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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说,边往嘴里灌矿泉水。
天一意味不明地应着:“需要多少呢?”
得到一个狮子大开口的数字:“五万。”
说完,大概是真的口渴,又往嘴里灌了一口。
盛夏初听完就笑了,他不喜欢吃亏,更不喜欢当冤大头。只是他反驳的话还没有出口,天一已经迅速换了表情,带上了他在墓地初次见她时的那股子居高临下。
“我们的车也损坏了呢。”
见她忽然变了口气和语锋,那人拧盖子的动作停下来:“什么意思?”
“一笔勾销的意思。”
说完,那人又要开始怒骂,张口,却忽然发现呼出的气息里都带了一股白酒的味道,他正诧异,天一却跟发现了新大陆似的故作惊讶状。
“哇喔,原来您是醉驾?”
男子仿佛当场被人打了一闷棒,这女人,居然光天化日的算计他……!他就说这矿泉水怎么喝进去有股刺喉咙的感觉,原来她不只买了矿泉水,还兑了一半三分之一的白酒进去,分明是挖好了洞等他跳,关键他还真定跳进去了,而天一打铁趁热,乘胜追击。
“好吧,既然达成不了一笔勾销的协议,那就报交通事故?只不过警察一来,到时的赔偿方不定是谁,所以奉劝阁下,别为了捡芝麻而丢了西瓜。”
成败已定,天一志得意满第侧身要往车内走去,不管身后的人气得如何全身发抖,本来不费一兵一卒解决问题的本事,她一向都有。但当她转身抬头之际,却正好与盛夏初激赏的目光相接,某一秒,似乎有电流无声而过。
只是……事情远没有想象那么简单。
还没有待二人上车,身后的年轻男子突然愤怒地开始打电话:“喂,赶紧下来!遇见挑事的了!”
原来车上不只车主一个人,后面坐了三个大汉,好像就只为了等待最后一刻才隆重亮相。
天一上车的步子还没有抬起来,他们已经一行人朝着这个方向走来,誓要包围他两的气势。
见状,右手下意识捏了捏挎包的带子,天一目不转睛地盯着越来越近的那几个男人,侧头试探性地用嘴型无声问盛夏初,大致意思是,像你们这样的家庭,从小应该就锻炼了什么跆拳道,合气道,或者空手道之类的吧?
接收到信息的盛公子薄唇张了张,只模棱两可道:“我最讨厌流汗的运动”
两人先前的迤逦瞬间消失不见,天一张开的嘴差点儿合不拢。
“你是想告诉我,你不会打架吗?!”
你不会打架,你惹事儿做什么呢?!
盛夏初当然明白她的潜台词,但他也难得在面对一个人质问时没有做反击,只是哒一声锁了车门,突然伸出右手握上天一纤细的手腕,俯头在她耳边轻轻说了一个字。
“跑。”
从那一刻开始,天一心里唯一的童话,幻灭了。
用周可乐的话来说,就是像盛夏初这样的男人不会打架,感觉就像是王子没有带皇冠一般,特别的扣分。
可,当她被那个男人掌心炽热的温度熨帖着,拉着自己似乎是朝世界尽头奔跑而去的时候,她内心汹涌的却并不是嫌弃,但具体是什么她也说不上来,总之,不言而喻。
秋风起,天光也要暗了,她蹬着一双七公分的高跟鞋,与他在重重人潮里穿梭,如果有人在这时候到街上摄影,她和盛夏初应该会成为最肆意的风景。
后面的人一直远远跟着,不罢不休的模样,高跟鞋经过一段时间剧烈的摩擦地面,鞋跟终于应声而裂,令天一狼狈的一个蹴咧,条件反射地喝出一声。
“啊。”
在前方带路的盛夏初终于停了下来,他回身打量了一下越来越近的追兵,又打量了一副先前还女王模样,此时却不知所措盯着脚下方的天一,嘴角无声扬了扬,挺拓的眉眼里带了十成十的恶作剧,却又在对方抬头的时候迅速收好,换上半分镇定,微喘气问:“伤到脚了?”
