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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当日南剑和任思云俩人结伴而行。他们辞别皇上段天峰和文武百官,直出宫门,沿大路往太行山而来。
当满朝文武百官,陪同皇帝段天峰立在殿阶前,目送南剑和任思走出宫门,远上太行山而去的时候,钦天司祭韩涛忽又戚容满面,眉头深皱起来。因此,皇帝便问:
“韩爱卿,当前满朝文武百官都欣喜若狂,而你却又何故愁眉不展呵?”
韩涛见问,诚惶诚恐,“陛下,老臣有一事还未向您禀告!”他躬身侍立说,“恳请陛下治老臣之罪。”
“说来听听!”皇上说,“韩爱卿你一向严谨慎行,朕未曾见你渎职不恭过,又何来治罪之说啊!”
韩涛叹息一声,“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陛下!”他说,“在去年仲夏时分,一天,贼将菲克托带着数十军校,耀武扬威来到太庙,说要参观参观。此人一向凶暴专横,作威作福,是此微臣也无可奈何,只能打开殿门他进太庙参观!”
皇帝一听,大惊失色,“这可是大理国列祖列宗的祭奠之所,神圣不容侵犯,”他慌忙问,“恶贼菲克托可在里面,做过什么亵渎祖先的事情么?”
“那倒不曾!”韩涛说,“只不过,他走到那柄诛邪剑前,忽然停下来,抓起剑看了看,问我,这柄剑放在此地有何意义?因此,微臣便将此剑的由来告诉了他。不料,那贼将听了不以为意,临别,还要将剑强行带走。”
“原来诛邪剑是被他拿走了!”皇帝听到这里,讶异地问,“那你刚才为什么又说,是太子留下字条,盗走了此剑呢?”
“皇上,太子盗剑留字,确实不假!”他说,“这跟贼将菲克托强行将剑带走,是两码事。恳请,皇上听我把话说完。后来,老臣深感不安,就去找昏君隆科多说知此事,他听了也很气愤,当即,便命我去找贼将菲克托索回诛邪剑。可是……”
“怎样?”皇帝惊讶地问。
“咳!没想到,这恶贼竟在自己家中,将天下诛邪剑,当烤肉叉,”他满腔悲愤地说,“在上面穿着一挂鸡腿,正在炭火上烧烤。”
“啊!这、这、这如何是好!”皇上听到这里,也悲愤地大叫起来,“恶贼怎么会如此无聊之甚,轻薄之甚!这种神兵利器,岂容如此亵渎。”
“是啊!皇上。”韩涛又说,“老臣听说,器物之利,全在火候,这经他这样一烤,恐怕诛邪剑之火候早已尽失。因此,当微臣再次展剑一看,便再也不像从前那样光彩斐然了!是此,刚才南少侠借剑一事,老臣的心里就惶惶不安啊!”
“韩爱卿,你是说,此剑被他如此凌辱之后,灵性尽失,已成凡铁?”皇上问。
“是的,皇上。”
“咳!也许,这都是天意!”皇帝段天峰忽然长叹一声说,“凭着南少侠的智勇双全,相信他最终定能战胜铜面人,为江湖除此大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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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被看成怪异的人()
暮色西沉,苍山如澜,街市集锦,行人似潮。这个时候,正有一个青年剑客,他肩头搭着一个青布包袱,携着一位活泼可爱的姑娘的手;他们一路走来有说有笑,快快乐乐。就像一对可爱的小鸟,飞越千山万水,来到了太行山附近,这个美丽的双凤镇。
此镇商贸辐辏,人烟繁盛,非常丰富;尤其是那些带有浓郁的土家文化,千百年来,强烈地吸引着南来北往的游客,驻足观光。据说,这个地方盛产一种口感殊绝的玉米棒子,吃在嘴里,满口生香,就像吃了一口肥美的龙虾一样,鲜味爽口。
因此,凡来此镇游玩的人,临别,都要带一些玉米棒子回去全家老少尝一尝、看一看,人家大山里来的龙虾的美味和长相。
在双凤镇路口的右面,立着一块碑石,上面篆刻着这样一句话:双凤无剑。
而刚刚携手走来的一男一女俩个青年人,他们见了这块石碑,忍不住要停下来看一看。这个青年剑客手上提着的那柄剑,只不过也是一柄普普通通的松纹古剑而已;他身上的紫袍虽然很合体,但毕竟有一些不足。因为,在他的右侧,打着一个补丁;人们要是不注意细看,还以为那里趴着一条小蜈蚣呢!此处可以想见,这个紫衣剑客,是个很节俭的青年人。
除此之外,他那古铜色的面庞上,留着一些拉拉杂杂的胡渣子,给人以沧桑孤寒的感觉;但是,他却有一双墨玉也似的亮晶晶的眼睛。会功夫的人就知道,功夫都在眼里!因为,一个人要是他的目光清澈如泉,说明他的内功修为,有蓝天碧海那样精湛深沉。而这个青年剑客,别看他小小年纪,他已经达到了这种境界。
和他一道而来的这个女子,是一个像蝴蝶一样,翩翩飞舞的可爱的小姑娘;她的眼眸非常,充满着像鲜花一样的色彩,亮晶晶的,犹如黑夜里在天上眨眼的星星人过目难忘。她很容易笑,这充分表明,她的内心世界是多么欢畅;如果说,每个人的眼睛是他心灵的窗口,那么这个姑娘的笑声,则告诉人们,她的纯洁的内心里绽放着满园的春色!
