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姗姗是乐铭的未婚妻名字。自杀了?我大惊失色,立刻催促乐铭过去。
乐铭犹豫的看了我一眼,苏冽,你不介意吗?
介意什么,人命关天。你快去啊。乐铭深深的看着我,点了点头。
他临走前在我的额头吻了下,他说,苏冽,我爱你。
我笑,我也爱你。
这时,手机响了,是古柯。乐铭看了眼我和手机,我推搡着乐铭,快去看她,早去早回。
乐铭点了点头,拿起外套走了。
我接起古柯的电话,古柯说,总公司都安排好了,现在只等过账等,让我做好工作的准备。我高兴的答应了。
我抚摸着腹部,从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给这世界带来另外一条生命。
只是,那晚,当乐铭再回来时,神色里对我已多了份冷淡。
他说,苏冽,对不起。
久经沙场的我怎会不懂这三个字的含义,无非是因为对方想将伤害施加于你,所以,先对你说,对不起。
我含笑淡淡的看着靳乐铭若无其事的问,怎么了?
她,她比你脆弱。乐铭干涩的吐出了这句众所周知的可一箭穿心的伤害的话语。
我转过头轻轻的笑了笑说,那么,乐铭,你去找她吧。我们本身,就不属于一类人。
我转身回了卧室,锁上门。
乐铭,我宁可你什么都不解释,什么都不说。也不要听到你像世间所有懦弱男子般,找出这样蹩脚的理由。我顺着门慢慢蹲下身,心疼的无法抑制。
窗外的阳光赤金般照在了我的脸上,却无法穿透温暖我心底那片潮湿的绿苔。
我没有哭没有闹,在家里安安稳稳的睡了一觉。然后收拾了衣物,退了房产。
在我离开C市之后,我再次要离开绿城了。
这世上有一种动物叫刺猬,它有一颗又敏感又软弱的心,但是为了直面这纷纷扰扰的尘世,所以它又总是强悍的用身上的刺去武装自己保护自己。
很多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一只刺猬,外表一副钢齿铜牙,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内心却软弱的如蚌壳之肉,一触就破。
我每遇到不知道与感情有关的问题,就会不停不停的逃离。
而在面对残酷的现实,即便曾身无分文坐在路边哭泣,我都会鼓起勇气活出声势。
我一生不愿向任何低头,即便是命运。但我有一个无法控制的死门,感情。
靳乐铭,我不后悔自己的选择,放你走。不管是爱情或是友情,我从不强求。
我悔只悔,在七年前,在你制造不同机会与我偶遇时,我没有好好看你,没有抓住好时光与你爱一场。
我离开绿城做的最后一件事是去医院。我很怕那种疼痛和冰冷。
可是躺在手术台上时,我竟有意外的轻松。冰凉的铁器进入我身体时,有一种叫做失去的剧痛,狠狠的压在了我的口耳鼻心,身体。
我闭上眼,仿佛听到一声婴儿的啼哭。
对不起,宝贝。你一定不知道今天是我的生日,而我却清晰的记得,今天也是你的忌日。
从此以后,每年的这一天,我将面对永无尽头的痛楚。
可是我不恨,我不恨所有的苦难和离别,也不恨所有的抛弃和背叛。
因为我知道,告别这些之后,所有的美好将会扑面而来。
阳光照耀进窗口的那一瞬间,我好像看到了洛施,米楚和千寻,她们如从前一样对我开心的笑。她们拉着我的手说,苏冽,快来帮我看看这件衣服,苏冽,我们去喝酒。齐铭站在洛施身边干净落拓的对我微笑,苏冽姐。葫芦看到我依旧开着不正经的玩笑。
原来,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去。
靳乐铭,再见了。
本以为你是我漂泊的尽头,谁知不过是一个单薄驿站。
从此以后,我会继续行走。
也不会,再为谁停留。
那些得不到幸福的女孩 靳乐铭篇
三年后
苏冽离开后,我和姗姗如愿结了婚。
公司越做越大,姗姗也怀了孕。那天我如往常般去参加一个酒会。
却在酒会上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一位干净的中年男子,我知道他叫古柯,曾经是苏冽的老板,也曾一度到绿城与苏冽……或许,也是苏冽肚子里孩子的爸爸……
我正准备转身走开,却不想他看到我迎上来,拍着我的肩高兴的说,你就是靳乐铭吧?呵呵,年轻人的代表啊。苏冽还好吗?三年前她为了你和你们孩子连公司都不开了,对了,你们孩子现在两岁多了吧,改天我一定送礼物过去……
苏冽,她没有去找你吗?我看着眼前男子豁达的笑容,奇怪的问。
她怎么会找我?男子惊诧,她不在你身边?
