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师父师母再见,祝你们玩得愉快。”
商雅呶了呶嘴,这群小徒弟还算识趣。
“回去吧回去吧,明天让秦淮多教你们一会儿。”
商雅拉着秦淮朝别墅区外走。
走出别墅区。
小一段路就是玄武湖畔。
玄武湖说不上万顷湖光,但越过风吹鳞动的千顷琉璃,也有一点与众不同的气派。
西望是明代的城楼,层砖密叠,雉堞隐隐。
东望是紫金山,阴晴殊容,朝夕变色。
天文台的圆顶像众翠簇拥的一粒白珠,可以指认。
九州之大,名湖自多。
但是像玄武湖这么一泓湛碧,倒映着近湖的半城堞影,远处的半天山色,且又水上浮洲洲际通堤的,还是少见。
湖畔新种了很多牡丹、芍药、月季、玉桂。
行人很多,商贩不少,卖雨花石,卖小玩具,显得很热闹。
此时樱桃花还没开,记得以前,这里被叫做樱洲的。
樱桃花开后过一段时间,就能摘樱桃吃了。
商雅以前一吃就是两斤。
想到这里,商雅竟然有点馋了,美眸环顾了一圈。
但湖畔只有水果和小零食,连辣味都没有,完全打不起食欲啊。
“进城进城。”
商雅拉着秦淮坐车,兜兜绕绕,终于来到她以前发现的偏僻老店,走进店内。
老店位置僻静,远离了游客的喧嚣,但店内并不安静。
“滋溜滋溜”
那是客人在吸溜粉丝。
秦淮突然饥肠辘辘了。
坐下。
店内的陈设尽入眼底:光线并不昏暗,相反还很明亮,尽管店面小,但用餐环境十分舒服。
店内的桌椅都有很长时间了,竟然都累积了一层岁月的包浆,美食的味道似乎都渗入了木料内。
拿来车珠子应该会有别致的体验。
时而有客人走入走出,点餐或是付账。
左边墙壁上,贴着一墙彩印。
上面记录鸭血粉丝汤这道金陵名菜的由来。
身为土生土长的金陵人,秦淮都看腻了。
无非便是:‘金陵自古喜食鸭馔,盛行以鸭制肴,有“金陵鸭肴甲天下”的美誉。
传说有位金陵老兄,宰杀肥鸭时,用一个小碗将鸭血装起来舍不得丢掉。
结果呢,粉丝掉进去鸭血中,弄脏了。
无奈,他只好把粉丝和鸭血一起煮,机缘巧合之下,就烧出了第一碗鸭血粉丝汤。
鸭血粉丝汤完成时,汤汁芳香四溢,引得无数路人竞折腰。
此事一传,十传百,就让当地财主听到了。
财主垂涎三尺,将此人请到家中,专门为他和他的姨太太们烹饪鸭血粉丝汤,于是,鸭血粉丝汤名气越来越大,终成名肴。’
这都是套话了。
……
……
商雅迫不及待的点餐。
“老伯,两碗鸭血粉丝汤,不要香菜……老公,你吃香菜吗?”
“要。”
“那一碗放香菜,一碗不放。再要两碗赤豆小元宵,大份的。”
点餐结束,商雅胸脯靠在桌沿,眉梢飞扬,讲得天花乱坠:
“我跟你说,这里的赤豆小元宵特别好吃。酒糟和小元宵当料,粘稠而不腻,舀一勺送进嘴里,有着一丝丝香甜细腻的美酒的风味……啧啧。”
第一百八十四节 囍字糖画()
秦淮安静的倾听,修长的手指摊开,手臂伸直,放置在干净的桌面。
商雅时不时偷瞄秦淮一眼,一举一动,全是初恋少女的神态。
过了许久,她悄悄把小手叠在秦淮手背。
见秦淮目光投过来,便在怦然的心跳中,龇牙‘嘻嘻’一笑,露出好看且带点羞意的笑容。
恋爱中的少女,真的能萌出血啊。
秦淮情不自禁的笑了,正想开口。
“哎哎,小情侣把手拿开,香喷喷的鸭血粉丝汤来咯!”
在店老伯的吆喝声中,商雅和秦淮同时将手缩回,相视一笑,恋爱的酸臭味扑面而来。
“量大管饱的鸭血粉丝汤,请慢用。”
说罢,老伯带着自信的笑容走了。
“这家非常好吃,非常好吃。”
商雅眼睛放光,搓着小手,盯紧芳香四溢的鸭血粉丝汤,鸭血块在晶莹剔透的汤汁内浮动。
汤面还洒上了香葱,香气氤氲中,颜色红、白、绿相间,赏心悦目。
看得商雅狂吞口水。
秦淮宠溺的摇了摇头,递过去一双竹筷。
“那我先吃啦!”