至于她薄薄的嘴唇,洁白如玉的牙齿,则让人们感受到,这个姑娘不但漂亮,而且健康得如同早上明媚的霞光,给人以无限的温暖和惬意!她身上的那件绿裙子,非常合体、非常般配,仿佛是一夜春风吹开的桃花,下面还打着一小片翠绿的嫩叶;真的好美人赏心悦目!
现在,她就在用她那银铃般的嗓音说话了,“南剑哥哥,”她指着那石碑上的字问她一道而来的剑客,“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紫衣剑客南剑也看着那碑石,煞有介事地嘶了一声,笑一笑,“对呀,这会是什么意思呢?”他略一思索,忽然说,“哦!我明白了。我想,一定是当年王羲之老前辈喝了酒后,记不起来在哪里弄丢了自己的佩剑;于是,到处寻找,来到双凤镇他也没有找到自己的佩剑,因此,离开的时候,他便在这块大石上,留下了这句话!”
那姑娘一听,便咯咯地笑起来,并且笑得那么洒脱,就连她那柔美得如同一片柳叶也似的腰身,都颤动摇曳起来,“这个王老前辈也真有意思,像个朝中大臣似的,到处题词写字,简直是鸟过留屎!”
“是啊!”南剑忽然看向远方,叹息一声说,“是这样,历来都是这样的,有权有势的人就是这样任性!”
说着,天色晚来,俩人便迈步携手朝镇上走去。
走进镇子,不断遇上了一些人之后,他们才渐渐发觉一个很奇特的现象;与他们俩相遇的人,都像老鼠见了猫似的,带着仓皇的神色,唯恐避之不及,给他们让道。就连那些走在他门前面的人,当他突然意思到自己的身后,有个携剑的青年拉着一位姑娘的手,跟在他身后走着时,他也会避之不迭,仓惶让路。
“云儿,他们这是怎么了?”南剑问携手同行的任思云。
她眨了眨俏皮的眼睛,笑了笑,“南剑哥哥,这充分说明你已名扬四海,”她打趣他说,“见了你的人,也都又敬又畏耶!”
南剑摇摇头,也跟着逗趣地笑了笑,嗤了一声,“我真的这么厉害嘛!”他说,“好像很惊人呢!”说着,他便立即装出一副大摇大摆的样子来,逗得任思云捧腹大笑,花枝乱颤。
就这样,俩人有说有笑,沿街寻找着落宿的地方。
这个时间,也正是客栈,一天之中最忙碌的时候。几乎每一家客栈都门庭若市,客似云来。尤其是,双凤镇最豪华的那家,名为“幸福居”的客栈,此时,旅人似潮,络绎不绝。
在这家客栈歇过脚的客人都说,他们家客栈,不但卫生整洁,服务态度也是一流的;似乎,他们家的厨师和招待,甚至包括客栈掌柜的自身,对顾客都非常热情、周到、很有耐心来客备受尊重。感觉到在他们家客栈消费,一个字爽,两个字很值,三个字爽呆了,四个字非常满意!
每当这个时候,客栈的那个胖胖的小二哥刘欢,都会站到门外,朝来客热情招呼:
“客官,一路幸苦里面吃茶!”
于是,来客们一下子就有了宾至如归的好感,便笑嘻嘻地迈着轻松惬意的步子,跨进客栈宽阔的门槛,径直朝着大堂柜台走去。这当儿,小二哥刘欢,又迎来了俩位让他避之不及的来客;他们便是南剑和任思云。
说实话,这两位来客,要说是刘欢迎来的,倒不如说是他们黏上了刘欢更贴切些;因为,当客栈小二哥刘欢,一回头看见南剑提着剑,拉着任思云的手朝他走来的时候,他几乎吓了一跳,才要闪避,却又猝不及防被南剑拉住了衣袂。
“哎!小二哥,别跑啊!”他说,“见客人来了,你不迎接就算了,怎么反倒扭头就走呢!这是什么道理!”
小二哥刘欢本来就惊慌失措,又听他这么一说,便只得愁眉苦脸,无可奈何地哦、哦附和两声,“俩位客官里面请,里面请!”他连声不迭地说,心里实在叫苦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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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不太受欢迎()
当幸福居客栈客栈的老板钱三强,立在柜台里看见小二哥刘欢,迎进来一个携剑的青年剑客,和一个美如桃花也似的姑娘,吃了一惊!那一刻,他狠狠瞪了小二哥刘欢一眼,大有扣他薪水,炒他鱿鱼的气势。
这一来,也使小二哥刘欢原本愁苦的心里,凉了半截。特别是在他的眼神与掌柜的眼神,交汇的那一刹那,他的神情是如此的可怜、无辜!
不仅如此,俩人一跨进客栈门槛时,里面满堂的客人见了,也都惊愕起来;有那反应灵敏的客人,一转身便夺门而去了。剩下那些行动较为迟缓一步的客人,也都陆陆续续离席而去。不到一刻钟时间,偌大一个客厅,好像也就剩下刚刚走进的南剑和任思雨俩个客人了!
现在,这家在双凤镇最豪华的大客栈,在这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