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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唐春-第3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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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千多斩首,其实只有不到三百是属于自己的,而代出的代价,十倍以上。
“玛噶公主,你准备什么时候出发?”赞婆有意岔开这个话题。
赞蒙赛玛噶咬咬牙,坚决地说:“马上!”
在山洞里,刘远刚刚修炼完血刀教自己的吐纳之法。就看到金勇一脸贱笑地在门口候着,一看到自己修练完毕,马上讨好地凑了过来。
“将军真是勤勉,天天修炼不止,真是我等之楷模。”
刘远懒得理他。没好说地说:“有话就讲,有屁就放,不,别放,别跟我扯淡。”
“是,是”金勇一脸正色地说:“将军,找到肥羊了。”
“找到了?”
“嗯,就在离我这里向北五十里的地方,大肥羊啊。”
刘远回忆了一下,摇了摇头说:“你没弄错吧,哪里我们不是走过吗,穷山恶水,一个个都穷成渣渣了,有什么肥羊?”
“嘿嘿”金勇奸笑二声,走到刘远面前小声说:“将军,我就猜到你有疑问的,穷村有富户,穷庙出富和尚呢。”
在金勇的解释下,刘远这才明白,吐蕃的传统信仰乃是苯教,其中早巳融了许多自身生长的原始巫教因素,崇拜自然神灵,有专业巫师。这些自然崇拜,鬼神崇拜,图腾崇拜,以及占卜、禁忌、巫术、血祭等都是藏土原来流行的原始巫教重要特征。本教传入后并未消灭这些传统信仰,而是予以吸收、改造,由之其宗教一新面目。
吐蕃人很信奉神灵,也许是统治者需要它们来安抚那些农奴,农奴也需要精神方面的慰藉,对于寺庙的供奉,都非常大度,把好的都捐给神庙,只要有名的寺庙都富得流油,而离这里五十里的地方,就有一个大镇巴寺,用金勇的话来说,那是吐蕃一个有名的古寺,里面的佛像表面都镶了黄金,富得流油。
刘远这才想起,吐蕃人的确很信神灵的,连子女都舍得送去血祭,金银财宝什么的,肯定不会少,后世挖掘那些古寺的藏宝室,那金银珠宝堆积如山呢。
“干了。”刘远心头一片火热,毫不犹豫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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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藏獒凶猛(求保底月票)
“报”
就在刘远准备计划去抢那大镇巴寺时,一个斥候突然跑到面前禀报。
“说。”刘远说话简单直接。
那斥候得到刘远应允后,这才把探到的消息说出来:“禀将军,吐蕃人在运输粮草,就在离此地向北二十里处,据估计,此次运粮食的马匹有二千匹,另外还有活生生的牛羊过万头。”
刘远眼前一亮,连忙问道:“护卫队有多少人?”
“从千里目查看到,押送的将领是一个千户长,手下有二个百户长,大约有战兵一千,辎重兵有四千,全都配了长矛弓箭,就是休息时,也派双倍的斥候加强警戒,显得非常谨慎,不容易接近,要不是有千里目,属下难能以摸清他们的底细。”
三百人不到,对付四千,的确不太好下手,如果第一次还好说,不过有了上次惨痛的教训,肯定会戒备森严,要想得手,那还得看看运气了。
“刘将军,我们要不要再去立了这个战功?”金勇这个好战分子一脸期待地看着刘远。
刘远淡淡地说:“我们偷偷在这里躲藏起来的原因,就是为了断吐蕃人的粮道,骚扰吐蕃人的后勤补给线,可不是像只乌龟一样躲在这里游山玩水的。”
“当然”刘远补充道:“只能智取,不能力敌。”
“是,是,将军英明”
刘远挥挥手:“好了,都好好准备吧,准备多点油脂什么的,这大冬天的,就是有这些东西烧起来方便。”
进吐蕃后。刘远用得最多的就是火攻,最成功就是上次火烧粮草,以极小的代价把吐蕃的粮草全部烧光,除此之外,还灵机一动。临时嫁祸给多玛的守将悉多,不仅挑拨了松赞干布和论钦陵兄弟的感情,也为好漫天的谣言平添了不少“佐证”。
等金勇和和斥候都下去准备了,刘远看看那铺在雪地上的羊皮,虽说在冬天,睡在厚厚的羊皮上是很舒服的一件事。不过刘远更怀念自己在大唐的那张舒舒服服的大床,怀念自己身边重要的人,此刻,小娘、杜三娘、崔梦瑶、黛绮丝她们现在还好吧?
