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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怕得要命。
背上的伤口散发着腐败的臭味,它觉得很痛,只能循着记忆胡乱的啃食了一些草,它不知道自己吃的东西是否真的对伤口有用处,只是本能驱使它,让它不停的在草地上嗅闻着,然后把一些不知名的草吞进肚子里。
短短的时间,它就瘦的连肋骨都凸了出来。
它越来越虚弱,连走路都有些跌跌撞撞,这么久的时间,它只抓到了一只地鼠,还有路上捡回来的半只腐烂的羚羊头。
它知道自己不能再这么躲藏下去,必须去寻找食物,否则的话,他不被其他掠食者杀死,也会活活饿死,然后尸体被那些秃鹫、蚂蚁吃掉。
然而,它还是很害怕,外面那些凶猛的掠食者,时时刻刻的出现在它四周,危险的气息无处不在。
小狼一边呜呜的低声叫着,一边慢慢的从洞穴中探出头来,它鼓足了勇气,终于决定要主动出击去寻找食物。
它瘦削的身体藏在草丛中,努力的不发出任何声音,稍有动静立刻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装死,这一招已经让它逃过了几次危机。
它有些漫无目的,在经过一群羚羊的时候,它舔了舔自己的嘴,咽了咽口水,它仅仅吃过一次羚羊肉,那是母狼带回来的,印象中味道非常的鲜美。
然而,现在,它只能留恋的看一看,它还小,又带着伤,别说羚羊,就连一只幼年疣猪都可以轻易的欺负到它,把它吓得落荒而逃。
它边走边吃着地上的浆果,聊胜于无的食物,让它饥饿的肚子稍微得到了一点满足。
偶尔的时候,它会用爪子抓住那些跳来跳去的肥美的昆虫,迫不及待的把它们吞下去,原本狼就什么都吃,不过更喜欢吃肉而已。
它决定把目标放在比较容易捕捉的跳兔和地鼠身上。
草原上到处都是机会,只看你能不能抓住,它虚弱的身体让它错过了好几次,有一次,它眼睁睁的看着一只跳兔从它的爪子下逃走,“嗖”的一声消失在了草丛中。
它懊恼的打了个喷嚏,转身开始寻找下一个目标。
然而,这个时候,一只贪婪的野狗出现了。
精瘦的野狗站在它面前,粗壮强健的狗腿左右摇摆,发现眼前的小狼之后,它看了左右一眼,没有发现其他狼群的踪迹,这让野狗兴奋了起来。
眼前这应该是只落单的幼狼。
在草原上,失去父母庇护的幼崽,几乎无一例外的会夭折,即使有父母保护着,绝大部分幼崽也活不到成年。
动作灵活的野狗立刻往小狼这边冲了过来。
小狼察觉到了危险,呜呜叫了一声,落荒而逃,不过它的速度远远比不上这只成年野狗,眼看着就要被野狗赶上。
草原上随处可见的捕杀即将上演。
这个时候,一只黑色的野狼出现在了这只狼狈的小狼面前。
它一声长吼,成功的吓住了那只野狗。
野狗权衡了一下,最后夹着尾巴逃走了。
这是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看到同类,它高兴的跑过去,亲热的想蹭一蹭那只野狼的脖子。
然而,那只野狼冷冷的看了他一眼之后,转身,就打算离开。
小狼愣了愣,不知道为什么看着那只野狼快要消失的背影,觉得有一股极大的恐慌感。
它决定跟上去,那只野狼走到一半停了下来,在它的脚边放着一头小羚羊,应该是刚刚才被猎杀的。
小狼眼巴巴的看着黑狼慢条斯理的吃掉了大半只羚羊,然后趴在旁边开始休息。
它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能分到一点食物,黑狼没有任何表示,它就不敢轻举妄动,然而,它实在很饿,食物的诱惑不可抵挡,它只好悄悄的爬到黑狼身边,乖乖的坐着,眼睛直直的盯着那小半只羚羊。
它有些委屈,低低的呜呜叫着。
黑狼睁开眼,好像有些不耐烦一样,把那半只羚羊叼过来扔在它面前。
小狼立刻高兴的跳了起来,它拼命对着黑狼摇晃着尾巴讨好的看着他,然后低着头开始狼吞虎咽的进食。
它把那小半只羚羊全部吃了下去,瘦削的身体上那圆滚滚的肚子,看起来有些畸形。
它舔了舔自己的爪子,小心的往黑狼身边蹭过去,在离它几步远的地方趴下,它打了个哈欠,觉得很累很困,慢慢的,它睡着了,这是长久以来它第一次能安心的睡一觉。
但是,还没等它真的睡着,就突然间惊醒了过来,它抬起头,往四周看看,黑狼还在原地休息,它放了心,又趴下继续睡觉。
就这么睡睡醒醒的,它却非常满足。
它从这个时候开始,就一直跟在黑狼身后寸步不离。
