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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叔的儿子沈雄,这一位没有读书,年纪轻轻的就想去混黑的,很是混了几年。但后面发现混黑毛用没有,最后还是回来,学了铺瓷砖的手艺,现在在接各种家装业务,小日子混得还可以。他娶了个妻子叫做宋妍,长相清秀,生了一儿一女。
沈雄比沈夜大四岁,小时候玩得还可以。但后面关系也就一般,不好不差吧。
大姑沈晓红,进的是n县图书馆,冷门的单位。不过前几年与老公离婚了,现在一个人过。她也生了一个女儿本来叫做叶小月,但由于跟着沈晓云,所以改名叫沈小月。和沈夜差不多年纪。现在正在读大四,还没有毕业。不过已经在愁毕业后做什么工作。
二姑沈晓芬,和二姑夫杨川国,两人都在工厂上班,日子过得一般。生了一儿一女。一个在上高三,一个在外地上大学,都没有来。
沈家平一家进来的时候,特别是沈夜进来的时候,在场的人都笑了笑。
在场这么多沈家的人,以前都认为,沈夜不会读书,以后估计也出息不大。但没有想到,沈夜居然来了这么一个大逆转。听说白银海滩那个店,就月入五,六万。听说沈夜还去羊城再开分店了,羊城的店赚的估计会更多。
沈家平一家,因为沈夜一人,算是发达了。
“小夜居然回来了。”
“我在羊城开店开得无聊,关店回来玩几天呗。”沈夜笑着说道。
“小夜,你最近可是发了财。”
“哪里哪里,都是混饭吃。”沈夜笑着解释了几句。
大姑沈晓红打趣着:“小夜,等我小月毕业了,她找不到工作,去你那当服务生,你那服务生听说工资不错。”
当然,其实也就是打趣罢了。
沈晓红还是希望女儿进大公司当白领,也不想女儿去当服务生。
“小月姐要来的话,绝对欢迎。不过小月的大学可是比我好得多。这估计大把的好公司抢得要。”沈夜哈哈一笑。
沈小月笑了笑:“再好的公司,也比不了你现在开店的收入。真羡慕你有这样的好手艺。”
沈夜坐下来,与亲戚们闲聊了几句,发现大伯沈保平和大伯娘林娥,脸上一直很沮丧,不怎么高兴的样子,也不由的好奇了一把,低声问着旁边的沈家平:“老豆,大伯和大伯娘怎么一直不怎么高兴的样子。”
沈家平扔了一个花生到嘴里,小声的说:“这事,还得和温秀婷有关。”
“和秀婷姐有关?”沈夜一怔。
(本来早就应当更新的。但是,大半夜的,我的樱桃红轴机械键盘居然坏了一个键,死活打不了字。我折腾了半天,最后没法,把儿子的键盘换上。最终在凌晨一点多,才把更新的章节搞定。
另,解释下,前面一些章才放倒雷电法王,这几章舒缓下。
再另,我要求推荐票!!!各位砸来吧。明天继续三更!而且没有键盘这种尴尬事,会更新得早一点。)
第三十一章 嚣张的李兰()
此时,人还没有来齐,并没有开席。
林梅看了一眼沈保平和林娥,发现这两人坐的位置比较远,听不到自己几人的低语,这才靠近了沈夜耳边,低声的说道:“原来你堂哥沈叠那个媳妇温秀婷,人长得又漂亮,又贤惠,性子也好,平时赚的钱,都补贴家里,给小孩交幼儿园园费之类的。多好。”
“结果,沈叠这小子,为了钱,和温秀婷离了婚。娶了一个叫李兰的吧。听说那个李兰很有钱,千万富翁。沈叠和李兰的结婚酒,你没有去喝吧。”
“当时,你大伯和大伯娘,还乐得合不拢嘴,说他们家终于发家了,一下子就成了上千万身家的家庭。可以和你三叔比肩了。虽然李兰的年纪大了些,有三十七岁,比起沈叠大了十岁。但是年纪大会疼人。”林梅小声的说道。
沈家四兄弟,以三叔沈卫平最富。沈卫平在羊城开大饭店,身家千万是绝对有的。
不过,沈卫平也不怎么瞧得起这一帮子穷亲戚,平时,很少与这帮子穷亲戚来往。
“你大伯和大伯娘,还想着,听说媳妇的家里,住的是那种高档之极的别墅。他们也可以住进别墅里去。这也是一项光耀的资本。”
“哪里料得到,过了一阵子,才发现不对劲了。那个李兰啊,是一个骄傲之极的。她认为沈叠,以及你大伯,大伯娘都是穷叫花子。从来没有喊过他们爹妈。也压根不允许你大伯和大伯娘,住进她家里去。”
“一个月,就扔给你大伯和大伯娘,一千块钱的生活费,就算完事。”
“偶尔他们几个相处的时候,反而是你大伯,大伯娘,要给李兰倒茶喝。”
“李兰坐着,你大伯和你大伯娘到是站着。”
“等等,沈叠呢?他没意见?”
