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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只是扑了个空,又是生气,又是无奈。
“巴根,乌力罕,组织队员们有序撤离……”在经过巴根和乌力罕身边时,蒙塔还不忘下命令,安抚人心。
耶曼还在犹豫着要不要现在撤离,不是他不怕死,只是想妥善处理好队友的尸体,不能就这么让队友暴尸荒野,成为其它凶兽的口粮,但是事与愿违,红头甲壳蜘蛛们很快聚集了起来,来势汹汹,再不撤,估计就只能留在这里跟队友们陪葬了。
“耶曼,撤退吧!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在其他荆棘雇佣兵队的队员们的合力劝阻下,耶曼才咬牙下定了决心,跟着蒙塔的9区先锋队撤离了这里。
前方打头阵的是野外生存经验极为丰富的黎单,即便如此,面对这个时空如此稀奇古怪的残暴凶兽和变异植物,他也不敢有一丝一毫的大意。他是来接自家那个蠢货兄弟回家的,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在这里,太不值了。
蒙塔抱着重黎紧跟在黎单后面,一丝不苟地跟着黎单的脚步走,虽然黎单和蒙塔彼此都有一种互相看不顺眼的感受,但是他们都是承认对方实力的,特别是蒙塔,黎单还是他在心里偷偷设定的,想要打败,一雪前耻的敌手,心上人有这么一个强悍的哥哥,自己想要抱得美人归还真是辛苦。
“重黎,抱紧我!”
重黎很听话地抱紧了蒙塔,顺便偷偷观察身后的红头甲壳蜘蛛有没有追上来,一看,不由得惊呆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原本的数十只红头甲壳蜘蛛扩大成了鲜红色的一片,密密麻麻,紧追着他们不放。
万幸的是,除了一开始死掉的那位荆棘雇佣兵队的队员,其他人都跟上来了,巴根和乌力罕带着9区先锋队的队员们殿后,一边跑,一边下着各种命令,组织着所有人有序撤离。
看着身后紧追不舍的鲜红色浪潮,重黎头都打了。
“别怕!”一边逃命,一边还不忘观察重黎的状况,蒙塔也是为重黎操碎了心。
重黎满心焦急,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啊!面对这种大军压境的袭击,最可行的其实是分散撤离,一是人少方便逃,而且如果红头甲壳蜘蛛也跟着分散了,就可以分而击之,逐个击破,但是显然,这样做也有一个弊端,那就是大家分开之后没办法再重新聚集了,恐怕这也是蒙塔迟迟不下令各自奔逃的原因。
“蒙塔,这样做不行!不能让红头甲壳蜘蛛继续追着我们!”这种红头甲壳蜘蛛也不知道是不是吃了兴奋剂,变异过头了,爆发力惊人,竟然能跑得这么快,即便现在9区先锋队和荆棘雇佣兵队的队员们全力奔跑下能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但是随着时间的拉长,体力不支,就很有可能被红头甲壳蜘蛛狩猎。
“黎重,问问他们谁身上带着火折子之类的?”
对啊!重黎一拍脑门,自己怎么会忘了呢,如果不是黎单提醒,他都没想起来其实可以用火攻,烧得这些红头甲壳蜘蛛们上西天。
“哥,蒙塔身上有打火石……”
向黎单汇报了情况之后,重黎招呼都不跟蒙塔打一声,直接伸手进人家怀里摸来摸去,蒙塔吓了一跳,差点被自己给绊个跟头,好在他及时稳住了身形,深呼吸一口气,把持住了自己,哭笑不得地看了怀中的重黎一眼,正巧迎上了重黎笑意吟吟地看向自己的眼。
“扔给我!”黎单一边跑,一边回头向重黎使了一个眼色,道:“我去前面做一个陷阱,你让他们先带着红头甲壳蜘蛛往另一个方向跑,等陷阱完成后,点烟为号,到时候你们再循着方向过来,明白吗?”
重黎不放心黎单一个人,但是他也明白,这已经是眼下为稳妥的办法了。
在把打火石扔给黎单之前,重黎还不忘抬头询问蒙塔,道:“蒙塔,你有带用油鸱提炼的油吗?”
蒙塔想了想,道:“我没有带,不过巴根身上应该有。”
重黎马上冲着巴根大喊:“巴根,把你身上带的油全部扔给我。”
巴根也是个没心眼的,也不管重黎有什么用,听到重黎的话后马上照办,下一秒,一个兽皮袋子破空飞了过来。
重黎伸长手臂,很精准地接住了。“蒙塔,我哥说要去前面布置一个陷阱,你们先把红头甲壳蜘蛛往另一个方向引,等会儿我们直接一把火把这群烦人的红头甲壳蜘蛛全部烧干净。”
蒙塔点头同意了。
把打火石和兽皮袋子扔给了黎单后,重黎不放心地提醒了一句:“哥,你小心。”
“顾好你自己吧!”
