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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锭纹银就这样摔在地上,沾了一身灰。
忽的一人从旁扑了过来,却不是抢这银钱,而是抢过尸体便跑。
林殊拔腿便追了上去,那人自己也是个半死不活的,深深浅浅没跑几脚就摔了,尸体摔在一旁。吃力的坐起来,不过也是个半大少年,脸上脏的五官都辨不出来了,却能感受到他有若实质的恐惧。
林殊这才惊醒。自己在做什么?自己要做什么?自己能做什么?
——这也不过是个灾民。
和那死去的孩子一样。一样是个灾民!
早有野狗扑上去撕咬那具尸体,那少年见林殊没有动作,吃力的爬起来,踹走野狗,犹自抱着残缺的尸体走了,血肉拖了一地。林殊默然无语。
李修一凑上前低声问:“还去找那些玩意儿吗?”
林殊过了好久才摇摇头,也不开口,径直朝着来时的路默默返回。李修一跟上去。
那枚纹银躺在泥地上,不复他日珍贵。
林殊回了余庆住处,把自己关在屋里不出来。整整一天滴米未沾。
傍晚李修一见林殊还没有出来的意思,让厨房备了些清淡之物,直接让云泥破门。又嘱咐别让其他人靠近,自己端着托盘走了进去。
一眼便见那呆瓜坐在书桌前,眼睛也没有焦距,不知道看着哪里。
李修一丝毫不怀疑这死脑筋的人就这样坐了一天一夜。
将托盘放在桌上,李修一俯下身子,伸手在林殊面前晃晃:“喂,好歹吃点东西,你要饿死了我可怎么给你家秋心交代。”林殊恍恍神,眼神慢慢找回焦距,像才看到李修一,又顺着李修一的手看向那托盘。
那是个连年有余的剔红托盘,雕着莲花鲤鱼的精致图样,几朵莲花中心处,搁着几个秋葵绿的碗碟,大小正好嵌在该是莲蓬的地方,真真是巧夺天工,那几个碗碟虽无什花色,但色泽明艳却又不轻浮,轮廓明晰而又不尖锐,让人看起来也心生喜爱。碗碟里是一碗粥,几碟酸菜萝卜之类。虽则如此,那粥里的米,粥里的蛋花,说不得又是怎么样的不简单,那酸菜那萝卜,指不定又是怎么样的花样道道加工而来。
以前林殊都觉得这些是理所当然。
然而现在那脸色就像看见了世界上最致命的毒药。
也知道,贵贱有别,没傻到认为百姓吃不起菜可以吃肉,却没有想过,这个简简单单的“别”字,竟是如此残酷……一字万命……
也知道,万里县受灾严重,百姓流离失所,殒命者上千上万,却没有想过,这个轻飘飘的数字,竟是如此沉重,每一个数,都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
也知道,官员们中饱私囊,洪水甚至受到期待,因为它代表着朝廷又要拨钱下来,却没有想过,这些亮光闪闪的银钱背后竟全是深深的血垢……和着泪粘在手上洗都洗不掉……
林殊动了动唇,声音嘶哑:“你拿走吧,我没胃口。”
李修一回身关上门:“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径自回到桌边坐下:“这次上面派人来就是要好好治一治水。”言下之意,怕不止治水,还有治人。
林殊虽纯,却也不蠢,他讶异的看向李修一。正要询问,李修一却抢先道:“你先把东西吃了吧。”说罢将碗筷拿出来塞进他手里。林殊无奈,几口吃完。抹抹嘴,却又继续陷入了沉默。良久才道:“你是故意的吧,是谢大人让你这么做的?”
李修一深望进林殊眼底,这人剑眉星目,形容俊朗,平时却带三分呆气。如今这呆气就像花萼,一一成熟凋垂,露出了里面未被人知的锐利和决绝。
李修一看着他的眼,一改往日的嬉皮笑脸,一字一顿道:“和谢西风无关,我自己想让你知道。”
“为什么?”
“因为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你去送死。”
“可是我父亲……”
把碗碟收回托盘上,李修一道:“那就要看你的能为了。”
眼前熟悉之人,真话几何?真心几何?
相对默然。
作者有话要说:
洗都洗不掉。。。莫名其妙的就开始脑补麦克白夫人洗手的样子。。。等有空好想开个西方宫廷的文嘿嘿。
刚开学稍微多事就隔了一个月没更,虽然没什么人看还是觉得挺不好的。十一假期怎么着也会把这文更完,本来也写不长,估摸着十万字左右吧。【刚上手觉得十万字也写的很吃力啊喂
第10章 第九章
使人成长的不是岁月,而是岁月里那些经历。
如果遇见刻骨铭心之事,人,可以一夜成熟。
仿若一场风雨之后,所有花苞刹那绽放,将艳绝挥霍到极致。
可又有谁知道,这绽放背后,究竟是喜悦,还是无奈?
