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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个老板叫顾晟
昨夜下了一场雪,满世界变成了白色。一大清早,天上还没亮,只是地上的雪白玉似的,还没有车辆碾过,又亮堂又漂亮。
早上五点半,天还是黑的,顾晟便起了床,到厨房里准备配料,拉面,熬汤,切牛肉。顾晟今年三十一岁,两年前刚从特种兵部队退役,拿了那十几万的遣散费回到家乡,转了一圈,却发现除了玩枪,自己根本什么也不会。
没办法,只好回老家卖拉面。
顾晟人做生意实在,量足肉又多,渐渐吸引了不少回头客,人多了自然就忙起来了。每天早上,熬汤头,煮肉,准备配料什么的琐事便也越来越多。顾晟也想着雇个员工来帮忙,可惜不知怎的,无论雇了谁来,都是做满一个月就辞职。他自认为价格公道,也没剥削员工,实在不明白,那些个应聘的人怎么就呆不下去呢。
好不容易忙了一圈儿,顾晟看街上渐渐有了行人,就下了楼将店面打开。下过雪的天总是特别冷,只是顾晟向来身体好,倒也没什么感觉,他想了想,从屋里拿了把扫帚来,将台阶上的雪清扫干净。
顾晟个高劲儿大,扫雪的力气也大,胳膊震了几下,雪便呼呼地落在台阶两边。他随手往下扫着,突然感到一种柔软的触感,可惜扫帚已经挥了出去。
那一团白毛便被他掀到了天上,发出“嗷呜”一声哀嚎,在地上滚了一圈儿,又不动了。
顾晟吓了一跳,低下头仔细打量,只见雪地里趴着一只巴掌大的白毛小狗,瑟瑟发抖,它毛色雪白,又沾了雪花,趴在雪地里,几乎很难用肉眼辨认。看那样子,是在他家门口的台阶上趴了一晚上。
“这样都冻不死,算你命大。”顾晟咧嘴笑了笑,发现这小狗慢悠悠睁开了眼睛,嘴里小声呜咽着,伸出红色的小舌在他手指上一舔一舔。小狗看样子是想要站起来,可是四肢抖了抖,哆嗦了两下,却又趴下了,看样子是冻僵了。
顾晟看小家伙挺可怜,拎着它的脖子,塞进了自己的裤兜里。顾晟当兵习惯了,穿的裤子大多是迷彩服,正巧有个大兜可以把小东西放进去,倒也不闲挤。
小狗在他的裤兜里发出一声呻吟,过了一会儿,像是暖和过来,开始不安分地扭来扭去,笨手笨脚地把两只前爪搭在顾晟的裤兜外面,探出了脑袋,两只耳朵支愣着,一抖一抖地。
“不嫌冷的慌。”顾晟笑骂了一声,倒也没理会,看外面来了顾客,便开始招呼客人,下面,上菜。
这样一忙起来,他便把兜里的小东西忘掉了,只顾着做生意,外面的客人越来越多,小小的面馆渐渐人声鼎沸起来。顾晟抽空瞅了一眼,发现小狗已经安安稳稳地趴在他口袋里,连头都不往外探了。
他想着,这大概是怕生吧。
忙了一早上,到了九点半多,店里便没了客人,顾晟把小狗拎出来,拿了点切碎的熟牛肉洒在桌子上喂它。
小狗站在桌子上,因为桌上的油腻而打了个滑,呆头呆脑的样子惹地顾晟哈哈大笑。小家伙牙没太长齐,以前没吃过这么硬的东西,绕着碎牛肉打了半天的转,最后伸出小舌头慢慢用唾液舔软了才吃了下去。
看小狗吃得差不多了,顾晟便把它放在手上玩耍,巴掌大小的毛团,被他从左手丢到右手,又从右手丢回左手。顾晟开面馆生活无聊得紧,好不容易得了个乐子,玩得欢乐,只苦了手中的小东西,抱着尾巴被欺负的嗷呜嗷呜乱叫,眼睛泪汪汪地,越发让人想欺负。
玩了一会儿,顾晟把小东西放回桌子上,仔细端详,突然觉得奇怪,喃喃道:“这嘴巴怎么这么尖啊。”他拎着小东西跑到楼上去到网上一查,才恍然大悟,“嘿,原来不是个狗崽子,是个狐狸崽子啊。”
正说着,顾晟感到指尖被什么尖尖的东西一磨,低头一看,那毛团竟然用它那没长齐的牙在啃自己的手指头,奈何牙口太差,根本咬不动。
“啧啧,咋了,刚吃完又饿了。来咱们再运动运动,消消食,我就给你吃下一顿。”顾晟所说的运动,当然就是他拿了它当球抛,小狐狸像是听得懂顾晟的话,顺着他的膝盖窜到地上,蓬松地大尾巴在它身后一颠一颠,消失在了墙缝里。
顾晟轻叹一口气,拿了暖瓶倒了一杯水,说了一句,“还是出来吧,那里面有老鼠。”
随后,一声极其细小的吱吱声传来,小狐狸发出细不可闻的惨叫声,抱着尾巴从里面窜了出来,跐溜窜到了顾晟的膝盖上。顾晟把它拎起来端详。
呦~尾巴毛被咬秃了一块。
黑毛老鼠从窝里窜出来,朝着小狐狸吱吱地叫着:“你个连人形都没修成的小狐狸竟然敢来抢老子的地盘?小心老子把你和那个傻大个一起吃了。”
小狐狸站在顾晟的膝盖上,知道那老鼠不敢过来,于是嗷呜嗷呜的回嘴:“若不是我应天劫被劈了,能让你欺负?臭老鼠精!你等着,等我能变人形了,一定找道士来收了你。不对,我自己也能收了你!”
