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秦修的表情变得很冷,心说我一点也不想知道。
斯汀大叔拿了份报纸放在秦修膝盖上,拍拍手起身:“你放心,等我把沈彻弄走,我自然会放了你。”
秦修目光冷冷地落在报纸上:“既然当初抛弃了他,现在又何必来跟我抢。”
斯汀大叔的神色黯然:“……我没有抛弃他。”
秦修冷嗤一声,低头道:“翻面。这页看完了。”
斯汀大叔走过来替他换了一面,蹲在一旁看着认真看报纸的秦修,看了老一会儿终于有点按捺不住了:“你都不问我为什么吗?”
秦修在做CROSSWORD,嘴里念念有词,根本不搭理他。
老家伙硬憋了十多分钟,HOLD不住地开了口:“我的确是个不合格的父亲,但我真没抛弃他……他出生的消息,都没有一个人告诉我……”
秦修垂首的眼神定了定,还是什么都没说。
斯汀颓然坐在篝火后。他从小就是个不安分的灵犬族人,那个时候的灵犬族比现在更封闭,族中有避世铁律,灵犬族人不可与人类有过密的来往,可是他却被人类的花花世界吸引。
斯汀望着跳跃的篝火笑了笑,那时自己偷偷买了流行音乐的磁带,在中午时溜进族会的广播室,接了喇叭放给全村人听。族会的大家长们气得快把他腿都打折了。他瘸着腿躺在床上,弄不明白,那么好听的歌,为什么大家视它们为洪水猛兽呢?
灵犬族的学堂里老师还在讲牛顿的三大定理,他望着窗外的天空,根本无心听课,人类都登上月球了啊,他们学的却全是过时的东西。
那时他每天下了课都会跑去灵犬山,眺望脚下的灵犬镇,那是人类的世界。在他五岁那年,灵犬镇修了一条通进城里的笔直大马路,十岁那年,灵犬镇有了第一家柯达照相馆,第一家天堂电影院,十五岁那年,灵犬镇的后山架起了高高的信号塔,竖起耳朵似乎都能听见此起彼伏的手机铃声。灵犬镇一天天拔节长高,他回过头,灵犬村却还是多年前的老样子。
十六岁那年,他背上行囊,哼着一首《MOONRIVER》离开了灵犬村,离开了灵犬镇,他要去外面的世界。
Twodrifterofftoseetheworld。
Thereissuchalotofworldtosee。
歌词真棒,可惜他没有HuckleBerryFriend,但是他觉得自己总会找到的,在外面的世界。
坐上人类的大巴车,司机放着一首《RedRiverValley》,他和司机大叔一路聊天,司机大叔告诉他这种类型的音乐叫乡村音乐,是从美国来的,司机大叔说进城的时候他就放《RedRiverValley》,回灵犬镇的时候就放《TakeMeHomeCountryRoad》。他趴在车窗,在口琴吹出的轻快节奏中,觉得自己像插上了翅膀,想飞去哪儿就是哪儿。
《TakeMeHomeCountryRoad》也很好听,总有一天他要开着自己的车子,在这个世界上某一条种满柠檬树的向阳大道上听这首歌,也许是美国,但是绝不会是灵犬村。
别了灵犬村,我不会怀念你的。
那个时候人类社会的户籍管理还不很规范,他很快就找到空子可钻,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上高中,考上大学,出国深造,去了那个把人类送上月球,把乡村音乐带到世界各地,叫做美国的国度。
他有了英文名字,中文名叫什么来着,反正是族长取的,早就忘了。人类的世界精彩得让人应接不暇,他从听乡村,听摇滚,到听起爵士,最后衣冠楚楚地走进卡耐基音乐厅,听阿巴多指挥柏林爱乐演奏的马勒《大地之歌》,和所有衣冠楚楚的古典音乐爱好者们一起高喊着BRj□jO起身鼓掌。
他精力充沛,充满干劲,富有魅力,身边从不缺漂亮的女性,然后就很俗气地坠入了爱河。
“和一个叫艾丽西亚的姑娘。”斯汀掰了一截枯树枝放进火里。
秦修听着没出声,毫无疑问那是一名人类女子。这个老家伙从来不把自己当灵犬族人看待,谈恋爱当然也要和人类谈。
“我没有告诉他我的身份,我觉得那不重要,”斯汀缓缓道,“我们订了婚,后来……”说到这里静了很久,“后来她发现了我的身份。”
秦修抬头看向对方。
“普通人根本没有办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她的精神出了严重的问题,此后一直住在疗养院,每次我去看她,她就对我大呼小叫。”斯汀盯着蹿得老高的火苗,声音沉下来,“我毁了她的一生。”
洞中又安静下来,只有柴火的剥啄声。“后来呢?”秦修问。
