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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骆驼和少女()
“该死的蕾拉。”
凌阳暗自在心里鄙视了一下这个把自己当做最廉价劳动力的可恶女人。但吃人家住人家的,凌阳也只得看着领主脸色过日子。
他从屋里翻出了一个沾满尘土的袋子,捂着鼻子抖了抖。虽然脏一点,不过还能用。他将一摞请柬装进自己的袋子,将口一扎,二百封,今日必达!
幸好凤之栖的凤窑不大,要赶在今天之前送并不算太难。怕只怕干完了这票事,还有下一票。凌阳眼珠子一转,打了个响指。
“就这么定了,等到半夜再回来!”
出发之前,蕾拉留给凌阳三两银子,一副地图。上边用红笔标注出了分发请柬的路线,不过具体要送给谁倒是没有说明,只提示了两个字,大门,大户。
一路上,凌阳拎着布袋,带着斗笠,活脱一个小乞丐模样。现在欠缺的就是捡个破碗,再穿身破衣裳,就能蹲在街口要饭了。
打开地图,他惊奇发现,火凤之栖的轮廓呈现一个两边均匀的梭形,而他现在所处的凤窑,居然在梭子西侧的最尖端!虽然没见过世面,不过有点知识的人都知道,一个国家的核心地带必然是处于中央位置的,一来交通便利,二来进退可守。这火凤之栖怎么看都太奇葩了,居然将核心领地放在最危险的位置上。凌阳略带疑惑的弹了弹脑门儿,心想,反正和自己没多大干系,打起仗了也不用他挡着。
行了半日,袋子里的请柬空了大半,凌阳已远远离开领主寨,到了凤窑的边界。
妖风凛凛,满目黄沙。
凌阳蹭了蹭鼻子上的灰尘,怔怔的望着前方一望无际的荒地和荒地上星星点点的寨子。他停靠在荒地和城市边界的一处路边小酒坊,随手提了一壶茶水,道:“老板,这前边怎么没路了?”
“不一直是这样么?”酒坊的老板笑吟吟的拉起一只凳子坐下,看来是好久没有遇到说话的人了。“小兄弟是新来这里的吧,再往东边去就是大沙漠了!”
“什?什么!?”凌阳口中刚咽下的一口茶水差点喷了出来。“这么大的火凤之栖就只有凤窑有城镇?这也……”
“小兄弟有所不知,火凤之栖乃是大陆上最特殊的一块土地,虽然被大片的沙漠和山麓包围,但是在沙漠之间却有大量的绿洲,凡是有绿洲的地方,就发展成为一片部落,但要到从一个部落到另一个部落,就必须要穿过沙漠。那些不愿归属于部落,常年留守在沙漠边缘的人,我们就叫他们土著。”
凌阳咽了口吐沫,头帘被沙漠里的风暴吹得飘摇,手里抓着老板热情呈上的小酒和花生米,闲谈道:“诶,你说这凤窑城镇是谁建的啊?和寨子混搭在一起,蛮有特点的。”
老板唆了口空气,挠头道:“是个炼金术师,叫什么我忘了,多少年前的事情了,现在样子早就变了。”
炼金术师?不会是师傅吧……
凌阳想着从包里又掏出一封请柬,递给老板。
“这是……”
“领主派我送来的请柬。明儿让你们去参加聚会。”
酒馆的老板混沌了一会儿,从他的样子来看不过二十几岁左右,没听过蕾拉的名字也不是什么稀奇事儿。谁料他仅仅思考了一会儿,眼睛就放出了光芒。手指在面前指指点点,一副不得了了的样子,道:“蕾拉!这不是四十年前的天才少女么!”
“呃,原来你也知道。”凌阳呷了呷嘴,摇了摇头。
没想到这蕾拉还真是出名,竟连净颜居的妓/女和开酒馆的老板都知道她的伟大事迹,为何自己就完全没感受到呢?他托着下巴,晃了晃被他扫荡一空的酒杯,道:“不就是一套‘阴阳相法’?怎么搞的大街小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
“关于这阴阳相法我了解的倒不是很多,只是在她二十岁那年,火凤之栖东部的几个部落酋长联合在一起想要夺取领主之位。所以邀请了当时凤窑的领主,也就是蕾拉的父亲到东部探讨大计。没曾想这是一场阴谋,蕾拉的父亲去了东部就再也没回来。她得知父亲被害后勃然大怒,只身匹马到东部去找人算账,没出几日就搅的东部大陆翻天覆地,手刃了杀害他父亲的乱党。”
卧槽,这么强?