“哼,到时候,谁收谁还不一定呢!”黑毛老鼠哼哼唧唧了几声,看顾晟饶有兴趣地看着两只动物的互动,生怕这人类临时起意,端了他收拾好了的小窝,乖乖退了回去。
小狐狸看老鼠走了,蹦跶地更欢了,一口气爬上顾晟的肩头,刚想继续叫嚣,就被他一巴掌攥到了手里。
“厨房里面呆着去,要来人了。”顾晟今天得了这么个小玩物解闷,心情不错,把小狐狸扔进厨房,哼着歌儿开始擦桌子扫地,顺手把拖把靠在墙缝边儿上,摆明了警告那老鼠,不要在有人的时候出来。
那老鼠精在这地方呆了五六年,从未见过这么好说话的户主,因此乖乖窝在洞里,就算是客人不小心掉了的牛肉渣,也没见他出来捡过。
锦白是一只天蚀狐,确切的说是有四分之一媚狐族血统的天蚀狐。所以他长得比一般的狐狸漂亮些,毛皮亮一些,媚术学得快一些。在他很小很小,还没办法变成人形的时候,他爹娘就说,锦白长大了一定是个妖孽一样祸害众生的狐狸。
所以锦白也一直以为自己以后无论是找一只雄性还是一只雌性,都一定会对自己死心塌地,会被臣服于自己的大尾巴之下。
可是,当有一天,他同父异母的弟弟锦红,那只有四分之一火狐族血统,小名呆毛的笨狐狸,竟然勾搭到了天上一位不得了的上仙以后,一切都变了样子。
确切的说,是整个狐族的审美都不一样了。大家开始崇尚呆毛那样的气质,说那才是浑然天成的魅惑,才是媚术的最高境界。就像是锦白最无法理解的善变的人类一样,整个狐族,不对,应该说是整个妖族的审美一下子变了模样。大家开始喜欢看起来笨笨地,气质空灵,眼神清澈的生物。就像是近些年人类追求以瘦为美一样,狐族最近兴起的流行趋势是自然美。
这样一来,锦白这种媚术无双的行家反而成了最不受欢迎的类型。
呆毛明明是个连最基本的勾魂术都学不会的废柴!为什么,一夜之间成了媚术的最高境界呢?
锦白无法理解这样可怕的转变,在经历了父母的冷落(不给他买漂亮衣服了),同学的冷嘲(嘲笑他把尾巴毛梳得太亮了),弟弟的冷漠(其实是被某位上仙带走了),锦白做出了重大决定。那就是——离家出走!
在这个没人关心他,没有人在乎他,没有人懂得他的美的世界生活,对于锦白来说,是多么生不如死的一件事啊!所以,已经有九百多年道行的锦白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偷偷离开了狐族的聚居地,决定到人类的世界去看一看。
可是,锦白最大的错误,就是他忘记了看日历,如果他看了日历,他绝对不会在那时候离开自己家族!他忘了,再过几天就是他应天劫的日子。
当第一道闪电劈向锦白的时候,他还正在纳闷,为什么天上的乌云无论他走到哪里,都会跟到哪里。他甚至想到了,或许是哪家的龙王中意他了,直到第二道、第三道雷劈下来的时候,锦白才终于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样的情况下,他当然渡不了天劫,还因此损耗了七百多年的功力,整只狐狸都缩水成了小小的一点。那么小的一只狐狸,根本不会使用媚术,还要躲避山林里的猛兽和猛禽。
鉴于对于弱小的锦白,山林实在太危险了,他决定下山到人类聚居的地方,或许可以找到愿意收养他的人。
就这样,锦白出现在了顾家拉面馆的门口。
变成了……顾晟的……玩具……
作者有话要说:新坑新坑~~希望大家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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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只狐狸叫锦白
顾晟不是个坏人,但是也绝不是个好人。当了那么多年的兵,开过枪,杀过人,鬼门关也走过几遭,到现在还能好好地呆在家乡,开一家面馆,其中必定有些过人之处。而顾晟最厉害的大概就是神经大条。
比如,他早就看出面馆里住着的那只老鼠不一般,他刚来的时候,正好赶上那老鼠老婆死了,他亲眼瞅着,那老鼠一边哭一边把自己老婆的尸体拖到面馆门前的那棵树前,刨了个坑,把那母老鼠埋了,身边跟了一溜儿的小老鼠,吱吱地嚎着,时不时地还做出一个类似于磕头的动作,那副模样,乍一看倒是挺滑稽。
见过哭丧的,你见过老鼠哭丧的吗?顾晟大咧咧地在心里感叹,这年头,咋老鼠的智商都这么高了。
再比如,他家隔壁那间空屋,听说是原来住着对夫妻,有个七岁大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