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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挂断,史丹凤站在原地愣了神。先前她以为弟弟纯粹只是疯,可是听了方才的一席话,她隐隐约约的感觉不对劲。被史高飞明确称为“鸭子”的人,只有丁丁一个。至于丁丁的阿爸,自己也是见过的,一个花红柳绿的小老头。叫什么名字来着?一时想不起了。
史丹凤越是思索,越感觉弟弟话里有话,并非完全的疯。心中忽然一凛,她狠狠的一攥手机,心想莫非真是丁老头绑走了无心?丁老头据说是个有邪本事的,难道他看出了无心的来历?利令智昏,有人敢偷猎东北虎,有人敢偷猎大熊猫,自然也会有人敢偷猎无心——和东北虎大熊猫相比,无心显然是更为奇妙稀罕的存在。
史丹凤越想越真,心慌意乱的稳不住了。慢慢的坐到床边,她闭上眼睛做了几个深呼吸,随即把眼一睁,她很意外的看到了水淋淋的小猫。
小猫耸着肩膀,细细的小胳膊紧缩着贴在身体两侧。大睁着眼睛望向史丹凤,他小声问道:“姐姐,无心是谁?”
史丹凤顶着一头冷汗,语无伦次的答道:“他……他和你一样,你是小男孩,他是大男孩。”
小猫穿着一双塑料大拖鞋,十个脚趾头一起蜷着:“和我一样?”
史丹凤皱着眉毛翘了嘴角,又像哭又像笑:“和你一模一样的,可是他上个月丢了……阿姨刚刚得到了一点新消息,明天要去云南找他,你……阿姨带你一起走,好不好?”
小猫变成了一只六神无主的小白条鸡,微微张着小嘴,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冷不丁的向前踉跄了一步,他紧接着做了回答:“好,我和阿姨一起走,去云南。”
史丹凤看他踉跄得奇怪,像是被一只手从背后推了一把似的,是猝不及防的向前一仆。起身走到他面前俯□,她嗅了嗅他热气腾腾的小脑袋,嗅过之后说道:“头发怎么不用洗发水好好洗一洗?快回去,外面冷。”
她在房内穿得简单,对着小猫深深一弯腰,她专心致志的检查卫生,没有留意自己领口大开,隐隐约约的走了光。扶着小猫的肩膀正要直起腰,她忽觉胸前一凉,像是被什么东西蹭了一下似的,猛然低头去瞧,小猫的双手乖乖垂着,一双大眼睛根本就没往自己胸前瞟。
把小猫送回了水汽蒸腾的卫生间后,史丹凤自己掩着大圆领口,心想今天算是奇了怪,怎么房间里总像是多了个隐形人?
趁着小猫在洗澡,史丹凤打开电视,急急忙忙的换了一身睡衣。而在哗啦啦的水声掩护之中,光溜溜的小猫抬了头,双手合什向上拜了拜,压低声音做着口型哀求道:“琉璃哥哥不要去不要去不要去啊!我们说好了只是出来玩的,你不想继续玩了吗?再说是他先丢下我们的,我们现在为什么还要去找他?云南很远的,路上一定很辛苦,你辛苦了我的心也会苦的。”他蹙起眉头撅起小嘴,很猴急的搓着双手:“如果真的找到了他,他狼心狗肺不识好歹的,一定也不会领你的情,兴许还会以为你离不得他。哎呀想一想我都要气死了。”
一具修长的人形影子悬在了他的面前,灯光透过人形,地面居然显出了几不可见的淡淡阴影。人形的一切都太清晰太真切了,最锐利的阴阳眼也不能立刻分辨出他是真实还是虚幻。居高临下的俯视了小猫,白琉璃眨了眨蓝眼睛,认认真真的一摇头:“不,他已经离开我们半年多了,我很想见到他。”
小猫逃出了热水流,先是快速的晃去了头上身上的水珠,随即伸手向上去摸白琉璃:“我陪你玩不是一样的?他天天惹你生气,我天天哄你开心。你不要我要他?琉璃哥哥,求你了,不要去找他了。外面的姐姐有一枚很值钱的大戒指,等我夜里把它偷走卖掉。你不是喜欢看人间的热闹吗?我有了钱,就可以在外面多生活一阵子了,让你看个够!”
手指穿透了白琉璃的鬼影,居然隐隐的会有触觉,像是触到了风,像是触到了水,阴凉的一下子,稍纵即逝,无法言喻。总而言之,白琉璃不再是虚无的了。凭着他的力量,也许在不久的将来,他会为自己修炼出一副不得见光的新皮囊。
小猫作为一只两百来岁的猫头鹰精,在山林之中勤修苦练,终于在二十年前开了阴阳眼,得以见了白琉璃的真面目。他对白琉璃是死心塌地的又爱戴又崇拜,然而白琉璃不领他的好情好意,一根筋的只和无心纠缠。猫头鹰本来是个没脾气的妖精,起初作为一名旁观者,还不敢多言多语;及至在山中住得久了,他渐渐的大了胆子,再听到无心对白琉璃出言不逊,便义愤填膺的想要拔刀相助。在无心和白琉璃之间坚持不懈的挑拨离间了二十年,他终于在去年取得了一点小成绩——无心揪着他的羽毛将他毒打了一顿之后,气冲冲的自己下山了。
对于无心这根眼中钉,猫头鹰拔得委实不易,所以万万不想让白琉璃轻轻巧巧的再把钉子扎回原位。眨巴着一双泪光晶莹的大眼睛,他尿急似的夹着两条细腿扭来扭去,自认为已经可爱到爆,白琉璃只要稍有人性,就必定败在自己这一双勾魂摄魄的大眼睛前。
然而白琉璃只是静静的看着他扭,看到最后回头穿透了卫生间的薄墙,他向房内一瞟,随即一边转向小猫,一边歪着脑袋一垂眼帘,自言自语似的微笑说道:“很奇怪,总是会有漂亮女人喜欢他,不知道他这次会不会给我谈一场比较好看的恋爱。”
小猫快要哭了:“白琉璃,你听我的话嘛!”