不习惯成为别人的负担,天一忍住去查看脚踝的冲动,逞强回:“没,就鞋跟好像断了一只。”
盛夏初盯着她游移不定的眼神心下一默,抬头,发现在面前的是一家小剧院。
“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说完,他紧跟着便弯了腰,俯身单手去掌住天一细白的脚掌,另一只手则将她的一双高跟鞋全都脱掉。
下一秒,天一腾空。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 9。
在人潮街头,被尚算陌生人强抱的天一还没来得及矫情一番,盛夏初已经拖着她过于纤细的身体,一个熟稔的闪躲动作,两人又稳稳地站到了剧院大门角落里。
盛夏初用身高优势将她不费吹灰之力的摁在转角处,他身上没有任何的香味,除了柔软面料上的洗涤气息,似乎还残存着被阳光刻意暴晒过的炽热。天一面容一热,待外头一波人群攒动的声音一过,她几乎是迅猛地将盛夏初推倒了两米开外,余怒未消的表情。
“盛公子,我们好像并没有熟悉到可以肆无忌惮开玩笑的地步?没吃过猪肉我也算见过猪跑,就凭您刚刚当机立断的……闪身,很难让人相信一点底子也没有。”
面对质问,盛夏初并没有想解释的意思,他痞痞地单手撑墙,少了谈判桌上的气势和正经,像一只刚刚午睡醒来的老虎,被质疑了也没有愤怒,脸上只是堆满了莫名其妙。
“我并没有说过我不会打架,我只是说,我讨厌流汗的运动。”
逻辑一向是天一的强项,没想到今天在这个人面前竟出现了溃不成军的先兆,当然,她如果事先知道盛夏初在十八岁的时候就拿过国际智商会员证的话,又另当别论。而很显然,盛夏初的出现让天一有种被侵犯领地的挫败感,她懒得争辩一些毫无意义的话题,两只脚一高一矮的转身朝外面走,半途觉得太不方便,想了想,还是弯下腰将另一只鞋也脱掉,那动作一气呵成地,最终却被盛夏初从容地拉了回来。
“请吃饭看起来不太可能了,那就请看电影吧。”
这不容置喙的语气让天一没有时间去反感,而是令她如梦初醒。她霎时回过神来,在自己面前的不是朋友,也不是她能得罪的人,而是她前一刻还想从他身上多为如一捞点油水的金主,她没有权利说不,哪怕她发自内心地感觉到自己今天的能量已经贫瘠。
每天将自己打扮得滴水不漏,在所有人面前表现得气势冲天牙不见眼,为的不就是一如既往的旗开得胜么?没必要把该受到侮辱受了,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她如是想着,反抗的动作便立马就消停了。
小剧院里没有上映当季的大片来吸引噱头,它唯一的优势是拥有四间独立的观影室,每一间约莫三十平方,四十寸的白幕被投影仪打亮,里面有一张足够坐六个人的布艺沙发,和一橱柜的碟片,中西都归好类。盛夏初好像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他轻车熟路地拉着天一走在前方,不知是故意还是真的忘了,后边的人还处于没鞋的状态。已经入秋,大理石的冰凉从脚心一直透到天一心脏,她却在这般冷却里重新镇定起来。
也许是到了晚饭时间,四间观影室里有三间都空着,盛夏初选择了1号房间,或许从商的人都特别喜欢1这个数字,应该是,要强的人都喜欢,天一也如此。
两个好胜心一样强的男女,从一走进那道门开始,争执就没有停下来,从沙发应该移到什么角度,到对房间配色的各执己见,以及最终的选片。
盛夏初主张看正统英式片《傲慢与偏见》,天一却想再重温《阿飞正传》,她说既然来了就要看自己喜欢的,无论如何也不愿意让步,因为太喜欢张国荣。
“与不让步相比,我要是因为看了不喜欢的电影而在中途睡去,这样更不礼貌吧?”
盛夏初愣了一愣,让攻击力已经恢复的天一,用她强大的文字能力,在自己面前成功扳回一成。好在盛夏初对国产片虽然看得不多,但也不讨厌,才竭力压制住想要和她一争高低的念头,半晌,才似笑非笑地,亲手将碟片放入播录机里。
从字幕开始现出来,两个人有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再说话。
天一对张国荣的喜欢,除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原因之外,还因为在某段日子里,她也曾经爬在伦敦一幢大楼顶上,坐了半个下午。她没有勇气跳下去,但是她对那种万念俱灰感同身受。
在缺乏勇气的那一刻,她明白了自己终究是平凡人,做不到挥别俗世让活在世界上的人怀念痛苦,所以她不会被珍惜,因为得不到的才永远是最好,提前陨落也似乎才最难忘,如同青春,它稍纵即逝,才被世人歌功颂德顶礼缅怀。
“一九六零年四月十六号下午三点之前的一分钟你和我在一起,因为你我会记住这一分钟。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一分钟的朋友,这是事实,你改变不了,因为已经过去了。”
当张国荣拨动着手表,在张曼玉耳边说出那句经典台词时,盛夏初才于隐隐绰绰的明灭光影中,侧过脸来,丰神俊朗地问身边人:“这才是原出处?我就听周星驰在电影里说过这番话。”
天一点点头,她盯着眼前人无意之间的温润与雅致,忽然想起在高中时候,和宋嘉木一起说过的傻话:“希望未来走到哪里都能找到自己喜欢的书,身边有一个能安静陪自己看电影的人。”
只是她没想到,这二十七年里,自己第一次和异性进电影院,居然是盛夏初。
中途,在阿飞头也不回离开亲生母亲视线的时候,天一跟着念了那段旁白:“当我离开这房子的时候,我知道身后有一双眼睛盯着我,但我一定不会回头。我只不过想见见她,看看她的样子,既然她不给我机会,我也一定不会给她机会。”
既然他当初没有给我机会选择自己的人生,我也不会给自己机会去原谅。
与什么都可以用逻辑来思考的正常影片相比,这一部其实有些凌乱的夯长,谁与谁之间其实都没有必然联系,它只不过是在表达世界上小部分人众而已,但盛夏初难得地看进去了。
天一启唇喃喃自语的时候,他有一刹那的恍惚。
的确,他不是初来乍到,不过已经是七年前,彼时他刚商科硕士毕业,那个人从T市千里迢迢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