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林惠然接过鞭子,跟子离致谢,两人并肩走了几步,才挥手道别。
初春的阡陌小路上,贩夫走卒行色匆匆。一名年轻的公子,牵着一只娇气的小毛驴,悠悠然地前行。
子离站在桥头柳树下,目送他离去,心想,林公子这一路,大概是不会寂寞的了。
作者有话要说: 委屈你了,小受……
☆、燕
林惠然一路西行,只觉得前路黄沙漫漫,西风凛冽。唯一使他觉得麻烦的,就是手里牵着的毛驴。
他买了一副鞍配,还没搁到毛驴背上,那驴子就蹬着四蹄发足狂奔,逃走了。傍晚时候,它又灰头土脸地跑回林惠然身边,脖子上多了几道擦伤撞伤的痕迹。
最后驴子还是被装上了鞍配,不过林惠然并不真的去骑它,因为他觉得驴子的小短腿未必承受得了自己的体重,所以只叫它拖运自己的行李。
几天后,林惠然到达了戈壁滩附近。因为贪恋大漠风光,他错过了旅店,等回过神来时,自己已经深入了戈壁滩中,四周光秃秃的,没有任何建筑。
林惠然这才着了慌,他从未在野外露宿过,只知道书上写过戈壁滩上有毒蛇蜥蜴等物。他一时顾不得许多,翻身骑上毛驴,双足夹紧,催促它快走。
元流火只觉得身体一沉,脖子几乎被压断,正要张嘴哭号,屁股上又被抽了一鞭子。林惠然斥道:“你这畜生,平日把你养得膘肥体壮,到用你的时候就给我偷懒!”
元流火无可奈何,迈着小腿一步一步地往前走,走着走着,那泪水宛如断线的珠子似的,打湿了他长长的睫毛,散落在戈壁滩上。
行了大约两个时辰,将近午夜时,林惠然瞧见远处有一处石头做成的房子,中间透出淡淡灯光。林惠然大喜,跳下驴背,抢先跑了几步,见店门口停了几匹干瘦的骡马,还有几辆推车,旁边旗杆上挂着有酒碗图案的旗子。
林惠然已经颇有旅行经验,知道这是戈壁滩上的旅店,他把毛驴牵过来,拴在门口的木桩上,摸了摸元流火的耳朵,道:“过一会儿给你喂东西吃。”
他提着行李,迈步推开了木头门,只见里面光线昏暗,大厅摆放了几张残破的桌椅。柜台后面坐着一个打瞌睡的店家。
店家听见门响,懒洋洋地抬起头,目光在林惠然身上,瞧了几个来回,然后才一甩毛巾,熟练地从柜台后面走出来,开口道:“来啦,客官。”
林惠然疲倦地坐在大堂的椅子上,要店家做一碗热热的疙瘩汤,还要几个剩包子,喂给门口的毛驴,他解释说自己毛驴脾气古怪,从不肯吃草料。店家一一照做了。林惠然又问他还有上房没有?
店家端着一碗剩包子走到外面,用浓重的边塞口音答道:“上房有的是。”
林惠然咦了一声,道:“我见门口的车马很多,还以为这家店已经住满了。”
店家站在门外的阴影中,将包子递到元流火的嘴里,停了一会儿才说:“客人很少出远门吧。戈壁滩上客栈很少。我这里既招待客人,也是行路之人换乘马匹的驿站。门外的那些车马都是给行路之人准备的。”
店家喂过了驴子,反身进屋,在柜台后面拨拉了算盘,叫林惠然先交一钱银子的定金。林惠然从钱袋里摸出最小的银块,放到了桌子上。
忽然木门被推开,两人同时回头,从外面呼啸的风沙中,走出一个浑身黑衣的高瘦男人。男人衣服破旧,头脸以黑纱覆盖。脚上的鞋字破烂不堪,洞里灌满了砂石,想必是一路走过来的。
店家看了一会儿,对待这人不似先前对林惠然那般客套,只淡淡地说:“住店哪?”
那人伸出戴了皮手套的手,略微扯了一下黑纱,露出一双黑而黯淡的眼睛,声音沙哑地嗯了一声。
“先交一钱银子定金。”
男人迟疑了一下,声音古怪地说:“我在沙漠里遇到狼群,钱袋和行李都丢了。”
“哦。”店家冷若冰霜地说:“那您去外面走廊上歇着吧,那里是不收钱的。”
男人转身欲走。林惠然开口笑道:“出门在外,难免遇到不便,我看这小哥是着实遇到了困难,他的店钱就由我出吧。”
店家没再说什么,转身去厨房里生火做饭了。
男人独自坐在房间一角,缓缓地揭掉身上黄色披风,微微一抖,地上落了一层砂石,那披风也显出了原本的黑色面目。他的身材体格很瘦,瞧起来约有二十岁左右。不过听他的声音和露出来的那一双眼睛,倒是苍老的如五六十岁。
林惠然就喜欢结交奇能异士,他自来熟地坐在男人对面桌子上,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然后又问起了男人姓名经历。男人眼神望着对面的土墙,似乎陷入了冥想状态。
店家很快端上来两碗疙瘩汤,并抱怨说:“厨房里柴禾用完了,做这汤就用了好大功夫。”
林惠然举止斯文矜持,掏出小手绢把筷子擦拭一遍,然后安心等待饭放凉。
对面的男人则是直接端起了粗瓷大海碗,另一只手撩起自己的破旧面纱,脑袋一仰,咕嘟咕嘟几声,饭碗已经见了底。
他看了一眼柜台后面的店家,又看向对面的那碗疙瘩汤,终于说了一句比较长的话:“你要是不想吃的话,也给我吧。我在沙漠里饿了三天。”
林惠然有些无语,我自己也很饿的啊谁说不想吃了,但是人家既然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他也不愿意为了一碗饭争吵,当即很豁达地伸手:“请用。”
林惠然饿着肚子进了自己的房间,脱掉靴子外套,躺在简陋的床板上,过了一会儿,听见隔壁有门响动,他推门探视,见黑衣男人住在隔壁,两人点了点头,也没有什么可说的。
林惠然一觉睡到天亮,他胡乱穿上衣服,揉着眼睛下楼,只看见黑衣男子坐在桌子前,桌上放着一坛酒。
“店家!”林惠然喊了两声,没人答应,十分疑惑,嘀咕道:“一大早人都去哪里了?”