一想到她们,刘远突然想起候君集“权宜行事”的指令,心里暗暗下决心:干完一票。再洗劫了那个什么大镇巴寺,干了那“肥羊”,说什么也要打道回府了。
什么虚名,珍重不如亲情,贵重不如性命。
自己本来就是半路出家,临危受命,现在拿到这样的成绩。特别是摧毁吐蕃的锻造工场,光是这一件,就足够自己显摆了,现在差不多了,见好就收吧。
翌夜二更三刻时分,星稀、风高,马用络头套嘴,脚上包着厚厚的布,刘远一行悄无声息摸到那吐蕃人的临时营地附近。
“将军,他们的戒备森严了很多啊。还设了机动巡逻队。”赵福小声地对刘远说。
刘远点点头,很明显,这些吐蕃人吸取了上一次的教训,不敢轻松大意,警戒大大加强。光是看明里的,防守力量比一次的增加了一倍不止,营地不再选那些狭隘的山沟,就设在背风大空地之上,在营地中央,还搭起了一座简易的了望塔,有吐蕃士兵在上面守望,的确很难。
有难度,也就是有挑战,刘远在千里目里看到那些挤在一起的羊,特别是那身又厚又长的羊毛时,嘴角带着一丝难以觉察的笑容:那上万只羊,在刘远的眼里就像上万个火把,只要把那些羊点着,大功可告成。
观察了一会,刘远招招手,把荒狼、金勇还有十几个精锐的镇蕃军战士叫到眼前说:“大伙看,在西南角那个地方,是一个开阔地带,离粮草和羊群近,防守相对薄弱一点,容易撤退,一会荒狼大哥带队,你们最快的速度点火,然后什么都不要理,尽快撤出来,我会率人在这里帮你们阻击,千万不要恋战。”
方法不怕旧,只要能凑效。
还是混进去,伺机放火,然后趁乱逃跑,刘远现在己经开始幻想着这里火光冲天的样子了。
荒狼一行点点头,表示明白,然后慢慢摸了过去。
冷箭、暗杀,鱼目混珠,荒狼和金勇这些人可以说是工多艺熟,轻车就路,在那身吐蕃全身只露出双眼的装甲掩护下,很快就接近了那堆放粮草的地方,旁边就是用栏栅简单围起来的牛羊,这是吐蕃人的习惯,活着的牛羊也是粮草的一种,带上它们,一来方便运输,不用背不用驮,自己就行,二来打持久战的时候,不仅有羊奶喝,说不定那羊群不减反增呢。
眼看就要得手,一众镇蕃军眼里都有了莫名的光芒,就在所有人,包括刘远以为又一个大功在大火中诞生的时候,突然间,有人突然“啊”的一声惨叫,接着传来一阵低沉而有力的狗叫声。
那似一种很威严、很有力量的声音,听起给人的感觉,高傲且充满力量。
事发突然,刘远连忙举起千里目标一看,没想到这么一看,一下子吓了一大跑:不知从哪里跑出七八条好小犊子一大的大狗,一边狂叫一边扑向那乔装的镇蕃军进行嘶咬,刘远在千里目里看得清楚,被咬的那士兵被一头身高达到一米五,身高、体长、毛黑,头上顶着一圈金色的毛发,好像戴了一个皇冠一般的大狗一咬一扯,那手己经弯曲变形了。
刘过内心一个激灵:不好,是吐蕃的藏獒。
藏獒,又称番狗、羌狗、松藩狗、苍猊犬、雪山狮子,是一种原产于吐蕃高原的大型烈性犬种,主要特征为高大、凶猛、垂耳等,成年个体威风凛凛,神似雄狮,体长可达1。5米,性格刚毅,力大凶猛,野性尚存,对陌生人怀有强烈的敌意,但对自己的主人却极为忠诚,如果说海冬青是吐蕃人眼中的神鸟,那么藏獒,则是吐蕃人心中的神狗。
怎么也没想到,吐蕃人竟然在哪里悄悄放置了藏獒,这些藏獒的鼻子非常灵敏,吐蕃人的气息和大唐人有明显的区别的,吐蕃人因为吃得太多羊,身上有一股羊肉的檀腥味,镇蕃军那身“皮”可以骗得吐蕃军的眼睛,却骗不过藏獒的鼻子,不同的习惯,那气味相差得实在太远。
这些凶狠而又巨大的獒,是这时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最稳妥的道防线啊。
“啊,这是什么狗,这大只的?”
“快跑,这些狗都发疯了。”
那藏獒爆发力很强,身形虽说有点大但非常灵活,猝不及防,乔装的镇蕃军一下子被扑倒了三四个,被那些藏獒嘶咬着,就是想反抗也反抗不了。
“快,有人袭营”
“都快起来,有人要攻击这里,快起来”
“有人袭营,快,把红巾绑在右手区分敌我。”
藏獒一出动,一下子所有人都惊动了,一个个吐蕃士兵吼叫着提着武器冲了出来,刘远赫然发然,这些士兵都是衣不解甲,一拿起武器马上就能参加战斗。
荒狼的反应很快,那藏獒一扑出来,马上就一箭射出,这一箭射在那藏獒的背上,仅箭头射入,没有要它的性命,那藏獒一时凶性大发,吼叫着,带着箭扑了过来,那血盆大口,好像一口要把脑袋咬掉一般,极为凶残,荒狼身形一闪,一脚正正踢在那跃中空中藏獒的肚皮上,那藏獒一下子被踢到近米的地方,只见那藏獒掉倒地上,只痛不伤,一个打滚又站了起来,又吼声连天一样扑过来,斗志极高。
一手丢弃了随身携带的长弓,荒狼“唰”的一声把长横刀抽了起来,一边和藏獒搏斗,一边吼道:“任务失败,杀出去。”
也一会儿的功会,己经有三人命丧在那藏獒的手下,而惨叫声、藏獒震天的吼叫声,早就营地里的吐蕃士兵吵醒,有人看到那神狗咬的人,用的竟然是大唐的话,知道有人乔装进来袭营,忙提醒吐蕃士兵绑上红丝巾以区分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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