林献寒窗苦读三十年,从一个小门小户的小家子,变成县里第一个举人大老爷,又蝇营狗苟二十年,从一个从七品的小吏,爬到正四品的道台位置,那些辛酸和付出,那种无可依傍的凄楚,不是一步步苦过来的人,根本无法理解。豪门旧族嘲笑他穷酸,旧日亲友责怪他忘本,他又有何办法!他不过是个光杆道台罢了!难道胳膊还拧得过大腿么。
可这些嘲笑指责又只能生生受着,还不是打掉牙往肚里咽,胳膊折了往袖里藏。
这次治水都是他全程陪同上面来的戚大人,难道没有自己的小九九么,这戚奉中可是戚家人,就算是个草包,那也是妆花锦裹的草包!若能和京城的人搭上线,纵使自己没得到好,至少也能给儿子创造机会。这也是他故意引导儿子和沈家小子交好的缘故。
他最近却觉得自己儿子变了。
如封存已久的宝剑,忽的一声清吟,便出了鞘,开了锋,气贯长虹。可具体有说不出哪里变了,明明仍是跟在自己身后应酬周旋,寒暄委蛇。可偏偏就觉得不一样了。
然而他可没心绪来关心儿子那些少年烦恼,他有更重要的事。
这日戚大人约他说是共商大事。
他不看好戚奉中,这人纯粹是个下半身色胚,除了玩女人玩小倌干不成什么事。
但他偏偏姓戚。
林道台匆匆走过垂花门,绕过插屏,走向戚奉中书房,正要打起帘子却是里面先把帘子掀了开来,出来个伶俐清秀的少年,柔情绰态扶风摆柳,一看便知是靠屁股吃饭的货,这少年请个安退了出去。林道台不禁摇了摇头,若不是那谢西风油盐不进不声不响,他怎么沦落在这色胚身边鞍前马后。
林道台进去和戚奉中寒暄几句,戚奉中遣退下人,凑进林献道:“我想这山南能和我共进退也就你林大人了。”林献心中咯噔一声顿感不妙,面上却露出诚惶诚恐不胜荣幸的表情,戚奉中满意到:“兹事体大,关系到宫中,我给你说了也不懂,我就给你提一件事,这谢西风怕不是表面这么简单。搞不好,我们都得交代在他手头!”
林献面色微动,心知自己是没有退路了,便道:“还请戚大人明言。”
戚奉中道:“这谢西风一应治水赈灾事物都不参与,虽然没法接触到我们的谋划,可也把自己的责任推了个干干净净。你知道,谢西风可是大皇子一党的人,我呢,可是正正宗宗的戚家人。”不说自己是二皇子党,却强调是戚家人。
林献惊讶:“戚大人的意思是……”
戚奉中低声道:“这抢险抢灾,哪能没有危险呢……谢大人是个好官,合该留名青史……”说罢把头往后仰,靠在椅背上,饶有深意的盯着林献。
林献背上的冷汗瞬间冒了出来,心里万千思绪乱成一团。他低头想了想,良久道:“戚大人说得是。”
不是他不想拒绝,一是这戚奉中连谢西风都敢动手,何况自己一个道台,和他死磕只有翘辫子的份,二是上面拨下来的银子虽则戚奉中占了大头,自己收的也不在少数,已经和戚奉中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了。三则谢西风这人实在是不可捉摸,相比之下戚奉中这色胚好把握得多……
不过林献也是个成了精的,虽然同意了这事,也给自己想方设法留有余地。他道:“此事但凭戚大人安排!”
那戚奉中早就想对谢西风出手了,想他一个戚家远亲,能混到今天这个位置,靠的是什么!不过一个狠字!这谢西风本是弘党人,又和自己不对盘,自己这一趟的所作所为也不知他掌握了多少,不管怎样,他一日活着,自己便一日不得安心!何况这谢西风一死,自己也算帮戚封除了个劲敌,颇算大功一件。难道这小小余庆县,不是尽在自己掌控之中?杀个把人还不是分分钟的事。
不过,还有一个原因……
小林公子曾来拜访他。这小林公子倒不似他爹那般古板,很是懂事,那日……
林殊道:“小侄心中对戚大人仰慕已久,听说戚大人也是个惜花之人,我前日得了些好物,不敢私藏,忍不住请戚大人一同分享。”
林殊拍拍手,一个小厮托着一个剔红香合进来放在桌上,林殊促狭笑道:“小侄得了些极品香料,可真真是风月之宝……”
戚奉中了然一笑,他以前怎没发现这小林大人竟是如此识趣之人。
作为一个资深色胚,戚奉中自然对那些助兴妙物了若指掌。人生得意须尽欢呢!这些小物件之重要程度不输一个美人。说起美人,戚奉中还有点愤愤,当初他寻香去访聿河第一,那人竟然拒绝了他!也不知这“春归此处”是何背景,如此胆大。
林殊凑近低声道:“这香是我一个朋友调出来的,特别好用,只是有一点,这香须得我那朋友亲自来,才能把这度掌握的刚刚好……”
刚刚好,自然就是既尽兴,又留有余韵,回味无穷。
于是傍晚李修一就大摇大摆的进了戚奉中的寝室。
戚奉中一推看寝门,便见一个玉人站在香几边,那人着一身素绫薄衫,背脊挺直,皮肤光洁,乌发如鸦。听见开门声,转头看过来。
戚奉中瞬间觉得自己心跳加快。
那是如何令人惊艳的一双眼!灿若晨星,亮若明珠,仿若秋水横波,琉璃乍碎。只觉这天地所有的光彩瞬间黯然失色。
那人看他一眼,无声无息,一副俗物未曾入眼的缥缈淡然,继续转过身。左手扶炉,右手执箸,动作未顿。一举一动无比高洁出尘,优雅淡然。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