凌阳下意识的撂下酒杯,抱住自己手里的袋子。这女人也忒恐怖了,要是自己不好好干活儿改明儿又要成为刀下冤魂。
想罢一刻也不敢多歇,他打扫完碟子里的最后几颗花生米后,从怀掏出一些碎银,递给老板道:“事不宜迟,我也该出发了。这些酒钱,也不知道够不够。”
“兄弟太客气了,这次就当我请你的,谈钱太俗了。”
盛情难却,凌阳无奈的收下银两。
凌阳摊开手里的地图,还剩下三分之一的路程,马上太阳就快下山了。夜里真要在这沙漠里行走,他还真有点发怵。
酒馆的老板告知,前方走几百米便有驿站,可以花上二两银子租一只骆驼,过不了多久就是黄昏的玩高温了,乘骆驼出行是不二之选。
作别了老板,凌阳果然在不远处找到了一处驿站,房体由纯木制成,二层五米来高,侧面立着一块牌子,刻着“驿站”两个字。驿站周围是一排手工制成的篱笆,围院内的几只骆驼,正悠闲的吃着干草。
凌阳好奇的走近一只在角落吃草的骆驼,脸上露出了孩子般的微笑。这种神奇生物他还是第一次见,心里莫名的好感。他略带胆怯的用一只手抚摸骆驼的驼峰,被手心的触感惹得心中一痒,好像忘却了一天的疲劳。
“小贼!快住手!”
“啊!”
全神贯注在骆驼身上的凌阳忽然屁股一疼,刺/激的两条腿紧紧绷了起来。扭头望去,三只铁爪已经死死的戳进了自己的裤子,稍微一动,屁股上的皮肉就要绽开花了。
“有,有话好好说!”
凌阳的目光顺着这把奇怪的“武器”向上,映入眼帘的是一只细嫩的小手,游离过白皙的手臂,最后定格在了少女略带愤怒的小脸儿上。
少女头带一顶毛绒皮帽,头发编成无数个乖巧的小辫,发尾拴着各种颜色的皮筋,五官小巧精致,眉若松叶,眼若杏核,有着没张开的少女的青涩。
她看上去有些清瘦,许是营养不良的关系,少女的骨节突出,个头也比较矮小,身上的衣服是用兽皮和草织在一起制成的,没什么成本费。唯一一处装饰便是手腕上的镯子了,只可惜还是最廉价的地摊货。好在凌阳脑海当中也没有什么金钱概念。只是暗暗感慨了句,这妹子,挺带劲的。就是……暴躁了点。
【作者的话】感觉自己欠缺好多,就让笔者随这篇小说一起成长吧。
第二十四章 一缕烟()
“有话好好说,小姑娘不要动不动就发脾气,我只是来租骆驼的。”凌阳一脸坏笑的打量着少女,那频频撅起的小嘴真叫一个迷人,惹得他心头一震。待少女放松警惕,他小心翼翼的拿下插在屁股上的三角拔草器,心痛的揉了揉。
少女叉着腰,将拔草器插到了地上,伸出细长的胳膊,含着头,微微脸红道:“对,对不起……租骆驼二两,期限十二个时辰……”
呃……莫非这姑娘以为自己是来偷骆驼的。
凌阳本来还想和少女多聊上两句,可是看她满脸认真,好像对自己也没什么兴趣,只好将心思转移到租骆驼的问题上。他翻了翻兜,取出蕾拉给她的三两银子,放在少女苍白的手心里。
“是二两,不是三两。”少女从中挑出几粒碎银,交还给凌阳。
“多一点还不好?收着吧收着吧。”凌阳摆了摆手。钱这种东西都是身外之物,他想要多少有多少。毫不吹嘘的讲,炼金术师绝对是大陆上最吸金的职业,随便动一动手指,就是白花花的银两。
谁料少女不满的皱起了眉头,润红的嘴唇再起撅了起来。“二两就是二两,娘说了,不能贪小便宜。
“那我要是偏不要怎么办?”
“那这骆驼,我就不租了!”少女神奇的挑了挑眉毛。
好吧,被你打败了……
凌阳耸了耸肩,勉为其难的收下了一两银子。
少女家的围栏**有四头骆驼,三只较大,有两米左右高,一只稍小,大概和凌阳一般高。它们的背上有两个驼峰,中间挂着手织的毛毯,两边分别垂有脚蹬。凌阳从干草堆里找到了最小的那一只,用手搓了搓它的肚皮,道:“就这只好了,它们性格好不好,不会尥蹶子吧?”
少女听罢,用手捂着嘴,噗的一声笑了出来,声音宛若黄鹂鸟一样动听。“骆驼是骆驼,性格很温顺哩,只有驴才会尥蹶子。”
“呃,尥蹶子的不是马么……”凌阳无奈的挠了挠头。
“这样啊……”少女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婀娜的走到骆驼旁边,轻声在它耳边说了一句话,接着骆驼便如同通了人性,顺从的蹲了下去。“我一开始以为你是小偷,所以凶了点,别气。”
少女的嘴唇时而咬着,时而上挑,伶俐的声音弄的凌阳内心不停的荡漾。骆驼将自己的头宠溺的贴在她的肚子上,显得少女更加的温婉和动人。
“这家伙,听得懂你说话?”
“嗯。”少女害羞的点了点头。“它叫伊莉莎,是个女孩儿,租给你这段时间,帮我好好照顾她。”
凌阳难以置信的咽了口唾沫。和动物说话?没在骗我吧!这种通灵术可是灵力十分优越的人才能具备的本领,据凌灵奇书《志怪记》中的文字记载,一万个人里才能出现一个这样的天才。
“那,我可不可以和他说话?”
少女轻轻的用手指敲着帽檐儿,道:“或许吧,我小时候就可以和动物讲话,所以不知道别人行不行……不过我想,只要是用心的话,就没什么不可能的吧。”
只要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