁边总会长满许许多多的杂草,我不想这些东西打扰到老妈安静的生活。
  照旧的来到坟前,可当我到的是时候,那坟前,竟有一束鲜花,是新鲜的,显然是刚放在这里不久,是谁?米小颖吗?这是我脑海里闪过的第一个念头。
  着急的看了一下四周,发现一个人影也没有,然后赶紧朝镇上跑去,因为那是唯一可以离开蟠龙镇坐车的地方。
  可是,没有人,我已经在镇上找了个遍,却仍然什么也没有找到。
  呵呵,还在做梦吗?奢望着她会回来?我自嘲的想到。
  准备返回老妈的坟墓,不知不觉间,竟来到了当初米小颖带我绕路的小路。
  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踏上了这条小路。
  闭上眼,一步,两步,三步。。。默数着步数,因为这条路的尽头,是九十七步。
  “九十七。”停下,睁开眼。
  一道背影浮现在视线里,我身体本能的颤抖了一下。
  是米小颖吗?
  伸出手,想要叫那道不远处的背影,还没出声,背影已经转过来了。
  熟悉的脸庞,白皙的皮肤,还有那平静的笑容。
  不过不是米小颖,而是……林佳!
  心里,突然感到一股莫名的失落。
  “怎么,很失望吗?”林佳走到我面前问。
  “不是。”我摇了摇头说:“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听大壮他们说阿姨去世了,所以打听了一下就来这里看看阿姨,结果回来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