“他有个毛意见,他最近用李兰的钱,开了两次店。结果又输了几十万。男人没钱硬不起来。现在,李兰也不让他开店了,就跟在李兰的身边,当个小秘书。”
沈夜听得目瞪口呆。
当时沈叠与温秀婷离婚,再与这个年纪大他快十岁的李兰结婚,就感觉沈叠这段婚姻,未必能多幸福。却万万没有想到,会发展到这个地步。不过,这事终究是沈叠的家事。
而且,现在网上不是流行一句话吗:“自己约的炮,含着泪也要打完。”
沈叠现在,也是同理。
当然,如果沈叠能硬气一回,离婚也是很容易的事,一切,就看沈叠自己了。
……
过了十来分钟的样子,包厢的门被打了开来。
沈叠推开了门,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而穿着一件不算多厚的貂皮大衣,带着淡淡的香奈儿香水气息,化着淡妆,气势盛然,长相一般的李兰,就这样的走进了包厢当中。现在的时间点已经到了十一月份,如果放在北方,或者长江流域,这个时节已经相当冷了。
但在两广地带,现在的温度还高得很。
这个时节穿貂皮大衣,只能用装逼来形容。
但是,不得不承认,这个逼装得虽然生硬,但还是颇高档的。
因为,一件最普通的貂皮大衣,最少也要万吧块。好一点的貂皮大衣,更是几万块。
接着,沈叠拉了一张椅子,李兰这才施施然的坐下。
她这一番老佛爷的作派,令在场的沈家人,都不由的大开眼界。
李兰轻轻的抚摩着她手中那一颗硕大的钻戒:“哦,大家都来了,那就开始吃饭吧。”
按理来讲,她只是年轻一辈的媳妇。
这里,应当是长辈说开始吃饭。
但是,李兰哪里把沈家这些穷亲戚,给放在眼中。虽然听说,沈家长一辈的老二沈家平的儿子沈夜,有些小出息,开了一个小餐厅,一个月可以赚个几万。但是,李兰可是上千万的身家。哪里把这样的小生意,放在眼中。
这下子,把沈家平,沈国平,大姑沈晓红,二姑沈晓芬这些人都给气乐了。他们拿着眼睛看向大哥沈保平。发现沈保平面色虽然也有些难看,但是却没有站出来。没法啊,沈保平硬不起来,现在的沈保平一家,李兰简直是老佛爷一般。
最后,还是沈夜的老豆沈家平,无奈的打圆场:“好了,我们沈家的人也已经到齐了,大家围起来,坐成三桌。”
听得了沈家平这么一说,沈家的人终于动了起来,一个个的围成桌子,坐了起来。
当然,没有人会想坐在李兰的身旁。
……
沈夜没有去参加沈叠,李兰的婚礼,这到是第一次见李兰这个人。第一印象就非常的不好。所以,自然懒得招呼李兰,坐在旁边,给自己倒了一杯啤酒,夹了一个酱鸭子腿,准备开吃。
正在此时,李兰端着一杯酒走向沈夜:“你是沈叠的堂弟沈夜对吧,听说你开了一家小餐饮店。”
沈夜抬了抬眼:“是啊,我就开一间小小的餐饮店,比不得大姐你的大门大户,大家大业。”
李兰说话的态度不好,沈夜的态度自然不会好到哪儿去。
李兰的眼神一冷,心中已经涌起了不高兴,这么一个穷亲戚,也敢和自己这样说话,她深吸了一口气:“听说,沈叠的前妻温秀婷,还在你的小餐饮店当中当服务生。我非常不想看到温秀婷这个人。现在,你和我也算是亲戚,你和温秀婷只能算陌生人。把温秀婷开除了。”
沈夜也不由的笑乐了,夹了一筷子的酱鸭,慢慢的啃着,啃完了之后,才用奇怪的目光看向李兰:“这位大姐,你谁啊?你是沈叠的妻子不假。但是别在我这里装大尾巴狼,你叫我开除谁?就开除谁?简直是可笑。新嫂子,你还是老老实实的坐到你自己的位置上去吧。”
李兰啪的一声,直接的一巴掌拍在了桌子上面,震得酒杯也抖了抖:“我是谁?呵呵,我李兰在n县这一亩三分地,也算是颇有些地位,颇有些关系。无论是工商,还是卫生局,都有我的亲戚。我给你好好的说话,叫你开除温秀婷,你不听。”
“你是想你白银海滩开的那家小餐饮店,天天被检查卫生?你小门小户的,惹不起我的。”李兰冷笑了一声。
沈夜的眼神也转为锋利:“你是在威胁我了?”
这时候,把正义之眼扫过了李兰。
“李兰,女性,商人,有些关系。做过一些黑心生意,比如卖假货,劣质家具,劣质床单。罪恶值,一点一。”
看样子,卖假货,只要不是和吃的有关,罪恶值的定义不高。
如果卖假货吃死人,估计又是另外一种定义。
(第一更,晚上还有两更。)
第三十二章 杨元庆()
正在此时,门被推了开来。
一个四十岁左右,戴着金丝眼镜,身材瘦削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
在他身后,跟着几个漂亮的服务生,前面的一个服务生手中捧着酒和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