不管黑狼对它态度如何,吼着它,呲牙威胁它,毫不留情的撕咬着它,都没有半点离开的打算。
它觉得黑狼对自己很好,看起来态度恶劣,但是每一次,不管猎物多少,都会留下一部分给自己,有的时候,甚至连黑狼自己都没有吃饱。
它们在草原上流浪,它渐渐的长大,艰难的生活让它全身上下到处都是伤疤,皮毛一块一块的脱落,但是看到前面那头黑狼,它就觉得安全而满足。
直到某一天,它们遇到了一个狼群。
它们想加入这个狼群却遭到了拒绝,黑狼非常愤怒,直接咬死了狼群的头狼,成为了这个狼群的新头狼。
在狼群中,它们终于得到了许久未有的安定生活,不再时刻担心着草原上那些不可测的危险。
然而,小狼还是喜欢黏着这头已经成为狼王的黑狼。
它们的关系依旧是一个死皮赖脸的靠过来,一个不假辞色的推开,乐此不疲。
生活就这么继续下去了,如果一直不变的话,那该多美好。
96
96、最后的谢幕礼 。。。
这是不知道多久以后的事情。
短命的利兹帝国仅仅持续了数年时间,就又一次爆发了内乱。
洛蒂亚王后与软弱的兰斯王决裂,不想再把手中至高无上的权力与任何人分享,即使是与自己的丈夫。
这次的战乱并没有持续很久,短短一年时间,洛蒂亚王后的军队就被帝国元帅统领的铁骑击溃。
仁慈的兰斯王并没有计较自己妻子的绝情,只是把洛蒂亚王后流放到了内海的一个小岛上,依旧让她能过着舒适的生活。
但是遭到沉重打击的兰斯王却自此一病不起,不久之后,就病逝了。
他和洛蒂亚公主并没有任何后代,因为把王位直接传给了帝国元帅,也就是缔造了帝国传奇的元帅——罗伊德·拉塞尔斯,史称拉塞尔斯一世。
他继位之后,觉得利兹帝国这个名字太难听,大笔一挥,把帝国名字改成了——金色帝国。
一个新的时代开始了。
这个皇帝让整个国家的臣民都又爱又恨,他们恐惧他,敬畏他,崇拜他。
人们把他叫作“金狮王”。
他是一个凶残的魔鬼,是一个铁血的战士,在某些时候,却也异常的仁慈和温和。
他特立独行,不但表现在他处理政务时的草率和漫不经心,也表现在他迎娶的王后的身份上。
“金狮王”在那些大臣们日以继夜的唠叨下,终于决定在送上来的众多美女中选择一个成为自己的王后,但是,最后他选定的人去却让所有人跌破眼镜。
他远赴莫尔行省向一个小酒馆的老板娘求婚,并且最终得到了她的同意,让她成为了帝国地位最高贵的女性。
那个老板娘虽然长相艳丽,但已经是个三十五岁的老女人,除了酿得一好酒,没有任何其他特长,然而,却得到了“金狮王”由衷的宠爱,让帝国的少女们芳心碎了一地。
每个人都在诅咒着这个出身下层,举止粗鲁的女人,然而,这个女人却毫不在意,她为“金狮王”酿了最好的葡萄酒,为他跳着酒馆中粗俗而热情的舞蹈,让“金狮王”常常能开怀大笑。
“金狮王”是个狂热的好战分子,他把分裂的帝国重新统一了起来,并且四处用兵,在他的有生之年,帝国的版图甚至比当年罗斯帝国时候更加广阔。
曾经的同盟者风暴肯定很后悔自己帮助了这个未来的强劲对手。
对于“金狮王”来说,无法容忍任何在他所认定的领地内任何与自己作对,或对自己挑衅的人和势力,所以风暴的海盗国也没有幸免。
有谁能够容忍在自己的地盘上有一股强大的,能随时威胁到自己心脏的力量?
在联盟战争中得到了阿尔群岛以及罗迪克半岛的风暴,在十几年后,不但丢掉了自己辛苦建立的帝国,甚至还踏上了那些海盗祖先的老路,死在了一场激烈的海战中。
终其一生,“金狮王”都在不停的战斗,他用铁腕的手段统治着帝国。
那些曾经在罗斯帝国拥有发言权的长老权贵们,在他面前俯首帖耳,不敢有丝毫异议,而他手下的军团,则对他忠心耿耿,愿效死力。
也许“金狮王”只对提尔商盟稍微宽容点,他准许了提尔商盟享有自由贸易权,不过必须在帝国的武力监管下。
不管怎么说,曾经的联盟,早已经在风云变幻中,成为了过去。
在国家面前,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以及永不止息的扩张之心。
“金狮王”不喜欢待在艾斯洛克城,他不是在征途中,就是在巡游帝国的旅途中。
每年,他都会准时的到达内海的南海岸,在那儿,往纵深走大约半个月,会有一些蛮族的部落,他会在那儿停留几天。
为了能够让“金狮王”更加舒适的享受这段旅程,帝国修筑了一条宽阔的大道直通那些部落。
每当这个时候,“金狮王”就不容许任何人打搅自己,他会爬到一个小山丘上,看着远处的草原,三三两两的动物正在那儿悠闲的啃食着草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