“因为这件事我被灵犬族驱逐,终生不能再回到族中。”斯汀平静地道,“我终于开始明白为什么族里会有避世戒条,为什么族长严禁我们和人类走得太近。后来……我遇见阿彻的母亲,度过了一段人生中最宁静美好的日子,她怀了阿彻却没有告诉我,只给我留了一封分手信,一个人回了灵犬镇。这我能理解,因为爱我才想要我的孩子,但是作为一位母亲,她一定希望儿子能不再重蹈他父亲的覆辙。”斯汀抬起头,看向轻蹙眉头的秦修,“过了好久以后我才知道我有这么个儿子,才知道我儿子甚至不知道他的父亲还活着。”
“你怎么不告诉沈彻?”秦修沉声问。
“我不知道要怎么告诉他。”老家伙一筹莫展地摇摇头,“他一定会怪我,我也不想让他知道他有这么一个差劲的父亲,只要能为他做点什么就好了,只要能看到他过得好好的……这么多年,我该弥补他了。”
秦修没说话,他看着这个原本精神抖擞逗比兮兮的老家伙忽然在他面前宛如老了十几岁,他知道这个人很愧疚,很想和儿子团聚,他想和这个人争,想说“如果你把他带走了,那我怎么办”,可是这家伙再讨人嫌也毕竟是沈彻的父亲,这么自私的话他说不出口,最后只能道:“我和你不一样,我知道他灵犬族的身份,我也接受了。”
“你太天真了,”斯汀苦笑,“我那个时候也和你一样天真。我以为我可以一辈子保住秘密,那我岂不就和一个普通人没有两样,可是命运不会听你的话。你们现在也许是很好,但是你根本不知道以后会有怎样的变故,到那个时候再来后悔,你们两个人的人生就都完了。”
秦修盯着篝火,沉吟了一会儿,低声道:“有一位前辈告诉我,人应该活在现在,我不想操心以后的事。”他向后靠在岩壁上,平静地闭上眼,“你想带他走就去吧,如果他愿意的话。”
老家伙挤着眼睛盯着从容淡定的北极熊:“你好像成竹在胸啊?他发现你不见了肯定会找你,但是时间一长就会放弃的。”
秦修没说话,嘴角淡淡地牵起。傻瓜,他找了我七年呢。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aile姑娘的地雷!谢谢谱纸姑娘的地雷!谢谢小年姑娘的地雷地雷!谢谢不好吃姑娘的地雷地雷!
拯救完世界的台长我又凯旋归来了!
下期预告:
校花:卷卷我在这里快来找我!
卷卷:我怎么听到主人的声音?!
☆、第100章
斯汀将秦修在山洞里安顿好就披星戴月地回旅馆了;到旅馆的时候刚好到点准备早餐;他在厨房乒里乓啷做好两人份的早餐;听到咚咚咚跑下楼的声音才想起不对,连忙把桌子上的两人份早餐抱回来一股脑全倒掉了;重新开始做三人份的,刚打了个蛋;就见卷毛青年边往防寒服袖子里塞手臂边风风火火跑进餐厅:
“斯汀大叔,你看见秦修了吗?他的车子怎么不见了啊?”
老家伙佯装不知地回过头:“我没看见啊,他可能自己一个人开车出去了。”
沈彻疑惑地皱眉:“大叔你没事吧?你怎么一头的汗啊?”
“我……没事啊,”斯汀心说我背上还有一背的汗呢还好你看不到;笑得特别不自然地道;“你先吃早饭吧,哦这早饭没什么问题;我真的是刚刚做好,啊那个,我估计秦修一会儿就会回……”
“我不吃啦,我去找他。”哪晓得卷毛青年掉头就往外跑,边跑边回头喊,“别等我们啦,你自己先吃吧!”
斯汀看着盘子里重新做好的三只煎蛋,一脸恶犬相地摔了锅子。臭小子,有了情人不要爹了!
阿彻在附近找了找,没找到秦修人,又自己战战兢兢驾着雪地摩托进了公园,还是没找到人,手机则一直处于无信号状态,他只好先回旅馆,回来发现秦修还没回来,有些着急了,这外面风大雪大的,他脑子里冒出北极熊可怜巴拉地蹲在一块狭窄的浮冰上,浮冰一化,吧唧就掉进冰水里如花似玉地沉没了……
“北极熊会游泳的。”斯汀老家伙在后面冷不丁道。
“可是他怕冷啊……”阿彻已经打电话求助了公园管理人员,这会儿在前台坐立不安地走来走去。
“北极熊怎么会怕冷?”
“他就是怕冷。”阿彻停在窗口,皱着眉头鼓着腮帮望眼欲穿。
公园管理处的人认为秦修才不见几个小时,有可能一会儿就回来了,让阿彻等到晚上,如果那时还没回来,他们再派人去搜。阿彻知道秦修消失得很不寻常,哪肯等到晚上,下午就借了辆车进公园去找人了。
斯汀大叔非要跟着一块去,阿彻心想多一个人多份力,就带着老家伙一起去了。他本来打算找秦修的车子,可是隆冬季节里,才几个小时车辙就被厚厚的雪重新掩盖了,到处都找不到黑色雪佛兰,车子只能走公园里的八字公路,没法进入景点腹地,他看天还没黑,就下了车打算步行去秦修昨天拍摄的外景地看看。
斯汀跟在阿彻后面,心情很矛盾,看儿子这么焦急,很想安慰对方“吉人自有天相”,但又想让沈彻快点死心,纠结了一会儿,小声道:“他会不会……是遇上什么意外了?”
说完就见前面的沈彻站住脚步,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