“嗯嗯,一天没进食了。快吃吧。”
秦淮宠溺的看着商雅,同时也夹起一块鸭血,鸭血表面有细细的气孔洞,看起来很舒服。
喂进嘴里。
嗯……鸭血鲜嫩可口,被生姜压住了腥气,故而那股鲜嫩,肆无忌惮的在口腔内横冲直撞。
秦淮眉梢一挑,将微微滚烫的鸭血吞入腹内,一团滚烫,润喉而下。
舒服。
抬起头,刚才眼睛放光的商雅竟然吃得很文静。
小口小口的吃,看得出来,很压抑。
秦淮忍不住笑了。
女孩的心思,真有意思哈。
秦淮看破不说破,埋头品尝美味。
鸭肠清脆爽口,粉丝爽滑有嚼劲,鸭血鲜嫩可口,汤浓味美,香辣醇美,油而不腻。
秦淮吃完了一碗粉丝,还喝了几口汤。
“咦?”
有两位年轻的女孩走入老店内,第一眼,看到了坐在一旁的秦淮和商雅。
有点眼熟。
凑过来一看,惊讶得声音都拔高了几分。
“这不是秦淮小哥哥吗?”
秦淮抬起头。
“啊——”
“真的是秦淮小哥哥,比镜头前还帅一点,更有气质。”
两个女孩惊喜连连,没想到出来吃鸭血粉丝汤,竟然能偶遇大艺术家!
果然生活处处充满惊喜。
她们花痴的看着秦淮,目不转睛。
以前只在纪录片中看过秦淮小哥哥的微笑、工作,讲课、颁奖讲话……
传统技艺当职业,气质极佳、颜值颇高。
初一看非常惊艳,然后越看越粉,最终陷入泥淖,不能自拔。
毫不夸张的说,只有看到秦淮之后,她们才懂了那一句诗: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说的就是秦淮小哥哥啊。
如玉的匠人,无双的技艺,隔着屏幕,都把她们的粉红少女心撩得上蹿下跳!
现在看到真人,竟愈加怦然心动。
不过,现实中的秦淮,多了一丝高冷。
就像现在,秦淮平静的望着她们。
“秦淮小哥哥,能握个手吗?”
秦淮看了一眼商雅,征询意见。
商雅用毛巾擦了擦唇角,秦淮这一眼,把她的虚荣心顶到了高潮。
“可以握一下,但不能乱摸。”
于是秦淮伸出了手。
分别与两位女孩握了一下。
“手指好修长啊,果然是手艺人。”
两位女孩悄咪咪的议论着。
偶尔瞥一眼商雅。
“我未婚妻,商雅。”
当介绍商雅时,秦淮唇角方才微微扬起,笑容撩人。
商雅心脏猛得轻轻颤动,鼻尖一酸,热泪竟然险些夺眶而出……
这样的介绍,不偏不倚击中她柔软的心窝。
……
……
啊啊啊,那个笑容!
两位女孩眼前艳然,五官一直很严肃平静的秦淮,当提到商雅时,瞬间春风吹入玉门关,整个五官和眼神都是宠溺。
那是纪录片里经常出现的笑意,老娘的粉红少女心啊……
融化了,通通融化了!
两位女孩看着商雅,嫉妒得质壁分离。
秦淮小哥哥的未婚妻上辈子一定拯救了地球,才能有如此好运气。
天选之子,妥妥的天选之子!
“秦淮小哥哥能合影吗?”
对于两女孩的提议,秦淮再次将目光投向商雅。
“可以啊。”
商雅笑容和煦。
于是两位女孩凑到秦淮身旁,拍了两张照片。
因为商雅全程核善的目光,所以她们不敢咸猪手,老老实实的拍照。
“好了,吃饭吧,我家秦淮也是普通人罢了。”
商雅礼貌的说道。
还好这是老店,客人不多,顶多只是多看两眼,遇到年轻的女孩会凑过来搭话。
但不至于被一群人围观着吃饭。
“趁热吃赤豆小元宵。”
商雅催促道。
秦淮尝了几口:“味道不错。”
“那当然,也不看是谁的品味。”
商雅傲娇的哼了一声,小口小口喂着赤豆小元宵,一脸满足。
满足于舌尖美味,更满足于刚才秦淮那句介绍——‘我未婚妻,商雅。’
感动得她想趴在秦淮怀里擦眼泪。
将两份美食一扫而光,两人结账离开老店,商雅脚步轻盈,走在前面,回眸,夜风吹动头发,含笑着说道:
“去秦淮河吗?”
“好啊。”
秦淮无所不应,笑着说道。
……
……
秦淮河畔。
所谓六朝金粉地,繁华堕落都。这里,是世界上最早的不夜城、红/灯/区,桨声灯影连十里,歌女花船戏浊波。
虽然现在风气肃清了,但千年而来的香艳繁华不减,透过林立的商市,拨开浓浓的商业气息,还可窥见河中彩灯盏盏,溢彩流金。
身段婀娜的少女穿着古装,站在画船前,摇撸掌篙,引吭高歌。
街边民居密集,马头檐参差,垂落彩灯,到处灯光相射。
夜色中,秦淮牵紧商雅,随着人流往前走。
“我要吃草莓核的冰糖葫芦。”
“买。”
“我要吃油炸八爪鱼。”
“买。”
“我要吃这个小糖人。”
商雅凑到了一个小摊前,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