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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参加投资。”
一个接一个重磅的消息,一下子程咬金他们都听呆了。
像程咬金,以前投身绿林,拦路劫货,收一点过路费,就可以大碗喝酒,大秤分金,现在那是得到官方认可,收的又是大唐最繁华的一条商路:从长安到洛州,那商机可以说是无限,若是顺利的话,绝对是一本万利的生意,现在清河崔氏己经卷了进来,以清河崔氏那崔尚、崔敬的眼光,特别是崔敬贵为工部尚书,总管大唐官方的所有工程,眼光绝对不会差。
换一个句来说,投资绝对是一笔天文巨款,作为发起人的刘远,出资出技术,没有信心,肯定不会这样做,而刘远就是坑谁,也不会坑清河崔氏,人家刚刚把女儿嫁给他呢,再说了,在场的,又有哪个是吃素的主?
程咬金舔了一下嘴唇问道:“刘远,好侄儿,那你说说,这次要投多少银子?多的没有,你程伯父砸锅卖铁,几十万两还是能卖得出来的。”
“程老黑,光你有,我秦家就没有吗?小远,要多少银子,我老秦家有。”
“银子我李家,也能分担不少。”
众人生怕少了自己那份连忙大声抢着说,只有日子过得稍为不如意的牛进达,嘴巴张了张,最后什么也没有说出来。
呢玛,这帮人都是影帝级的人马啊。
张口就几十万两,简直就是富得流油,还说什么不会经营,外表风光,内时沧桑,说得可怜巴巴的,一说有利的东西,一个个都把狐狸尾巴露出来了,虽说刘远以前赚得不少,在吐蕃时运气逆天,找到了苏毗遗宝、也洗劫了千年古刹,但七除八扣,除了孝敬上司、抚恤阵亡将士、完成那陈张氏的承诺,回来还得大派礼物,把好的送出去,一来二去,估计也就只剩二十万两银子的进帐,加上房产和金玉世家价值,也就四五十万两的身家。
也不知他们去哪里发的财,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像破城时,他们捞得可不少。
刘远摇摇头说:“诸位伯父稍安勿燥,侄儿有话要说。”
“你说吧。”秦琼望了刘远一眼,朗声地说。
“此事还在酝酿中,具体的路线还要再三斟酌,路线还没确认,投资总额自然没法估算,那关键之物水泥还在开发当中,所以此事也急不得”刘远一脸认真地说:“亲兄弟,明算帐,此事先说明,就份子来说,我和清河崔氏占一半,诸位伯父加起,最多也只能有一半,可以少,但不能多,诸位伯父自己商议即可。”
有银子,还不要?
众人楞了一下,心里对刘远这个项目更加有信心了。
没想到,还真有收获,一下子就找到一个靠谱的公程,有刘远的神奇、清河崔氏的谨慎和势力,这件事可行性极大,程咬金等人相互看了一眼,彼此都点点头。
“好,就此说定,几位伯父就等你的好消息。”程咬金高兴地说。
ps:有点急事出去一下,可能晚一点再更~~~
444 珠联璧合(二合一)
夜色己深,偌大的长安寂静无声,只有巡更的武候偶尔路过,不知什么时候飘起了大雾,整座长安城被笼罩在浓雾之中,若隐若现,犹如仙家胜地一般,或许,盛世的长安,就是百姓心目中的桃源。
小娘拿着一碗刚刚弄好的羊肉汤面朝刘远的房间慢慢走去,而此时,刘远房间的蜡烛还没有吹熄,灯火通明,那雕花的窗前,映着刘远那忙碌的身影,好像在愤笔疾书呢。
轻轻推门进去,刘远还在专心致致地写着什么,就是小娘进去了,还浑然不觉。
“师兄,现在都是二更了,你怎么还在写,快点休息,明天再弄吧。”小娘一脸心疼地说。
先是招呼那些老将军到半夜,本应很累的了,刘远只是让杜三娘替他来了一个香艳的按摩,然后抖擞精神,就开始为快要出版的长安报撰写文章,一写就写到大半夜,小娘一个人也睡不着,不顾刘远的劝阻,坚持在一旁陪着刘远,估计师兄的肚子饿了,贤惠的小娘马上亲自下厨替他下了一个面,垫巴垫巴肚子。
刘远放下笔,揉了揉眼晴,随口应道:“快了,等我写完这篇文章,马上就睡。”
“那你先吃,吃完再写吧。”
“不了,我不饿,你吃吧。”刘远正在到关键处,暂时还不想吃东西。
小娘的坐在刘远对面,嘟着小嘴,一动不动盯着刘远。可怜巴巴地说:“师兄,是不是小娘做的东西不合你的胃口了?”