“死了。”男人平淡地说。
林惠然一脚踩空,从楼梯上摔了下来。
店家真的死了,是被黑衣男人所杀。
他的厨房里有好几副人体骨架,角落里堆放着一大堆旅人的衣服行囊,还有一罐砒霜。这是一家黑店,以图财害命为生。
林惠然见了店内惨状,只觉毛骨悚然,庆幸自己昨晚上什么也没有吃,以及,幸好遇到了一位行侠仗义的豪客。他走出店外,自己的小毛驴倒在地上,浑身哆嗦,口吐白沫。元流火并没有中毒,因为死掉的毛驴不值钱,只是昨晚的包子里加了巴豆,他腹内轰鸣,拉得腰酸腿软。
两人牵着一条瘦弱的小毛驴,暂时结伴而行。他们相处了几日,渐渐了解了彼此的情况,黑衣人自称燕,十六岁辞别母亲,独自行走在荒漠之中,乃是为了寻找自己的杀父仇人。
至于他的杀父仇人是谁,燕自己摇摇头,很郁闷地说:“我没见过那人的样子,这几年杀了虽有数百人,却都不是正主。”
林惠然听得暗暗心惊,这才知道自己并非遇到了大侠,而是一个复仇的杀人魔。
这天傍晚,两人在沙漠之中搭了帐篷,点了篝火,烤一条粗壮的响尾蛇。
小毛驴孤单地站在一边,百无聊赖地叫了几声,忽然四蹄一蹬,纵身飞跑,走到远处的沙丘后面,稀里哗啦地拉屎撒尿。
燕觉得很惊奇,对林惠然道:“这毛驴,好像通人性似的,平日不吃草料,出恭也必定躲到无人的地方。”
林惠然也觉得不可思议,笑道:“可见是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它生来是给人骑被人使唤的,谁还会它当个小宠物来养着吗?”
二人说笑了一阵,元流火已经迈着四蹄慢慢地走了过来,听见两人的取笑,他并不发一言,只是默默地将目光投向远方。
他们旁边是一片湖水,沙漠中的水十分珍贵。他们把所有的水囊都灌满,然后脱了衣服,一步一步往湖水里走。
林惠然第一次见到燕的身体,虽然尽量保持镇定,但还是被吓不轻。
燕的全身肌肤,都呈现一种深浅不一的乌紫色,身体很瘦,骨节扭曲,头发脱落得很厉害,并且呈现铜色。嘴唇漆黑,眼睛都染上了淡淡的墨色。
林惠然在月光下仔细瞧了瞧他,开玩笑道:“要是今天有月亮,你脱了衣服,我就找不见你了。”
燕不语,只慢慢往身上撩水,他自知形貌怪异,旁人取笑他,他并不怎么理睬。林惠然问他因何成了这番模样,燕沉默了一会儿,才说:“我从小就是如此。”
林惠然不信,道:“你又不是外族人,怎么会天生如此,我瞧你倒像是生病了。”
燕不搭理他,林惠然自讨没趣,也不再说话了。两人洗过澡,又吃了一点东西,才回帐篷内休息。林惠然感叹蛇肉好吃,可惜太少了。燕却一阵阵地犯恶心,他的食欲似乎一直都不好,怪不得会如此瘦。两人说了一会儿闲话,各自睡了。
外面月光渐渐变淡,将近子夜,元流火身上的妖力消散,他趴在地上,恢复了白白净净的少年人模样。经过了这几天地狱般的生活,他已经接受了自己成为牲畜的命运。他赤着脚跑到湖水边,用把布条打湿,一点一点搓洗自己的身子。
元流火将自己洗的干净芬芳,坐在岸边,用石头打磨自己的指甲,又找来干净的布条,缠在自己受伤的脚趾头上。夜间的沙漠十分寒冷。他在外面坐不住,轻手轻脚地钻进帐篷,蜷缩在林惠然旁边的床铺上,周身才觉出一点点温暖。
林惠然夜里睁开眼睛,看见元流火白净稚嫩的脸庞,心里一时觉得很迷糊,开口道:“流火,你怎么躺在这儿?”
元流火打了个哈欠:“我和你一块儿来的。”
林惠然没有说话,把身上的毛毯匀出一些,盖在元流火的身上,又睡下了。
第二天早上,林惠然抽出小鞭子,把小毛驴劈头盖脸地打了一顿,原因是这畜生半夜竟然钻到帐篷里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