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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修把手头的单子加班加点地完成了,这个周末阿彻终于可以睡个懒觉。这天早上睡到自然醒,睁开眼就看见秦修的脸,狗青年望着美人低垂的脸,迷糊地傻笑了一下。
“沈彻?”秦修俯身下来拍他的脸,“别傻笑了,你昨晚洗澡了吗?!”
阿彻终于被拍醒了,抓着一头卷毛和狗耳朵撑起来:“洗了啊,我都洗完才上沙发的……”说到这里猛然怔住,捂着喉咙低下头惊讶地看着自己的身体。
“那你为什么没有变成卷二?”秦修也上下打量他,眼睛随即一亮,“沈彻,你完成人化术了?”
我靠真的假的?!阿彻也激动起来,他确信自己半夜没有趴起来冲过热水澡。虽然他人形化的时间越来越长,从黄金湖回来后已经有一天快十六个小时了,但照理经过一晚上这个时候也已经变回金毛了,难道真的一夜之间就完成了人化术?!
狗耳朵耸了耸,阿彻心想可是耳朵还在啊……
同时想到什么,两人对视一眼,阿彻连忙翻了个身扭头看向身后——
毛茸茸的大尾巴从沙滩裤的裤管里刺溜露出来。
两个人一个露出了遗憾的表情,一个露出了放心的表情……
阿彻瞪着一副放心脸的秦修,什么心态?!
并没有完成人化术,但变身的时长的确在大幅度延长,从一开始的十六小时,变成二十四小时,一个月后,阿彻已经可以连续三天保持人形了,又一个月后,两人重回纳西湖将冲洗好的照片拿给子丑,这时阿彻的人化时间赫然达到了一个礼拜。
阿彻深觉这都仰赖犬神大人的庇佑,便将贺兰老师让凯大手带给他的那尊犬神木雕像摆在客厅的电视柜上,秦修出来看见自家客厅里供着个狗神,表情别提多难看了。
阿彻出去买早餐,不放心地探头进来:“那是犬神大人,很灵的,你可千万别对他不敬啊!”
秦修白他一眼,目视卷毛青年关门离去,掰开易拉罐,边喝牛奶边走到电视柜前,盯着那尊狗头人身的雕像看了许久:
“咳,你们的事情我也不是很了解,我们这边的神反正都不是很靠谱,不过听说你很灵,让那家伙尽快完成人化术这个我不反对,不过尾巴就算了,怎么说那也算是你们灵狗族的象征,是吧。”
犬神大人一脸肃穆,秦修仿佛与对方达成共识一般“嗯”了一声点点头,然后把那罐牛奶放在了犬神的木雕前。
。
秦修的作品越来越多地登上《伟大遗产》和其它同类杂志,偶尔希金斯大师会亲自打电话过来要他拍这拍那,而这一次的目的地又换在了尼泊尔,秦修的任务是拍摄尼泊尔的风土人情。
阿彻翻看着地图,尼泊尔……世界最高峰的登顶路线也在这个国家境内。
“要不我们拍完风土人情就去拍蓑羽鹤吧。”阿彻放下地图道。
秦修拉开冰柜门,回头看着他。阿彻不等秦修开口,看他那表情就知道这家伙心动了。
与去尼泊尔拍摄的经费相比,攀登世界最高峰更是一笔了不得的开支,除了昂贵的登山器材和氧气瓶,还必须联系靠谱的登山队,有经验的登山队和当地的夏尔巴人长期合作,会帮助新加入的队员进行适应性训练,不过问题也来了,最好的登山队一般不会接收毫无登山经验的人,也就是说,有钱还不一定搞得定。
登山队方面秦修说自己会想办法,阿彻这段时间也在为此进行大量的体能训练,每天早晚坚持跑步三公里。
秦修嘛,除了体能训练,还必须接受另一项训练……
“……啊嚏!啊嚏!沈彻,火怎么打不燃了?!”洗手间里传来北极熊牙齿打战的声音。
“哦,忘了跟你说了,我把热水器的电池取了。”阿彻在外面津津有味地看着记录频道的登山特辑。
“你吃饱了撑的?快装上去,冷死我了!啊嚏!”
“这都把你冷死了,你看珠穆朗玛的纪录片都得感冒吧?”
秦修没说话了,隔了一会儿阿彻听见哗啦从浴缸里跨出来的动静,又隔了一会儿……
“沈彻!!你什么时候把浴霸拆掉的?!”