黎单翻着白速消失在了重黎的视线当中。
第11章 。19发|表()
大金国,中都。
此地乃是当时天下第一形胜繁华之地,即便是宋朝的旧京汴梁、新都临安,也是有所不及。红楼画阁,绣户朱门,雕车竞驻,骏马争驰,高柜巨铺,尽陈奇货异物;茶坊酒肆,但见华服珠履,真是花光满路,箫鼓喧空;金翠耀日,罗绮飘香。
真真是一副盛世太平的局面。
金国在位的国君乃金章宗完颜璟,其本人汉化程度很高,熟读汉家典籍,精通书法绘画,文学素养很高,还能写一手漂亮的瘦金体书法,要知道,宋徽宗的瘦金体可谓是独步海内,运笔飘忽快捷,笔迹劲瘦,天下无人能出其右,金国国主能仿得是惟妙惟肖,可见其书法造诣之深。
金国国君独宠元妃李师儿,元妃本来是宫监护女子,父亲乃前朝囚犯,出身卑微,但是元妃这人不一般,相貌才情都是一等一的好,出口成章,过目不忘,金国国主本来就是文人性情,整天就是琢磨诗词字画,跟元妃很是投契,金国国主还没继位的时候,正妻就已经早亡,之后也一直都没有册立皇后,本想立元妃为皇后,但是朝廷的文武大臣都不同意。自开国以来,金朝的皇后都是女真人,且必须出于女真几大氏族,乌古论氏,裴满氏,纥石烈氏,乌林答氏,任取其一。元妃是汉人,且出身卑贱,怎可为一国之后?由于百官们群起抗议,金国国主也没办法,立元妃为后一事只能作罢,但是金国国主自此不立皇后,元妃的地位实际上也相当于皇后了。
元妃膝下只有一个儿子,乃当今圣上最小的血脉,汉名完颜洪熙,自幼聪慧,少有才名,成年后顺利得封荣王,可谓是受尽了宠爱。
而完颜绰,则是完颜洪熙唯一孩子,性子飞扬跋扈,年纪虽小,却是中都有名的混世魔王。中都原本名燕京,在大金国入主中原之前本来就是宋国的地盘,后来海陵王南迁都城,几十年来,金人汉人混杂而局,虽偶有争执,也不至于水火不容。
在这本人气极高的三流武侠里面,高手如云,街上随便一个贩夫走卒都有可能是身怀绝技的世外高人,飞檐走壁,高来高去,如果不小心得罪了他们,指不定会被半夜翻墙入内,不明不白地死在家中。
唉……这年头活着真不容易。
完颜绰之所以这么感慨是有原因的,他本身就是个冒牌货,国庆长假,宅在宿舍里熬夜看了本三流武侠,还没来得及看到大结局,困意袭来,昏睡了过去,谁知道眼睛一闭一睁,就莫名其妙地穿越到了这个鬼地方。一开始,完颜绰还没意识到自己穿到了一本武侠里,毕竟他有意识的时候,正处于襁褓中的小婴儿时期,随着年龄逐渐增大,完颜绰越来越觉得不对劲,这跟他了解的历史不一样啊!后来仔细一想,可不是不一样吗?这里交代的一切都符合了那个坑爹的武侠世界背景。
呵呵,这年头,穿越都不够流行了,大家都改流行穿书了吗?
完颜绰这个不小心穿书了的倒霉蛋,从接管这具身体开始,他就是荣王世子,汉文名完颜绰,是他才看过的那本三流武侠里的人物,还是个坑爹的炮灰人物,书中的结局是为了杀人灭口而被女主角设计坑杀,中毒身亡,死状凄惨,没有棺木,没有陪葬,只有两张草席,尸身还惨被栖息在附近的一群乌鸦啄食殆尽,无限凄凉……
真是教科书版的装逼不成反□□!
完颜绰的结局固然令人同情,但大部分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也可以称之为自作自受,不过这事儿要是落到自己身上,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凄凉二字能够形容的了,一想到自己成年后不久就会因为跟男主争风吃醋而死得很惨,完颜绰就觉得一把辛酸泪。
不成!绝对不能就这么认命。不是说嘛,我命由我不由天!谁要那么凄凄惨惨地横死啊!完颜绰惜命的很,他还想长命百岁,享尽世上的荣华富贵呢。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完颜绰觉得书中的大炮灰就是脑子欠抽的,你说你一炮灰小人物,有点自知之明好吗?上赶着去跟主角抢女人,那不是死催的吗!而自己就不一样了,知情识趣,绝对不会不自量力地跑去跟主角叫板,更不会傻乎乎地在一根树上吊死。
书中形容炮灰君诡计多端,心狠手辣,是个极其厉害的角色,但是可惜武功并不高强,又很心高气傲,除了从娘胎里带出来的那张分外招人的脸,一无长处。偏偏炮灰君还很自不量力,到处招猫逗狗,直到遇上男主女主,被一而再再而三地戏弄,搞得灰头土脸不说,作践了自己,还没能成功愉悦到别人,最后被一路开了外挂似的男主直接秒杀,完美印证了一生炮灰的属性设定。
唉,一想起未来自己会有的遭遇,完颜绰就忍不住唉声叹气,万般无奈。
明明自己家世显赫,学武的天赋也不差,拿了一手绝好的牌,却被再三掣肘,果然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吗?主角有外挂,运气好得简直让人羡慕嫉妒恨,一路走来各种脾气古怪的世外高人都拿他当亲儿子似的照拂,又是传授武艺,又是赠送武功秘籍之类的,争先冒出来指点他修为,帮助主角顺利完成了*丝逆袭。
坑爹啊!穿越到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