一个小美女。就这样盯着自己,还怎么写啊,听小娘的意思,好像自己还嫌弃她一般,刘远连忙放下笔,一脸正色地说:“哪有?我最喜欢就是吃小娘煮的东西,刚才只是觉得热而己,好吧。我现在马上吃。”
这个小妮子,一直在陪着自己,把黛绮丝还有丫环打发休息,自己照顾刘远,现在虽说锦衣玉食,随便叫厨子或厨娘下厨就行,可她就是喜欢亲自给刘远做好吃的。这不是一碗普通的汤面,而是小娘的一番心意,刘远自然不能辜负了小娘这番发自内心的情意。
“不热了,刚才我拿扇子扇凉了,现在吃刚刚好。”闻到刘远说吃,小娘刚才嘟起的嘴一下子笑了起来。眼睛也变得笑盈盈的。
当看她看到刘远大口大口地吃着自己亲手做的汤面,脸上终于露出会心、胜利的笑容。
真好,这一切,好像又回到在扬州时一起相依为命的日子,虽说那时没有锦衣玉食、没有前呼后拥。但是两人过得很充实,特别是刘远那瘦削的身躯一次次挡在小娘面前。替她遮风当雨,那种被宠爱和保护的感觉,真的很美妙。
看了一会,小娘随手拿起刘远写的东西,原来是一篇有关于战斗的文章,说是出征吐番刘远率领的镇蕃军和长孙冲率领的镇蕃军,两队人联合起来对付吐蕃兵,先是在峡谷中设伏,刘远部负责伏击,在谷中设下绊马索、埋伏好弓箭手、准备好巨石;而长孙冲部负责诱敌,诱敌深入,等吐蕃军进入伏击圈后,两者一起发动,把中了埋伏的吐蕃士兵变成瓮中之鳖,最后只是五百多人,全歼吐蕃军三千多人,大获全胜的故事。
其中长孙冲部作战犹为非常英勇,堵往吐蕃军逃跑的路线,担当歼敌主力,面对吐蕃军时大发神威,一边吼着“死战”的口号,一边奋死杀敌,其中游击将军长孙军最为出彩,他作战非常英勇,一箭就把吐番的千户长射翻坠马,还身先士率,斩首数十人,那威风凛凛的明光铠被吐蕃人的血染成红色。
那文章的语句写得通俗易懂,场面的描写、人物的表情、内心的刻画等等都很到位,虽说少了文采,但是代入感很强,读了有一种让人沉浸于其中,好像亲身在战场上目睹一样,当小娘看到一个大唐的伍长身中了二刀,肚子被划开,鲜血流了一地,边肠子都流出来了,可是他死战不退,一边高呼着“死战”的口号,一边冲去,又杀了二个吐蕃军后,这才慷慨赴死时,小娘的眼圈都红了。
感动得好想当场哭出来。
“小娘,你觉得怎么样?”这时刘远端着那碗汤面,一边吃一边问道。
“好,写得太好了,我看到都感动得要哭了,师兄,这,这是真的吗?”小娘眼里己经有了泪花。
真是一下多愁善解的好女孩,看文章也感动得稀里哗啦的。
这下行了,刘远心中暗暗一喜,今晚要写的,就是以出征吐蕃为主题,写一些英雄人物故事,刘远思索了一会,最后决定,第一期就写长孙冲,而自己分兵后第一次见到长孙冲,就是在那峡谷伏击战,当时长孙冲部表现得极为英勇,硬是用血肉之躯拦住了吐蕃士兵的去路,最后一举把他们全部消灭,当然,长孙冲并没文章中那么出彩,不过文章这回事,源于生活,高于生活,人都慷慨赴死、宁死不降了,刘远自然不能贬损他,反而要突出他的光辉形象,所以把大部分的功劳都归在他头上,那私卫杀的人头,也算在他头上,这样一来,长孙冲当然极为出彩。
第一次写的时候,刘远写得有点文皱的,有点咬文嚼字的意思,写完后自己左看右看都不甚满意,最后又修改了一遍,放弃咬文嚼字、堆词叠藻,用平白、简明的文字来形容,从小娘的反应来看,效果还真的不错。
报纸面向的普罗大众,写得太过于腐朽,别人都看不明白写些什么,自然是懒得看。
刘远点点头:“确有其事,我和他并肩战斗过,他虽说出身高贵。可是没有一丝架子,作战时也冲锋在前。的确难得。”
“师兄,这人是长孙大人的长子、长乐公主的未婚夫吧?”小娘小声地徇问道。
“是”
小娘幽幽地说:“他真是了不起,他是一个大英雄”,顿了一下,好像想起什么一样,对刘远说:“师兄,你也是大英雄。”
赞人绝对不能少了自己师兄,刘远在小娘的眼中。那是无所不能的,如神仙一般的人物。
刘远笑了笑,把手中那个吃个精光的大碗扬了扬:“小娘,你看,师兄吃完了,一点汤都不剩下呢,这下你满意了吧?”
“嗯。算你吧,师兄,你还要继续写吗?”
“再完善一下”刘远点点头说:“我要润色一下,然后再设计排版之事,东西我吃完了,你可以安心睡觉了吧?”
小娘连连摇头道:“师兄。我不累,反而我天天都没什么事干,就让我陪你吧,你什么时候去睡,我也什么时候去。你放心吧,我就在旁边看着。不吵着你,你有什么事,吩咐我去做就行。”
这个小妮子,还真是有个性。
看着小娘那倔强的脸,刘远知道,这小妮子不会轻易就范的,就是把她赶回房,她也睡不着,算了,反下她明天也没什么干,刘远也就随她了。
吃完面后,刘远精神一震,好像精神也好多了,再加上有红袖添香,心里也感到很愉快,于是,又继续埋头苦干了起来。
有了属于自己的报纸,也就拥有了喉舌,只要操控得好,很容易就能掌握兴论,这是刘远未来的商业蓝图很重要的一环,俗话说,开门红,第一炮对刘远至关重要,虽说以后刘远也找合适的人替代自己,从自己会从中抽身出来,但是,暂时来说,还是自己扛大旗,先把报纸办起来、走上正轨再说。
一想到商机无限,刘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