“不客气,这点小事难不倒我。”狗青年吃着薯片甩着大尾巴。
“你死定了你知道吗?!”北极熊在浴室里喷嚏连天的咆哮着。
到八月底,阿彻进行体能训练已经一个月了,秦修除了每天洗冷水澡,跑步,还每天坚持做仰卧起坐,然后动不动就光着上半身亮着六块腹肌在他眼前走来走去,阿彻看了就碍眼,也开始每晚偷偷练仰卧起坐。
秦修还真的联系好登山队了,登山队领队名叫希文卡特,有六次登顶珠峰的记录,在他手下成功登顶珠穆朗玛的队员超过一百人。阿彻纳闷秦修是怎么说服对方的,不过估计也能猜出个十之*。不管怎样,他们还是带着各自的六块腹肌往尼泊尔进发了。
在加德满都待了半个月,拍尽了周边的寺庙佛塔,湖光山色,然后在当地准备好所需装备,租好车,两人就往喜马拉雅山出发了。
他们租的车子无法直接到达大本营,好在他们时间还很充裕,也想借此机会适应一下,便打算徒步进山,不过进山的人不少,还有不少虔诚转山的信徒,他们找了个导游,租了一匹牦牛扛行李,跟着来远足转山的人们一路前进,沿途先是古木苍郁,然后渐渐看见喜马拉雅山标志的黄棕色岩石,每走一段路累了的时候刚巧就能遇见提供茶水和歇脚处的客栈,随着海拔渐高,世界屋脊的雪白山峰们一一呈现在眼前,行走起来虽然辛苦,但是只要抬头看一眼蓝天雪山,疲乏就仿佛尘埃一般被拂去了。只是路上的同行者越来越少,最后只剩下精瘦的夏尔巴人挑夫哼着歌穿行在山道间。好几天的徒步行走后,终于眺望见莽莽的白色冰川迤逦在眼前。
他们终于抵达珠穆朗玛,大本营在冰川下方一片开阔地上,海拔五千多米,大大小小的帐篷星罗棋布,汇聚了来自世界各地好几只登山队和一些散客,十分热闹。这一次来参加登顶的队员总人数目测超过三十人,他和秦修在迷彩色的军用大帐篷里见到了队长希文卡特。
卡特队长手握无线电通话器,正和现出发去先头营地做准备的夏尔巴人向导们通话,见他们进来,才将通话器交给副手,礼貌地笑着上前。卡特队长是个四十多岁的美国佬,虽然身高和秦修相当,但以美国人的体格来看他不算大块头,是非常适合登山的体魄。阿彻听秦修跟卡特队长说起自己曾有过攀登长白山的经验,在心里直擦冷汗,不过亏得秦修长着一张冰山脸,卡特队长一点没怀疑他们是来鱼目混珠的。
所有物资都会先抵达大本营,登山队员们在这里集结整装待发,包括进行为期两周左右的适应性训练,但他们来得有点迟(当然是故意的),第二天一大早卡特队长率领的队伍就要开拔往海拔六千多米的先头营地了。
他们选了块平坦之地扎帐篷,阿彻扎着扎着忽然手一松,还没支撑起来的帐篷“哗啦”垮在秦修头上,把北极熊整个儿埋了进去,然后就见蓝色的帐篷里稀里哗啦扑腾了半天,秦修才恼火地钻出来,见卷毛青年正望着前方不远处一只黄色帐篷,表情很是意外:“安少爷,他也来了啊……”
秦修跟着瞧过去,黄色帐篷前一把白色塑料靠椅上坐着一名茶色头发的年轻华裔男子,穿着一件浅灰色高领毛衣,□繁复的登山护具还没脱去,却可以惬意地跷着二郎腿,男子端着一只冒着热气的马克杯,别人端的杯子不是保温杯就是不锈钢口杯,就只有这位端着一只印着花纹的马克杯,别人端着杯子不是在喝水就是在暖手,就只有这位抱着手臂,把杯子晾在一边,低头和正弯腰脱登山靴的国字脸墨镜男说着话。
秦修正觉得这两人有些眼熟,就听见沈彻嘹亮的一嗓子:“学长!!”
穿高领毛衣的男子闻声一愣,朝这边转过头来,俊美的脸上写满困惑,只看了一眼又转过了头去。
阿彻以为对方没看见,更加卖力地抬高手臂挥舞着:“学长!律师先生!是我啊!我沈彻啊!”
安嘉冕被喊得不胜其烦,什么“我沈彻啊”,你是个什么大人物不成?他懒得搭理,喝了口咖啡,就这么坐着弯下腰,开始优雅地解腿上的护具。
JASON听见人家都喊他律师先生了,有点过意不去,抬头问安鲤鱼:“你不打算理他?”
“我跟他说过让他离我远远的了,估计是忘了,让他喊,”安先生无情地道,“喊到他想起来为止。”
“律师先生!!学长!!”
这次把律师先生都放前头了,估计是把宝和脸面都压他身上了,JASON带着一副便秘的表情问安嘉冕:“那我要理他吗?”
安先生垂搭着眼皮瞄他一眼。
JASON只好也装没听见。
阿彻被搞得很郁闷,秦修全程看完笑话,起身站到他旁边幸灾乐祸道:“别喊了,人家根本就不认识你。”
“不可能,”阿彻面子绷不住,自我说服着,“肯定是没听见。”
“算了吧,你那几嗓子那边都听见了。”
阿彻回头看着心情愉悦地搭着帐篷的秦修:“人家不搭理我你怎么这么开心?”
“你不觉得比起那两人来,我待你那真是好得不得了吗?”秦修回头扫一眼他的裤子,“今天晚上……”说着手做了个捏握的动作,“懂吗?”
阿彻更郁闷了。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aile姑娘的地雷!谢谢小年姑娘的地雷!谢谢琉璃姑娘的火箭炮!
至少要在二十五点以前更新啊快快快快快!!!!
☆、第114章
第二天一大早;阿彻和秦修收拾好必要的随身物品随队出发了;别的大件装备比如水袋帐篷之类的则由牦牛托运上山。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