那天酒会过后,我和男子找了地方聊天,我才明白,原来,三年前,是我误会了苏冽。
在我与父母争战时,曾找机会去看苏冽。
但是那时我看到她与古柯一起进了酒店,很久很久都没出来,三天两头都是如此。
然后,苏冽便告诉我她怀孕了。
男人的自尊和人性的怀疑让我做了一个错误的选择,其实姗姗并没有自杀,那个电话只是个及时让我脱身的幌子。
而在我走之前,我看到苏冽的电话响了,她背着我转身对电话温顺的说话。
看到这一幕,我心里有无名怒火,因为那时的我以为古柯是苏冽……在C市的情人。
我以为……他们余情未了……
我以为……
父母无法接受苏冽,我撞见苏冽和古柯一起去了酒店,当时疲累的我顺水推舟便把这个责任推到了苏冽身上。
可是我又曾一度后悔放不下她,去找她,但这个城市再没有她的身影。
我便心安的以为,孩子确实不是我的,她被古柯接走了。
从此以后,我与身边的妻举案齐眉。
而苏冽,你又漂泊到了哪一个天涯?
与古柯相见后,我日日夜夜沉浸在自责和痛苦里。
我知道我失去你是活该,所以当有一天我突然心力交瘁至呕出血来,被检查出胃穿孔时,我也明白,这是自食其果。
以我之痛,捱你之痛。
我,愿意。且,疼痛地想你。
她会替我好好爱你
《不是所有的南方都叫温暖》
带着伤痛回到当初背叛的城市,唯一收容我的却是自己的影子——题记
〔1〕
我不喜欢岭南镇,并不是因为这里的矿山埋葬了我的父亲。而是讨厌这里沙尘,这里一年四季都刮着凛冽的风,吹起漫天沙尘,落得人灰头土脸。
哪个城市没有沙尘。杨琳说。
南方啊。南方四季如春,有湿润的空气和翠绿的树木。我矫情地形容。
得了吧,沈惊蛰,你是想去找你那水性扬花的妈吧。杨琳一针见血地接道。
我耸了下肩,并不跟她计较。
对南方的向往,确实是从母亲的口里开始的,她喜欢南方,喜欢到在我十岁那年她义无反顾地跟着一个南方男人离开了岭南镇。
镇上人说其实那个男人是她的老相好,只因为当时母亲未婚先孕,男人没钱,便跑了,后来男人赚了钱。便回头打听她的消息,在一个深夜千方百计地把她接走了。他希望母亲帮他生一个儿子接管生意,所以,我这个拖油瓶便被遗弃了。
其实这是一个很俗套的故事。但是,我并不恨母亲,因为我一直坚信,她不会遗弃我这个她曾视若珍宝的女儿,她肯定是去南方等我了,等我长大去找她。她走的时候,也一定万般不舍,一步一回头,眼泪掉落。
当然,我不恨母亲,还有个重大的原因就是,我的父亲,他是个傻子。说话都说不清,只会咿咿呀呀地怪叫,他在岭南镇的山上砸石头,每个月只回家一次,赚取微薄的劳务费养家糊口。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都是我的噩梦,经常会有小朋友在我身后起哄,傻子的女儿,傻子的女儿。即使我穿着妈妈给我缝制的漂亮的裙子,聪明伶俐,每次都考第一,却依旧不能摆脱这个名号。
所以,从小对于陌生并不亲近的他,我都有一种冷漠的隔我阂。
母亲跟人私奔后,我又落了一个新名号,野种。他们都说我不是父亲亲生的,不然怎么会这么聪慧,没有一点像父亲。
十岁的我已经不像当年一样好欺负了,我站在同龄人中尤其显个头,谁说我半句不好,我就会张牙舞爪地挥着拳头冲上去。
但在深夜里,我还是会从梦里惊醒,我问奶奶,我真的是野种吗?
奶奶一把把我搂到怀里,抹着眼泪,不停地重复,你是我们老沈家的孩子,使我们老沈家的,我们老沈家只有你这一个孩子。
同龄的杨琳显然比我成熟多了,她听了我的话,不屑地说,无事生非是那群长舌妇最大的本领。
杨琳是我在镇上唯一的朋友。她从小无父无母,吃百家饭长大。长大后,便在镇上唯一一家舞厅当陪舞,天天为了一点微薄的薪水,对着那些把手伸进她柔软身躯企图占她便宜的无耻男人强颜欢笑。
但面对这个糜烂的小镇,杨琳早已学会了百毒不侵。她经常手指夹着烟,不在乎地说,老娘总有一天一定会走出这个破地方!如果让老娘一日龙抬头,定要将这江山水倒流!
我不知道杨琳是从哪个庸俗的古装剧里,学得这样一句烂俗的,她却自以为很有文化的台词。但她说这话时,总会抽一口烟,然后眼睛微眯,烟雾便成环状从她嘴里袅袅飘出,显得特别有气势。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十六岁的杨琳,已经有了风情万种的端倪。
或许这就是镇上那些女人不喜欢她的原因,她们老公经常会结伴去舞厅,很多时候,他们只为了同杨琳跳一支舞。她们在自己老公面前唯唯诺诺,便把怒气撒到杨琳的身上,她们骂杨琳是天生贱胚子,狐狸精。
有时候刻薄的语言,常常像把锋利的匕首,将我们的童年刺得鲜血直流。
一个野种,一个狐狸精。谁曾想过天真的孩子有什么错。
〔2〕
我想逃离这个无知的小镇。十六岁那年,我遇到了骆轻辰。
他是从南方大都市来的。转到班上的第一天,我便对他移不开眼,他站在那里像一棵挺拔的白杨树,带着南方丰润的颜色。我想到书本上的一句话,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放学