白琉璃莫名其妙的看了他一眼,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听一只妖精的话。
因为小猫仿佛是陷在了卫生间里,所以史丹凤只好亲自出马,把他揪回了房内。他太像无心了,史丹凤怜爱的用棉被裹住了他,生怕他受了冻。他小小的躺在大床正中央,成了个沮丧而又茫然的棉被卷子。
史丹凤洗漱过后,另展开一床棉被躺在了小猫身边。她对小猫本是十分好奇的,然而此刻心中存着明日远行之事,乱纷纷的没有头绪,让她也就无暇再去询问小猫的出身来历。她不说话,小猫恨透了自己,也不肯说话——早知如此,他饿死也不会去向史丹凤讨东西吃!
史丹凤沉默良久,末了大概盘算出行程眉目了,这才转身去给小猫掖了掖被子,又情不自禁的叹了一口气:“大男孩子失踪一个月了,失踪得很蹊跷,怎么想都像是遭了绑架。阿姨一看到你,就想起了他。别的我也不奢望了,只盼着他在受苦遭罪的时候,也能有人可怜可怜他。”
小猫瞄着她手上的钻戒,想偷,又不大敢。真希望史丹凤口中的无心不是他的眼中钉无心,可是对方名叫无心,又和他相貌相似,并且是个大男孩子——这不是他的眼中钉又能是谁?
如此过了一夜,到了翌日上午,史丹凤先到附近的火车票售票点订了两张去昆明的火车票,然后领着小猫出了门,给小猫买了一身合体的新衣裤。得把小猫带着,她想,小猫跟了自己,至少在吃住两方面是有了着落。再说她也舍不得离开小猫,如果当真是找不回无心了,她自己暗暗思忖着,收养了小猫做儿子也不错。
下午她带着小猫上了火车,惶惶然的一路南下。与此同时,史高飞一无所获的退出荒山野林,正坐在一处集市的小摊子上连吃带喝。在骨神的引领下,他昨夜在山中漫无目的的转了整整一夜,几次三番的险些坠崖。本来他就觉得骨神这只鬼有点不靠谱,经过了昨夜的探险,他越发的不想再理睬对方了。
吃饱喝足之后,他摇晃着大个子给自己找了一家小旅店安身。再不睡觉就要支撑不住了,他躺在一张满是臭虫的硬板床上,一闭眼便沉入了睡眠之中。
第二天他没能起床,一身的骨骼像是全脱了节,两只大脚丫子高高的架在床头上,脚底遍布着干瘪瘪的血泡,还是前一夜彻夜奔波的恶果。挣扎着出门买了竹筒饭填饱了肚皮,他坐在床上长吁短叹。从书包里掏出无心的旧汗衫,他把汗衫铺在了枕头上。枕着枕头闭了眼睛,他想儿子,都快要想死了。
旅店老板生了一大串泥猴似的小儿女,小动物似的在旅店外面摸爬滚打。史高飞听着小崽子们的嬉笑怒骂,听得他二十五岁的年纪骤然老成了五十二。抬起脏兮兮的粗糙手背一抹眼睛,他想老板的儿女要是丢了,老板还可以和老板娘再生养,反正天下全是他们的同类;自己却是不一样,在整个地球上,自己只有一个宝宝。
他仰面朝天的瘫在床上,开始流着眼泪抽抽搭搭。他想自己已经很久都没有给宝宝买过东西吃,买过衣服穿了。
第三天,史高飞下了床,感觉胳膊腿儿又归自己所有了,便筹划着再次进山。据骨神说,关押儿子的监狱其实并不算十分偏远,只是位置刁钻,让人不能轻易找到。
然而在他出发之前,他接到了史丹凤的电话。史丹凤一手拿着手机,一手拽着小猫,肩膀上挎着旅行包,腕子上吊着个塑料袋,袋子里还装着两盒方便面以及小猫喝剩下的半瓶雪碧。站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她高声大嗓的叫道:“小飞!我到昆明了,马上去昭通。你现在人在昭通的哪里?千万别走,乖乖等着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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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人'VIP'
丁思汉站在阴霾的天空下,挂断了手中的卫星电话。先前的丁思汉一直是个大忙人,在东南亚一带颇有名气,周游列国似的四处弄钱。弄了钱去养昆明的败家子,好个败家子,怎么养都像是要养不起,于是丁思汉快忙死了。
先前的丁思汉,如今已经成了他心底的一抹阴影。新的丁思汉并不见钱眼开,更不会为了个败家子无原则的卖命。将找上门来的生意一一推掉,他向后一抬手,把卫星电话准确无误的扔进了保镖手中。
双手十指贴着头皮,缓缓向后梳通了茂密的短发。十几岁的灵魂,几十岁的身体,他时常有些接受不了自己的老态。房内骤然传出一声惊叫,是保镖的大嗓门。片刻之后,人高马大的保镖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